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对弟子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意思很清楚,常人法律管不了大法徒,大法远远超出常人之法。然而,2006年和2008年,李洪志先后两次因驾车违章被逮住,受到处罚,乖乖交了罚款并在认罪书上签了字。其中,2006年那一次,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真有意思,人间法律居然管住了"宇宙最高神"。李洪志身为"神佛"也被罚,这不是"太常人"了吗?
2006年李洪志违章案件:编号M-40-TR-200600477,被告姓名
"神佛"偷鸡也窃果,这不是太"常人"了吗?
李洪志贬低人类,说人类道德败坏,"十恶俱全",按神意应该被销毁,相应地,李洪志吹嘘法轮功是世界上"唯一的、绝对的净土",大法弟子承担着道德拯救的重任。可据凯风访谈《"哥们儿"李洪志》爆料,当年在军马场的时候,李洪志跟哥们儿"一块打扑克赢烟,偷过老乡的鸡,上果园摘过果","嘿呀,偷鸡呀!李洪志鬼点子多,在外边撒点苞米,顺着道撒到我们寝室,鸡就跟过来了,然后把门一关就抓。这小子个字高,胳膊长,一抓一个准,抓完之后,把两个鸡膀子一别塞麻袋里,最多有一次抓了11只鸡"。一个8岁就圆满的"佛",居然"盗鸡窃果",这不是"太常人"了吗?
凯风网访谈《"哥们儿"李洪志》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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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个"太常人"!原来,"太常人"的不是别人,就是恬不知耻地自我标榜的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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