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学员过去看见过我给常人治病,我根本就不需要动手的。我瞅瞅你就好了。瞅你的时候就打出东西去了,我从我身体任何一个部位都可以打出神通去。打出去之后你那儿马上就好。人毕竟是人,有的时候思想中觉的:你没给我动手怎么能好?所以我很多的时候就得动动手。基本上是手到病除,不管是什么。常人什么病我都能治,也都能治得了。可是大法弟子就不同。当然说到这了,大家谁也别往这带常人,我也不治病。"(《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从这段话中,不难读出这样几层意思:㈠李洪志对"许多学员"(不是一两个)亲见自己"给常人治病"不仅没有否认,而且得意洋洋。㈡李洪志治病通常不需动手,只需用眼睛瞅瞅就行了,因为他在"瞅"的时候身体已经打出神通去了。㈢遗憾的是,常人对眼瞅就能去病不理解,李洪志有时候只能顺应常人思维动手治病,不管啥病,基本上手到病除。㈣虽然常人的什么病李洪志都治得了,但却不允许弟子带着常人来让师父给治疗,因为李洪志的主职不在治病。
除了第四点属于拙劣的撇清而外,前三点都说明,李洪志对自己曾经给常人治过病供认不讳的。李洪志给常人治过病,不仅有其言论的自证,还有弟子马屁文中的旁证。这些旁证,在"法轮功"网站发表的"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的应征稿件中俯拾皆是,篇幅所限,此不赘述。另外,在"法轮功"网站《气功铺路》一文中,也公开承认李洪志给常人治病:"就在社会上对气功众说纷纭的时候,92年东方健康博览会在北京举行。有幸参加这次博览会的人,立刻注意到一门与众不同的神奇功法。在博览会上,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学生,用超自然的能力治愈了许多人的疾病。"
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
综上所述,无论是"师父新经文"还是"法轮功"媒体,都承认李洪志给常人治过病。
既然李洪志承认自己给常人治过病而且治好了,那岂不就搅乱了"常人社会的状态",搅乱了"业力轮报"的"因缘关系"?岂不就等于鼓励"欠债可以不还","等于破坏宇宙的理","等于在做坏事"吗?至于李洪志以传功为名非法行医骗钱敛财,早就铁证如山,抵赖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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