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再次阐明了中国政府"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基本政策"的立场。多年来,我国宗教走出了一条依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展、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的成功道路。尤其是宗教界对各类邪教始终保持了鲜明的反对态度,这为辩明正邪、防范和打击邪教起到了良好作用,也促使宗教生活健康发展。
笔者从事教育挽救工作多年,与涉邪人群进行思想沟通的时候,涉及最多的、也是邪教人员提出的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宗教信仰自由"。他们常常强调自己信奉邪教属于"信仰自由",是合理合法的,拒不承认参加的是邪教组织。为了解决涉邪人员的这种错误认识,我们在同他们交流时,往往要从宗教的起源、历史、教义、特征等方面来讲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涉邪人员由于没有分辨宗教与邪教的能力,却较容易被邪教拉入泥潭,这是为什么?也就是说,涉邪人员虽然搞不清宗教与邪教的区别,但他们可以两头都不涉及,为什么偏偏走入邪教?这里除了家庭原因、个人经历等因素外,笔者认为他们身处于一定的"崇拜文化"环境中而造成"信仰模糊"认识则是一个重要原因。下面笔者就从宗教与邪教这两者不同的"神信仰"出发,对宗教与邪教的信仰区别这一问题阐述一些看法,仅供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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