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

合理归因在挽救工作中的应用

在法轮功痴迷者挽救工作中,反邪教志愿者需要针对痴迷者的种种情况进行分析,并给予他们适当的指导,促其对自身陷入邪教进行一定的原因探讨。心理学上把这种对别人或自己所表现行为的原因予以解释的过程称为归因。痴迷者之所以痴迷于邪教,甚至出现多次反复,往往都是因为对遇到的一些事情无法做到正确归因、积极归因。

  本文从心理学归因理论出发,谈谈合理归因在挽救工作中的应用。

  一、痴迷者归因出现偏差的主要表现

  邪教痴迷者针对自身遇到的问题进行归因时,主要容易出现以下几种偏差:

  1、外向归因,又叫情境归因或外部归因。是指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倾向于主体以外的环境因素。对于痴迷者而言,他们感觉身体好了的时候,往往认为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起到了一定作用,认为李洪志帮自己"消业"了,帮助自己提高了层次,等等。这种外向归因,导致信徒逐渐失去了自我,逐渐陷入李洪志精心设置的圈套当中。痴迷者之所以容易产生这种归因偏见,原因有二:一是个人很难做到对自身行为做出客观的分析,容易把一些因素归结于环境方面;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受到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强烈暗示,把个人所取得的成绩都归功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2、片面归因。这种归因主要表现在,信徒在习练法轮功当中,对于出现的情况归因时不能全面客观地把握整体,而是究其一点不及其余,或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这种归因偏差往往使信徒在习练中顾此失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极端,从而出现一定的偏差。

  3、浅层归因。一些痴迷者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功得到了一定的好处,比如身体好了,精力充足了,事业更顺利了,或者人际关系好了等等,从而容易把习练法轮功所得到的好处与一些简单的事情结合在一起,作出浅层归因,认为习练法轮功可以得到很多好处,逐渐痴迷于其中。出现这种归因的原因,主要在于对于痴迷者身体好、事业顺利等方面缺乏更深层次的认识和标准,只局限于个人的自我感觉。

  4、消极归因。主要是指痴迷者在社会生活当中,遇到了一些不顺心的事情,进行归因时倾向于用一些具有稳定性和不可控制的因素去解释,比如认为命运不可改变、一切都是安排好的,或者认为是因为遭受到了报应等等。痴迷者把挫折过多地归结于难以改变的因素上,就会产生自责、自卑、无助、无奈的消极情感,容易继续痴迷邪教,或者在已经矫治后重新回到邪教的约束之中。

  二、归因理论简介及其启示

  在心理学各种关于行为动机的归因理论中,笔者认为对挽救工作最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是美国心理学家维纳的归因理论。

  他从"三维度"出发把归因分为:内归因和外归因,稳定性归因和非稳定性归因,可控制归因和不可控制归因;又把人们活动成败的原因即行为责任主要归结为四因素,即能力高低、努力程度、任务难易、运气(机遇)好坏等。

  这种归因理论从结果来阐述行为的动机,它的理论价值与实际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该理论对我们挽救工作有以下启示:

  1、有助于从痴迷者特定的行为及其结果,预测其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产生的行为,并加以针对性指导。例如,如果一位痴迷者把习练法轮功之后身体变好归结于李洪志的法轮功的效果,就会继续痴迷于其中。相反,如果他认为身体好是因为通过改变自身生活方式、自身抵抗力增强了等内因所致,就会认识到只要通过自身正确的科学的锻炼方式,必然会获得更好的锻炼效果,从而会促使其早日脱离邪教。

  2、有助于了解邪教痴迷者心理活动发生的因果关系,并以此可以推断出他们的稳定心理特征和个性差异。并指导他们学会正确思考其心理活动发生的因果关系,促其形成正确的心理观念。

  3、有助于我们依据痴迷者对邪教的不同痴迷程度及精神状态来引导痴迷者进行正确的积极的归因,使其能够早日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走上正确的积极的人生之路。

  三、如何引导痴迷者学会合理归因

  在痴迷者对邪教的认识当中,不同的归因方式能够起到不同的作用,甚至是截然相反的作用。正确的归因有利于痴迷者早日明白自身是如何受到邪教的毒害,从而更加积极地配合工作,早日从邪教中脱离出来,同时能够维持较好的帮教及心理矫治效果。而错误的归因,往往会导致顽固对抗、前功尽弃。为此,作为挽救工作者,应该指导邪教痴迷者对自己痴迷于邪教的行为以及生活中遇到的挫折进行正确的、合理的归因。

  1、指导他们全面归因。这是针对片面归因而言。首先挽救工作者要指导痴迷者对他们的情况做出全面分析,引导他们分析自身习练法轮功前后的变化,引导他们分析社会、亲人、朋友对于他们痴迷邪教的看法和感受,并逐渐找出他们痴迷邪教的主要原因。对此,可以填写归因量表,对几种主要因素进行程度评定,并予以统计分析,找出痴迷者痴迷的主要原因。"对因下药",采取相应措施,助其早日脱离邪教。比如,痴迷者有的是为了祛病健身,有的是因为对社会存在偏见,有的是因为追求"圆满",也有的是因为人生没有了寄托,还有的是因为在生活中遇到了一定挫折等等。通过归因量的统计分析,有助于找出主要原因,并合力攻破。

  2、指导他们团体归因。这种归因技能类似于医学上的集体会诊。因为人们的认识能力总是有限的,再加上归因者某种动机或自尊心的影响,往往会增添一些主观色彩,产生归因误差。因此,有必要以团体讨论的方式进行归因,或者以座谈会的形式对成员进行逐一分析,或者以专家为核心,由挽救工作者、痴迷者及其亲人组成团体,对痴迷者痴迷因素及表现进行讨论分析,促使痴迷者正确合理归因。

  3、指导他们积极归因。对于痴迷者习练过程中的良好感觉及状态,可以把其归功于"自己的努力"这一不稳定的但可控制的因素,而不是因为李洪志的邪教起到了作用,这样会启发痴迷者认识到自己必须继续努力;还可归因于自己的能力强,从而对自己产生一定的满意感,增强其对生活的信心。值得注意的是,不能过分肯定这一点,因为此归因属于内部的稳定的不可控制的因素,过分肯定易产生自负、骄傲情绪。除此之外,还要考虑自我感觉良好、疾病得到了一定控制是不是由于自身期望值较低或者疾病转移了,而不是因为李洪志的"消业""法身"起到了作用,更不是因为习练之后提高了层次。这样归因后,痴迷者将会认识到不能过度痴迷邪教,而需要更加努力,通过发挥自身积极能动性,进而主宰自身命运及生活。

  当痴迷者生活不利或者情绪消极的时候,要引导痴迷者最好不要归因于自己的能力不行,因为这是内部的、稳定的且不可控制的因素,会极大地打击自身积极性,从而产生自卑感,不利于生活进取,甚至会继续求教于李洪志的法轮功。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引导他们思考,这次不利或者情绪低落,可能是由于事情较难或运气不好,从而为自己解脱,获得心理平衡。因为这些都是属于外部的、不稳定的且不可控的因素。

  积极归因时,需要引导痴迷者多关注一些内部的不稳定的可控制的因素,如对生活的努力程度、正确的生活方式及人生价值观念、合理的情绪状态及情绪调适方式等,帮助他们明确今后的生活方向和人生目标,不至于破罐子破摔或者出现再度痴迷邪教的情况。

  4、对痴迷者归因进行及时强化或矫正。当痴迷者做出积极归因时,要及时加以肯定,给予阳性强化。当痴迷者做出消极归因时,要帮助痴迷者及时加以矫正,以使痴迷者形成正确积极的归因倾向。特别是,对于脱离了邪教的痴迷者,需要采用合适的方式予以强化,让其充分认识到,脱离了邪教可以生活得更好,过上更好的生活。对于生活中出现的消极和困难,予以及时的帮助,并引导其正确积极归因,以强化归因效果,巩固矫治成效。

  总之,邪教痴迷者的归因是有倾向性和规律性的,是有积极与消极、正确与错误之分的。不同的归因倾向会使信徒产生不同的痴迷程度,进而产生不同的后果,也决定了其脱离邪教的难易。挽救工作者应科学地利用归因理论指导痴迷者不断地对他们的行为结果进行积极的、正确的归因,帮助他们早日脱离邪教,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当中。  

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心理观察与分析的方法

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各种心理现象的研究方法,至今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所有心理学理论对邪教这一特别社会现象的研究仍是一个空白,目前还找不到专门研究邪教心理的研究方法或这方面的专著。而法轮功邪教又是有中国文化特色和李洪志个人特色这样的一种"中国独有现象"。这种现象下,所滋生出来的大批法轮功追随者,特别是国家取缔法轮功后仍沉淀至今的"大法"痴迷者,他们的思想和心理问题,确实值得花一番功夫去专门研究和探讨。掌握一些心理学的知识,并将它应用到对痴迷者的挽救工作中,即把心理学的一些方法与挽救的各种方式(模式)有机结合,最后通过实践的试验,找出一种能够较好地解决法轮功邪教(痴迷者)心理问题的研究方法,这不但对做好挽救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意识形态领域和心理学领域的某些理论研究也可能具有启发性的作用。

  心理问题的分析是个极其复杂且不能量化的事情,影响心理的各种因素是多方面的,这要比给思想意识定位更加难以把握。所谓的分析只是对一个人的意识、情绪、性格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然后将这个评估作为一种参考,针对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一种可行的方案。所以,心理分析及心理矫治是做好挽救工作的一把钥匙,但它又是一把无形的、非格式化的钥匙。

  心理学知识所涉分支很多(如:社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妇女心理学等等),流派各异(如:行为心理学派、认知心理学派、人本心理学派等等)。而这些知识门类及技术术语对我们这些非专业人员来讲,简直就是千重迷宫,较难涉足。其实,即便在心理学界,心理学的一些重要准则和研究方法仍存有很大的争议,这是由于所研究的对象和目的的不同,因而发展出来了许多各不相同的理论。例如,费洛伊德(奥地利心理学家)研究的重点对象是精神病人,他所创立的"精神分析学",主要研究精神病人的病变心理和潜意识(无意识)等问题。荣格(瑞士心理学家)所创立的"分析心理学",主要研究个体无意识和性格(人格)的遗传原因等问题,提出了"个性心理系统"(自我、个体无意识、集体无意识)的心理分析理论。马斯洛(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所创立的"人本主义心理学",提出了心理动机论(需要层次理论),主要研究动机与人格及自我价值实现等问题。以上这些世界著名的心理学家,他们因为所研究的对象和目标不同,所创立的心理学理论体系也各不相同。由此看来,心理学的学习和研究因人而异,并没有哪一种模式经验可涵盖所有心理学问题。

  一、对痴迷者进行心理观察的方法

  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现象与心理学所涉及的一般心理问题(如精神病人、普通心理障碍者)是有区别的,这个区别在于:第一,痴迷者绝大多数思维正常(少数精神异常者除外),他们并不是精神病患人群。第二,他们的心理问题根源于大法思维(邪教定势思维),如果大法思维被破除了,剩下的心理现象主要属于正常情况下的心理障碍问题。第三,思想转变前后所产生的心理现象有较大的反差性,即他们的情绪化(大法情结)特点往往使心理活动存在很多的变化,有时很难区分这种变化到底是心理问题还是思想问题。所以,痴迷者的心理问题同一般心理学意义上所讲的临床表现相比(如精神障碍者),有其特殊性;也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对痴迷者进行心理分析和矫治时,即要运用心理学的原理知识,也不能脱离挽救的原则和方法。因此,对痴迷者心理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建立在挽救的基础上,将挽救的方法与心理学的方法综合起来所创立一种新的方式。而笔者今天所论述的内容正是这样一种对新的方式(方法)进行探索和尝试。

  既然痴迷者的心理问题是一种有别于一般心理问题的特殊情况,那在对痴迷者心理进行分析之前,就需要对其心理表现有一个观察。目的是把握这些表现的特点,为后一步的分析提供实证。同时坚持心理观察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将每天观察到的点连成线(如有心理专业技术的人,可以制作心理观察图表),为最终找到痴迷者的心理症结而提供依据。这就是心理观察的目的和作用,笔者重点谈一下观察的方法。

  (1)接触法:即通过与痴迷者比较亲密的接触,对其言行、喜怒哀乐等外在表现进行观察。这个观察的主要内容是掌握其情绪的变化,从中发现需要的信息。这个方法的主要特点是:①顺其自然去观察其人,只观察而不参与被观察的内容。②前提是要与痴迷者有良好的感情沟通,使其在你面前能自然地流露出各种心态,而不是有很重的防范心理。③要注意观察到的细节,把它们暗记于心,或进行适合的记录,以备分析之用。

  (2)问询法:即我们向痴迷者提出问题,对其内心的想法或感受进行观察,以验证、判断或探知其隐匿的信息。通过这种方法来了解痴迷者内心的心理活动,以便掌握其思想和心理动态。这个方法的主要特点是:①所提问题可事先设定(如围绕模式主题或专对某一个问题),也可随机提问,但所提问题一定要有针对性,并且能使对方较轻松地回答。②要注意提问时的方式和语气,勿使对方产生怀疑而顿生戒心,否则就观察不到对方真实的反映。③对其所回答的内容不作评价,答案正确与否也不重要,关键是要观察到对方对这一问题的心理反应(是很坦诚地赞成或反对?还是隐瞒或撒谎等)。

  (3)刺激法:即用事先设计好的问题(或某件事情),来针对痴迷者的思想要害(如怕转化、怕"神形俱灭"、或有什么矛盾心理等),直接刺激对方,观察其内心反应,以帮助我们判断对方的心理防线是什么?解决其思想或心理症结的切入点在哪里?这个方法的主要特点是:①直接性和切入性,但难点是准确性。所以事先要研究痴迷者的思想状态和性格特点,保证这种刺激即要针对解决问题,又不能激化矛盾。②时间、环境和对方的情绪状态都要掌握好,因为这种方法不可能在同一人身上反复使用,最好一次成功,如不成功可放弃。③所提问题应杜绝那种试探性的方式和虚假设定,而一定要针对痴迷者们最普遍关注的问题(如:"圆满"问题、"白日飞升"问题、明慧网极力宣传的某些问题等),这样才能达到刺激的效果,以观察出其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心理特点。

  (4)暗示法:即通过间接的、不经意的表达(如针对甲的问题却对乙说,间接让甲听到),将事先设定好的内容传达或泄露给特定的对象,以观察其对这一内容有什么反应。这个方法的主要特点是:①间接性和暗示性,但要注意传导这种信息的方式,要让对方在无意中接受而不引起怀疑。②对暗示内容的观察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不要急于知道结果去主动问询,而要保持对其的暗中观察。③可通过内容和语言的变换反复使用,但不宜集中表达,而要分散开来。

  二、对痴迷者进行心理分析的方法

  如何对痴迷者的心理进行准确地分析?至今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模式。这是因为:痴迷者的主要心理问题,是来源于邪教的修炼心理体验,而个人性格的心理问题(如心理障碍)往往被封闭于邪教体验之下。因此,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对痴迷者进行挽救方面的心理分析。也就是说,不解决邪教思维和邪教修炼心理问题,只单纯地从研究"人格"问题出发来套用心理学理论,对我们挽救工作而言很难有什么实际效果。所以,我主张对挽救工作中的心理学应用,还是以解决邪教思维和邪教心理为主,这就是我所谓"研究方法"的思路和原则。

  "大法思维"是法轮功痴迷者独有的一种思维定势,也是法轮功邪教心理的基础。笔者把痴迷者(包括"以法破法"后的大部分初步转化的人员)这类定势型思维称作"大法思维";并把这种思维下所产生的观念、情感、无意识心态及受这种思维控制的心理(性格)特征称作"大法情结"。当然,这里所说的"大法思维"和"大法情结"与心理学所讲的"思维、情结"之概念是有区别的,是专门特指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活动。那么,他们的这种心理活动有什么特点?我们怎样对"大法思维"、"大法情结"进行心理分析?

  (1)对"大法思维"的判断

  大家要知道,思维本身的形成就是心理活动的过程,通过头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经过感觉、知觉、表象等形式,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就是思维。所以,思维的形成不是几次印象或短时间就可以达到的一种理性认识,而一定是心理反映长期积累的结果。明白这个道理,就会对痴迷者的"大法思维"做出判断。例如,有的痴迷者为了选择逃避,谎称自己对法轮功修炼和"大法"知道甚少,或者说"不懂"。可这个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进入了法轮功,还得到了许多"益处",至今也没有放弃"大法"。这长达十几年的修炼积累,正是邪教对其浸入、洗脑、最后形成"大法思维"的过程。如果有十多年"练功史"的人宣称自己不懂法轮功,这就不符合思维规律,明显是为了逃避转化而在说谎。

  因此,看法轮功练习者是否形成"大法思维",可以有三种最直接的判断方法:一是看时间的积累上(修炼时间)。二是观察内在和外在特征(如:心理需求、情感、情绪、表情、语言、行为等方面)。三是思维模式(封闭型模式)。符合这三点的基本就可以判断为"大法思维",而这种判断对给痴迷者划分类型有重要作用。

  (2)心理特征分析

  有了对"大法思维"的判断,还要对这种思维的心理活动特征进行分析,然后定性,为给痴迷者进行思想、心理类型划分提供依据。这里需要清楚的一点是:凡是具有了"大法思维"的痴迷者,一定具有"大法情结"的特征,只不过后者更多地掺入了个人特点的内容(如性格、情绪、动机等)。"大法思维"和"大法情结"的主要心理特征如下:

  ①思维方面:以封闭式思维为显著特征。他们除了对"大法"知晓外,对其它事物(包括对整个世界和人类社会)一概不予关心或不感兴趣,尤其是对事物的理解完全依赖于他们对"大法"的理解。他们认识不到事物的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他们对事物或人(包括社会)的判断,以"大法"的观念、信条(比如:真、善、忍)为标准。这种思维定势形成后,就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和依赖性,这就是所谓的邪教"精神控制"特征。

  ②意识或潜意识方面:痴迷者在意识方面最明显的特征是"排他性"。由于"大法思维"定势的原因,痴迷者都对凡是不符合"大法精神"的事物,全部采取否定态度,这就是"法轮功自我意识"的一种自觉的心理反映。这种反映既贯穿于整个意识层面上,形成"排他、逆反、反向思维"等心理特点;同时也贯穿于潜意识层面(被意识压抑的本能性的心理机能)。例如,许多痴迷者对"梦境"非常敏感(甚至有做了一个梦就反弹的事例)。"梦"是一种大脑皮层的正常生理反映(半睡眠或浅睡眠状态容易做梦),但有时也是潜意识的一种流露。对"梦"的解析在精神分析学上有一定的意义。可痴迷者却将"梦境"自觉地与"大法思维"联系起来(如:怎样用"大法"观念来解梦),并相信"梦境"对他的启示或警告之类,这就是痴迷者意识或潜意识方面的心理特点。

  ③动机方面(本我动机—欲望或需求):对法轮功痴迷者来说,最大的内心动机是什么?是"圆满"、是"上层次"、是修炼出"晶白体"等等?这类具体动机因人而异,无法肯定。但可以肯定的是:心理动机决定了其的欲望或需求方向(目标),当条件适合时,内心的动机就会表现(或流露)出来,并以实现这种动机为最大的心理满足--它可以表现为强烈的欲望(占有欲、控制欲、贪婪欲等)或心理、甚至生理上的需求。例如:某个痴迷者(女性)为了拒绝听我们的"迫害语言",在与她谈话时,她不停地上厕所(1个小时去了6次),而且是真的在排泄小便,这就是动机作用于心理和生理上的典型说明,为了逃避而产生了强迫症(这可引起一定的生理变化,如不停地上厕所)。因此,研究和观察痴迷者的内心动机,往往是解开痴迷者症结的钥匙。

  ④情感、情绪方面:痴迷者的情感、情绪是其"内在心理"最容易暴露出来和最不容易控制的部分,同时也是最能体现个体性格的部分。在情感方面主要特点是:唯师独尊、唯法独尊、唯我独尊(对家庭、对亲人、对社会都麻木不仁)。在情绪方面主要特点是:恐惧、焦虑、逆反、暴躁或冷漠、亢奋等。这些表现可属于"大法情结"范围,因为掺入了个人的性格特点,往往更能体现出痴迷者的个性特征。而对痴迷者情感、情绪的心理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划分类型,拿出针对个体方案的转化方法。例如:我曾经给一个痴迷者(女性,三十多岁)去做工作,一进门,她就大骂,并让我"滚得远远的"。我等她咆哮完,问:我还没有说话,你为什么就让我滚?她说:你们警察没有好东西。我说:我不是警察,是老师。她说:老师也没有好东西。我问:你们李老师算不算好东西?她一愣,瞪了我一会,接着笑了,说:不许说我们"师父"是东西。气氛顿时缓和下来,接着我向她探讨她这种怨气的原因……后来我们化解了她这种仇恨的心理,也了解了她的性格特点。这个例子说明:抓住痴迷者情感或情绪上的因素,就可分析出其心理症结。

  ⑤语言方面: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也是心理活动最直接的反映。特别是痴迷者在未转化前,在交谈时,他们的语言表达方式也能反映出心理特点。所以我们总是强调要学会和注意倾听痴迷者的"述说"。因为,具有"大法思维"的痴迷者,他们的语言表达方式是有其"独特"的特点的。

  一是"回避性":对重要话题(如:转化问题,"圆满"问题、违法问题等)和针对其要害的话题,他们往往避而不答,或故意东拉西扯,绕开谈话的主题,或一味强调自己的什么理由,借以转移话题。如果你追问得很紧,对方干脆以沉默对待,或公开其拒绝的态度。这种情况初期经常遇到,所以要保持冷静,要注意观察其回避某个话题的内在心理是什么(他所回避的问题是不是他的思想症结)?

  二是"试探性":同痴迷者对话,不但是思想上的交锋,也是斗智斗勇的"竞赛"。对方也时刻在揣摩我们的心理,想弄清我们的意图是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发出许多"试探性"的语言。如:我大字不识几个,真得没学什么法。我听你讲《转法轮》比我可懂得多了,我真听不懂。我这个人太笨,都没人愿意教我练功(这是试探我们对其掌握的程度)。诸如此类。在痴迷者发表这些试探性的语言时,也正是其心理暴露的过程,为观察和分析他们的内心意图提供了机会。

  三是"暗示性":这是痴迷者相互之间交流的一种方式,有语言的暗示,也有肢体表情的暗示(比如眼神等)。目的是传达他们之间的"同盟之情"或信息,好来共同对抗。如某痴迷者突然说出几句莫明其妙的话,其实是说给其他痴迷者听的。由于我们对许多"经文"不熟悉,听不懂这种"大法语言"包含的信息是什么。如:你们真是了不起,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这是李洪志在讲法中赞美弟子们的话)。痴迷者如果对我们说这样的话,表面上好像在"夸"我们,实际上是说给其他痴迷者听,是告诉他们: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大法弟子,我们要坚持"真理"。2002年,"法轮功"人员当时就流行一句话,叫"腊月梅花开,大法正过来"。以此来暗示十年圆满期到了(1992年至2002年)。这句话的流行使一些转化人员出现了反弹。这也是"大法语言"暗示性的一个例子。

  但如果熟悉这些所谓的"大法语言",也可以利用它来做工作,来窥视痴迷者的心理。这里笔者就有一个亲身的体会:一个痴迷者(女性)下楼摔了一跤,大概是自己绊了一下。可她坐在地上不起来,两眼直勾勾的。我立刻意识到,她的内心此时可能产生了复杂的心理变化。因为他当时正处于一种思想转变过程中的犹豫状态,情绪不是很稳定,往前推她一把就可能出去了(破壳)。我走到她面前把她拉起来,跟她说了一句:向内找哇!她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开朗了,连忙点头称是,后来两天通过认真与我交谈实现初步转化。十天后,在过"元旦"的联欢会上,她还写了一首诗来表达她的感激之情。事后她表示:为什么自己误入邪教,上了贼船呢?主要原因还是自己有问题……。这样看来,我当时提醒她"向内找",她是认真地进行了反思了。所以,"大法语言"有时也可以被我们利用一下来做工作。

  以上从痴迷者的思维、意识(潜意识)、心理动机、情感(情绪)及语言表达方面,探讨了痴迷者们在"大法思维"、"大法情结"的精神状态下的心理特征表现,主要是介绍对这些心理活动进行分析的方法。把这些方法简单地归纳一下,就是两大类:"观察法"主要作用于痴迷者的外在表现(行为表现),或者说通过观察他们的言行、情感(包括表情)等这类流露于外表的特点,来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而"分析法"则侧重于对思想、意识、动机、性格等内在心理活动的探索,并通过具体地分析来掌握痴迷者思想、心理之症结,为"对症下药"地做好挽救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浅谈心理防御机制在挽救工作中的运用

法轮功痴迷人员之所以对法轮功如此痴迷,对李洪志给弟子许下的诸多"承诺"那么执着,我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结合近年来与法轮功人员的大量接触了解,发现其行为与个体的自我心理防御机制发挥作用关系密切。

  一、何为心理防御机制

  根据精神动力学理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组成。

  这三者之间是不断交互作用的,自我遵循现实原则,同时要服侍三位严厉的"主人":外部世界、超我和本我,而且要使他们的要求和需要相互协调。否则,则产生焦虑,感到痛苦。这种相互协调的机制就是自我的心理防御机制,它是自我的无意识的保护过程,是保持心理平衡和保护自我的方法,很难被个体所察觉。通常,包括压抑、否认、投射、合理化、补偿等各种形式,如果上述方法运用得当,则减轻痛苦,缓解心理压力,度过难关,过度运用则会表现出抑郁、焦虑等心理症状表现。

  二、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防御特点

  在通过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大量接触,并结合相关的心理学辅助检查(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发现这部分人群通常大量使用合理化、否认等心理防御机制。

  (一)合理化

  当个体的动机未能实现或行为不能符合社会规范时,尽量搜集合乎自己内心需要的理由,给自己的行为一个合理的解释,以掩饰自己的过失,以减轻自身的焦虑、痛苦和维护自尊免受伤害,此种方法称为"合理化"。简言之,"合理化"就是制造"合理"的理由来解释并遮掩自我的伤害。这是一种自骗性防卫机制,是一种消极的行为反应。

  在我接触的法轮功人员中,他(她)们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和骗人伎俩均能给予自认为合理的解释。比如:对于李洪志驻颜无术,解释为"师父他老人家既要管天上,又要管地上,很累的,所以变老是很正常的";对于练功死亡的事实,解释为"修炼大法还是要讲一个缘字,并不是人人都能修炼的,他没得那个缘";对于自己已习练大法多年,却从未看到过师傅的法身,则解释为"我还没有开天目,当然看不到了"。

  从中可以看出,法轮功习练人员并不能用客观的态度来思考问题,在无法解释时则采取沉默的方式抵抗,拒绝接受外界的价值观。

  (二)否认

  否认是指有意、无意地拒绝承认那些不愉快的现实,似乎事实根本没有发生过,以此减少痛苦。这是一种逃避性防卫机制,是以逃避性和消极性的方法去减轻自己在挫折或冲突时的痛苦。比如,鸵鸟将头埋在沙里;有的人在听到亲人的噩耗时,短期内可能会否认此事以减轻突如其来的打击,以避免精神的崩溃。否认不是忘记,而是选择性地逃避不愉快的经历。法轮功痴迷人员则是选择性地接受对自己有利的言行,而对自己、对法轮功不利的言行则选择性地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比如,我所接触的一名法轮功人员,给她播放录音磁带,她说"我什么都没听到,你们放磁带,我的耳朵就关起来了"。针对这一观点,给其讲解耳朵的正常生理解剖特点,告知其"耳朵关起来"是不可能的,但其只是坚持说"就是关起来了"。

  三、法轮功人员心理防御方式的成因分析

  根据精神动力学,不同的防御在复杂性和长期性方面有很多不同,有的是非常短暂的、相对孤立的行为和过程,有的是一个持久的情感、思维和行为模式,主导着生活经历的大多数领域。法轮功痴迷人员惯常采用的防御方式一方面可以被看作是对具体威胁的短暂回应,此种行为可以被理解是不连续的心理活动。从另一方面上讲,防御是由复杂而持久的信念和行为模式构成的,有非常普遍的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它事实上已经变成了生活的策略,但是有可能是合适的,有可能是不合适的。

  大部分法轮功习练人员在接触法轮功之前都或长期忍受疾病的折磨,或与身边的人缺少情感的连结,而在练功之后,因为规律的生活作息,身体得到锻炼,身体的免疫功能得到加强,再加上心理暗示感觉身体好了;并且在与功友的交流中感到自己是被重视的、被需要的,情感的要求也得到满足。于是,李洪志成了法轮功习练人员眼中的"救世主",是至高无上的,对他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会反复咀嚼、揣摩,并将捍卫大法的"尊严"作为自己的事业。不管是阻止练功的,还是对法轮功不利的言论,他们都认为是邪恶的,并对所有对法轮功不利的言词都会给予自己认为合理的解释或者直接否认事实的存在,以取得他人对自己所坚持大法的接受,以及求得自己内心的平衡。

  李洪志则是利用人们希望身体健康、长寿的愿望,通过不断的暗示,大肆吹捧自己,编造荒谬的"神迹",来迷惑世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李洪志称"人类是宇宙的垃圾站",只有"大法才能拯救人类",宣扬"末劫最后时期"的来临,而法轮功则是来"广泛度人",修炼人还能"不在五行中,走出三界外",最终走向"圆满"。于是,在个体自我实现需要的推动,满怀不仅自己受益,还能度他人的美好愿望,一步步走入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泥沼中。另一方面,李洪志说不尊重师父,不练法,或同时修炼其他功法,则会不断的"掉层次"、得"恶报"、被"销毁",在"末劫最后时期""不被救度",最后"形神全灭"。当学员信仰了法轮功,顺理成章的会相信这一套的"报应"说法,从此不再有怀疑。但到底有没有"恶报",大家都不知道,也都不敢去想。于是,怀疑法轮功的言论出现,那么,他们势必找各种理由反驳、批判,来维护心中的"支柱",证明自己的正确选择,以防"恶报"降临在自己头上。

  此外,法轮功痴迷人员长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反复洗脑,精神被控制,思维方式简单,将"真、善、忍"作为"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并且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在实际中则是把赞成和反对法轮功作为其判断善恶的标准。于是,凡是批判法轮功和李洪志的就成了邪恶,对这种"邪恶"的事物则会采取其"真、善、忍"的方法,不断进行劝说,对批判的言论进行自以为是的辩驳,一旦发现难以自圆其说时,则否认法轮功所造成的生灵涂炭。

  其实,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面临的挫折和错误是很多的,除了面对之外,在我们遇到无法面对的现实时,暂时采用心理防御方式来减轻内心的痛苦与煎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经常使用,则只是自欺欺人的做法,并非解决问题的办法,最终只会导致个体走上精神疾病的道路。而法轮功习练人员长期运用这样一种病态的应对方式,只会让自己与常人的正常生活越走越远。

  四、挽救工作中如何突破法轮功人员心理防御体系

  1、建立良好的信任、沟通平台。良好的信任、沟通平台的建立能让帮教人员了解到法轮功痴迷人员在身体上、精神上、情感上的创伤,了解到痴迷者的真实需求,要通过平等交流沟通拉近彼此的心理距离,减少在沟通中的阻抗,以便在平和、信任的氛围中对痴迷者心中的迷惑进行深入的交流、剖析和批判。

  2、创造安全的情感氛围。情绪是人对所认知事物的一种态度,而人在不同的情绪状态下会对同一事物或同一时间作出完全不同的认知,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即使如此。因此,营造安全的情感氛围是帮教人员与痴迷人员良好交流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让痴迷人员在帮教过程中感到是温暖、安全、尊重的,感到别人对自己的体谅和帮助,而减少在接触中的防御、阻抗,才能完全打开心扉。

  3、帮助重构合理的认知模式。认知是获取知识和运用知识的过程,认知模式则是个体对外部客观世界的心理反应方式,是用一种在长期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形成的惯用的、简单的方式来理解经验,这些经验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拟的。法轮功痴迷人员痴迷于法轮功,其思考方式、行为完全遵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其认识事物的过程已丧失自主性,完全按照李洪志的指令,复制李洪志的意志,脱离客观现实,因此帮助痴迷人员重构合理的认知模式是帮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帮教工作中通过帮助痴迷人员对客观现实进行详细的了解,结合过去经验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从而把握事实的客观和真实本质。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积极的心理防御机制可以激励我们以顽强的毅力来克服困难。所以,在面对被邪教所蒙骗的人时,在他们用已被法轮功扭曲的世界观来审视现实的时候,请调动我们积极的心理防御机制来面对这些压力吧。

浅谈合理情绪疗法在挽救工作中的运用

 法轮功痴迷者由于常年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形成了这类群体特有的封闭僵化的思维模式,即便是转化后这种认知障碍也持续地影响着他们的情绪和行为,使他们不能很快地回归正常生活,这也是法轮功痴迷者容易反复的归因之一。笔者认为运用合理情绪疗法是帮助法轮功痴迷者克服认知障碍,彻底脱离法轮功邪教的一种有效方法。

  一、合理情绪疗法概述

  合理性情绪疗法(Rational-EmotiveTherapy,简称RET)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埃利斯(A.Ellis)于上世纪50年代首创的一种心理治疗理论和方法,旨在通过纯理性分析和逻辑思辨的途径,改变求助者的非理性观念,以帮助他们解决情绪上的问题。其核心理论是ABC理论,强调情绪和不良行为的来源并非为外部事件本身所引起的,而是由于个体对这些事件的评价和解释造成的。因为所用的重要方法是对不合理信念加以驳斥和辩论,并获得所设想的疗效,所以原来的ABC理论就可以进一步扩展为"ABCDE"的治疗模型:

  A——诱发性事件;B——由诱发事件A所引起的对该事件所持的信念、解释和评价;C——情绪和行为的后果;D——与不合理的信念辩论;E——通过治疗达到新的情绪及行为的治疗效果。

  合理情绪疗法强调人自身的认知、情绪和行为这三个维度的机能的统一性。其特点是认知、行动并重,理性、经验并存。心理咨询中,RET的原理被应用于多种多样的情绪障碍的治疗。

  二、合理情绪疗法的具体运用

  运用RET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心理治疗的过程是一个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心理诊断阶段。这是治疗的最初阶段,摸清痴迷者所关心的各种问题,将这些问题根据所属性质和痴迷者对它们所产生的情绪反应分类,从其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入手。比如:吴某(女,45岁),在丈夫老屈的陪同下来到咨询中心,在我的反复鼓励下,自述这段时间感到很焦虑,睡不好觉,爱做恶梦,总觉得一出门邻居们就拿异样的眼光看着她,菜市场买菜也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地议论,所以不敢出门,不敢与周围邻居交流。老屈则说:"她纯粹是神经病,成天疑神疑鬼,邻居根本就没有议论过她,有时候人家来借个东西,她都说人家是来嘲笑她的。"显然,吴某目前正处于脱离邪教的思想冲突期,内心深处激烈的矛盾引发了她现实生活中一系列的焦虑和多疑的情绪障碍,如果不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消除不合理的信念,很可能反复。

  (二)领悟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帮助痴迷者认识到自己不适当的情绪和行为表现"C"是自己造成的,而自己头脑中对外界的看法才是真正的原因,即找出它们的非理性信念"B"。

  在对吴某进行心理诊断后,我首先肯定了她感觉"被邻居议论和嘲笑"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谁也不希望发生,这是一种合理的想法,由此产生焦虑、多疑的情绪也是合理的。随后,通过"邻人疑斧"的故事引导她认识到"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夫妻二人对邻居的看法不一致"是因为他们所持的信念不同进而分析她所产生的负性情绪,归根到底是她害怕报应和心理归属的矛盾(从以往虚幻的"神的骄傲"与回归现实所产生的自卑)等不合理的信念导致的。然后,让她认识到合理的信念大都是基于已知的客观事实,使人们能够保护自己,愉快生活,很快地达到自己的目标;不合理的信念则包含更多主观臆想的成份,产生情绪困扰,并维持相当长时间。进而让她领悟到只有改变自己不合理的信念才能减轻和消除现在的焦虑情绪和所谓的"疑心病"。

  (三)修通阶段。这一阶段是合理情绪疗法中最主要的部分。咨询师要运用多种技术,使痴迷者修正或放弃原有的非理性信念,并代之以理性的信念,从而使症状减轻或消除。常用的方法有:

  1、与不合理信念辩论。这是最常用最具特色的方法,辩论中的积极提问能促进来访者的主动思维,质疑式是最适用的一种方式。即:直截了当地向痴迷者的不合理信念发问,推出不合理信念的荒谬,让痴迷者理屈词穷,自己认识到不合理信念的荒谬。

  如:针对吴某害怕报应的疑虑我问:"你认为李洪志会用什么方式来报应你?"

  回答:"不知道,他很神,我们在做什么他都知道。"

  又问:"既然他很神,怎么还通过网络、电话跟境内联系,直接用法身告诉习练者不就得了?走哪儿去意念一动不就到了,怎么还坐飞机,汽车这些交通工具?"

  她想了想,回答不出。

  又问:"既然他要使用现代通讯、交通工具,那你说他是神还是人?"

  吴某:"嗯……是人。"

  "既然是人,隔那么远,你说他知不知道四川还有你这么个人?"

  想了想,回答:"可能……不晓得。"

  又问:"连有没有你这人他都不知道,他会不会那么远地跑来报应你?再说,他早就被公安部通缉了,他敢回来吗?"

  吴某不好意思地笑了。随后,我又抓住时机,用大量的事实与她了解的所谓"神迹"进行比较,让她在辩论中进一步认清李洪志利用"法身"说来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的实质。

  2、合理情绪想象技术。通过想象不适当和适当的情绪反应,体验它们之间的差异,及时纠正不合理的信念,强化来访者的新的合理的信念。

  治疗中,我让吴某闭着眼睛,开始慢慢地进入想象之中:"某天庙会,你带着法轮功资料准备散发,有一个人看了你几眼,继而又有几个人看着你在议论什么,你现在尽量想象这个场景……你感觉到什么?"

  吴某:"感觉……害怕,担心,是不是那个人发现了我,那几个人会不会去举报……想回去了……"

  我说:"对了,这是你以前经常体验到的情绪,好,现在你又想象一下,你没有带资料,只是想找机会口头上宣传宣传,慢慢想想……又有什么感觉?"

  吴某:"嗯……还是有些害怕,但是没证据在身上,还是担心……他们会不会察觉我的想法……"

  然后,又让他继续想象:"现在,你只是去朝庙会,带着香蜡,感觉一下……还害怕吗?"

  她说:"我又没做什么事儿,怕啥?"

  我问:"那些人又在议论你什么?"

  她说:"与我无关,我烧我的香不关他们的事儿"。

  结束想象,帮助她分析了前后情绪变化的原因,进一步引导她认识到只有脱离邪教才能让自己身心愉快,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3、认知性的家庭作业。实际上是咨询师与痴迷者之间的辩论在一次治疗结束后的延伸,即让痴迷者自己与自己的不合理信念进行辩论。针对吴某文化程度较低的情况,让老屈帮助她记录下每天的情绪反应,引导她学会找出信念B,对积极的适应性的行为和情绪及时予以肯定,对不合理的信念找出反驳理由,树立新观念。

  例1、事件A:今天和邻居李某聊了好一会儿,情绪C:很高兴。找出信念B:和邻居搞好关系,远亲不如近邻。

  例2、事件A:今天碰到邻居王某,我主动打招呼,她不理我。情绪C:郁闷、自卑。找出信念B:我对她表示友好,她不愿意,太不公平了,这些常人真是不好相处。

  驳斥D:1、她不理我,一定有她的原因。也许我的声音太小,她没听见?2、可能她以为我又要给她做"宣传"?3、我对待别人怎样,别人不一定对我怎样,我问心无愧就是。

  新观念E:我以后大声一点确认她听见,或者以后时间长了,知道我脱离了法轮功就好了。

  二十多天过后,看老屈的记录,合理的信念明显多起来,吴某的情绪也明显好转。

  (四)巩固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巩固前几个阶段治疗所取得的效果,用上述几种方法帮助痴迷者进一步摆脱邪教的信念和思维方式,使积极健康的观念得以强化。针对吴某的情况,我还及时与其所在社区居委会、院落邻居进行沟通,指导他们为吴某营造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同时对她进行了自信训练、放松训练、问题解决训练和社交技能训练,帮助她用正常的思维应对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目前,吴某已恢复正常,夫妻俩都很愉快,与邻里关系协调。

  三、运用合理情绪疗法的注意事项

  合理情绪疗法是一种着重认知取向的方法,对于有一定文化程度、年纪较轻的痴迷者更有效果,尤其对思想容易反复,处于矛盾焦虑过程中的痴迷者非常适用。运用合理情绪疗法的关键是要与痴迷者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让他明白他现在的情绪是由他个人对事物的看法而决定的,只有脱离法轮功邪教才能够建立起合理的信念,从而积极配合治疗。

  此外,合理情绪疗法还要与社区矫正结合起来,为痴迷者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群体效应在帮教工作中的运用

 群体也称团体,指人们彼此之间为了一定的共同目的,以一定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彼此之间按照一定规律相互影响的人群。群体之间相互影响的规律称为群体效应。在帮教工作中,帮教志愿者与法轮功痴迷人员(以下简称痴迷人员)构成了一个临时性群体,并且按照群体效应相互影响。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群体效应在帮教工作的运用。

  一、帮教群体的构成

  帮教群体由痴迷人员和帮教志愿者构成,其中,帮教志愿者又包括相关专业人员及痴迷人员亲属、同事。

  1、痴迷人员。痴迷人员指信奉修炼"消业"、上"层次"、追求"得道圆满",用法轮功歪理邪说解释自我、他人及社会现象的法轮功人员。他们把自己与社会常人区别开来,背离家庭亲情,抛弃常人追求;他们一旦受到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就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且没有负罪感;他们把法轮功歪理邪说合理化,抵制心理矫治,对现实社会存在消极情绪。痴迷人员在临时性群体中处于被影响和改变的位置,是群体效应的受众。

  2、相关专业人员。相关专业人员是指专门从事痴迷人员心理矫治的帮教志愿者,他们对法轮功歪理邪说了解透彻,对心理矫治技术掌握熟练,能够有效地引导痴迷人员认清自我,认清法轮功本质。除此之外,部分已摆脱法轮功精神控制的修炼者,他们用自身经历揭露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本质,也有很强的专业性,也是相关专业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3、痴迷人员的亲属。亲属与痴迷人员有血亲关系,彼此相互了解,生活联系紧密,心理接纳程度高,情感依赖性强。近亲属了解痴迷人员的经历特别是童年的经历,便于帮助分析思想症结。由于痴迷人员长期与近亲属生活在一起,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角色和行为方式,在帮教工作中,宜动员对痴迷人员有影响长辈、爱人等近亲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利用强势角色影响和改变痴迷人员,并提供强有力的情感支撑。

  4、痴迷人员的同事。同事长期与痴迷人员在一起工作,对痴迷人员的长处、缺点、性格、处事方式、爱好等看得比较透彻。工作上的领导与被领导及成员之间的分工协作,容易形成相对稳定的处事规范;同事之间心理能够接纳对方,且有组织归属感。在具体帮教中,宜动员痴迷人员的直接领导、业务联系密切的同事加入。

  除此之外,配合痴迷人员心理矫治的服务人员也是帮教群体的组成部分,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对痴迷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二、帮教群体的功能

  帮教志愿者因角色不同,其影响力也不一样,在群体中发挥的功能各有侧重。

  1、为痴迷人员提供情感接纳。痴迷人员追求虚幻的"圆满"结果,他的心灵是孤独的,内心充满迷惘,特别是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下,表现出很多矛盾心理和行为。痴迷人员放弃法轮功的过程必然充满焦虑、失落和痛苦,这时,特别需要家庭成员提供情感支持,使他们内心产生归宿感、温暖感。

  2、为痴迷人员提供角色认同。痴迷人员要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必须建立起合理观念和适应行为。合理观念和适应行为又需要通过社会群众特别同事、朋友的认同得到强化。帮教群体的认同,能够有效地促进痴迷人员社会化。

  3、为痴迷人员提供答疑解惑。痴迷人员大多数存在认识歪曲,他们把自己的来源误认为"从宇宙掉到地球上的垃圾",把人生价值定位于"得道、圆满、回到天国",把实现价值的方式定位于"修炼法轮功",这些错误的认知需要帮教群体用事实说话,用道理服人,帮助痴迷人员答疑解惑,引导他们建立起正确的、理性的认知。

  4、为痴迷人员提供社会支持。痴迷人员虽然追求虚幻的结果,但却生活在现实中,他们需要与群体有效互动才能满足正常需要。他们的合理观念和适应行为符合常人标准时,需要帮教群体的赞许和鼓励,给予社会性支持,从而促使他们放弃修炼行为,保持与现实社会的一致性。同时,痴迷人员在现实生活中的困难需要帮教群体分析原因、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实际困难,使痴迷人员在现实生活中的正常需要得到满足,并在生活中感受到快乐。

  5、为痴迷人员提供行为示范。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帮助痴迷人员习得社会适应行为,社会适应行为需要群体提供行为示范。其家庭成员在处理家庭关系方面、其同事在处理工作关系方面、相关志愿者在处理社会关系方面都能起到行为示范作用。同时,痴迷人员的适应行为也必须在家庭、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得到内化,使之成为稳定的习惯。

  三、群体效应的运用

  群体效应是指群体之间相互影响体现的一般规律,包括社会助长、社会惰化、去个体化、从众、服从和依从6种效应。

  1、社会助长效应的运用。社会助长效应是个体与群体一起活动时,个体行为效率提高的现象。社会助长效应主要运用于帮教初期,引导痴迷人员参与帮教活动,配合心理矫治。如,我们在做痴迷人员熊某、单某的心理矫治时,他们开始都以沉默的方式抵制交流,于是,我们组织其家人、同事陪同他观看《CCTV焦点访谈-拒医拒药 命断邪教》等光碟,并由其家属回忆他们修炼法轮功的情景,谈论他们的"功友"兰某拒医拒药差点丢命的事实,先是家人和同事讨论,之后熊某、单某也不知不觉地参与讨论,成功地将话题切入。

  2、社会惰化效应的运用。社会惰化是指群体一起完成某项工作时,个人与群体共同活动比个体单独活动付出努力偏少的现象。它一般发生在众多个体为了共同目标而合作,自己的成绩又不能单独被计算,使个体减少自己行为,表出"偷懒"现象。社会惰化效应在帮教工作中运用比较广泛,我们曾用社会惰化效应破解痴迷人员"做好人"心理,收到良好效果。2008年,我们要求三名痴迷人员共同协作,将他们居所的卫生打扫干净,并评价同伙的劳动效果,第一次他们相互评价比较积极,第二次就挑对方的毛病、第三次就相互攻讦,并且发生了争吵。这时,我们运用痴迷人员相互攻讦提供的事实揭批法轮功"做好人"心理,使之心服口服。

  3、去个体化效应的运用。去个体化是由心理学家费斯廷格等人提出,是指个体与群体相互交流时,个人的意识和理解评价感丧失,个体的认识被群体的认识所取代,使个人的观念与群体保持一致的效应。去个体化效应多用于破解痴迷人员偏执认知,改变受法轮功歪理邪说影响形成的错误观念。我们曾使用去个体化效应成功的破解痴迷人员单某对"善"的错误认识。她在矫治时说"坚持'真善忍'没错,'做好人'没错,特别是善更是人应当坚持的,这是我道德自我完善的方式。"我们问他"坚持善固然是好,何为善?你了解吗?"她说"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同事接着问"帮助人,做好事你为了什么?"她回答"当然是为了长功、上层次、早日圆满",于是我们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讨论,各抒己见,讨论时间不长,单某就接受了"善是人的一种品德,不图回报的自觉行为,是人性美好方面的反映",成功地同化了单某关于"善"的解释。

  4、从众效应的运用。从众效应是指个人的观念或行为受群体影响和压力,而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运用从众效应可以引导痴迷人员习得社会适应行为,并通过社会适应行为代替修炼行为,转变对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认识。如,我们在矫治中心开展气功练习活动,多次劝说部分痴迷人员参加,痴迷人员应之甚少,并强调修炼同样能强身健体,但我们仍然请健身气功师坚持讲解、演示气功,起初,一名曾练习过气功的痴迷人员去听了并参加练习,在他的带动下,其他痴迷人员不经劝说自觉地跟着练习。

  5、服从效应的运用。服从效应是指按照他人命令去行动的一种效应。痴迷人员受成长经历和工作环境影响,潜意识里服从父母和单位领导的安排。心理矫治中,我们请痴迷人员的父母和领导安排学习任务,收到良好效果。如,我们请痴迷人员单某的父母提出谈孩子的教育,把单某的注意力从法轮功转移到现实生活中来;请痴迷人员熊某单位领导安排学习内容,熊某学得认真。

  6、依从效应的运用。依从是群体之间相互影响促使某人接受其他人员请求的一种效应,主要包括低球效应和"登门槛"效应两种。低球技巧指先向他人提出一个小要求,别人接受小要求后再马上提出一个别人要付出更大代价的要求。登门槛效应是指一个人一旦接受了他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要求,为了避免认知上的不协调,或者想给他人以前后一致的印象,就有可能接受他人提出的更多的要求。2008年,我们矫治工作中要求痴迷人员在当众讲自己修炼法轮功的体验和把修炼体验写出来两种方式中选择一中,他们通常选择写出来这种方式。之后,又鼓励痴迷人员把写的体验讲出来,他们很轻松地接受。通过写和讲两种方式的综合使用,使我们找到了痴迷人员修炼法轮功的动机,并引导痴迷人员谈论自己的问题。  

如何挽救感性思维型习练者

 人类的思维方式分为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两种。哲学家康德认为: "理性就是把特殊事物从普遍的东西推导出来,因而按照原理和必然性来设想特殊事物的能力。" "思维运动的第一个形式是感性,也就是纯粹感性。它的对象是事物和世界的现象,是事物纯粹表现出来的东西——表象。"

  也就是说:理性思维是从客观事物中抽象出普遍规律和属性的思维,是通过大脑分析、推理得出的判断;感性思维是用身体和情感去体验。感性思维的最大特点,是把感觉当现实,用体验代替思考,跟着感觉走。他们觉得舒服就是好事,没道理也能找出道理。觉得不舒服就是坏事,再有道理也能找出不是。感性思维者会时常受到情绪的控制,他们对事情的看法随着情绪的变化而改变。在痴迷至今的法轮功习练者中,有一种就是感性思维型习练者。

  那么,普通人群与法轮功人员中两种思维类型的分布情况有什么不同呢?

  由于历史与文化的不同,在东方和西方世界中,两种思维方式的人在人群中所占比例有所不同。李大钊在《东西文明之根本异点》一文中便指出,东方人偏直觉,西方人偏理智。国学大师钱穆曾比较过东西方思维方式的差别:"东方人好向内看,而西方人则好向外看......因此太抽象的偏于逻辑的思想与理论,在中国不甚发展,中国人常爱在活的直接的亲身体验中去领悟。"

  从统计数据看,西方人中,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的比例基本是五五开。中国人中,理性思维型和感性思维型的人总体上是四六开,感性思维偏多一些。

  而法轮功群体中,感性思维的比例更高。某市曾对法轮功习练者做过抽样统计,感性思维型的习练者占总数的73.7%;而转化后有重新习练的反复经历的习练者中,感性思维型占84.6%;从未转化过的习练者中,感性思维占92.3%。从中可以看到越痴迷者越感性的趋势。

  从现实状况看,在1999年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后,理性思维的习练者,通过全面了解真实情况,理性思考后多数放弃了法轮功。特别是2004年《九评共产党》出炉后,法轮功组织号召习练者广为散发,公开煽动推翻共产党,直接参与政治,让有理性的习练者看清真相与法轮功分道扬镳。仍然坚持下来的,多数是感性思维的习练者,他们最大的特点是从自身的体验主观地去感受法轮功在某个方面带来的益处,多数是亲身感受到习练法轮功后身体比以前好了。但他们无法把身体的主观体验上升到理性层面,去看到身体好转背后的原理。紧紧抓住感性体验之后的感受,看不到法轮功的真相。

  如何帮助感性思维者进入理性思考

  感性思维者的判断来自于亲身体验和感受,他们根据自身体验做出的判断,往往只是自己的感觉而非客观事实。由于缺乏客观、全面的分析,他们经常把自己的感觉当成客观事实而坚信不移,这是感性思维习练者痴迷法轮功的主要原因所在。

  因为他们的思维特点,如果只跟他们讲道理,不一定有效。需要从感性上切入,最终引导他们上升到理性思维,才可能看清法轮功的真实面目。

  第一从良好的感觉开始。志愿者要理解、尊重习练者。感性的习练者,善于从内心的体验去感知志愿者的人格和态度。因此,保持一颗真诚的,与习练者平等对话的心十分重要。要相信他们内在的力量终能够看到事情的真相,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让谈话有一个好的开始。

  第二引导他们全面体验法轮功。不少感性思维型法轮功习练者,他们在练功过程中,既有身体好的体验,也有不舒服的体验。尤其是李洪志不断宣称最后的"圆满"即将到来,不断发出预言又无法兑现后,他们不舒服的体验越来越多。但一心想着"圆满",他们屏蔽了那些影响他们坚持下去的体验,只记得对法轮功好的体验。志愿者可以从三方面引导习练者去全面体验法轮功:一是从法理上体验。李洪志"经文"中自相矛盾之处曾经让多数习练者都体验过矛盾带来的迷惑,引导他们去重新体验这些迷惑,让他们自己从内心深处对法轮功产生疑问;二是帮助习练者体验他自身在练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与李洪志的理论之间的矛盾,引发他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练功受益的问题;三是从身边同修对李洪志坚信不移,拒医拒药导致病重、死亡,以及海外法轮功组织的高层得病死亡的事实去体验和思考。通过这些体验,让他们发觉自己坚信不移的东西原来是漏洞百出,谎话连篇。

  第三是把感性的思考上升到理性。利用认知治疗的ABC原理,让习练者分清哪些是自己的想象,哪些是现实。通过学习ABC原理,让习练者看到,影响他的是他自己对客观事件的判断和解读而非事件本身,可他却把自己的判断当作现实坚信不移。通过不断练习,让习练者学会观察自己看待事物的观念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分清事实与想象。

  在此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帮助习练者全面分析法轮功组织的演变过程,分析邪教本质,并从宗教、法律、伦理、心理、文化、历史等多个角度全面看清法轮功组织的真实面目,唤醒习练者的理性回归,彻底摆脱邪教,开始新的生活。  

解读心理危机事件的影响及干预措施

法轮功修行人员之所以陷入"法轮大法"的泥泽中无法自拔,这除了与李洪志的鼓吹与洗脑有重要关系外,还有其他许多重要原因。据调查,60%的法轮功痴迷者不善交际、孤僻离群、社交困难;30%的法轮功痴迷者在人际关系中显得悲观、消极、被动,过多依赖他人。也就是说,对大多数法轮功修行人员而言,其自身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导致其误入歧途的潜在的内部原因。但事实上,心理不健康者大有人在,并非所有的心理不健康者都会加入法轮功组织。那么,还有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些人如此决绝地走上了那条阴暗的修炼之路呢?

  一、什么是心理危机?

  心理危机是指由于突然遭受严重灾难、重大生活事件或精神压力,使生活状况发生明显的变化,尤其是出现了现有的生活条件和经验难以克服的困难,致使当事人陷于痛苦、不安状态,常伴有绝望、麻木不仁、焦虑,以及植物神经症状和行为障碍。

  在心理危机的作用下,人们一定会经历一段时间的精神迷茫和情绪紊乱,期间还会针对障碍做出很多无效的努力。也就是说,危机是人们的一个认知或体验,即将某一事件或生活境遇认知或体验为远远超出自己当下资源及应对机制的无法忍受的困难。除非人们得到某种解脱,否则危机将有可能导致其严重的情感、行为及认知的功能障碍。

  二、心理危机——痴迷法轮功的诱因

  法轮功修行人员郭彩云,在习练法轮功前确诊为乳腺癌,当时定期到医院接受化疗;另一位受害者何凤娣,练功前患有心脏病,长期安装心脏起搏器;《法轮功害我疾病缠身》一文中的冀世文,练法轮功之前就患有较为严重的骨质增生疾病,疾病使他苦不堪言,病痛迫使他只能弯腰、垂手摆臂行走;《反思沉迷邪教的原因》一文中的陈诗玉,人生坎坷,身患疾病,经多方医治效果不佳,且不堪医疗费用负荷而精神痛苦;《练法轮功让我变得一无所有》一文中的李日根因办厂压力大,经常整夜失眠、情绪失控,严重神经衰弱……

  上述案例中的主人公或多或少处于人生的低潮阶段,面对突如其来或长期累积下来的危机事件(疾病),他们痛苦不堪,想尽快摆脱身心的煎熬,而此时法轮功鼓吹"不需打针吃药"就能"强身健体",还"不收学费"等极具诱惑的说法,将不吃药、只练功作为祛病消灾的唯一方法,往往能够引起人们的好奇和关注。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法轮功的痴迷者就是在经历了人生的重大负性事件之后,心理压力无处排解,内心持续苦闷、烦躁,甚至出现了社会退缩的表现,逃避问题……在这种心理状态下,李洪志吹嘘的法轮大法趁虚而入,其无限夸大的"功效"给人们带来了"希望",以为只要练功,轻轻松松就可以满足心愿,成仙成佛。在这种练功万能论的影响下,许多法轮功痴迷者失去了理性,争先恐后而又心甘情愿地沦为法轮功巨大骗局的一个又一个牺牲品。

  如前所述,很多痴迷于法轮功的练习者本身心理是不够健康的。这也证明了潜在的心理问题是许多痴迷者被法轮功所欺骗的内在原因。而这些隐藏的因素之所以能够"冒出来"兴风作浪,其诱因就在于心理危机事件。它所产生的负性情绪干扰了人们应对危机事件的客观理性思维,导致其失去判断能力,听信李洪志的谎言,沉迷法轮世界,最终成为远离常人生活的"边缘人"。

  三、学法小组——逃避危机的避风港

  另外,集体学法小组形成的"心理氛围"和先练者的"说服"与"感染",这种刻意强化的环境可能使痴迷者们暂时摆脱危机事件,远离现实焦虑,体验到久违的价值感、被接纳感或归属感。

  例如清华大学博士生,原法轮功习练者李义翔在自述中说到:"我被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腐败现象一叶障目,时常产生愤世嫉俗的情绪。但在学法小组里,人们经常在一起交流心得体会,好像都因为讲'真善忍'而变得高尚起来。而且这些人来自不同的单位,相互间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所以表面上形成了一个和谐的人际关系,相互间有了一种精神上的依赖。就好像在世外桃源一样,身在其中的人越来越不愿面对现实社会的压力,越来越觉得与'常人'格格不入,结果逐渐与正常的社会生活相疏离。"

  在这个群体中,他们的心理需求得到了关注,痛苦程度得到了降低,所以他们对法轮功的信任也随之无限提升。就这样,他们逐渐地被引入痴迷练功的歧途。但事实上,他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投奔李洪志只是一味的逃避,只会让他们封闭在一个极小的圈子里,活在法轮功虚无缥缈的谎言中,并降低他们以后应对生活危机的能力与勇气。

  四、健全心理机制,提高对心理危机的预先应对能力

  面对心理危机,干预很重要,预防也很重要。在面临危机事件时,如果我们拥有较好的心理防御能力,那么我们就能够更积极地去应对它、解决它。试想,法轮功修行人员如果心理机制健全的话,那么他们还会如此不堪一击,一头栽入法轮功的陷阱里吗?答案是否定的。

  健全心理机制需要我们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加强全民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可以通过广泛开展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之类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并借助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提高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并使其及时了解世界大势、国家大事,确保其在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和明智态度。

  健全心理机制,既需要对社会群体进行整体的塑造,又需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个体引导。其中要重点做好的是学生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引导。对青年学生的心理培育要采取耐心说理的方式,及时消除可能产生的不健康心理和可能发生的偏激言行。对弱势群体,既要采取切实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改变弱势状况,又要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对因生产生活困难引发的不良情绪要及时加以疏导。总之,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提高个体应对危机事件的心理能量,构筑更加稳固的心灵堤坝。

  五、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降低心理危机产生的负性影响

  法轮功修行人员的矫治工作一直以来为人们所重视,如果把修炼法轮功作为危机事件的话,那么矫治工作也属于心理危机干预的范畴。对法轮功修行人员的心理危机干预具有重要意义,这已为诸多法轮功心理矫治人员所实践与验证,例如:支持疗法,认知干预,行为疗法等,这里就不再赘述。事实证明,探讨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干预策略及有效性的研究对帮教转化工作是极有帮助的。

  心理危机干预不仅要促使法轮功人员尽快地从法轮功的噩梦中觉醒过来,还要帮助其解决之前危机事件所带来的心理问题,从根本上使其意识到法轮功给自己所带来的阴影以及自身的缺点,只有这样法轮功人员才能彻底抛弃邪教思想,重新树立生活的目标,开始人生新的路程。

 

浅谈如何运用ABC理论矫治身体受益型救助者

  在寻求心理矫治的法轮功求助者中,很大一部分属于身体受益型,这类人的最大特点是自己感觉到习练法轮功后身体各项机能明显变好,进而对李洪志的"消业说"深信不疑。由于是出自亲身体验,这部分求助者对法轮功有着某种特殊情结,因而轻易不会放弃练功,这给矫治工作造成了巨大阻碍。如何对身体受益型求助者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矫治呢?

  本文以心理学ABC理论为主要依据,结合笔者在矫治工作中的亲身经历,讲述如何精心设计,层层递进,对法轮功求助者易秀芸(以下称:易大姐)进行有效矫治的成功案例。

  一、ABC理论概述

  ABC理论(简称:RET)是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创建的。在ABC理论模型中,A是指诱发性事件;B是指个体在遇到诱发事件之后相应而生的信念、思想或行为;C是指在特定的情景下,个体情绪及行为的结果。通常,人们会认为人的情绪及行为是直接由诱发性事件A引起的,即A引起C,但RET不这样认为,ABC理论指出,诱发性事件A只是引起情绪及行为反应的直接原因;而B即人们对诱发性事件所持的信念、看法、解释才是引起人的情绪行为反应更直接的原因。

  法轮功求助者在埃利斯提出的ABC理论模型中,A指修炼法轮功;B指其因练功行为而产生坚定、持久的信念,这里主要表现为相信"练功治病说";C指其练功情景下产生的情绪及行为结果,譬如练功后自我感觉病好了,疼痛减轻了等。在法轮功求助者看来,自身产生的这些情绪行为结果是由于法轮功本身所致,即A引起C;而按照RET的观点,A只是引起C的因素之一,真正引起C的是因练功而产生的信念或行为(即B引起C)。

  在矫治中,心理咨询师要于无形之中帮助法轮功求助者调整思维方式,重新审视A、B、C之间的关系,使其明白自己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来自法轮功本身,而是源于接触法轮功后产生的诸如"练功后身体肯定会变好"等信念或评价,进而努力恢复其理性思维,引导其认清李洪志及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帮助其从黑暗的深渊中走出来。

  二、求助者基本情况

  易大姐,56岁,初中文化,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妇女,属于典型的身体受益型求助者。刚到心理矫治中心时,皮肤黝黑,神情恍惚,表情严肃,沉默少语。她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说,因老公身体不好,三个儿子也分别在外成家,所有农活几乎都落在她一个人身上,长年累月下来,落下了很多老毛病,四处寻医问药,效果均不明显。1998年无意中接触了法轮功,被其宣扬的只要一心练功生病可以不打针吃药等歪理邪说深深吸引。在习练一段时间后,易大姐自感身体状况明显好转,一些疾病不治痊愈。从此,她对法轮功深信不疑,对李洪志更加顶礼膜拜。经过深入交谈,我发现易大姐和其他法轮功求助者明显不同的是,她只是对法轮功"练功治病说"深信不疑,而对法轮功其他歪理学说譬如"法身说"、"圆满说"等知之甚少。

  三、主要矫治过程

  针对易大姐的实际情况,笔者采用了以心理学ABC理论为主,其它方法为辅的矫治策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具体过程如下:

  (一)旁敲侧击,通俗讲解ABC理论模型。所谓旁敲侧击是指心理咨询师不必急于与求助者单刀直入地直接谈论与法轮功相关的问题,而是多谈论能引起求助者注意和兴趣的话题。通过从侧面入手,获取信任,与求助者逐步建立良好的心理矫治关系。之后,再通过举例向求助者通俗介绍ABC理论,而且所举事例最好是发生在求助者身边的,这样更有利于其理解和接受。当然,心理咨询师不必反复提醒求助者,也没必要面面俱到,重点是通过举例来让求助者理顺A、B、C三者之间的关系即可,以便为下一步切入矫治正题打下基础。易大姐刚到心理矫治中心时,情绪低落,对峙心强。由于易大姐三个儿子的事业都很成功,因此我一开始将谈话主题放在了解其儿子的成长经历上。刚开始易大姐还有所顾虑,后来见我态度真诚,也就逐步放开谈话。谈论中,她的神情、语气都透露出对儿子的满意和自豪。后来,我逐步拓展话题,了解其家庭现有经济状况、家庭奋斗史等,每当情至深处时,易大姐都忍不住落泪。当确定易大姐把我当成值得信赖的倾诉对象后,我开始抛砖引玉,引入ABC理论。由于从易大姐口中得知其孙儿学习很刻苦且成绩很好后,笔者问:"你的孙儿有没有出现过考试失利的情况?"易大姐思考片刻后点头,笔者:"你还记得孙儿考差后有什么举动吗?",易大姐:"好像不爱搭理人,很沮丧",笔者:"那你觉得他为什么会沮丧呢?",易大姐脱口而出:"那还用说,肯定是考得不好呗",笔者:"你是指成绩没考好而沮丧吗,那为什么有的学生同样没考好,却没有丝毫的沮丧和难过呢?",易大姐沉默,笔者:"你看是不是这种逻辑关系,因为你孙儿平时成绩好,而且学习刻苦,所以当他考差后,会觉得没面子、沮丧。但最关键并不是成绩没考好,而是他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他一直持有自己能考好的信念或想法,结果却没有考好,所以才感到伤心、失落。而那些没考好、却没有丝毫挫败感的学生,是因为他们觉得平时自己并没有努力,并且付出少,考得不好理所应当,所以才没有感到伤心",易大姐沉思片刻说:"有点道理,我以前从来没这样看过问题"。接着我列举了生活中的其它实例,不断强化其逻辑思维。虽然易大姐文化程度不是很高,但通过实例进行反复、有针对性的讲解,终于引导其逐步得出了结论:一件事情本身并不是导致某些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对该事情产生的内在的真实看法或评价及持有的信念才是产生行为结果最直接的原因。

  (二)步入正轨,以ABC理论说明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所谓步入正轨是指心理咨询师要适时地渐入主题,开展矫治。在与求助者谈论法轮功问题时,刚开始时心理咨询师对求助者的倾诉不应是一味的批判与否定,而是采取以退为进的方式,在切入主题后尽量赢得求助者的理解信任。由于经过前段时间的交谈,易大姐的戒备心已基本消除,因此我开始进入主题,向其了解习练法轮功后身体变好的相关情况。易大姐一听要她讲述练功使其身体受益的过程,顿时精神倍增,于是将练功前、到"得法"、最后身体受益三个阶段过程讲得非常详细。对此,笔者首先对易大姐练功后身体受益的行为结果表示了肯定。其次,对身体受益来源于法轮功本身提出疑问,即"你认为自己身体受益的根本原因真的来源于法轮功吗?"易大姐用很诧异的眼神看着我,思考片刻后,她又将练功前后的身体情况反复说了几遍,她这样做的目的是想用自身事例来证明法轮功具有祛病强身的效果。我见时机成熟,就大胆地引导易大姐用ABC理论模型的思维模式来反思身体受益的真正原因,并心平气和与其说理争辩。第一,表明态度,身体受益不是来自于法轮功,而是另有原因,法轮功最多只能算行为载体;第二,说明原因,身体受益首先源于练功期间有规律的身体运动和饮食;其次源于强烈的自我心理暗示,即持有练功后身体肯定会变好等信念,这种暗示刚开始来自功友,后来源于自身。当这种强烈的自我心理暗示持续到一定程度,无论身体状况有无实质性的改变,在其内心深处会达到某种程度的契合或感应,从而得出身体变好等论断。同时,一个人只要压力减轻,生活轻松,各项器官功能运行顺畅,身体就有变好的可能。第三,反向论证,列举生活中没有习练法轮功而身体同样很好的实例(比比皆是,此处曾以笔者自身为例),以此得出要想身体健康的活动方式多种多样的结论。易大姐听完上述分析后,低下脑袋,沉默不语,陷入深思,并双手不停地抓裤腿。我推测易大姐肯定是对刚才的分析有所触动,于是我们终止了谈话,为其在内心深处进行自我反省留足时间。第二天交谈时,我首先对易大姐在昨天谈话中的表现进行了肯定,然后继续强化ABC理论思维模型,即身体受益的根源不是来自法轮功,而是来自接触法轮功后在内心产生的对法轮功的一系列评价、解释或信念,譬如法轮功是宇宙大法、练了法轮功身体肯定会好等,而对法轮功的这些评价、解释或信念又催促其不断强化练功行为,使其变得更加虔诚,从而陷入到"练功—持有信念—身体受益(自我感觉)—练功"的恶性循环中,长此以往,其正常思维逐步被法轮功思维取代。易大姐经过适度的对峙、申辩后,僵硬、呆板、焦虑的面部表情终于有所舒缓,表现得轻松了许多。

  (三)难点突破,引导求助者脱离法轮功。难点突破必须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即心理咨询师在矫治过程中明确觉察或感知到求助者陷入了思想矛盾之中,其心理情绪释然,原有认识松动。在这样的条件下,心理咨询师就可以根据求助者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矫治策略,进行难点突破,彻底斩断求助者依赖法轮功的精神纽带。这里要鼓励亲身实践,引导求助者尝试用其它科学健康的运动方式取代练功,以己实验,亲身体验,帮助其真正解开思想症结,跳出法轮功思维怪圈。如前所述,通过前期工作,易大姐的思想认识明显松动,但还不敢跨出脱离邪教的最后一步。据此我认为最后攻坚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开始对易大姐进行重点突破。我了解到易大姐的儿子都非常孝顺,都反对她练功。于是,笔者问:"你儿子那么爱你,你觉得他们会害你吗?"易大姐:"怎么可能!"笔者:"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既然你认为法轮功那么好,为什么他们还要极力反对你练功呢?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易大姐:"曾经想过,可能是他们没走进来,不理解。"笔者:"易大姐,我发现你看问题很喜欢从别人身上找原因,而不主动从自己身上找。你总是说他们(儿子)没走进来,所以他们不理解你,那你有没有尝试过站在儿子的立场,你自己大胆走出来看问题呢?"易大姐听后沉默了一会儿说:"怎么尝试?"笔者:"你敢不敢做尝试?"易大姐:"我愿意尝试,但结果如何顺其自然。"听到易大姐同意尝试,笔者很是高兴,当即告诫易大姐在此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即必须暂时放弃练功,真心配合。接着医生对其血压和心率进行了测量,测量结果(血压:143/94mmHg),有点偏高。考虑到太极拳动作舒缓,练习过程中会放弃杂念,放松身心,我邀请一位太极拳爱好者,教授易大姐几套太极拳简单套路。在笔者的精心引导和鼓励下,易大姐很是努力配合,坚持每天早晨和傍晚锻炼,再加上有规律的饮食习惯和作息安排,其身心得到了很大调节,按她的话说:"虽然感觉不到身体状况有哪些改变,但心里很通畅,很愉快"。一个月后,医生再测量其血压值(129/83mmHg),血压回归到正常值范围,同时医生还从现代医学角度详细讲解了血压回归正常的原因。在铁的事实面前易大姐不再争论,而是在几天的沉默后作出了放弃练功的表态。从这时起,易大姐内心的种种疑惑彻底释然,歪曲的思维也逐渐回归理性,最后她毅然选择了脱离法轮功邪教。至今我还清楚地记得,当易大姐离开矫治中心时,那充满自信与希望的笑容。

  虽然易大姐的例子很典型,但万变不离其宗。身体受益型求助者具有同样或相类似的思维惯性,只要心理咨询师找准这种思维特点,做好ABC理论的实践运用和说理解释工作,就会在矫治中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抓典型,促剖析,帮痴迷人员走出怕李洪志“法身”的心理阴影

在挽救工作中,难免要谈到李洪志。在谈到李洪志时,通过对痴迷人员察言观色,不难发现他们有不安、慌乱的神色。有的痴迷人员甚至会打断我们的话,不许有对李洪志不敬的语言。杨梅山矿原法轮功人员曾某说:"李洪志管不了你们常人,但能管住我们修炼人,我们每个修炼人,李洪志都安排了他的'法身',李洪志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

  帮痴迷人员走出怕李洪志"法身"的心理阴影,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笔者曾绞尽脑汁,觉得采取"抓典型,促剖析"、剖析李洪志是否真的有"法身"的办法比较可行。我在帮助杨梅山矿原法轮功人员曾某转化前,在凯风网收集了一些典型的法轮功重量级人物没有被"法身"保护的例子,如因病死亡的封莉莉("法轮功人权工作组"负责人)、李国栋("新唐人电视台"编委会新闻中心负责人)、朱根妹(德国法兰克福法轮功练功点主要联络人),工地上摔死的柳济南(北美法轮功组织的重要骨干),因车祸死亡的全判烈(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这些重量级法轮功骨干的死亡都是是李洪志不想看到的,是李洪志想挽留的。如,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住院救治期间,李洪志亲自为其"发正念",并号召法轮功功友集体为全判烈"发正念",用"大法"的威德来挽回其生命,却未能奏效,由此许多"大法"弟子对李洪志的能力表示怀疑。

  除了上述重量级人物外,我还例举了本地法轮功骨干林某、李某死亡的典型。通过抓住以上典型,剖析了李洪志"法身"是无能的,根本不能保护自己的弟子。既然"法身"无能保护弟子,说明李洪志吹嘘的无所不能的"法身"是子虚乌有,用不着怕它。通过剖析李洪志的"法身",曾某开始走出"法身"给他的心理阴影。

  三、做试验,以身试"法",帮痴迷人员走出怕遭"惩罚"、"报应"的心理阴影

  "因果"论、"报应"论是法轮功精神控制弟子的重要伎俩。在挽救工作中,有的痴迷人员表现出自己的担心,说自己能不能"圆满"不重要了,只是自己已经进入了法轮功的圈子,怕自己的离开,让自己和家人遭到不测。农村法轮功痴迷人员黄某就是一个时刻担心"报应"的典型。他向我们说出了一个一直困扰他的所谓"报应"现象。他说自己与法轮功决裂后,家里接连出现不顺心的事,先是遭水灾,冲毁了几亩庄稼,接着又病死了两头肉猪,不久自己也病了很长时间。

  对于黄某的这种心理,笔者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先理顺思路,再按思路逐步开导黄某。首先,笔者指出"报应"论是相当一部分人都存在的一种观念,不仅是法轮功人员特有的。尤其农村人,看到别人遭病遭灾,都喜欢用"报应"来解释。这些都是人的心理作用在作祟。正因为许多人都有相信"报应"的心理,"报应论"才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别有用心地利用,用以对弟子实施精神控制。接着,笔者又指出,水灾是一种很常见、几乎每年或大或小都要发生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不可抗拒的,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不论你是法轮功修炼者也好,我们这些常人也罢,都遇到过灾害,就拿你家邻居来讲,他家也遭遇了水灾,而且损失比你家还大,难到他也是遭报应?至于得病,是人都会要得病的,你没有学法轮功前也得过病吧,学了法轮功也免不了得病,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也是无法回避的。人一得病就怀疑在遭"报应",那不是自己吓自己吗?

  看到黄某还有些顾虑,我当着黄某做了个试验。我拿出自己事先准备的一些法轮功书籍、资料,一份份撕毁。黄某狐疑地看着我。我扑哧一笑,解释道,法轮功的明慧网不是专门说某某迫害"大法",破坏"大法"书籍、资料、光盘糟了报应吗?那我今天以身试"法",看法轮功能把我怎么样,过段时间你看我还建在不?!我的一个自己看起来平常不过的小小举动,却震撼了黄某。我趁热打铁,说:"其实破坏大法书籍、资料的人,何止我一个呢?相信那些常人看到这些邪乎的东西,都会扔掉或者毁掉,他们遭报应了吗?"这句话可能勾起了黄某的回忆,他说他以前给别人发"真相"资料,多数人看一眼就会丢掉,也没有见他们遭报应。他开始反思,"报应"心理真的很荒唐!

  心病还须心药医!只要我们对痴迷人员有心,还是能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走向阳光的……  

法轮功痴迷者的思维特点及挽救对策

 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我从事着与人的思想打交道的工作。现在进行的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挽救工作也是与人的思想交锋,然而,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来访者主动参与,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而后者则是被动参与,甚至拒绝参与。这种区别来自于不同的认知,不同的思维过程。

  一、思维及其形成

  思维是人脑对客观现实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思维反映事物的本质,以及事物之间的联系及规律;可以通过某种媒介来反映客观事物。因此,借助于思维我们可以认识既往没有直接经验过的事物,也可以推测事物的整个发展变化过程。

  思维是脑的机能,其形成与大脑的生长发育相关,是大脑皮层整体性活动的结果;同时,思维能力的发展还与个体在成长过程中所累积的知识、技能训练,以及个体的动机、兴趣、性格等密切相关。因此,不同的个体在同一事件的思维过程中会表现出巨大差异。

  二、法轮功痴迷者的思维特点

  通过与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接触,并结合专业心理个性测评工具(《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分析发现这部分人群在考虑问题时不善于把握事物的本质,难以分清主、次,习惯于将事物看成是单一的个体;在认识事物时常以点代面,以偏概全;在解决问题时习惯于用同一种解决方案,欠缺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在进行逻辑推理时常以毫无根据的设想为前提,迷信权威,人云亦云,无独立见解。

  在法轮功痴迷人员中则具体表现为:

  1、孤立、静止看待问题。在我所接触的痴迷人员中大部分在习练法轮功之前身体状况都让人担忧,常年奔波在医院、诊所,而在习练法轮功之后则"奇迹"般的身体状况好转,于是拒医拒药。针对"法轮功能否治好病"进行讨论时,他们一致认为自己的病就是法轮功和"师父"李洪志治好的,并且深信不疑,并述"这是我自己亲身感受到得",否认自己身体状况好转是自己的生活规律、饮食结构、身体锻炼以及心态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甚至拒绝承认自己身患疾病的现实。

  2、片面认识事物。在和法轮功痴迷人员接触中发现部分人阅读过《九评共产党》,常人的思维会对所认知的东西进行分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他们则因为痴迷于李洪志及法轮功对其中已严重歪曲的事实及针对事件毫无根据的分析和缺乏科学态度的评价深信不疑,同时还大肆宣扬法轮功的伟大。或许他们曾遭受不公平的待遇,或许他们曾从法轮功中获益,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们判断事物好坏的标准,这样的结论只是片面的。

  3、茧化思维。在法轮功习练人员看来,李洪志和"法轮大法"说的就是"最高佛法", 按其"师父"的说法大法弟子是在"常人"中修炼,其行为不能用"常人"的判断标准来衡量,只能由李洪志和"法轮大法"来评价和衡量,于是我"师父"说的"成了他们的口头禅,凡是不利于"师父"和大法的人、事、物都是魔,是邪恶,生活中的挫折则是"考验"、"消业"。于是,在遇到疾病的折磨、生活的变故时,他们不是选择合理的方式来化解危机,而是在心中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朗诵经文,奢望以这种方式换来生活的顺利与平静。殊不知,这种方式无异于作茧自缚,只会让人承受更多来自内心的不安和疾病的苦痛,甚至丧失生命。

  4、固化推理。在法轮功习练人员眼里,李洪志和法轮功就是最高旨意,违背"师父"的意思只会让自己离"圆满"越来越远,而为了达成自己早日"圆满"的愿望,于是言听计从,彻底让自己成为了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操控的玩偶。他们遇事再也不会依从客观事实来进行分析、判断、推理、寻找方法,而是"经文"上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企盼事事顺利,逢凶化吉。例如,在与法轮功习练人员讨论已转化人员时,他们认为这些人与"大法"无缘,是"叛徒",不是因为认识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而自动与法轮功决裂;对于正在接受的教育转化学习则是"师父"对自己的"考验",是自己在"消业"。

  三、针对法轮功痴迷人员思维特点的挽救对策

  在法轮功习练人员中包括社会众多阶层,有目不识丁的老人,学富五车的学者,风华正茂的青年,还有正处于思维形成阶段的学生,那么究竟是什么让他们痴迷于法轮功?追根溯源,这都是由于李洪志及法轮功对习练人员实施精神控制的必然结果。只有帮助他们摆脱李洪志及法轮功的精神枷锁,才能帮助他们重新面对社会,进入社会,恢复正常的生活。

  (一)营造环境是基础

  此处环境是指物理环境和心理环境。

  物理环境指我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人际空间、建筑物等;心理环境是指人与人,人与物相互作用时所形成的环境。根据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需要理论所展示的个体需要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自尊需要、自我实现需要,人类的需要是一个组织的系统,是一种"似本能(instinctoid)"需要。只有在实现了基础性的需要之后,人类才会继续追求心理性的需要以及自我价值的实现。据相关教育实践证明:一个饥饿、不安全、得不到爱、缺乏自信心的学生是不可能进行创造性学习的(《心理学导论》黄希庭)。因此,营造一个安全、温暖、尊重、信任的环境是保证法轮功教育转化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一是提供完善的日常生活设施,保证温饱,确保教转工作环境的安全、安静、温暖,以消除学员在初到陌生环境中时因感受环境危险而产生的焦虑、恐惧情绪。二是在帮教过程中,帮教工作人员要对学员传递出信任、尊重的信号。大部分的法轮功习练人员在习练之前缺少家人和社会的感情连结,在事业上怀才不遇,缺少成就感;在习练之后因为"师父"一句话就放下"名、利、情",放下"执著心",更是与社会主流思想格格不入,社会、家人的不理解,让其情感无处归属。因此,他们对归属与爱的需要,对自尊的需要显得更为敏感,更为重视。如果在教转工作中,学员能够体会到来自帮教工作人员的尊重与信任,放下戒备,使工作中的阻抗尽量减少到最小,可减轻开展下一步工作的阻力。三是适时激发学员对自我实现的需要,促使其发现只能通过扮演相应的社会角色才能实现自我价值,而非通过练功"圆满"。

  (二)重塑思维过程是能够成功挽救的保证

  思维过程是复杂的心理过程,是由分析、综合、比较、分类、抽象、概念、具体化和系统化等多个相互联系的环节来实现的。法轮功习练人员的思维过程单一,以"法轮大法"和"真、善、忍"作为判断事物好坏的标准,将利己的判断为正确的、好的,将不利于自己和"法轮大法"的划分为坏的、邪恶的,并未将事物进行科学、辩证的判断。因此,在教育转化工作中重塑合理的思维过程显得尤为重要。法轮功习练人员在接触之初均认为自己习练是为了强身健体,做好人,只是宗教信仰,并没有错,不明白法轮功怎么就成了国家取缔的邪教?而通过重塑思维过程的方式不仅可以帮助其认识清楚法轮功邪教的本质,还能进一步帮助其重整合理的思维过程,为其在恢复社会角色时打下基础。(在此以观看反邪教系列影片为例进行说明)

  分析和综合:分析是指将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整体分解为部分,分别进行认识的过程。与之相对应的是综合,综合是指将事物各部分、各要素联结起来认识的过程。这种分解与联接是有其特点可循的,并不是想当然的分拆和组合。法轮功习练人员在认识事物时并未将事物按不同的要素进行分解分析,综合更是无从谈起。针对此种情况,在观看影片时,可将对邪教的认识分解为起源的方式、宣传言论、扩大组织的方式、活动方式等方面并进行分析;同时,从同样的角度对法轮功进行分析,这样可以加强学员对法轮功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有序的综合,这样有利于学员对法轮功邪教本质认识层次的深入。

  比较和分类:比较是指对不同认识对象之间差异点和共同点提炼的心智操作,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没有标准无法进行比较,不同的标准也无法进行比较。分类则是根据认识对象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将其划分为不同种类的过程。比较是分类的基础,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比如认识对象的某种属性或关系。比如,法轮功习练人员认为自己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通过对影片的学习,可引导学员从宗教学的角度、从活动方式、从信仰观念以及从道德法律行为上来将宗教与邪教、宗教与法轮功、邪教与法轮功进行系统的比较,得出三者之间的差异与相同,再依据一定的条件进行分类,这样,在无法否认的事实面前自觉将法轮功划入邪教的范畴。

  抽象、概括化和具体化:抽象是指将认识对象间的共同属性抽取出来,并使其与其他属性分离开的过程。概括化是指把认识事物间抽取出来的共同属性结合、联系起来的过程。具体化则是指把抽象出来,并概括化后的一般认识(结论)运用到具体的认识对象上的过程。通过对邪教系列影片的学习,将世界各国邪教组织进行比较,抽取出"借用宗教、气功之名建立"、"神话邪教教头"、"精神控制"、"非法活动"、"聚敛钱财"、"仇视社会、反对政府"等共同属性,同时将这些共同属性结合起来,从而认识到"邪教是借用宗教、气功之名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进行精神控制,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再将这种认识运用于对法轮功进行认识的具体操作,进一步强化对法轮功是邪教的认识。

  在实际解决问题的思维活动中,上述各种思维过程是相互转化,相互影响的。只有在实际教育转化工作中不断强化上述心理操作过程,才可能促使法轮功习练人员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辩证的观点来认识法轮功,并将其内化为自己认识世界的一贯方式,以早日摆脱法轮功这具精神枷锁。

  (三)健全社会支持系统

  社会支持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家庭亲情,社会关心,经济帮助,劳动技能的传授等。

  一名被挽救的法轮功习练者在重新融入社会时所面临的压力是难以想象的,家庭的温暖、直接经济上的援助或许能带给其些许的力量、短暂的帮助,但无疑于杯水车薪。

  由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给人类所带来的生灵涂炭以致社会大众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对法轮功的厌恶以及将这种厌恶转移到其功法的修炼人身上所形成的偏见,以及长期未能正常生活所致的劳动能力下降和新技能学习落后所致的难以在正常社会中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所带来的打击才是毁灭性的,这样所造成的负性情绪只会导致其逐渐还原之前的非常态思维过程。因此,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工作并不仅仅是完成其思想上的转变,同时还有重入社会后的后继帮教工作。一是在思想教育转化阶段的工作就加强习练人员对社会舆论的认知,对不利于其教育转化工作的言论进行"脱敏",防止在重入社会后因社会舆论的压力而反复。二是"授之以渔",组织学习相关的符合个人特点的劳动技能,一方面可以解决其生活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帮助其认清自己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完成相应的社会功能,实现相应的社会价值,满足其自尊的需要,实现其自我价值。三是对社会舆论进行价值导向,使人民大众认识到大部分法轮功习练人员其实不过都是怀揣美好心愿的善良人,只不过是被有心人士蒙骗并操控,切不能戴有色眼镜审视,以缓解法轮功习练人员在教育转化完成后的社会心理压力,巩固教育转化工作成果。  

如何帮助法轮功习练者步入社会

 再社会化指的是个人原来的思想、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与社会环境的要求不协调,甚至发生了冲突,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方法促使其改变,使他们接受社会规定的符合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与行为模式。而法轮功痴迷者由于长期受到邪教思想的桎梏,喜欢以"高于常人的修炼者"身份自居,在思维模式、生活方式与行为模式上处处表现出不同于正常人群的特点,而且与社会通行的价值原则与规范标准格格不入,因而他们往往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麻烦制造者"。让法轮功痴迷者远离邪教,摆脱桎梏,更好地适应社会,从根本上来说,是一个让他们通过学习新知识、技能与规范,恢复和重建其严重缺失的社会功能,成为社会正常的成员的过程,即实现再社会化的一个过程。在此,笔者从一个社会工作者的视角,结合心理学和社会学知识,就如何更好地帮助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再社会化提出如下几点简要看法:

  一、以社会工作理念为指导,借助心理学方法搭建交流平台,有助于消除法轮功痴迷者的抵触和排斥心理。

  法轮功痴迷者大多是被其家属或者所在社区转介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寻求帮助的,由于他们是非自愿性服务对象,往往一开始存在或者表现某些抗拒情绪和行为。社会工作者与这类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通常不易建立,除了要扮演好解决困难的服务提供者、鼓励自强自立自我发展的支持者、积极行为的倡导者、挖掘潜能的资源争取者等多种角色之外,更加重要的是需要做相当细致的工作和需要运用非常娴熟的工作技巧。这时需要社会工作者采取更为主动的姿态和他们建立关系,用接纳、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们,给予耐心的倾听、对其人生坎坷适时同感、共情,甚至于要让其尽情宣泄,让其感受到自己被得到理解和尊重,才能搭建起相互沟通和信任的平台,为双方共同合力参与介入行动,最大限度地发挥服务对象系统的积极性与能动性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要注重培养法轮功痴迷者积极的自我意识,促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个人的自我意识引导着个人的行为,不仅如此,自我意识还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事物的看法,甚至自我意识还决定着人们对未来的期望,具有预言自我实现的作用。正是因为如此,积极的自我意识在社会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在现实中看到的是,相当一部分法轮功痴迷者都是人生失意者,他们往往因为在家庭、事业、情感等方面经历过重大挫折,产生了严重的挫败感,形成消极的自我意识,不能接受"一个失败的自己",自我评价低,自卑感强,依赖心强,缺乏主动进取的精神,这是他们在待人接物、为人处事方面表现出来的特点。如他们会认为"我很倒霉"、"我很笨"、"命该如此"、"我无法改变"等等。他们躲进法轮功里,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影响下,更加认为是"上天注定",用逃避社会的竞争和可能的失败,来掩饰内心的失落和自卑。所以,我们帮助这类服务对象,使他们得到生理上、思想上和行为上的矫正治疗的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对他们的心理辅导,引导他们重新正视自我,认识自我,接纳自我,摆脱消极的心理影响,培养其积极的自我意识,激发其重建积极的人生态度,学会成熟、理智、稳重地面对生活。

  三、协助法轮功痴迷者重建社会支持网络,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由于长时间精神受到禁锢,法轮功痴迷者往往还表现出思想封闭、不愿与常人交往、个性孤僻,喜爱独来独往的特点,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支离破碎。他们从邪教的精神泥潭中挣脱出来,要正常融入社区,过上正常的生活,常常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比如亲友的不理解和不接纳,找工作困难重重等等,缺乏支持网络的支持。我们在帮助他们再社会化的过程中,协助他们重建社会支持网络显得尤其重要。这个支持网络,主要是他们的亲人、邻居、所在社区的居民组织或者志愿者、专家等力量,借此组成一个支援系统,给予他们关怀。在他们有需要的时候,这个支持网络可以发挥作用,陪同他们一起克服生活困难和心理困惑,解决重新融入社会后所带来的不适,这对于他们摆脱对邪教的心理依赖会有很大的帮助。  

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分类与矫治的方法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以祛病强身、修心养性为诱饵,不断愚弄坑害善良朴实的老百姓,我想从医学心理学角度出发,探讨法轮功对练习者心理健康的毒害,探索化解这种毒瘤的途径,以期抛砖引玉,不断提高我们对邪教的认识。

  医学心理学,主要是研究心理现象与健康和疾病关系的学科。所谓健康,是身体、心理、社会适应和道德品质的良好状态。与健康相反就是疾病,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即为亚健康状态。健康和疾病(精神和躯体的)是一条连续链的两极,在一定的原因和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而这种转化的原因和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可以概括为生理、心理和社会的三类。医学心理指出影响人们智力发展(行为模式)的极为重要的角色是"与外界的交流"和"信息流通"。

  法轮功就是一个寄生在人们心理层面上的毒瘤。法轮功用以控制信徒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世界上众多邪教共同采用的手段之一),就是大力宣扬教主崇拜,唯李洪志是从。他们与外界的交流与信息沟通就是每天练功两遍以上,无休止地看他的书、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非"大法"不听、不看、不信。这种长时间只接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诱导的修炼方式,会使练习者进入一种典型的催眠状态,失去基本的判断能力和自主意识,思想上只接受李洪志的信息,排斥其他一切正确信息,行为倾向上不再接触法轮功以外的人,思维倾向上动辄以"大法"为衡量是非对错的标准。长此以往,练习者便会日渐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甚至轻视生命逐步沦为法轮功的信徒。李洪志就是这样从精神上控制了法轮功痴迷者。由此可见,控制和操纵教徒从各个渠道获得的信息,把多元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变为单一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是法轮功邪教精神统治的重要手段。

  依照上述我们对法轮功组织控制其教徒的方法的基本分析,要解除其对法轮功的痴迷,就要首先解除单一的信息沟通,就应先从打破"精神封闭"开始。心理学研究证明,人在孤立(尤其是精神)的时候,心理防线最脆弱。李洪志就是利用这一方法,使其"精神病毒"乘虚而入,侵蚀了信徒的思想。我们可以采用将大量信息(一开始可以选择文化、娱乐、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以避免对立情绪)通过电视、报纸、资料等各种渠道向痴迷者开放和灌输,帮助其重构"是非辨别力",减弱对法轮功的依赖程度。也许一开始,不能立刻使痴迷者接受转化,但我们的目的是让他们知道在法轮功的小圈子以外,还有更广阔的空间,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情。这样至少可以使部分痴迷者潜意识中的排他性得以减弱,开始接受法轮功以外的信息和观点,这便是我们要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作为一名志愿者,在做痴迷者的挽救工作过程中,我们可以根据医学心理学以及众多痴迷者的不同痴迷程度,将他们分为三大类型,加以区别对待,有的放矢地做好挽救工作。

  第一类型:心理健康型

  他们大多数具有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即使接触到法轮功,也只是抱着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善良愿望,绝大多数人通过正确的引导教育,能主动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自发与该邪教一刀两断,在这里我们不多阐述。

  第二类型:心理亚健康型

  他们往往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挫折又对现实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不满,愤世不平,致使长期心理负担沉重,却又缺乏疏导。在接触到法轮功这一精神鸦片后,似乎寻到了精神乐园,加速了心理封闭与心理隐患的生成,导致对法轮功的迷信,甚至比较顽固。这类痴迷者根据其心理亚健康的诱因不同,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和侧重点也应不同。这里,我们且从具有代表性的三种情况进行分析。

  一是体弱多病或身患绝症,久治不愈。一个人生病后,尤其是患较重的疾病后,不仅要受到疾病痛苦的折磨,而且还要面对和应付大量的与疾病有关的心理社会问题,包括疾病对学习与工作的影响,经济问题、家庭问题、婚姻问题和前途问题等。这些问题若得不到适当的解决,其困扰作用甚至可以超过患者对疾病的忧虑。法轮功若在这时乘虚而入,凭借被李洪志编造出的一个又一个"奇迹"骗取他们的信任与追随,成为他们的"救命稻草",并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神话般的希望,便可使他们全心地投入,修炼法轮功,拒绝就医。而有的人感觉到修炼后身体比以前健康了的言论,更使得他们对李洪志深信不疑、言听计从,甚至害怕退出后会损害自己的健康。例如:张某是法轮功痴迷者,35岁,家住农村,练功前自觉多病无法操劳,练功后病痛较少,从此笃信法轮功无法自拔。

  对于这类体弱多病、笃信法轮功者,我们可以从心理学在医学上的一些实验入手加以引导。例如著名的"安慰剂"实验,人们尽管服用的是完全没有治疗作用的"安慰剂",但在相信药物作用(暗示作用)和等待治疗出现作用(期待效应)的两大心理作用下,都感觉到自己的病情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缓解。又比如皮温生物反馈仪做治疗,想象凉,皮温读数下降;想象热,皮温读数上升。气功养生治病的机制也与运用想象影响躯体生理活动有密切关系,而法轮功治病的原理,不过是在自己对患者加以"强烈暗示"的同时,利用帮凶或受欺骗的信徒,制造了一个"心理暗示"的大环境。在李洪志"强烈暗示"以及"从众心理"的双重作用下,患者当然就更容易接受暗示,自我感觉病情有所缓解。就一般的头疼、感冒等小毛病而言,现代医学已经验证,只要一个人心理合一、宁静而致远,在身心完全放松的情况下,体内的防疫能力是完全可以恢复和调理并得到加强,无需用药,自会痊愈。这种在"气功"状态下的疗效问题,无需讳言。法轮功修炼者在取得了此种疗效后更期望得到的是"开天眼",意欲透视一切,建立神秘空间,意欲自由穿透一切障碍,直至进入"天国",漠视地球生命。这就是法轮功的要害所在,也是需要我们对其修炼者保持一份警惕与冷静观察的理由所在。法轮功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与工作秩序仅仅是开始,如不加以取缔,为"开天眼",建立神秘空间和进入"天国",还不知要干出多少丧尽天伦、惨绝人寰的坏事。

  而对于重症或绝症患者,我们可以从帮助他们从新树立对科学的信心开始,循序渐进地进行开导。以癌症患者为例,病人的消极心理均来自"癌症等于死亡"的错误认识。因此,我们应向病人灌输科学的医学知识:一方面承认癌症是严重的疾病;另一方面使患者相信只要配合治疗,保持良好心理状态,癌症是可以治疗的,即使不能治愈也可以与癌长期共存。请治疗后已痊愈的病人现身说法就是一个能收到显著效果的好方法。这个时候,可以适当加入法轮功害人性命的例子,从正反两方面加以疏导。只有以乐观豁达的态度面对疾病,积极与医生配合,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迷信于李洪志虚无缥缈的"拯救"是不现实而且可悲、可笑。最后只能尝得贻误治疗时机的苦果。

  二是竞争失败,心理负担沉重,逃避现实。这部分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现代社会激烈的竞争,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各种挫折,部分人产生失落感和孤寂感,心理失衡。李洪志极力鼓吹"法轮大法"是"修心养性",是"修德",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练习者和潜在练习者普遍的心理需求:有的为了逃避生活压力、有的为了寻找精神安慰、有的为摆脱孤独,误入邪教的圈套,还以为找到了脱离烦恼的"灵丹妙药"。李洪志向他们提供了一个似是而非、模拟两可、含糊晦涩的说法:将这些人的挫折与失败全部归咎于前世今生的因果报应。

  从心理学而言,他们此时最需要一种精神寄托,我们自然也可对症下药。考虑到一个多元的社会,作为生命的个体必然会有多元的选择。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人,可以网开一面让他们去信仰传统的宗教,从中找到自己的精神寄托。但必须划清"法轮功是一种宗教信仰"的错误认识。要让他们认识到宗教是崇尚和谐并与社会生活相适应,而法轮功就是披着宗教外衣欺骗世人的邪教。宗教界历来反对把宗教与迷信混为一谈、相提并论。因此,广大宗教人士对法轮功所鼓吹的现代迷信活动也加以揭露和批判。我们可以逐渐让痴迷者了解到人在困难面前、在命运面前并非无能为力,自身的努力完全有可能改变命运。一味笃信法轮功只能得到暂时麻醉,甚至将自己和家人推入不幸的深渊。有的痴迷者为逃避压力长期沉迷法轮功,置家庭、亲情于不顾,致使丈夫(妻子)忍无可忍与其离婚,最终事与愿违,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对于痴迷者长期积累下的心理压力,我们可以有意识地诱导他们进行适当的发泄,这样对他们情绪的调节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是自我评价过高,对社会的阴暗面过分夸大。有许多人感到迷惑:为什么那么地的人、其中不乏有较高学历的人会上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当,干出那些泯灭人性、残害生命的事?应当看到较长时期以来,由于在群众中普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重视不够,下工夫不多。而一个民族的前途与希望,系于民族总体知识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普及知识教育固然重要,而更难更重要的是培植崇尚理性、崇尚真理、崇尚实践的科学精神与科学方法。李洪志"法轮大法"抄袭现代科学结论,拼凑传统宗教理论胡咧扯什么科学、道德、宗教、人类文明史,其思维成果为荒谬。有些高级知识分子或专家,在某一领域里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对于其他领域或复杂的社会问题却是外行,不一定会得到科学结论,也会步入误区。若不在行又居高而轻率地发表意见,往往会误导群众,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如果缺乏坚定的信仰和理想的追求,失去人生价值判断力与意义的坐标,同样也会出现精神的迷茫与失落。

  这类人具有一定的共性:中等或中等以上的智力水平;暗示性高,易接受别人暗示的影响;缺乏真正的洞察力;麻木不仁,没有爱和依恋能力;没有通常被认为是精神分裂症状的非理性和其他病理性表现;无责任感;叙述事实时态度随便,即使谎言将被识破也是泰然自若;对他人给予的关心和善良无动于衷;自我为中心,不顾及别人;有丰富的幻想,有时甚至把想象和现实掺杂在一起,难以区别。

  对于这类痴迷者我们可以从最有可能引起他们共鸣的道德感入手,对痴迷者进行引导。道德感是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行为为准则评价人和事而产生的态度体验。高尚道德是正确的教育,尤其是在正确社会实践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它受道德标准所制约,不能否认,它是人类共有的。道德感有助于促进一个人按照社会道德标准行事。通过对"道德感"的阐述,我们一方面与痴迷者回忆以前的工作、生活、家庭、朋友。引导他们对"真、善、忍"真正含义的思考,可以同他们共同探讨对法轮功究竟要把它的信徒引向何方。

  第三类型:病态型痴迷者

  他们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毒最深。最重要的是需要较为专业的心理治疗。这里我们只进行方向性分析,希望为他们提供一点参考思路。

  心理治疗又称精神治疗,是经过训练、为社会所承认的治疗者与患者之间进行的一种有计划的、充满感情和坦诚信赖的相互作用,主要是言语,有时也包括身体活动,使偏离正常人格的病人向正常方向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心理治疗虽然也是通过谈话方式进行,但和人们日常进行的谈话是不同的,两者不应混淆。

  一是心理治疗实施方式。我们对法轮功痴迷者大多数属于短程个别心理治疗,以"一对一"谈话型治疗为主,每周会谈次数按痴迷度与可能性而定。

  二是心理治疗过程及方法。

  首先,开始期(诊断期):主要用于了解情况,收集资料,诊断病情。工作人员要努力创造良好的会谈气氛,善于倾听,力求设身处地理解痴迷者情况的基础上,评估其对心理治疗的适应程度。一般情况下,痴迷者心理疾病多为人格障碍。诊断人格障碍,其症状标准至少要符合:患者有特殊的行动模式,这种行为模式通常表现在多方面,如情感、警觉性、感知和思维方式等,有明显与众不同的态度和行为;患者具有的特殊行为模式是长期的,持续的,不限于精神疾病发作期;患者的特殊行为模式具有普遍性,使得患者社交适应不良。另外,患者的社交不但苦恼自己,同时还干扰他人的正常的社会生活。

  其次,中间期:可分为分析、认识问题阶段和改变、重建阶段。在分析、认识问题阶段,在良好的医患关系基础上,鼓励痴迷者进一步开放自己,通过适当的询问,弄清其修炼法轮功的动机、接受法轮功的原因及痴迷的程度。工作人员要通过倾听、理解、鼓励疏泄的态度,克服阻力,对各个部分进行深入的评估,找出痴迷程度最深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加以分析、解释。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理由充足的解释有助于痴迷者理解问题的实质,武断消极或模拟两可的解释会增加痴迷者对歪理邪说的痴迷程度。所以,解释必须有充分的事实根据,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平等的共同商讨问题的态度,使解释能为痴迷者所接受。解释所起的治疗作用并不只是解释的内容如何科学,关键在于痴迷者是否接受了解释。这一阶段治疗目的在于重建人格,可以借鉴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法:以自由联想、释梦等技术,促进病人回忆过去的创伤经验,重新体验当时的情感,使被压抑在潜意识中的情感幻想得到疏泄,并通过分析使患者领悟。

  在改变、重建阶段,我们的目的是使痴迷者出现认知、情绪和行为上的改变,但是这种改变只能由痴迷者自己做出,别人不可替代。所以,要运用心理学治疗的技术,促进痴迷者领悟、认知重建或提供各种"学习"和训练方法,引导痴迷者解决心理问题,建立积极的适应性行为。鼓励往往在这一时候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如果痴迷者有积极的行为变化时,我们应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鼓励要真诚、具体和及时,对于他们的点滴进步也要及时肯定,并且归功于他们的积极努力。

  中间期是心理治疗的主要时期,依痴迷者程度的不同而有长短不同。

  最后,结束期(恢复期):当认为治疗目标已达到时,即可结束治疗。在这一时期应提出进一步强化的建议及反复时的应对策略,鼓励其在日常生活中独立处理各种问题,巩固疗效。  

如何帮助法轮功人员走出心理阴影

心理阴影,是在某种环境因素,或某个事件的刺激,或某种暗示作用,因担心、恐惧的情况下,引起的一种不安、浮躁的心理现象。患上心理阴影的人,思想上往往会背上沉重的十字架,对某件事耿耿于怀,挥之不去,强迫性地去想这件事。巨大的阴影时时笼罩着人心理世界,对其整个心理状态、精神面貌产生消极的影响。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经常可以看到的。

  笔者在挽救法轮功痴迷人员实践中,发现他们存在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心理阴影。归纳起来,其心理阴影主要表现为怕前"功"尽弃、怕"法身"、怕"报应"三种类型。由于存在心理阴影,他们不敢对李洪志有不敬的语言,不敢有与法轮功决裂的决心,出现思想反复无常现象,给帮教带来不良影响。这些都是他们的心理阴影在作祟。

  那么,该如何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让他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呢?笔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几点方法。  

举事例,说事理,帮痴迷人员走出怕“前‘功’尽弃”的心理阴影

 法轮功人员沉迷"大法",由于投入的时间、金钱、精力太多,有的甚至失去家庭、亲情、事业、财产,心里对"大法"还心存幻想,不甘心,不罢休,怕前"功"尽弃,迟迟不肯转化。瑶岗仙矿原法轮功人员廖某是这类心理阴影的典型。

  为了帮助廖某走出心理阴影,笔者采取了"举事例,说事理"的方法。笔者举了一个关于手机短信诈骗的事例:一手机用户收到一条短信,称该手机用户的号码被抽中大奖——3万元和一部手提电脑。该手机用户信以为真,打电话过去咨询,得知需要交800元个人所得税,马上可得奖金和奖品。该手机用户把款汇过去后,再次询问,被告知还要交300元汇款费和200元的托运、保价费,款到即汇款和邮寄奖品。因该手机用户心里想着那笔巨款,区区几百元算得了什么,于是又如数汇款过去。谁想对方告知,由于兑奖名额多,程序复杂,需要交1000元特办费。该手机用户由于手头没有钱了,向朋友借,朋友提醒他不要再上当了。在朋友的提醒下,虽然该手机用户也开始怀疑,犹豫着该不该收手,但还是因为有"前功尽弃"的心理,同时,似乎只要自己再出1000元,马上可得巨款,想到得到巨款后情形,该用户一咬牙,真的汇去了1000元。谁知,钱汇出去后,对方再也联系不上了。

  故事讲完,我话锋一转,指出短信诈骗者与被诈骗者的关系和李洪志与弟子的关系是十分相似的关系,骗与被骗的手段也是大同小异,骗子与受害人的心理也是一样的。首先,法轮功炮制者李洪志给了弟子一个天大的诱饵——"圆满",让弟子抗拒不了诱惑。接着,李洪志设置了很多条件,如"去执著"、"去名利情"、"讲真相"、"救更多的人",每次条件加码都许诺很快兑现承诺(如李洪志说的"时间不多了"、"走好最后的路"),让弟子觉得胜利在望。因此,法轮功弟子在对法轮功的信任产生动摇之际,生怕与即将实现的"圆满"失之交臂。

  短信诈骗的事例经常发生,想必廖某也曾听说过,其真实性不容他质疑。通过举事例,说事理,廖某似乎明白了其中其实很浅显的道理。沉默片刻后,廖某说:"说实在的,我是不甘心啊,想想自己为了修炼,六亲不认,弄得众叛亲离,如果自己继续修炼下去,恐怕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大,家庭关系越来越僵化,那时回头会越来越难,你讲的这个例子让我有所启发。"听到廖某此言,我会心地笑了。  

如何用冲击疗法挽救痴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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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惧心理是法轮功痴迷者走出李洪志精神桎梏的一个重要障碍,这些痴迷者由于在长期习练过程中不断受到一旦放弃习练就会遭"恶报"、"淘汰"、"销毁"、"形神全灭"的恐吓,心里存在极度的恐惧,始终不敢迈出同法轮功及李洪志决裂的关键一步。因此,消除法轮功痴迷者的恐惧心理,就成了挽救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笔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在实践中运用冲击疗法消除法轮功痴迷者的恐惧心理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冲击疗法(满贯法或洪崩疗法)(implosive therapy)就是通过直接使病人处于他所恐惧的情境之中,以收物极必反之效,从而消除恐惧。许多研究表明,冲击疗法可被用于包括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的治疗。分析表明,这些病人所具有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害怕"。恐怖症最有影响的行为模式是"习得模式"。这个模式认为,恐怖症是通过条件反射而学习得来的,病人的恐惧反应是不认识的、非自主的。一种刺激物,由于它与恐惧的心理体验在时间上的多次联系,而逐渐变成恐惧反应的条件性刺激物,此后每当这个刺激物出现时,都会引起恐惧的情绪反应。每当病人感到恐惧时,通常都会做出逃避的行为反应——远远地离开这个令他感到恐惧的刺激物。随着病人与该刺激物间距离的加大,病人的恐惧体验便逐渐减弱。反过来,恐惧体验的减弱又会强化病人的逃避行为,这种强化被称作"负强化"。长此以往,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其结果是病人对这个刺激物产生持续的和不必要的(或不合理的)恐惧,不得不采取回避的行动。为了能事先避开这个刺激物,病人对与这个刺激物有关的一切事物和提示都变得极为敏感。

  根据恐怖症的习得模式,要治疗恐怖症就必须打破上述的恶性循环。可采用的行为技术之一就是冲击疗法,即让病人直接面对引起他高度焦虑和痛苦的情境、事物或思想,而不允许他逃避,虽然开头常常会造成强烈的恐惧反应甚至惊恐,但随着暴露时间的延长,恐惧反应只会逐渐减弱,最后,该刺激物同恐惧反应间的联系就会清除,恐怖症便也随之被解除。例如,有这样一个患乘车恐怖症的女孩的治疗案例:将这个女孩安置在汽车后面,驱车行驶数小时,虽然这个孩子的情绪反应达到了惊恐的地步,但其强度逐渐减弱。经4小时的行驶,这个孩子完全习惯了乘车,不再感到恐惧。

  在法轮功组织及李洪志本人违法犯罪和参与政治的事实面前,痴迷人员往往无言以对,但是却不敢越雷池一步,其实问题关键就是在于法轮功痴迷者的恐惧心理。利用冲击疗法对法轮功痴迷人员进行挽救工作,最主要是要彻底消除李洪志在痴迷人员心目中神的地位和具有的操控一切的能力,这也是痴迷人员心中恐惧的根源。通过让痴迷人员暴露在他所认为可能产生一些诸如"形神全灭""恶报"等环境下,给予较强的冲击,当恐惧到达最高点时,而所恐惧的事情始终没有发生,恐惧自然就会慢慢下降,逐步的减弱直至消失。

  笔者试举一例加以说明:张文洪,女,1954年12月出生,成都市成华区人。张某虽然对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有所认识,但对李洪志及其神力一直笃信不疑,究其原因,就是她怕在放弃法轮功后,李洪志会凭借神力对她进行"形神全灭","下地狱"等报复和惩罚。

  笔者根据她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其使用冲击疗法。笔者选择了张某情绪比较好的一天,出其不意的带张某看挂图,在猛然看到很多揭露法轮功的挂图面前,张突然畏缩不前,呼吸逐渐加快、加深,全身微微颤抖,手足无措,额头上渗出汗珠,大声要求离开。此时我们搬来椅子让其坐下,然后再向其揭露李洪志的谎话,以大量已经摆脱法轮功人员生活的很好的事例说明李洪志就是一个普通人,根本没有神力。随着恐惧的进一步加强,张某已是大汗淋漓,呼吸急促,起初还在跟我们争辩,但此时已经说不出话了,可以看出张的恐惧已经到达极限,与此同时,我们继续加以引导,揭露李洪志是如何通过"法身"、"宇宙主佛"等鬼话来威胁恫吓习练者,以达到精神控制痴迷者的目的。几分钟过后,张的反应逐渐平缓,颤抖减轻,呼吸逐步平稳,但神情较为疲惫,提出了想休息的请求,态度和语气都比较平和。可以判断,这次冲击效果基本到达了。

  在实际中运用冲击疗法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意选择对象。在冲击治疗过程中,法轮功痴迷者有可能受到强烈的精神冲击,经历不快甚至是超乎寻常的痛苦体验,导致一些生理反应,所以年龄太大的法轮功习练者不适宜采用这种方法。

  二、确定刺激物。刺激物应该是法轮功痴迷者最害怕的和最忌讳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是引发他们恐惧的根源。在实际中,简单的几张真实反映法轮功习练者拒医拒药导致死亡或是自伤自残的挂图就足可以引发一般法轮功习练者的恐惧了,还有很多诸如真实反映李洪志骗子嘴脸的影像资料等都可以作为刺激物。

  三、实施冲击。在法轮功痴迷者突然接触到刺激物后。可能会闭眼、塞耳、面壁等等回避行为甚至惊叫、失态等激烈反应,此时应该坚持持续不断地让法轮功痴迷者暴露于令其恐惧的情境之中,劝说或制止法轮功痴迷者的回避行为。此外,应该严密观察法轮功痴迷者的生理变化,冲击疗法会引起病人最强烈的焦虑和恐惧,因此,习练者在生理上会有与强烈焦虑相应的变化,会有交感神经处于强烈的兴奋状态所具有的一系列症状,如呼吸急促、出汗、四肢震颤等情况。往往在这个时候有许多法轮功痴迷者会出言不逊,破口大骂志愿者,其实这就是法轮功痴迷者恐惧到达极限的状况,也是成功在即的标志。在恐惧到达极限后,法轮功痴迷者的情绪反应和生理反应高潮将会逐渐减轻,冲击的效果就基本达到。通过反复几次的冲击,法轮功痴迷者的恐惧将逐步下降,最终消失。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冲击过程中,要不断地加以对法轮功习练者加以引导,揭露李洪志利用"法身"、"宇宙主佛"等谎言欺骗、恫吓习练者,使其明白恐惧的根源。

  在实践中,一次冲击往往是不够的,需要几次的冲击才能逐渐的降低和削弱法轮功痴迷者的恐惧,直至完全消失。正如张文洪彻底放弃法轮功后所谈到的感受,平时根本不敢有一点点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怀疑的念头,害怕被"师父"抛弃,遭到"恶报",所以在面对揭露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资料后非常的害怕,非常恐惧有不好的事情马上就要发生,但事实一直没有发生,加上志愿者合理的分析,逐渐发觉这种恐惧是自己的心理原因造成的,在反复几次面对这种恐惧后,害怕反而慢慢消失了。

如何利用佛教知识挽救痴迷者

法轮功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除了需要耐心消除长期形成的极端对抗情绪外,关键在于他们远远无法理解什么是真正的佛教内涵,其中关键是对什么是"佛"不能正确认知,由此产生了一系列诸如对轮回原因的误解、对生命起源的不认知,对潜在自己内心中的贪欲不能客观觉察等等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我们惯常的扶正李洪志对佛教的肆意颠倒、歪曲,还须从佛法起源、由来等方面深入分析。

  法轮功理论其实本质上应划归"神创论",即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神决定一切,这是由于李洪志本身就没见到万法的本质造成的,而对于"神创论",由于我们众生无劳劫来已习惯了"我执"方式的思维,进而对无量的神秘现象不能真正理解其来龙去脉,因此自己内心本能就有将之归为外在的"大神"、"巨仙"、"超级佛"的冲动,故而一旦有人通过治病、气功、神通等肤浅的神异表演,并自我吹嘘一番后,我们就会去信仰、崇拜他。古往今来,几乎所有邪教外道无不是走这么一条路,树立个人崇拜,对信徒进行控制,以至明明已拆穿其颠倒黑白的谎言,仍以"他可能是故意这么做,以来考验我云"等极荒谬的借口来掩盖自己求快速解脱、求更大神通,求更多众生对自己的顶礼膜拜等等贪婪之心。

  那么佛教又是怎么来摧邪显正,指出众生的真正解脱之路呢?首先就是释迦佛祖那种为慈悲一切众生,追求究竟法要,期望打破一切不公平、不平等的无上道心,宁可牺牲自我,也要对那位无所不能的"神"说不的决心。在此动力下,佛祖终于找到法的本质,并毫无保留地公之于众,成为迄今仍照亮众生迷途的明灯。

  实质上说,无论佛法、外道、邪教,都是由于我们生在迷苦之中,即有"病"了,需要医治,因之产生的这些方法。对这些方法,有些是的确有效,乃至得到"病"的根本医治,但更多的则可能是庸医,虽表面也能让人们得到一些治病、健身和神通等受用,但由于其入手点就是错误的,所以从中长期看,不仅治不了我们三界轮回的"病"。甚至可能让我们病得更重。那么怎么评定这些医生谁是真医生呢?首先就是要看他们是否能真正找到我们的病因。那些"庸医"往往都会归结到我们的行为不合"神"、"主佛"的意志制定的标准,只会反复用"漫长的时间"云云来搪塞。顺此思路,李洪志凭什么保证我们此轮上去后,不会再出现违背他订的标准而再落下来呢?靠一个外在的"法轮"吗?它能改变我们又会因"漫长的时间"而变化的"心"吗?再者说,即使在如此关键的"正法时期"、"法正人间、宇宙的时期"李洪志都是用无数的谎言来维持,难道将来我们这些"法王"就在那儿对无穷膜拜我们的众生讲故事"………我们的师祖就是这样万般辛苦地用欺骗和颠倒救了我们,乃至整个宇宙,我们也是这样用谎言帮助师祖正法的……"?!!其实对人类行为的研究反省表明,人类会为了利他而在短时间、个别人的场合不进行善意的谎言,但公开藐视他人的智慧,大规模地颠倒黑白,必然是为私为我的利益之心驱动下的行为。李洪志从传教开始就诋毁、歪曲其他宗教,为了维护他目前的名利,只好将谎言遮掩到底,为此只能编造更多谎言。而那些在你们努力澄清真相后,仍不愿舍弃,无非也是放不下自己既得的好病、健身和神通感应等利益,乃至包括李洪志反复来承诺的"更快、更高、更大"等等完全没有扎实因果理论支撑的美丽气泡。

  因此只有大智、佛陀,因为他已看到了法的究竟,看到了生命的最终起源和本质,也就找到了我们众生的病根——对万法本质无法从知的障碍——无明,在此基础上生出"贪、嗔、痴"三毒,进而生出八万四千烦恼。为了对治这些烦恼,慈悲的佛陀不仅提出了八万四千法门来一一对治这些烦恼,更在《遗教经》里提出永不能变的"以戒为师",戒在,佛在,并由于佛规定僧人每半月诵戒一次,故佛又说:"我终不涅磐,每半月一来!"可以说佛订的二百五十比丘戒、四百五十(?)比丘尼戒等戒律彩色我们解脱的"百宝丹,因为我辈众生无始劫来积累了无穷习仓、烦恼,今生一旦有外缘,而我们又不能识别而随顺,就会在因果的驱动下生起贪嗔痴,莫说解脱了,将会入三恶道如箭射,所以如不能依专为对治无处不在的"贪嗔痴"而制订的戒律修行,靠外在一个什么"法轮"、"法宝",能真正断掉我们内心深处的贪嗔痴,如此即使升天享福,终究也是个自以为是的魔王,后果可想而知!

  俗语说得好:认识他人是聪明,看清自我才是智慧。虽表面上李洪志提出"向内找",但由于他不能见证本质上的平等法,一旦外缘逆转,他必然会对环境进行指责。而在佛教中,由于看到的了"万法唯心造",外在的逆缘,必然是我们无始劫的习气化现而成,是虚幻不实的,只有下苦功夫改变我们的内心,才能"转境",因此李洪志从佛法中盗来的"向内找"只有在佛法的坚实理论基础上,才是究竟圆满的。

  综上所述,法轮功的修行指导思想表面上能为我们带来一点表象上的好处,但其潜藏很深的"贪、嗔、痴"是每一个能客观看待它的人们一眼就会看出来的,而李洪志反复强调的"你们永远不可能修到我这么高",并在其信徒意识中播下的"你们是法王,无数众生都会崇拜你们"的思想,却与佛指出的魔王特征——"大威势心"完全一致,因此,除了帮助其破除等等邪知邪见,强调正法难遇的"八难"也是必要的,虽不一定让他们步入佛教,但"千万劫不闻正道,也不修一日野狐禅"是必要的,否则求升反堕,将失去真正被救度的正因,而且在法轮功与佛法之间是没有中道可走的。按其各自理论,对方必然是要堕落或毁灭的。但历史表明,2500年来无数能人智士在佛法中得到解脱和救度,而对法轮功而言,没有金刚护法的扶持,李洪志及其信徒正遭现世报,而诽谤正法的苦果更将是暂不得见的来日方长。因此,尽心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知正见是我们的责任。

  另外,任何一个法轮功习炼者都无法理解六祖大师的倡诵和心经,并非是他们没智慧,而是被李洪志的"有我"法框住后,纵经亿亿劫思维,都是凡情测佛智,都不可能理解其中竖立在真正"无我"、"无为"法基础上的"空无"理论的。他们的"师父"李洪志的一篇"何为空"就是以看出李大师的真实层次境界。佛说的"空"并非无所有的"须空","无"中含"有"!以为修行上十年的"主佛"弟子,却连最"低"层次的如来法说的是啥意思都闹不明白,除了自我安慰的"法正人间时我就超过如来"等等可怜想法外,只怕其心底里其实是惴惴不安的罢。  

挽救过程中法轮功痴迷人员躯体不适的应对

 在对法轮功痴迷人员开展挽救工作中,当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在现代科学的攻击下缴枪弃械,法轮功痴迷人员长期以来坚持的精神"堡垒"逐步动摇、瓦解时,经我们观察,发现大部分人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程度、不同表现的躯体不适,或是表现为与原有疾病不同,不能用原有疾病来解释的躯体不适,比如:心慌、胸闷、血管搏动感、头昏、嗝气等。

  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上述躯体不适从何而来?

  从心理动力学观点,这是潜意识获益机制 。这种观点认为躯体症状为人提供两种获益,第一种是通过变相发泄,缓解情绪冲突;即个体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将个人和社会烦恼或精神症状转化成了躯体症状。当情绪不能正常地发泄时,便以"器官语言"的形式表现出来,形成躯体症状。第二种是通过呈现患者角色,可以回避不愿承担的责任并得到关心和照顾,有倒退成分。但这些作用都不在意识水平发生,因为症状并不受个体主观控制,所以并非有意制造症状。

  从认知观点,躯体不适是由认知形式引起,是个体夸大了正常的身体感觉的结果。神经质的人格特征、不良心境影响认知过程,使当事人对躯体信息的感觉增强,选择性地注意于躯体感觉。

  从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多数学者认为,躯体症状可能是个体内心压抑与矛盾冲突的表达方式,同时多伴有情绪障碍。情绪的表露受到个体所处的特定的社会文化的压抑,在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在西方文化冲击的影响之下,负性情绪被看成无能、耻辱和丢面子,这种歧视阻碍情绪的直接表露,而躯体不适的主诉则是一种 "合法的"途径,在这种社会文化环境中,个体自然会掩饰、否认甚至不能感受到自己的情绪体验,而选择性地关注自己的躯体不适。

  述情障碍,有些学者认为患者在情绪体验的自我感受和言语表达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其情绪体验没有向上传达到大脑皮层并通过语言符号表达出来,而是经由自律神经通路表现出来,形成所谓"器官言语"。

  在此可以看出,在排除了躯体疾病时的躯体不适的本质是心理冲突的结果,即心理冲突以躯体的形式出现。

  因此,在挽救过程中,对法轮功痴迷人员躯体不适的消除即是疏导其心理冲突的过程。

  那么,针对此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1、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流程。在对法轮功习练人员的挽救工作开始之初,即应对法轮功习练人员进行详细的询问、全面而系统的体检,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摸底",特别是本身就患有慢性疾病而又未进行系统治疗的。其次,在整个挽救过程中定期监测生命体征,对原有疾病进行定期检测,了解、掌握其身体状况的变化。第三,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仔细观察,如有异常表现应及时通知医务人员,对其躯体变化做到早发现、早判断、早处理,以排除躯体疾病的突然变化,确保安全。

  2、抓准症结。无论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只有抓准了症结所在,才能药到病除。法轮功痴迷人员在挽救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心理症结归结起来有以下几点:(1)"怕"字当头。法轮功痴迷人员长期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思维方式简单,在李洪志不断抛出的所谓"末世论"、"宿命论"、"业力"、"掉层次"、"淘汰"等歪理邪说中对李洪志的畏惧不断增加,于是在教育转化的学习过程中容易产生怕的心理:想放弃法轮功,又怕"形神全灭";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又怕"沦为常人";想享受天伦之乐,又怕放不下"名、利、情";或是担心自己被师父的"法身"监视,自己对师父"不敬"的行为会被师父知道而得不到师父的救渡。此为症结之一。(2)李洪志打着祛病强身的幌子,而不少心怀强身健体美好心愿的人由此误入歧途。部分人习练后身体有所改善,由于不知其中的科学原理,遂坚信法轮功是真的能强身健体。然而,在教育转化学习的过程中,随气功、科普等方面知识的掌握,对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本质的认识,之前理直气壮的气势不再,心里开始感到后悔、自责,但又难以启齿向旁人表达。此为症结之二。(3)部分痴迷人员由于长期只接触法轮功,对李洪志的话惟命是从,一心一意只为"圆满",认为"不到最后不知谁是真,谁是假",声称要等到"真相大白"的一天,妄图为法轮功平反,认为自己是在修"真、善、忍","做好事","渡人"。通过摆事实,看到李洪志因为无法兑现自己的谎话而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的编造更多的谎言,看到家人因为自己的一意孤行而无法全家团圆时,心理压力逐渐增加。此为症结之三。

  3、对症下"药"。在排除了躯体疾病的可能性后,疏导法轮功痴迷人员心理冲突的方法就要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心理症结综合选择不同的方法。

  放松训练:可以进行深部肌肉放松训练、想象性放松和深呼吸放松训练。这种方法对于应付紧张、焦虑、不安、气愤的情绪和情景非常有用,有助于全身肌肉放松,造成自我抑制状态,促进血液循环,平稳呼吸,增强个体应付紧张事件的能力。在学习过程中,当法轮功习练人员由于对抗心理应激而产生交感神经兴奋的紧张反应,可采用此法消除紧张;长期坚持则可强身祛病。

  系统脱敏法:该法是利用交互抑制额原理或发条件的原理来达到治疗目的。一旦设定的某一刺激不会在引起来访者的焦虑或恐惧时,便可向来访者呈现另一个刺激强度稍强的刺激,如此反复,循序渐进,来访者便不会再对该刺激感到焦虑或恐惧了。该法包括放松训练,建立恐怖的等级层次和要求来访者在放松的情况下,按等级层次中的项目进行想象或实地脱敏。针对法轮功痴迷人员"怕"这一症结可采用该方法,方法的操作可告知或是不告知法轮功习练人员,按照事先排好的等级层次在实际的学习过程中逐步呈现刺激物,逐步脱敏,消除对李洪志的惧怕心理。

  模仿学习和角色扮演:这两种方法均是行为治疗常用方法。前者是通过示范(如:看影视资料,听录音,有治疗者做示范等),帮助某些具有不良行为的人以适当的反应取代不适当的反应,或是帮助某些缺乏某种行为的人学习这种行为;后者则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重复,一种预演,在这个过程中可学习改变自己旧有的行为,学习新的行为,并进而改变对某一事物的看法。通过这两种方法,可以让法轮功痴迷人员在对已转化人员的现身说法的行为的学习中,改变自己对转化的反应,通过对这一行为的模仿改变自己对转化行为的认识,并通过对转化行为的扮演以及对转化后生活情境的扮演来改变自己原有的行为,同时可以消除其怕转化的心理,以及学习表达自己的情绪,扮演新的角色,增强其重入社会的信心。

  疏导心理冲突的方法多种多样,重要的是找准其心理症结,因人而异。而上述方法也并不是单独作用,成功的心理疏导往往是方法综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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