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星期二

面对典型案例,需要增强反省意识

 党员参与邪教活动,党纪党员处理是严厉的。比如,湖北东西湖区的退休党员王保兰,因参与法轮功邪教活动,屡劝不改,被开除党籍;陕西商洛村民小组长段正安不仅自己参与门徒会邪教活动,还劝说他人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被开除党籍。随着从严治党的方针实施,还有一些痴迷邪教活动的党员被处理。

  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党员参与邪教活动,既有内在原因,也有外在原因,其中内因起着决定因素。分析参加邪教活动的党员,有的是文化水平不高,不能系统学习党的到理论知识;有的不能正确对待迷信等社会现象,思想长期处于空虚状态;有的是身体不好,把治病的希望寄托在邪教教主身上……无论哪一种原因,放松对自己思想改造是根本原因。

  从一名党员沦为邪教信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内因外因相互作用。因此,每一名党员要有强烈的反省意识,以典型案例为镜,认真分析他们陷入邪教组织的内因和外因,然后对照自己,看有没有这些因素在发生,如果发生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保证自己的思想不偏离。

  邪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短时间并不会完全消除,他们出于卑劣目的,仍会对党员进行渗透。如何应对邪教?是每个党员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在此想起一句古语:"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入之。"只要我们每个党员自觉加强思想教育,一心跟党走,邪教的企图就永远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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