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星期四

李洪志让弟子“舍财”,自己却大肆敛财

 李洪志通过非法行医、办班传功、非法集资、出售书籍、音像制品等,大肆敛财。经查实,仅仅截止1999年7月,李洪志通过"法轮大法研究会"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的"法轮功"书籍就达1108万册,音像制品531万盘(盒),图片等129万张(幅),"法轮功"标识徽章23万枚,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获利额4229万余元。由王治文等人直接组织的李洪志"讲法培训班"56期,共计收费284万余元人民币。李洪志用这些罪恶的钱,在国内购置了3处房产,在美国购置了至少11处房产。试问,李洪志为"法轮功"的一号人物,咋没"放下为钱为物之心"呢?试问,李洪志说"地球是粪坑",为什么偏偏喜欢在"粪坑"上大置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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