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钱财是邪教主的本性。自诩不食人间烟火的"宇宙主佛"李洪志,在敛财方面与其他邪教主相比,有过之而不及。李洪志编造"圆满"谎言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敛财。虽然,李洪志多次说他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并要求弟子放弃"利"。实际上李洪志为了钱财不择手段,从他创立法轮功开始就一直未停止过压榨盘剥弟子。在国内,他通过非法行医、办班传功、非法集资、出版、销售书籍、音像制品和其他法轮功物品等,大肆敛财。仅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收费达300万元以上;"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出版的各种法轮功图书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到了境外后,李洪志以神韵晚会等法轮功项目、接受捐赠、在网上高调出售图书、音像制品及其他法轮功制品敛了个盆满钵满。
事实说明,修炼法轮功的人越多,李洪志就会越富,轮界倾家荡产的人和冤魂也就越多。如此只富师父,专门坑害弟子的法轮功"庙宇",人们还是不要进去"烧香"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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