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以商养邪"是邪教组织重要的生存法则。法轮功作为其中翘楚,尤为擅长此类招术。在此,笔者揭密其四种"以商养邪"方式。
一、"培训"
1992年5月至1995年,是李洪志开办"培训班"的高峰期。期间,他先后在长春五中阶梯教室、空军俱乐部、吉林大学等处,举办"传授班"及"报告会"共10次,每人每次收费30-40元。在北京二炮礼堂、建工俱乐部、山西省太原矿山机器厂、山东灌县、广州、石家庄、天津等地,开班20余次,每人每次收费45-50元。他还在重庆、合肥、临清、东营、凌源等城市办过"学习班"。据当时郑州市"培训班"的售票收款员樊玉花介绍,李洪志讲起"法"来从不用稿子,从天文地理到古今中外再到前世今生,让人感觉法轮功既"神秘"又"博大精深"。尽管人人似懂非懂,却兴奋异常、趋之若鹜,让其获取钱财无法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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