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徒会"邪教组织自传播之日起,就非常注重用经济利益控制成员,并且收到很好的效果。近年来,"门徒会"邪教组织推行"亏补赚交"的敛财模式,疯狂地聚敛钱财,数额相当巨大。据掌握,仅在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门徒会"邪教组织通过"亏补赚交"模式,2011年至2014年期间,敛财数额高达4000多万元。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动下,部分"门徒会"人员以此为业,成为谋生的一种手段。
"门徒会"的利益控制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第一,对于骨干分子而言,他们鼓动外出"传福音",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如果骨干分子被公安机关查获服刑后,他们还会给其家属一定的经济照顾,从而诱导骨干出狱后继续从事"门徒会"非法活动。第二,对于一般人员而言,他们积极帮助,或送米送面,或送钱送物等,用小恩小惠控制底层贫困的"门徒会"成员,让部分贫困的信徒深陷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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