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教主因其炮制歪理邪说的需要,不断地拼凑邪教教义,一来掩盖其邪恶本性,二来耍出花样儿,翻陈出新,借以消除弟子们的视听疲劳,给以新鲜刺激,鼓动信徒继续为自己卖命。个人修炼到正法修炼的转变,就是李洪志制造的这样一个噱头儿。
个人修炼是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早期提出来的。那时候,为了迷惑世人,招徕更多的信众,是有着严格的标准的,比如,个人修炼最重要、最核心的标准就是"向内找",而且这种"向内找"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百分之百的。李洪志多次说过:"遇到问题要百分之百地向内找"、"当与人发生了矛盾时,要无条件地向内找"、"大法弟子与常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遇到问题向内找"。可以说,在"法轮功"传播的初期,"向内找"成了"法轮功"一块耀眼的招牌,一个响亮的口号,这个提法在当时所有的气功组织中鹤立鸡群,显得与众不同,一时吸引了不少渴望自律、向往自觉的信众。可是,当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向内找"却成为一个"个人修炼"阶段的戒条,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被李洪志搁之一边,而打出了"正法修炼"的旗号。
在1999年之后的经文中,"正法修炼"开始高频地出现,而按李洪志的说法,修炼是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一个是个人修炼时期,一个是正法修炼时期。在2001年《北美大湖区法会上的讲法》中,提到了"正法时期"的概念:"可是他们都没有那么幸运,没有能够在正法时期当大法的弟子。"在《忍无可忍》中说:"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个人修炼中通常不存在忍无可忍。"在2001年《正法与修炼》这篇经文中,李洪志更是将个人修炼的做法与标准与正法修炼截然分开:"大法弟子在正法中与过去的个人修炼是不同的。在面对无理的伤害、在面对对大法的迫害、在面对强加给我们的不公时,是不能象以往个人修炼那样对待、一概地接受,因为大法弟子目前处在正法时期。"在这里,李洪志已经明确地提出了"正法时期"的要求与特点,那就是不能再象个人修炼时期那样遇到问题向内找,而是开始把矛头对准中国政府和反对"法轮功"的一切社会力量,具有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充满了战斗的火药味。因为这时的"法轮功",对其地位和名声的维护已经成为重中之重,而且这时的许多"法轮功"人员也已被李洪志的精神控制到了不可自拔的地步,即使发现了"法轮功"的相互矛盾和李洪志的漏洞,也没有能力或者不敢去质疑和分辨,更多的只能去自圆其说,千方百计为李洪志辩护。而这时的李洪志就象他经文中所说的那样"随意所用",只要对维护"法轮功"有利,只要能够起到使其弟子对抗政府的作用,只要能博得反华势力的青睐,李洪志可以任意推翻他过去的说法,而重新制造概念,抛出新的歪理邪说。那么,抛出"正法修炼"背后的真相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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