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声称自己8岁时被师父在眼角压上了"真善忍"三字,从此"能忍常人难忍之事"。然而,李洪志又活了17年,到了25岁上,"心性"不仅没修好,居然忍不了8岁小孩的"碍事"。邻居们众口一词,说李洪志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打架大王"。据住在长春市建设广场一栋居民楼中的邻居王大妈回忆,李洪志曾经跟一她8岁的二小子玩上了全武行:"李洪志这个人性格暴躁,为人蛮横,就说他打我们家二小子吧,当时是1977年,有一天我在楼上听到楼下传来孩子的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便跑下楼来看,只见20多岁的李洪志正飞起一脚把我们家八岁的孩子踢出一米远,我就质问李洪志为什么打小孩子,当时李洪志说'小孩碍我的事儿就得打',还扬言要连我一起打。"王大妈提起这桩旧事,一脸的愤然。(李亚彪《昔日邻居揭穿李洪志老底》,新华网长春1999年8月15日)25周岁的李洪志在一个顽童身上大展拳脚,岂不太跌身份了?"神佛"也曾打小孩,这不是"太常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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