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很多群众因各种原因陷入邪教组织,既成为害人者,也是受害者,最终是受害者。因此,他们最需要的是心灵开导、反邪教知识教育和实实在在的生活帮助,才能让他们在认识邪教本质的基础上,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从而摆脱邪教组织。
1997年入党的河北某县地税局干部骆向明,自从修炼法轮功后,多次从事违法活动,被开除党籍。但是,同事们并没有放弃对他的帮助,而是加强对他的心理引导、思想教育,最终感动骆向明,并于2010年春季再次申请加入党组织,经过严格的组织程序,党组织答应了他的请求,使他再次成为一名党员。(《我醒了!我站起来了……》)
骆向明的典型事例,再次告诉人们,当面对参与邪教的人员,要努力做到不歧视,付出感情,真诚地帮助,使他们脱离邪教,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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