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

邪教实施心灵控制的手段及应对措施

 邪教组织对其信徒进行控制最主要的手段是心灵控制,也就是习惯上被称为"洗脑"的精神控制术。要帮助被邪教洗脑的人,就需要知道如何被洗脑的。关于洗脑的知识主要是来自于美国五六十年代的政治洗脑研究,70年代美国最先提出"心灵控制"的概念,这是美国情报机构从事谍报活动时经常使用的方法,意指用一种特殊方法打破人的固有信念,其理论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学说理论上,采用强化的方法,对人的心理活动(情感、认知和行为)给持续性地影响和控制,使之服从操纵者的意愿,建立新观念并逐渐形成思维定势的过程。

  美国著名邪教问题研究专家斯蒂芬·哈森(Steven Hassan)在其反邪教著作《与邪教思想控制作斗争》、《解脱束缚:使人们能够为自己思考》中,归结了邪教组织洗脑的基本措施和手段,他从行为、信息、思维和情绪这四个维度提出对洗脑和思想操控的分析模式(称为BITE模式)。该模式被邪教组织学习利用,将其作为心灵控制手段运用于信徒身上。

  一、对信徒的"行为控制"

  哈森认为,心灵控制(洗脑)的第一个方面是对信徒"行为控制"。行为是直观的,在一定意思上,只要控制了人的行为,也就实际控制了他这个人。洗脑都是在对人实施有效的人身控制后才发生效用的,没有人身控制很难达到心灵控制。人的身体和心灵是表里合一的,邪教控制信徒行为的方法是制定严格的作息时间,强制参加各种经过精心安排的活动,如劳动、学习、小组讨论、相互交流。并且,在实践中,邪教组织在洗脑时为信徒安排的活动是一个接着一个,几乎不让信徒有空闲时间反思这些活动的意义。而且,还要对信徒的衣服、发型、饮食方式等个人生活习惯都有所规定和要求,要求他们以同一模式来生活。再就是利用人的虚荣心和好胜心,不断搞评比、树模范、学榜样等。通过行为控制,信徒逐渐就被邪教组织所同化,被组织规范所改变。

  二、对信徒的"信息控制 "

  里根总统有一句名言:"信息是现代社会的氧气,它可以从有铁丝网的墙缝里逸出,穿过装设电网的围栏"。控制了人的信息来源,人的心理活动就不能正常进行,不能对所处的环境进行正确的判断。信息控制有多种方式:一是控制信息来源,不让得到某些信息;二是不允许评论邪教组织,不允许散布怀疑教主的言论、不允许接触叛教者;三是组织对外宣传的信息和内部交流的信息是不同的,对外用"自由、平等、真正、成长、幸福"等人类追求的价值吸引新的成员加入,对内再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四是组织内信息分层保密;五是使用一种内部的,只有他们自己能懂的语言,用语言定型思维,加强"我们"与"外人"的隔离。

  邪教信徒一旦加入邪教群体,就会被切断原有信息源和对这些信息源的解释。邪教组织将个体与原有的参照群体相隔离,人们与亲戚朋友(以前的参照群体)的一切联系就会被切断。邪教有很强的排他性和封闭性,把人置于极少有信息变化的单调环境里练功,隔断与家庭、社会的联系,练功状态也是一种自体的感觉拘禁状态,它使正常信息量摄入减少、感觉敏锐性降低、思维认知功能紊乱、心理服从性增强,当新成员与他们先前的价值系统和社会结构失去了联系,他就把自己视为一个群体成员而不再是一个有思维能力的独立的个体,这时他就完全实现了对邪教组织的依赖,从此他惟一做的就是服从组织要求。

  三、对信徒的"思维控制"

  邪教组织通过对信徒的人身和行为的控制,切断信徒与原参照群体的信息交换后,就会不断地向信徒灌输黑白对立的世界观,不是天使就是魔鬼,不是正确就是邪恶,我们一切正确,反对我们的人都是魔鬼的代理人;我们一天天好起来,与我们作对的人一天天走向邪恶、堕落、毁灭。有利于组织的行为和思想得到组织的肯定或奖励,不利于组织的行为和思想被组织否定或惩罚。不久,被操纵者便形成一套新的行为规范和思想态度,然后持续强化的邪教观念慢慢地就从无意识向意识层渗透,对邪教的价值观认同性增强,而排斥其他观点和理论。在实施心灵控制的组织中,个体总是错误的,组织是崇高的,外部世界总是低级的,邪恶的。

  邪教组织在控制思维过程中还逐渐发展出一套供内部使用的专业术语,专业术语可以达到强化和自我说服的目的,强化个体对所倡导理论的使用,并增加他们与正常社会的隔膜。如果组织外部的他人用正常逻辑说服他,他就会用自己的这套逻辑对待别人,直到这种思维模式成为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被操纵者长期处于这种氛围中,很难达到自我认知,难以走出这种心理误区。

  四、对信徒的"情绪控制"

  心理学家华尔特·皮特金说,人的"情绪是行动的模式,……如果把情绪与行动分离,那就永远不可能把握情绪的作用"。情绪控制的目的是改变人的情感方式,动摇和瓦解人对自己情绪(爱、憎、害怕、希望等等)的自主力,从而控制人的行为,而具体方法是"恩威并施"。先是用"爱"和美好的理想来吸引信徒,在言语上慷慨地赞美和奖励,如"高层次"、"天使"、"圆满的机会"(相当于"觉悟高"、"前途光明"),使信徒感觉很特别、很幸福。然后便用恐惧和罪恶感来加以控制,如地球要大爆炸、世界末日要来临,不彻底悔罪就会万劫不复,所以一切必须听从教主的教诲,按他的指示办事。

  那么,如何帮助信徒摆脱心灵控制呢?

  一个人被洗脑,并不等于从此被一个铁模子永远地定了型。只要被洗脑者受到了正面的教育和启发,还是可以被改变的。美国社会也有一个共识,即入邪教不是犯罪,入邪教者是可以通过教育和心理治疗而改变的。一个人加入邪教并不表示他就此变"邪",他只是成了无辜的受害者而已。就像一个人可以脱离帮派一样,加入邪教者只要有社会和他人的帮助,也是可以脱离邪教的。

  第一,远离一切与邪教组织有关的环境、物品与人,然后设法让他们重新回到原来生活的圈子。在帮助邪教成员摆脱邪教组织的过程中,家庭、基层政府组织和社区以及专门的社会机构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常,家人和社区是最早发现受害者行为异常的,他们了解受害者的思维、感觉和行为方式。邪教受害者通常自己没有正常的判断力客观地看待邪教团体、邪教领袖或邪教信仰。因此,受害者的家人和所在社区基层必须发挥作用,可以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通过空间隔离,尽可能切断受害者与邪教团体之间的联系,减少邪教组织及其歪理邪说对受害者施加的影响,经过一段时间后,邪教组织强加给信徒的心理暗示就会逐渐失去作用,普通受害者慢慢也就摆脱了因邪教团体长期"洗脑"造成的精神控制。

  第二,利用社会支持的力量帮助其逐步摆脱心灵控制。社会力量的支持有两种,一类为客观的、可见的或实际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援助、社会网络、团体关系的存在和参与,如家庭、婚姻、朋友、同事等。另一类是主观的、体验到的情感上的支持,指的是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和理解的情感体验和满意程度。可以借鉴心理学上的团体治疗模式,由邪教受害者、家人和亲近朋友、合法宗教领袖和心理咨询治疗专家召开团体会议,会议尽可能在善意、尊重和支持的气氛中讨论邪教团体是如何利用受害者并使其受害的。这种团体会议可以营造和谐的社会、家庭人际环境,建立相互信赖关系以及尊重本人的心理感受和最初练功时的真诚动机,不否定他们的个体体验,消除其焦虑、烦躁和矛盾心理,使之摆脱对立和敌意,感觉到精力恢复,建立回归正常社会的欲望。另外,团体会议以及社会支持系统尽可能组织邪教受害者多参加有益的社会或集体活动,扩展生活视野,激发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脱离邪教教友,不再封闭于邪教意念中,使邪教受害者在思想、情感、体力等方面得到锻炼,这样就可以使邪教受害者者慢慢走出邪教的心灵控制,回归社会。

邪教与恐怖主义活动的关系探析

 当今国际社会,邪教问题和恐怖主义问题都是世界所有国家共同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有学者在国际问题学术讨论会上就称:"邪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毒瘤,恐怖主义是当今社会的一大突出公害,这两者都是目前国际社会必须应对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另外,尽管二者在学理上有质的区别,但是其在对社会生活的危害性上,二者不分仲伯,并无太多差异。同时,一些邪教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二者还常常是沆瀣一气,相互勾结,共同制造事端,迫害民众、危害社会。邪教组织(国外习惯上称之为膜拜团体)譬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中国的法轮功、韩国的"统一教"、乌干达的"恢复上帝运动"等,不但到处妖言惑众,蛊惑人心,蒙蔽信众,扰乱社会秩序,而且都曾经制造过震惊世界的恐怖主义恶性事件,残害信徒及无辜民众,给社会、家庭、个人都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和伤害。因此,研究邪教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之间的关系对于防控邪教蔓延和恐怖主义的破坏都有十分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1.邪教与恐怖主义都有反政府、反社会的特性

  邪教和恐怖主义对待正常社会的态度基本一致,二者对正常的社会状态都深怀不满,仇视现实社会。邪教文化作为人类社会亚文化体系中的"邪恶之花",其理论主张、价值观念基本上与正常社会规范,伦理道德要求格格不入。因此,所有负责任的政府和执政者都绝不会允许邪教组织公开存在于现存体制之中,都会对其采取打压管控的态度。所以,邪教组织对现实社会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敌视和仇恨,特别是当邪教组织形成一定规模,实力坐大后,其反社会心理就开始露出端倪,他们开始藐视一切人间法律,传统道德和文化。同时,随着其势力壮大,教主的野心也会随之膨胀,对公权力的觊觎也开始逐渐变现出来,往往会采取极端行动,与政府、社会公然对抗,图谋颠覆政府,或者破坏社会安宁。恐怖主义更是如此,几乎所有的恐怖主义都是宣称对现存政权和社会制度的不满,使用公开的暴力手段反抗现实社会制度,此类公开挑衅,必然会遭到当政者更加猛烈的打击,因此,不可避免也会导致恐怖主义对社会的敌视。所以,邪教组织和恐怖组织反社会本性决定了二者随时可能勾结起来,危害社会。

  2.邪教与恐怖主义都有反人类、藐视生命价值的特性

  邪教组织,大多是披着宗教外衣"伪宗教"组织。为了迷惑信众,邪教组织可能口头上会宣称是为了"造福民众,拯救人类"。但实际上,为了教主及少数骨干分子和小团体的利益和邪恶目标,邪教在本质上是否定生命,泯灭人性的。譬如,由美国人罗恩·哈伯德创建、在法德等欧洲国家迷惑众多追随者的邪教组织"科学神教"《荣誉法典》的第12条规定:"为了正义的事业,你永远不要害怕给他人造成伤害"。肯尼亚一个名叫穆恩斯克的邪教组织,其誓词中这样写道:"本人时刻准备为穆恩斯克教献身,全身心捍卫圣教,哪怕是砍掉兄弟姐妹乃至父母的脑袋也在所不惜"。

  恐怖主义更是公然藐视人的生命价值,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罗伊就说过,"恐怖主义是闯入人类社会的妖魔,所有人类文明对这个妖魔来说都一文不值"。譬如近年来国内外多次发生的动辄伤亡几十人、数百人的汽车冲撞人群,飞机爆炸,人体炸弹,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砍杀等恐怖事件,基本上就是恐怖分子或者恐怖组织为了自己的一己之私,根本不分对象、无差别的滥杀无辜。也可以说,藐视他人生命价值,视他人生命如草芥就是恐怖主义活动的主要特点。

  3.邪教是恐怖主义诞生的温床

  邪教和恐怖主义的共同特征,就造成了邪教与恐怖主义密切相关,特别是某些邪教组织一旦坐大,实力增强后,如果以欺骗,蒙蔽的方式无法实现其目标,或者在受到执政者强力制裁,其生存发展受到威胁后,最终就会采取恐怖主义的手段——暴力对抗政府,报复社会,这成了其不二选择。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日本的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1995年,当教主麻原彰幌在听说政府将对其罪行进行调查时,便疯狂地制造了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造成12人死亡,5000多人受伤,14人终身残废的人间惨剧。

  有研究者就曾指出"邪教是恐怖主义产生的土壤和温床,邪教的膨胀、恶变,必然导致恐怖主义;而恐怖主义的滋生、蔓延,则往往先从邪教开始,它是邪教恶性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邪教的最后归宿。"这是因为,邪教组织和恐怖主义本身都具有的反社会、反人类的特征及神化教主、搞教主崇拜,对内封闭高压,对外极端狂热的行为模式,这个共性决定了邪教组织与恐怖组织之间不但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邪教组织随时都有可能滑入恐怖主义的泥潭。

  在中国,随着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出现,一种新的恐怖活动形式产生了——"软暴力恐怖"。法轮功宣扬"世界末日"论和"圆满"、"升天",论,通过歪理邪说制造恐怖气氛,对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以护法名义,迫使信徒采用自焚、自杀等软暴力活动要挟政府,用信徒的生命威胁政府屈服。据不完全统计,这已导致2000多人死亡。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显示了以恐怖方式对抗社会、对抗政府、残害无辜的倾向。

  事实上,邪教组织的本性及其行为模式,注定了邪教最终走向恐怖主义。这不仅是一种可能,而且也是一种必然。应当说,邪教走向恐怖主义,都有一个过程。但邪教的本性及其组织行为模式的上述特点,随着邪教组织的膨胀、恶变,注定了邪教恐怖行为的最终发生。

  4.恐怖主义活动都能看到邪教的影子

  "冷战"结束后,在国际国内,各地发生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恐怖事件,如果深入研究,发现都能够看到邪教组织的影子。其制造的恐怖主义破坏活动,或多或少都带有某种宗教色彩,或者借某种宗教之名,或者以某一宗教问题为借口。例如,最令中国政府头疼的"东突"恐怖势力其实就是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结合体,民族分裂是其目的,宗教问题是其旗号、暴力恐怖是其手段,因此,"东突"恐怖势力又被称为"三股势力"。"藏独"恐怖势力,从其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到实施恐怖活动的策略、手段,都打着"藏传佛教"、"维护宗教纯洁"的旗号。

  国际恐怖势力,许多本身就是由极端宗教组织演变而来。令各国政府防不胜防邪教不仅出现在中国,在世界许多国家也普遍存在,都通过制造政治恐慌、社会恐慌以及精神控制等方法实现其个人的目的和政治野心。

  总之,当代恐怖主义与邪教已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一方面,邪教组织正逐渐向恐怖主义滑行,逐渐癌变为恐怖主义,恐怖主义已成为邪教组织壮大后的最终归宿;另一方面,恐怖组织也经常以"宗教"或者其他"合法"的名义为幌子,欺骗世人,博取同情,逃避打击。

对大学反邪教教育的思考

 大学是思想文化的传播与研究创新基地,邪教分子和组织常以从事学习研究的青年学生与部分教师为对象,传播歪理邪说,进行思想的迷惑和文化上的毒害,危害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破坏学校教学管理秩序。研究大学校园的邪教活动特点并加强相关防治工作非常重要。

  一、大学生成为邪教易感人群的原因

  (1)大学生人群的心理特征。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在思想上具有理想主义色彩,情绪和行为上也具有易于极端化倾向,冷静理性不足。这使得大学生一旦面对邪教渗透影响时,容易为邪教的形式美好的宣传所蛊惑,对邪教极端行为方式相认同,这就造成了大学生的邪教免疫力不足。

  (2)大学生管理的自由与放松。与小学、初中、高中那种严格到吃饭、走路和睡觉的学校管理相比,大学的学校管理要自由得多,主要实行学生自治式的管理。加上,大学一般与家庭相隔距离远,父母的监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致使大学生处于家庭教育管理的真空之下。如此两相作用,使得大学生面对邪教影响主要靠自身的警惕与抵制。而大学生思想单纯,社会生活参与不足,社会经验缺乏,对邪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恰恰又警惕性不高,因此很容易被邪教的宣传所迷惑。

  (3)大学生经济不宽裕。目前,我国大学教育负担在家庭,每名大学生的学费在大学自费而奖学金又不足的情势下,对家庭来说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尤其是对来自农村的农村大学生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大学生有相当部分都处于经济不宽裕状态,在个人开销花费上都处于紧张状态,邪教分子往往利用这一点,以勤工俭学为名,通过提供经济利益诱使在校大学生帮助和参与到邪教宣传当中来,如:发放光盘、张贴宣传单等等。更有甚者,利用当前大学生就业困难的情况,以高工资、高待遇为名,诱使大学毕业生参加邪教组织,并加以人身控制。

  二、目前大学反邪教教育现状

  总体来说,大学对反邪教教育重视程度不高,思想认识上原因有三:一是大学管理层认为认为大学为学习研究机构,反邪教教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大学的目标宗旨不相符,是大学的一项"业余"工作任务。二是对大学生为知识青年盲目自信,认为大学生文化素质高,对科学的理解认知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对邪教具有很强的免疫力,无需在教育上继续加强。三是认为"邪教"侵害的主要社会管理秩序,挑战的是政府的权威,是政治范畴,大学作为学术机构的象牙塔,不是邪教的侵害主要目标和对象,无需加强对邪教防范。

  与大学管理层思想上对反邪教任务重要性低估相应的是,实践上大学的反邪教的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薄弱:一是只在政治思想教育上,泛泛而谈,在理论上蜻蜓点水地作一介绍,既缺乏实践的结合,又没有很好地针对大学生的思想状况加强教育,更缺乏常态化、系统化的规划。二是缺乏专门性教育人才,往往当做一项次要工作,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对学生提一提、讲一讲,学生会干部贴贴宣传画,宣传宣传。三是在学生干部的选任,党员的政审以及学生、研究生的录取上,将反邪教这一硬性指标定义为只要不参与邪教组织,没有公开的邪教言行即可,放低了反邪教这一门槛。

  三、改进大学反邪教教育的方向与方法

  在大学加强反邪教教育对于维护大学教育管理秩序,保障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大学自身特点和大学生的青年心理习惯,要加强大学反邪教教育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日常教育与专题性教育相结合。可将反邪教教育融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政治导师进行反邪教的专门化培训,形成常规化的反邪教宣传教育师资队伍,并将反邪教教育纳入到常规化的教学目标中进行考核,实现反邪教教育日常化、常态化,使大学生充分认识邪教的性质与危害性,脑中始终绷紧对抵制邪教的思想弦。同时,要针对性开展专题性反邪教教育,通过老师指导,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现身说法等方式,对大一新生和大四毕业生,组织开展集中化的反邪教教育,强化敏感期与敏感人群对邪教的特殊免疫力。

  二是思想引导教育和反面警戒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教育可以通过专业性老师和非专业老师共同协调开展,帮助青年大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价值观和人生信仰,及时开导大学生的心理障碍,并可通过学生会、班委会等组织,由学生之间互帮互助,在思想上交流沟通,坚定政治信仰和价值理念,不给邪教思想渗透的空间。同时还要结合现实中的案例,组织观看记实性记录片,并在条件可能下组织曾参加邪教而又悔改的相关人员现身说法,让大学生切身感受到邪教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接受警戒,保持对邪教的高度警惕。

  三是预防性教育和救治性教育相结合。在一般性反邪教教育上,应着重于预防层面,通过理论授课,帮助青年大学生澄清思想认识,提升大学生应对抵制邪教渗透的能力。另外,由于青年大学生心理还未成熟定型,可塑性强,因此对那些已经被邪教影响和控制的问题学生要以救治性教育为主,而避免以罚为主,慎用通报批评、开除、留校查看等处置措施,而要着重在人性化的角度上,建立起能够动员家人、亲友、同学多元化教育机制,在一种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近距离教育氛围中,对问题大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重塑,使其重新回归健康社会。

从国人信仰的特点看邪教蔓延的原因

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农耕民族,国人的信仰有着自身的特点,也潜藏着邪教蔓延的因素,对此进行分析有助于理解现时邪教产生的原因和对邪教治理对策的抉择。

  一、国人信仰的特点

  在五千年的农耕文明中,国人的信仰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实用性。中国是一个农耕社会,在漫长的文明历史中,我们的先人从黄河、长江等大江大河形成的冲积平原中受益,学会了播种五谷,刀耕火种,春种秋收。较之于游民民族,这样的生活方式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收入保障,但在水利、气象、种子、农药条件尚不发达古代社会,农业还主要是靠天吃饭,种植技艺也主要靠辈辈传授,生存很艰难,没法想别的,因此,我们的祖先不喜欢对深层次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妄加揣测,所谓"子不语怪异乱神"就是这个意思。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我们的祖先敬天敬地敬先人,北京有天坛、有地坛、有神农坛,那是皇帝用来祭天祭地祭神农的地方,普通人家则信老天爷、祭祖,都是祈求风调雨顺,希望五谷丰登。就连观音菩萨,在佛教里是普度众生的,我们的先人不信这一套,心想你观音大慈大悲,那么有能耐,就赋予了她送子的功能。

  二是多样性。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国人的实用性信仰也逐渐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各行各业都有自己信仰的神,如商人信仰的财神原来是比干,后来又加上了关公,医生新信的神是孙思邈,学子们信的神是文曲星,甚至连性工作者也信神,据说他们信的是管仲。到后来,小偷小摸也信神,他们信的是梁山上的梁上君子时迁。这种多样性是与实用性相联系的,有人说在中国,祭祀像请客,菩萨和祖先共祭,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新科开考敬的除了孔圣人外,还有一些大鬼小鬼一样的纸人,据说是防止这些邪恶的怪物出来捣乱,影响考生的发挥。可见,只要是有用,没有什么事不可信的。

  三是盲从性。由实用性和多样性还诞生出了盲从性。在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只有道教,而道教的产生比较晚,在此之前,道教更多地表现为道家学说,是诸子百家的一种,是一种清静无为的思想。东汉末年,佛教传到了中国,因讲求今生受苦,来世有好的报应,这种因果报应有助于阶级统治和低层民众的心愿,也得到了快速的传播。我们看电视剧《康熙王朝》,清朝大军西北征战葛尔丹,康熙和不少将士得了疟疾,生命危在旦夕,基督教传教士随身携带的金鸡纳霜救了康熙的命,所以康熙下旨允许基督教传教士随驾回朝传教。可见,这种盲从性和多样性是和实用性联系在一起的。多样性的信仰为基督教的传播奠定了基础,也为后来的基督教异端的传播提供了土壤。

  二、邪教蔓延的原因分析

  邪教与正教好像一枚硬币的两面,有正必有邪,正邪自古不两立,邪教的产生几乎与正教一样长远。

  一是精神信仰缺失。在中国,一般认为邪教的出现最早是在魏晋南北朝,当时出现的弥勒教被认为是邪教,之后在宋元明清时期,邪教繁衍近千年不断。明朝灭元靠的是明教,而朱元璋登基之后不久,就宣布明教为邪教,并对邪教徒大开杀戒。清王朝的由盛转衰也是由白莲教的兴起开始的。新中国建立之后,国家镇压了一批会道门分子,打击了邪教的嚣张气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思想的多元化,邪教活动又沉渣泛起。如果说邪教的产生是生产力不发达的产物的话,那么即使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这种内存于心的精神层面的东西也不会自动消失。尤其是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以来,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期,下岗、失业人员增多,人们对自己的未来缺乏安全感,信仰的缺失造成精神的迷茫,不少人转而到宗教中寻找精神寄托,这也为邪教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便利之机,一些邪教如法轮功、全能神冒用宗教的名义用小恩小惠拉拢和欺骗信徒,造成邪教活动的蔓延。因此,反邪教必将伴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过程,我们与邪教组织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

  二是神职人员缺失。在国外,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是在神职人员的严格指导下活动的,平均每200人中就要一个牧师,牧师者,牧养信徒也。而我国由于基督教发展过快,平均1.5万人中才有一个牧师。由于神职人员太少,很多人坐在一个大教堂里,乱哄哄的,即使牧师授课也听不清楚在讲什么,更不用说是一对一的心理疏导。而基督教新教本身就是一个宗派林立的宗教,人人都可以讲《圣经》,人人都可以称"祭司",这样就给一些人私下传教乃至传播邪教提供了便利之机。有统计表明,在基督教中异端特别多,世界上的邪教有超过80%以上是由基督教衍生的。

  三是盲从人数众多。在中国,由于人口众多,又缺乏一致的精神信仰,即使马路上死了一头驴,也能引来大群人围观,更不用说邪教的传播了。由于邪教主的巧舌如簧,不少人根本不了解邪教主的教义和险恶用心,就稀里糊涂地跟着盲信。在瑞克·艾伦·罗斯新著《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中,暴露出很多小型和家族式邪教,这些邪教对人固然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但这种灾难毕竟是局部性的,影响和波及的人数有限。而在中国,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动辄信徒上百万,产生的危害也非常巨大。但这些信徒,多数人仅仅是盲从,并不了解邪教的危害,可以说,这些信徒也是邪教的受害者。

  三、治理邪教的对策抉择

  讨论过国人的信仰特点和邪教蔓延的原因分析,接下来治理邪教的对策抉择就是顺理成章的了。概括起来不外乎三个个方面。

  一是提倡崇高信仰。在我国,崇高信仰包括共产主义理想以及由派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想信念、辩证唯物主义的无神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社会主义价值观,等等。这是一种先进的信仰,是我们国家公民信仰的主流。在宣传思想领域,先进的思想文化和精神产品不去占领,腐朽的、没落的东西就会趁虚而入。要发力宣传和弘扬,用主旋律和正能量教育和武装广大公民,挤压邪教生存的空间,这是以正压邪的重要方面。

  二是保护正常信仰。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如果公民要信仰宗教的话,也必须信仰正宗的、合法的宗教,就是我们常说的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这五大宗教从本质上说也是唯心主义的,但宪法保护公民的这些信仰,也是要最广泛地团结广大宗教信徒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我国是一个政教分离的国家,公民从事宗教活动,应当以爱国护教为前提,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宗教信徒应严格抵制邪教活动,这是宗教反邪的重要方面。

  三是打击邪教活动。首先,对于邪教活动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的揭露和批判。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很多群众对什么是邪教,怎样的抵制邪教并不十分清楚,政府和有关部门有责任告诉群众,以增强群众的辨别力。其次,依法实行精准打击。对邪教活动要打早打小打苗头,不要等到邪教坐大成事、大尾不掉了,再去打击就费事了。需要指出的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打击邪教是正义的事业,没有什么理亏的。

邪教全能神是如何曲解《圣经》的

邪教"全能神"又名"东方闪电"。"东方闪电"之说,源于《圣经·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二十七节:"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邪教"全能神"据此谬解说:这里的"东方"(东边)是指中国,神第二次道成肉身是在东方,降临在中国——大红龙群居之处,是一个女基督。

  这是对《圣经》经文的恶意歪曲。

  首先,《马太福音》是耶稣十二门徒之一、加伯农城税吏马太所写,考证家推断成书于公元70年之后,是早期基督教阶段的作品。全书显示较浓厚的犹太教色彩,多处引证犹太教《圣经》以证明耶稣是犹太人历来期待的基督,亦即犹太先知门所预言的弥赛亚,故有"犹太福音"之称。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最大区别是,犹太教是犹太民族性宗教,其典型特征是"特殊神崇论",它以上帝的"选民"自居,排斥其他民族,而基督教则强调凡信上帝者都为"选民"。有"犹太教福音"之称,犹太教色彩浓厚的《马太福音》,不可能把基督复临实施末日审判寄托在遥远的并非上帝"选民"的异族他乡。

  其次,《马太福音》成书的年代,正置中国的东汉时期,基督教产生的罗马帝国与东汉王朝还没有直接的交往关系。中国对罗马的认识始于班超时代。东汉外交家、军事家班超于公元73—97年经营西域时,罗马帝国也迎来鼎盛时代。班超通过安息国才知道,西边有个大国名大秦。班超知道大秦之后,对这个丝绸之路极西的帝国寄予厚望,便派副使甘英前往联络。公元97年,甘英沿丝绸之路西行,经安息、条支而抵达波斯湾畔,欲波海时,却因安息政府不愿放弃中西贸易的垄断中介地位,指使船人欺骗恐吓,以致中途折返。甘英虽未到达大秦,但他是汉朝使节中西行最远之人,并且,此次他搜集的许多有关大秦的信息。所有这些,《后汉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载。由此可知,在《马太福音》成书的公元一世纪,东汉王朝知道大秦(罗马)的人寥寥无几,而在罗马知道中国的人也不会很多。身为下层税吏的马太,不大可能有这种地理知识。退一步说,即使马太知道有中国,也不会把现实最高宗教理想的愿望寄托在十分生疏朦胧认识的国度——中国。

  第三,"中国"一名的内涵和外国对中国的称呼经历了长期的历史演变。在我国古代,"国"字的含义是"城"和"邦","中国"就是"中央之城"或"中央之邦"。当然,历史上的"中国"不等于今天"中国"的疆域范围。严格地说,古代"中国"是一个形容词,而不是一个专有名词。中国古代各个王朝,都没有把"中国"作为正式国名。汉朝的国号是"汉",唐朝的国号是"唐",以后建立的王朝国号有宋、辽、金、明等,清政府与外国签订的条约上签署的国名是"大清",他们的国号都不叫"中国"。直到辛亥革命后,我们把中国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称。

  外国对中国的称呼也经历了相应的历史演变。秦朝时,西域称中国为"秦地",现在伊朗的波斯语,印度的印地语、意大利语、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通常都认为是从"秦"的发音转化而来。汉代国力盛极一时,曾多次派遣使臣出外。汉代以来,中国常以汉来称呼自己的国家。外国人也称中国为汉。我在《马太福音》中没发现有关汉朝的记载,不知有汉,何言"东方"、"中国"?

  第四,基督教产生在公元一世纪的巴勒斯坦地区,活动中心是耶路撒冷,《圣经》所称"东方",当是巴勒斯坦以东不远的地方。例如《圣经·创世纪》第二章第八节说:"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园立了一个园子,把所创造的人安置在那里。"据学者考证,伊甸是古代巴比伦幼发拉底河下游冲积平原的名称,此词在古希伯来文中衍义为"可乐之地",后来逐渐衍生出"地上乐园"、"极乐世界"的涵义。《圣经》中描绘伊甸园中流有四道河,沿河布满了黄金、珍珠和红玛瑙等。这里的"东方"是指幼发拉底河下游。再如《马太福音》第二章说:"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博士们从耶路撒冷来到伯利恒找到了婴儿耶稣,献上黄金、乳香、没药作为礼物,就回东方去了。在那交通工具十分落后的时代,耶稣刚生下来,几个东方博士便赶到了耶路撒冷和伯利恒,想那"东方"离耶路撒冷和伯利恒也不会很远。据说,这些博士是波斯拜火教的祭祀,《圣经》没有说明他们的人数,后人根据所献礼物共三件而推断为三人。教会把1月6日三人来朝的日子定为"三王来朝节"(祭祀有时会分封为王)。从圣诞节到1月6日共12天,12天的路程,三博士来自波斯还是更可信一些。由此可知,这里的"东方"是指波斯。

  第五,内涵有中国的"东方"概念,是15、16世纪形成的。大航海(地理大发现)之前,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印度、帕米尔高原、阿拉伯半岛、北非、欧洲都是西方;大航海之后,欧洲各殖民帝国主义国家迅速崛起,成为先进国家,"东"和"西"的定义权已经不属于中国人,而是属于西方列强。列强以其所在的位置把通向亚洲的海上路径——西地中海一带为基础,对其以东广大的地区称为东方,并相沿使用至今。这样一来,中国的一些"西方"变成了欧洲的"东方"。又因这个"东方"过于辽阔,随后又按照与他们的距离远近,分别称之为近东、中东、远东,这是"欧洲中心论"的一种反映。这就是说,在形成《圣经》的年代里(《旧约》大约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1世纪方完成;《新约》始于公元1世纪中叶,到4世纪末后定型),在欧洲人的观念里尚不存在含有中国的"大东方"。因此,《圣经》中的"东方"与近现代的"东方"其内涵是有巨大差异的,《圣经》中的"东方"绝无可能是指中国,至于"女基督"云云,更是无稽之谈。

  宗教是对现实条件的幻想的反映,但并不是毫无根据,只有邪教才敢于无所顾忌,盗名欺世。邪教"全能神"恶意曲解《圣经》经句以蛊惑人心的伎俩必须戳穿。

斩断邪教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手

【关键词】邪教;侵害;未成年人;防范;三个关键

  【摘  要】邪教通过精神上、心灵上、肉体上侵害未成年人。当前,我国在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上,存在着重成年人教育转化轻未成年人保护、重事后处置轻事先预防、重部门职能轻社会参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给邪教侵害未成年人造成了空间。因此,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的同时,要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面斩断邪教残害未成年人的黑手。

  邪教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的反动本质决定了它蒙骗侵害未成年人、妨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罪恶。5月26日,凯风·湖南网刊登了一篇题为《六一:祭奠那些被邪教害死的儿童》的文章,详细披露了世界邪教组织残害未成年的罪恶。斩断邪教残害未成年人的黑手,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做好反邪教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下面,笔者就反邪教工作领域如何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抛砖引玉就教于诸位同仁、方家。

  一、邪教侵害未成年人的主要手段及表现 

  未成年人,尤其是少年儿童,由于心智、身体发育不全,相对成年人,更容易受到邪教人员及其组织的侵害。邪教组织人员及其组织为了争夺阵地、扩大影响,肆意践踏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及各国有关保护未成年权利的法律、法规,将罪恶的魔爪伸向未成人。无论是美国的"人民圣殿教"、欧洲的"太阳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还是中国的"法轮功",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把未成年人,特别是少年儿童,作为他们裹挟与侵害的对象。纵观世界各地邪教侵害未成年人的手段,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毒害精神、摧残心灵、残害生命。

  毒害精神。如前所述,未成年人心智发育不成熟,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加之好奇心强,在思想上极容易被邪教的歪理邪说引入歧途。邪教组织在精神上毒害未成年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邪教信徒发送传单、书籍、光碟或办培训班,有组织地以伪科学的面目对未成年灌输邪教的歪理邪说,或者向未成年人灌输"三退"(退党、退团、退队)等反动思想。"法轮功"的始作俑者李洪志,就曾在贵州、武汉等地非法办班讲课,并要求分站负责人"把孩子组织起来搞活动",称"六岁以下的小孩看'法轮功'书籍,可开天目,看到书的法轮是转的"。此外,"法轮功"组织还先后在北京、广州、武汉、遵义等地办少儿班。二是邪教信徒携带其未成年子女参加邪教组织活动,从而导致未成年人在精神上受到毒害。典型例子就是,在2002年天安门自焚事件中死亡的刘思影。她原是河北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活泼、多才多艺。但是,在她痴迷"法轮功"的母亲刘春玲的影响下,陷入了"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泥沼,并在她母亲带领下参加自焚活动,自焚前她受"火烧你不着,只从你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你起码是个'法王',还有很多人伺候你"等歪理邪说蛊惑蒙骗。三是邪教信徒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灌输邪教的歪理邪说。尤其是,在未成年子女在面临疾病、死亡、天灾等自身认知能力还不能做出科学解释的情况下,邪教信徒灌输诸如生病不需要打针吃药、妖魔附身、世界末日等歪理邪说,对未成年人的精神毒害就更加严重。对未成年人精神毒害的后果,主要是导致未成年人"三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混乱甚至错误,造成社会认知障碍,对现实社会和科学技术产生怀疑、否定、仇视的态度,从而产生消极避世或危害社会的观念甚至行为。

  摧残心灵。邪教组织大多有暴力恐怖特征,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是邪教组织危害社会主要手段之一。邪教对未成年人的心灵摧残主要表现在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轻者是一般的恐惧、怀疑、没有安全感等心理阴影,重者就是自闭、抑郁、精神错乱等心理疾病。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邪教信徒或组织通过散布、灌输"世界末日""人类毁灭"等恐怖谣言,给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造成恐惧心理,对世界和未来失去信心。二是邪教信徒在其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以"消业""除魔""上天堂"为由,采取暴力手段残忍地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如1996年2月,江苏省沭阳县全能神信徒万成彦为向全能神献上"宝血",以洗清自己"身上的罪恶","拯救世上万人",用斧头将熟睡中的自己8岁的儿子王磊杀死。一方面,未成年人因害怕暴力,容易产生对邪教乃至整个社会的不安全感;另一方面,误入邪教歧途的未成年人,因害怕受到邪教组织的打击报复,对邪教组织容易产生既恨又怕的交织焦作心理,导致他们对邪教组织更加依附。三是家庭成员或主要亲人、亲戚参加了邪教组织,其怪异荒诞的行为举止,从事"传教""弘法"违法行为,遭到社会的鄙弃和法律的制裁,未成年子女的人际关系受到影响,产生自卑封闭心理。对未成年人心灵摧残的后果,主要是给受到心灵摧残的未成年人造成心理障碍,产生自卑、自闭、抑郁、心理崩溃、人格分裂等问题,给其生活带来长期甚至是终身的不良影响。

  残害生命。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权利,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使用暴力恐怖手段,侵害人的生命健康权是邪教组织的主要特征之一。1993年,美国"大卫教"制造了纵火及集体自焚事件,烧死86人,包括两名怀孕女信徒和21名16岁以下的儿童。乌干达邪教"恢复上帝十戒运动"头目不但要信徒对他们无条件信服,还要随心所欲处置他们的生命,甚至通过"吃人"、喝儿童血以求"提神、避祸"。2000年,该组织制造了集体自焚事件,1000多名被烧死,其中包括近200名儿童。以上只是邪教组织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残害无辜生命两个典型案例,也是邪教组织残害未成年人如花生命的铁证。除此以外,邪教组织对未成年人肉体上的伤害,还表现在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法轮功"有"男女双修"的卑劣手段,"性交通""过灵床"是"全能神"发展、控制信徒的重要手段。美国人大卫·摩西·白克创立的邪教组织"天父的儿女"(爱的家庭),宣称"上帝的爱即是性爱",指使信徒用类似卖淫的方法发展信徒,募捐经费,并在"家庭"中实行群居、滥交。邪教信徒尤其是组织的头目为了达到其个人的目的,除了对成年的女信徒进行性侵害外,还将其罪恶的魔爪伸向无辜的未成年人。2015年5月27日,凯风网报道了美国弗吉尼亚州民众抗议邪教教会"骷髅地圣殿事工会教会"性虐儿童的消息,女信徒凯特琳讲述了自己"还小不懂事时" 被教主当着她母亲的面性侵的事实。在我国,未成年人遭到邪教性侵害的案(事)件也时有发生,这在不少控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罪行的案例中可得到佐证,此不赘述。

  二、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反对与防范邪教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反对与防范邪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邪教侵害未成年的客观存在,警醒我们必须正视当前社会面临的挑战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机遇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阶段,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期""经济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叠加并长期并存,发展改革进入新常态,人民群众对发展改革有更多的新期待、新要求,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客观存在,给邪教组织利用一些人的不安、失落、焦躁心态传播邪教造成新的可乘之机,给防范与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在农村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大量的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803861部队"留守家中。一方面,由于年龄、体力、疾病、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老人、妇女极容易受到邪教信徒、组织的蛊惑。而且,他们一旦受到邪教的蛊惑,又容易将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孙子引入邪教的歧途;另一方面,他们对于邪教的侵害也缺乏相应的防范能力,尤其是当未成年的子女受到邪教侵害时,他们缺乏相应的保护知识和能力。

  从邪教传播的方式、途径来看,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在互联网的作用下,信息传播已经步入了"新媒体""多媒体""自媒体"时代,邪教传播的方式和途径更加信息化、便捷化、隐蔽化,尤其是QQ、微博、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的出现,使防范与处理邪教工作也面临着信息时代的严峻挑战和空前压力。

  最后,从当前我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的现状来看,存在着重成年人教育转化轻未成年人保护、重事后处置轻事先预防、重部门职能轻社会参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不受邪教信徒、组织的侵害。

  三、思考与对策 

  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及挑战,针对我们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预防邪教对未成年人的侵害工作,笔者以为,当务之急就是,要突出"三个关键"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突出 "民生"关键抓社会基础夯实;二是要突出"防范"关键抓工作机制优化;三是要突出"治理"关键抓调动社会参与。

  突出"民生"关键抓社会基础夯实。在经济发展"三期"叠加并长期并存的新常态下,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依然是做好一切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从信奉邪教人员的情况来看,邪教的信徒一般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以谋取政治、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中坚骨干分子。他们炮制、传播邪教歪理邪说、鼓动他们参加入伙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取政治、经济利益,邪教只是他们谋取政治、经济利益的一种筹码或工具;二是为了满足精神需要的邪教痴迷分子,他们往往是出自心理的需要,为了获得精神上所谓的满足感、成就感而信奉邪教;三是为了摆脱经济上的贫困、疾病的痛苦,而企图在邪教中得以解脱而信奉邪教的,换而言之,这种人就是因贫穷、疾病而信奉邪教的。他们是邪教的一般信徒,人数众多,一般是生活在农村村组山寨、城市街道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同时,加大对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投入,用科学文明健康的文化生活筑就防范抵御邪教歪理邪说的铜墙铁壁。这样就抓住了做好防范邪教工作的"关键手段""关键多数",就夯实了做好农村及城市社区反邪工作的社会基础、群众基础,就有利于做好因贫、因病而信邪人员的预防和转化工作。从一定程度上,就有力地防止、减少了因成年人家庭成员信奉邪教而导致未成年子女也被裹挟信奉邪教现象的发生。

  突出"防范"关键抓工作机制优化。一方面,要将防范未成年人遭受邪教侵害工作放在与做好成年人预防、教育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要做到相互统一、相互协同、相得益彰;另一方面,要织好防范网,健全好工作机制,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下面,就如何织好防范网具体论述之。笔者以为,要着力在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充分用好学校、社区(农村村组)两大宣传阵地,做好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根据学生的年龄阶段、心智发育水平,有计划、分阶段地落实好进校园、进课堂、进课程工作,增强未成年人识辨邪教、防范邪教的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督查,学校要整合课程资源,适时与主题班会课、法制教育课、社团活动课有机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发这方面的校本课程。社区(农村村组)要将防范邪教工作与地方社会治安管理、文化娱乐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要改变那种办一个宣传栏、填一张问卷表的陈旧做法,要丰富创新载体,内容要突出重点,形势要丰富多样,效果要确保入脑入心。二是要加强保护未成年人的队伍和机制建设。家庭中一旦有成年人信奉邪教,除了做好成年的疏导、教育工作外,要切实关注家庭中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防止未成年人被裹挟、要挟、受到精神和身体的伤害,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工作要切实跟踪落实到位,要明确人员、责任、措施、效果。社区、农村(村组)还要组织专门力量负责做好当地社会层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健全信息网络,对基层的防范工作要做到渠道畅通、信息灵敏、反应快捷,要有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确保防范得准、稳控得住、处置得了。三是要加强平安、和谐、文明家庭建设的力度。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更是防范邪教侵害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科学观念、文明意识,与家庭美德、家庭新风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构筑好牢固的防御抵制邪教的家庭防线,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学习、成长提供一个平安、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

  突出"治理"关键抓调动社会参与。突出治理,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攻坚克难解决好当前反邪教工作,尤其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邪教侵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既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有效解决某地某时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调动社会参与,也就是要在有关职能部门的主导下,要综合发挥好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在这一方面,尤其是要加强和发挥好公益志愿者的作用,要变单打独斗为抱团作战,整合好资源利用好平台形成好合力。同时,也要充分运用和发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等多种手段,以更高的起点、更宽的视野、更广的维度去解决好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邪教“易感人群”心理浅析

 近年来,由于国人的警醒和法律的震慑力,邪教组织开始不断改头换面,从地上公开活动转入地下秘密活动、从面对面的对抗性转为伪善的非对抗性,将活动场所由城市城镇转到边远农村,于是一些农村群众特别是一些中老年人不幸被其裹挟成为邪教信众。

  笔者在反邪教志愿者协会工作多年,通过多年的资料积累和调查核实,在协会同事的帮助下,核实清楚了笔者所在的区县(中国西部某农业区县)的邪教人员基本情况。2015年,全区在册法轮功、门徒会和全能神等邪教信众共计516人,其中80岁以上老人有17人,占3.3%;70--79岁有153人,占29.7%;60--69岁有180人,占34.9%;50--59岁有79人,占15.3%;40--49岁有79人,占15.3%;40岁以下有8人,占1.55%。男性295人,占42.8%;女性221人,占57.2%。按照我国中老年人(45岁以上)人口划分惯例,中老年和老年人占比高达91.1%。深入分析,发现农村中老年人群除了文化水平低(文盲半文盲55人,占10.7%;小学322人,占62.4%;初中113人,占21.9%;高中(中师中专)24人,占4.7%;大学2人,占0.39%)、收入水平低、居住环境偏远等共性特点以外,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来讲,不同群体邪教"易感人群"都有其深层次的心理原因。

  一是病患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机能的衰退,感知觉发生显著退行性变化,行动迟缓,记忆减退,各种疾病开始出现,特别是许多身患慢性病且长期治疗效果不很明显的老人迫切希望拥有健康的体魄,但在面对不可挽回的衰老或者家人的病患时,很容易产生畏惧的心理,害怕变老,担心生病,惧怕死亡,甚至出现疑病状态。但迫于医疗条件的限制,经济条件的制约,在遭遇邪教人员"强身健体、祛病健身"、只要虔诚地奉"三赎的名"祷告就能去"罪根"、"师傅(李洪志)可以给你消业,清理身体"、"共修打坐可以不自疗药"(观音法门)等"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等幌子后,抱着"神灵"面前试一试的心态入了教。当被辅以种种编造的超自然神迹与见证,并体会到不断强化以"好起来"的心理暗示加上有规律的生活起居所产生的心因性好转假象后,他们便对此深信不疑,在邪路上越走越远。

  二是空巢群体。在农村,由于子女成年后求学、工作、打工等原因离家生活,部分老两口也因带孩子而两地分居,与家人空间上的分离、观念上的代际差异、精神上的慰藉不够,以及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单调缺乏,与老人希望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的理想状态存在强烈反差。"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使得大量老人孤独感、失落感骤增,安全感缺失。当传教人员"知心大姐"式的死缠硬磨,聊天宣扬"救世济世"、"无所不能",恰好填补了老人心灵上的孤独和苦楚,迎逢了老人害怕寂寞、渴望有人关心、期望与人倾诉的想法;当听到法轮功的"我们学员、我们弟子"门徒会的"兄弟姊妹"等容易让人产生归属感的语言时,便会产生这是"真、善、美"度人度己的错觉;如若再遭遇"色情局"、"仙人跳"、小恩小惠等卑劣手段的威逼利诱下,虚罔的"空巢老人"就会不知不觉误入歧途,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为之驱使。

  三是迷信群体。在迷信色彩比较浓厚的乡村,人们更容易相信邪教歪理邪说。这类群体相信冥冥之中的命运,本身对佛、对主就有一种莫名的崇拜,将自身行为及生活中遇到的许多事情都与鬼神联系在一起,同时,对固有传统信仰的不坚定,对所信奉的佛与主所属的合法宗教教义认识不清。在面对传教人员对披上佛教外衣的"法轮功",披上基督教、耶稣教外衣的"门徒会"等邪教花言巧语的描述后,显得无所适从;当听说"世界末日论"、"病源于罪"等惊世骇俗的谎言后,迷信人群内心就会恐慌和迷惑,若恰逢诸如5.12地震之类的某些巧合,他们便认为"信神可以进天国,能消灾避难,可以永生,不信的人将受到惩罚,下地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言非虚,便认为抓住了救命的稻草,找到了"通往天堂的户口本","找到了登上诺亚方舟的船票",虔诚归顺于邪教寻求"圆满",在自我迷信中寻找心灵的慰藉。

  四是弱势群体。很多鳏寡老人、残疾五保、失独家庭和贫困家庭等群体,离群索居,亲情缺失、人际接触面、交际面窄,往往都被主流社会边缘化,但他们同样渴望得到周围人群的接纳、社会的认同。但在现实社会,他们显得无能为力,邪教便使用"周济法",打着"帮工"的名义,向他们分配一些诱骗其他信众所得来的钱、粮、物,对外出传教而耽误农时的予以帮助,对受到依法处理的成员家庭予以"关心",以此拉拢。还有人专门收集本地区的贪腐、环保、强拆等负面信息编辑成册,给他们进行负面鼓动,所以在面对衣食住行的艰难和生老病死的困惑,面对社会转型期发生的种种不良现象时,有些人就会看不惯或有怨气但又无奈,自然而然地把希望寄托于虚无飘渺的主与"神"身上,梦想有万能之神、博爱之神帮助自己和家人改变命运,并"正一切人心,解一切迷茫";邪教普遍的"封官许愿"的方式,满足了其在常人社会得不到尊重的"弟子们"的地位和尊严,使他们更乐于参与邪教活动,在集体活动中获得认同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心甘情愿地依附于"法"。

  五是闲人群体。很多刚刚离开工作岗位的离退休人员或不适宜重体力活动的老人,骤然间失去工作,社会交往减少,社会剥离感强,空闲时间多,很容易缺少精神寄托,产生消极无助、寻求解脱的心理。邪教的种种歪理邪说,辅之以七拼八凑的气功练功动作,并经常派人深入农户家中"讲经布道",用他们编写的"圣歌"去"丰富"精神生活,"抚慰"寂寞的心灵,正好满足了他们希望眼下有事可做,修身养性,使闲暇生活变得充实的愿望;同时,大家经常在一起集体练功跳舞,相互交流心得,感情有了维系和依托,也满足了他们希望有人与之交往,以此体现他们的价值,证明自己依然"老当益壮",获得内心充实。于是,他们对聚会祷告等乐此不疲,并最终丧失了自我意识和理性,成为邪教组织的"提线木偶"。

法院认定邪教组织将常态化

2015年10月3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华藏宗门"头目吴泽衡及其弟子多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决定对吴泽衡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同时认定,"华藏宗门"(又称"华藏心法"、"华藏玄门"、"华藏法门")为邪教组织。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泽衡冒用佛教名义建立"华藏宗门",神化自己,授意弟子印刷、出版宣扬迷信、邪说的书籍,印制邪教组织标识,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华藏宗门"邪教案一审宣判(图片来自网络)

  这是法院通过个案判决方式认定的又一个邪教组织。

  此前,法院系统已经认定了两个邪教组织。

  ●2014年10月1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全能神"为邪教组织。

  该院对招远涉邪教杀人案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通过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等人宣扬的所谓教义、使用的书籍和组织活动方式,应当认定其所信奉的"全能神"组织系冒用基督教名义,曲解《圣经》内容,编造歪理邪说,神化首要分子,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邪教组织"的特征,应当依法认定为邪教组织。

 

  招远全能神邪教杀人案宣判(图片来自网络)

  ●2015年7月,广西南宁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银河联邦"为邪教组织。法院认为,郑辉冒用佛教的名义,在互联网上建立"银河联邦"网站,通过组织非法"法会",制作、印刷、散布非法出版物、宣传品的形式,散布迷信邪说,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众多信徒,形成危害社会的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银河联邦"网站截图(图片来自网络)

  笔者2014年10月13日曾写过一篇《邪教组织或将由法院认定》,提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招远全能神邪教教徒故意杀人案,依法认定"全能神"组织为邪教组织,开辟了法院司法认定邪教组织的先河,对中国防范处置邪教工作影响深远。"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华藏宗门"、"银河联邦"等3起案件的依法宣判,使法院认定邪教组织常态化。当然,这个说法也不能绝对化,对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或社会公认的邪教组织,法院仍可直接按邪教组织处理,如法轮功。

"  割下心头肉   河北省阜城县古城镇西火星堂村曾发生过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个六个月不到的小女孩,而凶手,正是生她的母亲。小女孩刚从母亲肚子里出来,还没记住世界长什么样子,就被母亲砖头砸死。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李主佛的法轮功。   俗话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