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4日星期四

 是法轮功弟子放下名利的倾家荡产

 

  敛财是邪教的本性。李洪志宣称法轮功组织不图钱、不谋利,并一再强调要法轮功弟子"放下名利",实际上李洪志贪敛钱财比其他邪教主有过之而不及。早期,李洪志通过非法行医、办班传功、非法集资、出版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等大肆敛财。仅从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办法轮功培训班就达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他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逃到境外后,李洪志以商养邪,以神韵晚会等法轮功项目、在网上高调高价出售图书、音像制品及其他法轮功制品、接受"捐赠"等疯狂敛财。李洪志靠盘剥法弟子的血汗钱,聚敛巨额财富。大批痴迷者相信"放下名利""奉献"能长功,捐出全部积蓄,甚至养老金。原淄博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杜曰仲,为了"上层次"、求"圆满",先后被骗去近10万元,结果负债累累,倾家荡产;陕西省周至县的高春阳在九十年代是九十曲全村远近闻名的老板,可自从他修炼法轮功后,因向法轮功组织捐献、外出"弘法"等,原有的万贯家产很快荡然无存,最终成了几天都吃不上一顿饭的穷光蛋;北京市法轮功痴迷者张光政被先后骗走47万元;辽宁省原法轮功痴迷者石晓岩被骗走了现金12万元;辽宁省法轮功痴迷者杨丽红、蔡美玲被骗财47.65万元……可以说,是无数弟子的倾家荡产换来了李洪志家族的11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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