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

知乎日报: 道德避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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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避难室
Dec 2nd 2018, 12:07

陈茁,模型工匠,社科机器人设计师

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荣辱》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吕氏春秋·自知》


突然发现我已经三个多月没有写回答或者文章了,赶紧出来聊几句。

01. 经济人假设

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这问题恐怕没人能做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回答。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比如文章开篇引的那句荀子的话,就可以看做是性恶论的一种表现。而其中最著名的,恐怕要数经济学家臭名昭著的「经济人假设」(Homo economicus)了。根据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关于政治经济学的定义与方法》一文中所下的定义,「经济人」是指……

……一种关于人的抽象定义,一个追求最高数量的的生活必需品(necessaries)、便利(conveniences)和奢侈(luxuries),但又想付出最少数量的劳动和物质开销的存在。

当一个人把人类看做经济人时,那么在他眼中,人们就只在乎自己福利,且这个福利只是由物质享受(密尔提到了:必需品、便利、奢侈、闲暇四种)组成。这样一来,在这些人的眼睛里面,人们行善事、守规矩、讲道德,当且仅当它是有「利」可图的。

我在之前的一篇专栏里(经济学中的"自我"及其毁灭)讲过应当如何理解这个观点。早期的经济学模仿的对象是几何学,而不是物理学,因此,它不考虑经验实证。在上面引用那段关于经济人的话的上下文中,密尔就指出,几何学研究直线,但他们研究的「直线」是一个抽象的对象,「一个点在平面或空间沿着一定方向和其相反方向运动的轨迹」。而这样的东西在现实中并不存在,你永远不可能在物理学的世界里找到一条真正的直线。可是,即使这样,几何学的知识对我们仍然是有用的。

同样,把人假设成经济人,并不是说经济学家就认为人是这样狭隘自私的。相反,就像几何学家定义一个不存在的「直线」一样,经济学家只是想知道「如果人人都是自私的,那么世界会怎么样?」而已。

然而,经济学家挺直了腰板儿说出的这个武断的人性观让很多人感到十分的不适。某周程度上甚至可以说,这就是经济学这个学科被很多人所排斥甚至咒骂的根本原因:人们无法接受,自己出现在经济学模型里面的形象,居然是一个冷酷无情的物质利益最大化机器。就像一个人天天在你耳边对你说:「切,装什么高尚,你这还不是为了你自己那点儿利益嘛——」一样,你说,招不招人烦。

很多人怒从心头起,控诉这简直是对光辉人性的一种侮辱。用某位本不懂经济学但是很喜欢在经济学问题上说话的知乎大 V 的话说:这是「污名化我们理想主义者!」

不怪大 V,要是我身边有这么个人,我也烦。

02. 最后通牒博弈:关于人性善恶问题的实验经济学答案

当然,的确有许多证据证明,咱们人类虽然不是圣人,但论道德,确实没有绝大多数经济学家所说的那么不堪。

关于这个问题,最有力的反击来自实验经济学。比如说,在单次囚徒困境博弈实验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合作。囚徒困境博弈的逻辑是:无论对方是否背叛自己,自己背叛对方都是「有利可图的」。所以,如果人们只在乎「利」,那么博弈最后的结果只可能是双方互相背叛。可是,这种精心设计的人性的修罗地狱中,居然有人选择合作,那说明在我们的眼中,「利」的确不是我们唯一的考量。

当然,效果上说,「最后通牒博弈」及其衍生品「独裁者博弈」应该是更加有力的证据。关于这两类博弈及其实验发现,很多书籍、文章中都有非常详尽的总结和分析,可以说,它是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最最核心也最最初级的发现和见解了。我这里只做扼要转述(详细内容推荐读 Colin F. Camerer 的《行为博弈》,第二章):

最后通牒博弈(ultimatum game)模拟的是一个传统的讨价还价博弈的最后一轮,买卖双方就如何分配交易创造的交易剩余(即成交价)而拉扯不休。买方往下砍价,是为了多得到一些消费者剩余,而卖方咬死不放,是为了多得到一些生产者剩余。最终,局面拖到了买卖双方彼此耐心的边缘,甲方做最后一轮出价,乙方决定是不是同意这个报价。若答应,双方就按照这个价格成交;若不答应,就只好一拍两散双方都一无所获了。

这个动态博弈的一个简化版如下图所示:

Ultimatum Game (图源:http://www.econport.org/content/handbook/trustreciprocity/experiments/punishment.html)

图中可以看出,player 1 先行动,选择「独吞」(take)或者「分享」(share)。其中,独吞是自私的(八二分成,我八你二),分享是利他的(五五分成,各拿一半)。若 player 1 选择了拿走,则 player 2 可以选择「忍耐」(tolerate)或者「惩罚」(punish);若 player 2 选择分享,则 player 1 可以选择「接受」(accept)或者「拒绝」(reject)。可以看到,无论选择惩罚,还是忍耐,双方都会两败俱伤,因此,还不如忍气吞声挣的钱多。所以,如果 player 2 只在乎自己拿到了多少钱,那么他的「行为策略」(behavioral strategy,即一组「如果怎样就怎样」的行动计划)将是:

  • 如果 player 2 选择分享,我当然接受了。如果 player 1 选择独吞,那么为了钱我也就忍了吧!

如果 player 1 预见能够到这一切,也就是无论自己怎么分对方都只能接受,且 player 1 也只在乎钱:那我干嘛还跟他公平分配啊?!

谈感情,伤钱!

这个结果告诉我们,一旦经济人假设成立,这个博弈中就存在所谓的「first-mover advantage」。也就是说,先行动的人,也就是出价的人,将近似霸占交易创造的全部剩余,回应者只能选择忍气吞声,获得一个「聊胜于无」的收益。

可现实中,是这样吗?显然不是。至少,存在这样两种可能性:

  • 提议者(player 1)不止在乎自己的物质利益,还在乎分配是否公平。所以,他愿意主动放弃一部分物质财富,为对方留一点利——我总要给别人留点,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 回应者(player 2)不止在乎自己的物质利益,还在乎分配是否公平。所以,他愿意主动放弃一部分物质财富,来惩罚提出不公平分配方案的提议者——我捞不着好,你也别想好了!你不仗义,休怪我鱼死网破!

无论是哪一方在意公平(或者都在意),都有可能导致「对半分」(share+accept)才是更好的选择。这也就是说,无论是因为自己不忍心看到别人一无所获,还是因为担心对方狗急跳墙玉石俱焚,提议者都有可能会因此选择一种更公平的分配方案。这个预测也得到了大量实验研究的证实——截止到今天,最后通牒实验已经被重复了几千次,结果绝大多数都证实了这种「他虑偏好」或者叫「他涉偏好」(other-regarding preference)的存在。

人,并不仅仅是逐利的动物。

03. 独裁者博弈:关于不可反抗的弱者

关于最后通牒博弈的实验结果,其实有值得讨论之处:在这个博弈中,有一个可以负隅顽抗的弱者。他就像现代社会中那些一穷二白但随时可能杀人抢劫的社会底层一样,虽然自己力量弱小,但发起疯来有非常强的威慑力。用我爸常说的一句粗话,叫「就算打不过你,也要抹你一身鼻涕」。这时候强者的「利他」,可能根本称不上对他人的关怀,而是一种破财免灾但求自保避免衣服脏了还得洗的行为,是富人对处在愤怒边缘的穷人交的保护费而已。这让我想起了电影《黑暗骑士崛起》中 Selina Kyle 对亿万富翁 Bruce Wayne 说的那段话:

There's a storm coming, Mr. Wayne. You and your friends better batten down the hatches, because when it hits, you're all gonna wonder how you ever thought you could live so large, and leave so little for the rest of us.

穷人得不到公平对待就掀牌桌,富人出于恐惧,为了自己的安全而给穷人基本的公平。如果人类的所谓利他行为不过是这样,固然穷人有了基本的保障,不至于饿死,但从中我们似乎仍然看不出哪怕一丝一毫所谓的人性的光辉。要我说,这依然是在污名化他们理想主义者。

当然,经济学家设计了另一个博弈,来看当穷人连反抗都不能反抗的时候,富人是否会立刻撕掉伪装,露出他们为富不仁的丑恶嘴脸。这个博弈就是「独裁者博弈」(dictator game)。

独裁者博弈中,只有提议者有资格做一个决策,这个决策与最后通牒博弈中的「分钱」完全一样。不同之处在于,无论这位「独裁者」做了什么,坐在对面的那位回应者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只能接受。换言之,独裁者博弈,严格说根本就不是一个「博弈」,只是一个「决策」罢了,最后通牒博弈里面的 player 2,到了独裁者博弈里面只是一个用来坐在那里激起对方的同情心的吉祥物而已。

这时候,如果你是提议者,你会给钱吗?我相信,很多人都会给,实际上我第一次作为小白鼠玩这个游戏的时候,我就是对半分的。实验发现,这也确实是一个普遍现象,虽然较之于最后通牒博弈,强者分给弱者的比例少了不少(大概是 1:9),但也远远不是没有。这证明,害怕对方鱼死网破,并不是最后通牒博弈中的让利行为的唯一动机,人们是真的会关心他人的。

临时结论:荀子所说的「饥而欲食,寒而欲暖,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看起来不是对人性的一个好的描述。

理想主义者,确实被万恶的经济学家污名化了。

大 V 万岁。

当然,这类博弈除了囚徒困境博弈、最后通牒博弈、独裁者博弈之外,还有两个经典的实验设计:信任博弈和公共物品博弈。它们得出的结论是一样的,所以篇幅所限,不再细表。

05. 理论:不平等厌恶模型

于是,理论经济学家行动了起来:我们需要一套不基于自私假设的经济学理论!

我想,很多外行人刚进入经济学研究这个行业的时候,都对亲手缔造这样一个理论而感到怦然心动过(比如我)。但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可以告诉各位,这条路并不如很多人想象中那么好走,这是后话,按下不提。

这方面的一个早期尝试就是所谓的「心理博弈理论」,我在之前的一篇专栏文章(个人均衡)里面略有提及,这里不是重点,不多说。而这方面最经典、更加广为人知的模型还是始于千禧年左右的「不平等厌恶模型」(inequality aversion model)。其中两个最经典的案例就是达命定的 Fehr-Schmidt 模型和 Bolton-Olckenfels 模型了。

相比于心理博弈,这两个模型最大的特点就是……嗯,简单。有多简单呢?一言以蔽之,这两个模型的思路都是把「他人的收益」当做了一种「消费品」直接楔进了效用函数里面。人们见不得别人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所以当分配是不公平的,人们就会感受到一种「负效用」。这样一来,因为决策者要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所以他们会理性但不自私地给予他人相对来说比较公平的对待。就拿 Fehr-Schmidt 模型来说,效用函数长这样:

也就是:分配 对于局中人 i 的效用 ,等于这个人的「物质收益」(

),减去两种不公平带来的负效用:第一类负效用来自于「别人比我好」,通俗理解的话就是「妒忌给自己带来的痛苦」;第二类负效用来自于「我比别人好」,通俗理解就是「造成他人的痛苦给自己带来的痛苦」。而这里的

,就是里;按照不公平的「边际(负)效用」。

简单吧,仅就描述人的他虑性来说,恐怕没有比这更简单的模型了。

在这个模型里面,所谓的「人性之善」与「人性之恶」都体现了出来。应用消费选择理论的那一套十分成熟的逻辑,我想受过经济学训练的同仁们应该可以依序想起「Kuhn-Tucker 定理」、「边际替代率」、「影子价格」、「斯拉茨基矩阵」、「罗伊恒等式」等等一系列名词了。概括地说,人们在人性之善与人性之恶之间做权衡取舍,最终的结果是他们将选择一个能够尽可能平衡这两者的分配(边际效用相等)。

我想,会有很多经济学家对此感到异常舒适——虽然它打破了经济学的一个教条,也就是人的自利性假设,但似乎这一切都没有跑出那个自边际革命就已经定型了的经济理论传统所圈定的范围。它不过只是消费选择理论的一个自然延伸而已,在这个问题中,「自己的收益」和「他人的收益」是两种商品。

人们即是自私的,又是利他的。就像我们在吃饭的时候既注重营养,又在乎口感一样。也就像我们在买车的时候既注重性能,又在乎外观一样。在其他的问题中,只需要把这两个东西换成别的即可:

  • 换成「收入」和「闲暇」,就进入了劳动经济学;
  • 换成「物质收入」和「健康」就进入了健康经济学;
  • 换成「私人收入」和「公共物品」就进入了公共经济学;
  • 换成「现期收入」和「未来收入」就进入了宏观经济学;
  • 换成「均值」和「方差」就进入了金融经济学……

可以说,经济学理论具体化的每一步,都是从这个百试百灵的骚操作开始的。这个操作的核心是什么?这里必然有一个共享的逻辑前提,承认这个前提,这个操作就是百试百灵的。这个前提可以概括为这样一句话:

  • 命题 0:人们对于他们关心的东西,有一个稳定的、不受外部世界干扰的、情境无涉的偏好。

06. 道德避难室(moral wiggle room)

铺垫工作到此为止。如果我们的研究止于此处,那么我们能够得到这样一个故事:

  • 人们不止在乎自己,还乐于帮助别人,即使这样做不利于自己的物质享受。
  • 现实世界不只是冷冰冰的利益互换,还有高贵而温暖的人性。
  • 我们理想主义者有自己的骄傲,绝不允许你们经济学家污名化我们!
  • 哼!

抱歉,各位高兴的有点太早了。

2007 年,《经济学理论杂志》(JET)发表了一篇名叫《巧用道德避难室:实验证明公平偏好只是个幻觉》("Exploiting moral wiggle room: Experiments demonstrating an illusory preference for fairness")的文章。这篇文章给上面这个看起来比经济人假设更贴近现实的故事蒙上了一层阴影。

文章设计了这样一个实验:

  1. 实验有两个对照组,第一个对照组就是上文介绍的独裁者博弈。博弈中,你可以选择公平,也可以选择利益。实验结果与其他关于独裁者博弈的证据差不多,74%的被试者选择了与不可反抗的弱者公平分配。
  2. 第二个对照组的博弈则有一个你好我好大家好的选择。也就是说,在这个博弈当中,利益和公平并不矛盾,最大化你自己物质利益的选择,同样也会最大化别人的利益。当然,只要大家理解了这个博弈,所有人都会选择这个互利共赢的选项。
  3. 实验组是这样一个博弈:独裁者被随机分配了上述两个博弈其中之一,但独裁者本人并不知道自己身处哪个博弈当中。也就是说,如果你选择不利于自己的选项,有一定风险你反而会伤害别人。如此一来,即使你放弃自己的利益,也不能让别人变得更好,所以理论预测:没有人选择伤害自己的利益。
  4. 如果只是这样,这个实验就没意思了。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一个额外的设定:虽然博弈双方一开始无论是独裁者还是不能反抗的穷人,都看不到自己在玩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博弈,但是我们给了独裁者一个额外的选择,他可以按一个按钮,看看自己的博弈究竟是哪个博弈。当然,对方是不知道自己按没按的。

实验的结果非常有趣,实验中的 16 个独裁者,只有 8 个(50%)选择按下这个按钮。在八个没有按按钮就直接做决策的决策者,全部(100%)选择了自私的分配方案。

为什么有趣呢?有这么几个点:

第一,根据 1953 年证明的 Blackwell 定理:

  • Blackwell (1953):如果一个人只在乎结果(即是「结果主义的」),那么他绝不会拒绝知道能够提升决策结果的信息。

也就是说,如果「命题 0」是正确的,我们具有一个稳定的、不受外部世界干扰的、情境无涉的偏好,且这个偏好指引着我们关心他人、维系公平,那么,为了一个公平的结果,我们应当去看看自己在玩的是一个怎样的博弈。

而 50%的人没有去看自己在玩的博弈,这说明我们对于他人的关心,是值得怀疑的。俗话说,无知者不罪,也就是说,只要人们「不知情」,那么自己不道德的行为就是可以被宽恕的。可是,这反而催生了一种「选择性无知」(selective ignorance):既然无知者无罪,那我为什么要知道呢?换句话说,人们之前的分享行为、对公平的维护,有相当一部分其实只不过是为了「脱罪」罢了,而不是真的为了别人。

你说,选择「无知」,和选择「自私」,在可耻程度上有什么特别大的差别吗?我想,当无知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东西,两者没有差别。这种行为的卑鄙,看看《北平无战事》中中央银行北平分行的方步亭行长就知道了:他安排手下的崔中石做自己的白手套,把见不得人的脏事都交给崔来做,还叮嘱崔不要告诉自己。这种行为法律上有罪无罪不说,可本质上,这与自己亲自去做这些事情又有什么区别呢?

朋霍费尔在《狱中书简》中说,「愚蠢是一种道德上的缺陷」,诚哉斯言。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除非那个装睡的人自己决定醒来。

第二,如果这个「脱罪」是为了逃脱他人的谴责,而不是逃脱自己的谴责,那么这种「选择性无知」本质上是一种自欺欺人、掩耳盗铃的行为了。为什么呢?其实,独裁者的会选择的行为无非就是三个:

  1. 不看是什么博弈,直接就最大化个人利益,这样,对方的物质利益有一定概率被最大化,也有一定概率没有被最大化;
  2. 看是什么博弈,然后自私,这样,如果博弈是互利的,那么对方的物质利益将被最大化,如不然,则不被最大化;
  3. 看是什么博弈,然后利他,这样,无论怎样,对方的物质利益都将被最大化。

如果我们是为了蒙骗对方,自己是无知者不罪,那么选"1"是徒劳。比如,我们假设,如果独裁者在那个需要在利益和公平之间做选择的博弈中,选择了公平分配,那么对方得到 100 块;如果不然,则只得到 1 块。那么,如果对方发现自己只得到了 1 块钱的时候,他必然就能够推断出,独裁者的选择不是 1 就是 2,反正不会是 3。因为,独裁者一旦选择了 3,自己就必然能得到 100 块钱。那么,当选择 1 和 2 是同样可鄙的,那么两种行为就都会被记恨。如果是这样,人们为什么不选 2,而要选 1 呢?

当然,有两种解读,一是人们确实对于 1 的谴责会小于对 2 的谴责。但我倾向于另一种解读,即在无知的状态下作恶,我们心里没有那么难受。可以看到,选择 1,即不看博弈的具体形态直接做选择,你可以对对方说:「ok,你也不能全赖我,你运气也不好。」而选择 2,即看了博弈的形态还自私,就不能把责任推给运气了。可这本质上又有什么不同呢?对方大可以反驳:我是不是受运气的支配,也是你决定的啊!

这不是人性的光辉,只不过是一种「君子远庖厨」的伪善而已。

但两个实验组不同的设计,为这种伪善的自欺留出了不同的空间:在一个纯纯的独裁者博弈当中,人们无法哄骗自己,但在实验组中,「可以选择无知」就给了人们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们可以通过自我欺骗来理直气壮地作恶。

这样的空间,我们称之为「道德避难室」。

07. 生活中的道德避难室:重新理解委托 - 代理关系

生活中,除了「无知」,其他形式的道德避难室并不罕见。

比如,实验者找了一个街区,告诉那里的住户,有某个社会组织会在周日上午某个时间来敲你门家门募捐。然后,人们发现,这个街区那个时间点外出的人出人意料地多。这里「不在家」构成了一个道德避难室:我不在家,不帮你我就不痛苦,这是最合理的解释。

再比如,实验者让人们向另一个人连续发出两个请求。对照组和实验组的第二个请求是完全一样的,但对照组的第一个请求很小、很容易被满足,而实验组的第一个请求非常过分。然后我们发现,实验组的第二个请求经常被拒绝,而对照组则不然。这也就是说,「我已经拒绝过他了」是一个道德避难室,有了第一次拒绝,第二次拒绝就变得轻松了很多。

再再比如,很多时候我们会因为「别人都这样做」而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在一个人人过马路看红绿灯的地方,我们过马路往往也会看红绿灯;在一个大家都无视信号灯的地方,我们也会无视信号灯。这意味着,「他人也作恶」很多时候也是一个道德避难室。

但最经典、最值得聊两句的道德避难室,就要数「雇凶为恶」了。

有一次我有一个土鳖得要命的朋友,非要请我去他另一个朋友开的酒吧。去了之后,这哥们儿就跟服务生说,我认识你们老板谁谁谁,能不能打折。服务生一脸赔笑:不行。朋友说,那我给你老板打电话呢?服务生说:就算老板来了,也不行。

当然,我这朋友干这么土鳖的事儿,一半是「有枣没枣打三杆子」,另一半是调戏服务员。服务员走了,他对我说:你信吗?我要真给他老板打电话,这哥们儿能加薪。

当人们迫切地需要良好的道德口碑和声望、但作恶又有巨大的收益时,雇一双白手套,默许这双白手套去干脏活并保持对细节的无知,就是一种。前文聊过的方步亭和崔中石的关系,就是一例。这位酒吧的服务生也是一例:不打折,到底是他的意思,还是老板的意思呢?

2011 年,三位作者在《美国经济评论》(AER)发表了一篇论文,叫做《托人利己:对委托代理关系的一个额外的解释》(Self-interest through delegation: An additional rationale for the 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其中,第三位作者 Roberto Weber,同样也是 07 年那篇道德避难室的作者之一。

从道德避难室出发,作者指出,之所以委托代理关系十分有趣,是因为它为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都提供了道德避难室。文章说:

委托人可能雇佣代理人去做自利的、不道德的事情,而这些事情让委托人自己直接做他们是不同意的。当这些事情是雇人做的,委托人会感觉超然物外(detached),从而也就没有什么责任感了。而代理人可能会觉得,他「只是在执行命令」而已,或者说,仅仅是在努力兑现雇佣合同的要求。所以,通过使用代理人,那些道德上有问题的行为的「锅的归属」(accountability)会变得十分模糊,最终导致没人承担责任。

现实中,很多有类似性质的关系甚至不是委托代理关系,而是更加非正式的互助关系。就比如说,很多女生会质疑自己的男朋友是个「妈宝」,因为他明明和自己是站在一边的,却从来不会拒绝自己的母亲对双方情感生活的粗暴干预。可现实中,很多妈宝与母亲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是真的畸形,解释这个现象也远远用不到弗洛伊德、俄狄浦斯。事实上,母亲的意思,其实就是儿子的意思,双方在利益上是一致的。但是儿子不想亲自挑起事端,而是躲进了一个道德避难室里面:你看,那可是我妈呀!虽然男生唯母命是从在我们这个年代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至少占一个「孝」字呀。一个对称的例子是怕老婆的「耙耳朵」。很多男生相处中,不停搬出「老婆不允许」来拒绝来自朋友的求助,给老婆塑一个妻管严的形象,就能为自己省下不少人情所迫的开支。

当然,这都是「有这种情况」,不是说全部哈。

08. 信念资本与懒惰的「公正旁观者」

如何将这种躲进道德避难室的行为理性化?

从决策论的角度说,这种行为实际上涉及到了经典的「诱惑和自我控制」问题:

  • 人们在一些特定的「场合」(context)中,将迫于某种来自社会的压力,不得不选择慷慨;这就好像我们在诱惑面前不得不去做短视的行为一样,长期看对自我是不利的。
  • 当站在这些个特定场合之外时,人们有足够的「远见」(sophistication),能够预见到自己进入这些特定的情境中时会不得不做某些现在看「不好」的行为。
  • 远见性保证了,即便进入场合之后偏好是「非理性」的,但人们会冷静、理性地在场合之间做选择,对场合有所偏好。如果把这里的「场合」局限于 choice set(某种程度上,道德避难室实验里就是这样),这不就是 Gul 和 Pesendorfer 那篇经典文章所做的事情吗?那篇文章的核心假设是「集合中介性」(set betweenness),大意正是「当一个情境中有某个现在看不好的行为,就趁还没进入这个情境提早删除掉选择这个行为的机会」。在道德避难室实验中,我们害怕自己选择「知道博弈结构并与对方分享」这个行为,于是就通过不去了解博弈结构的方式提前规避了这个行为。

当然,这样做模型是没有问题的。很多实验也证明了,人们「系统 I」不假思索时或者认知资源被占据时的本能反应,就是要帮助他人。换言之,互助是人残存的「动物性」,自私自利才是「人性」。所以,把利他行为放在「诱惑与自我控制」这个框架下研究,没有一丁点问题。

另一种建模方式则遵从了行为经济学的思路。与决策论模型不同,这种方式直接对人的决策过程建立一个 as-if 模型,把行为理解为多个自我之间的博弈或者欺骗,并把特定的行为模式理解为博弈均衡。

2014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一直关注着道德避难室问题。如果你去读 2004 年的一个行为经济学会议的会议论文集《行为经济学及其应用》的话,你会发现,在梯若尔的总结发言中就引用了那篇文章,而且引用的还是那篇文章 2003 年的 working paper。

2003 年开始,梯若尔就与合作者 Roland Benabou 一起做了很多建模工作。这类模型的一个根本观点就是:信念是一种资产。比如,当企业的管理者觉得自己优秀,自己就会更胜任工作,因此人们就会去投资这个「我很棒」的信念。同样的道理,「觉得自己是个有道德的人」同样是一种资产,因此也会有人去投资。

请注意,这里的「觉得自己有道德」,是自己觉得自己有道德,而不是别人觉得自己有道德。换言之,人们去行善,目的不单纯是为了声望,也是为了「自我印象」(self-image)。这也就解释了「慎独」问题。但问题是,怎么投资?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叫做「公正旁观者」(impartial spectator)。这里的「公正」,是指:

我们必须既不从自己所处的地位也不是从他所处的地位,既不用自己的眼光也不用他的眼光,而是从第三者所处的眼光来看待它们。这个第三者同我们没有什么特殊的关系,他在我们之间没有偏向地做出判断。

而在斯密看来,这个旁观者,与其说是具有某个社会身份的他人,倒不如说他就住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他说:

是什么东西促使高尚的人在一切场合和平常的人在许多场合为了他人更大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利益呢?这不是人性温和的力量,不是造物主在人类心中点燃的仁慈的微弱之火,即能够抑制最强烈的自爱欲望。它是一种在这种场合自我发挥作用的一种更为强大的力量,一种更为有力的动机。它是理性、道义、良心、心中的那个居民、内心的那个人、判断我们行为的伟大的法官和仲裁人。每当我们将要采取行动影响他人的幸福时,是他,用一种足以震慑我们心中的冲动的激情的声音,向我们高呼:我们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丝毫不比任何人重要;并且高呼:如果我们如此可耻的和盲目的看重自己,就会成为愤恨、憎恨和咒骂的合宜对象。

而投资道德信念,需要做的正是「行善给这位公正旁观者看」。这是做道德秀吗?我想不是,因为公正旁观者就在自己心里。做给自己看的善行,就是纯纯的善行。

可问题是,我们这位公正旁观者,它很懒。而且,这种懒,是选择性的:如果我们行善,那么他就会睁开眼睛,然后在功劳簿上为我们记上大大的一笔;可如果我们作恶,那么他只在某些特定的场合条件下才会睁开眼睛。这些情境包括但不限于:最后通牒博弈、独裁者博弈,还有有人上门募捐的时候、第一次考虑拒绝别人的时候、看到别人都看信号灯过马路的时候。从人类演化史的角度说,这些情境应当懈怠了我们的祖先在几十万年的日积月累中总结出的经验和知识——如果这时候不挺身而出,那我们这个物种可能都是要出问题的。

换言之,这位懒惰的公正旁观者对我们的要求是:在特定场合,必须行善,否则内心就会感到内疚、懊悔,自我印象也就会不佳。但除去这些特定场合之外,他对人的要求不是硬性的——行善更好,作恶也没事。

这样一来,我们就有了欺骗这位懒惰的公正旁观者的空间,可以主动躲开这些烦人的场合,精致不精致不说,起码能先踏踏实实地做个利己主义者。

09. 余论

知乎大 V 和理想主义者输了吗?没有,因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理想主义者总是存在的,至少也不是没有嘛。

学院派经济学家输了吗?似乎也没有,因为实验经济学家似乎高估了人们的利他程度。

可他们赢了吗?我觉得,都没有。

谁赢了?

我想,社会学家或成最大赢家。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也问问自己:

我们难道,不是躲在一个又一个道德避难室里面吗?

我们真的,有我们想象中那么高尚吗?

那些罪恶当中,我们真的有那么无辜吗?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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