法轮功为了兜售邪教教义,宣扬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可谓是机关算尽,在天地之间来回折腾。经李洪志幕后精心策划,法轮功组织攻击中国鑫诺卫星,干扰电视节目信号,公然向国际秩序挑战,向人类文明挑战。这是严重干扰中国大陆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卫星正常使用的违法犯罪活动,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危及国家安全,侵犯了公众权益。对此,世界各地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纷纷发表谈话或文章,强烈谴责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攻击中国鑫诺卫星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样的是法轮功组织插播电视节目、公众广播,李洪志还抛出《用正念看问题》,指使法轮功媒体煽动、教唆弟子疯狂实施插播违法犯罪活动。2002年3月5日,在吉林周润君等15名法轮功人员破坏并插播有线电视网络,传播邪教法轮功歪理邪说,分别被判处2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2年5月31日,在安徽孙蝉等8名法轮功人员插播宣传邪教内容,破坏有线电视网传输主干线,分别被判处1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3年6月,湖北弟子程涵因参与电视插播被判刑2年,程涵控诉法轮功将她变成"无情人";2007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警方破获一起外地法轮功分子与本地法轮功分子相互勾结,预谋在"7·22"期间从事有线电视非法插播活动的案件,策划者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4·20"电视插播案的主要组织者宋涛;2012年4月1日,吉林公安机关抓获3名非法运载卫星电视接受装备的法轮功分子,缴获大量电视接受和插播器材;2012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台湾居民钟鼎邦因向大陆邮寄广播电视插播器材并教唆大陆居民从事破坏广电设施的活动,伙同他人多次利用专业设备攻击干扰转播大陆电视节目的卫星信号,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江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更为可恨的是法轮功组织插播肆无忌惮到极限,对关乎公众安全的灾害预警系统进行侵占,完全无视公众的生命安全。中国政府多次严厉打击法轮功插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了一大批插播广播电视的法轮功弟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广大民众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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