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会"邪教组织的经济模式危害有多大,可先看四组数据。
第一组,陕西省镇安县一个教会点,2015年共收取"慈惠款"43万余元,其中下发各级骨干"看顾费"38万余元。
第二组,湖北省监利县"门徒会"邪教组织近几年利用"亏补赚缴"模式经商,多渠道聚敛钱财,自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累计敛财4000余万元。
第三组,陕西省镇安县"门徒会"邪教组织小分会点主执白某某2015年11月3日至13日被拘留10日,随后领取"看顾费"7800元,同时调任另一小分会点任主执。
第四组,"门徒会"邪教组织长江大会执事陈某某,将保管的530万元"慈惠款""借"给弟弟20万元,2014年陈某母亲去世时,他自己拿了4万元用于办丧事,这些钱事后都没有归还。
从四组数据分析,不难得出两个结论,一是"门徒会"邪教组织聚敛钱财数额巨大,是由无数家庭的血汗钱积累起来的,实际上是无数个家庭的悲剧;二是"门徒会"邪教组织的钱财被骨干据为已有,催生了"门徒会"骨干向职业化方向发展,成为他们谋生的一种方式,致使一些"门徒会"骨干屡教不改。
"门徒会"经济运行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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