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节是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之一,我们在寄托哀思,缅怀先祖、逝去亲朋的同时,也应该记起那些因"法轮功"而客死他乡或提前殒命的冤魂。这些不幸的人,以他们付出的生命代价,时刻提醒着我们:远离邪教,才能幸福生活!
冤魂一:客死他乡的芦淑珍
耄耋之年的芦淑珍,因儿子李洪志所犯的深重罪孽而不得不流落国外。孤身一人,凄苦度日,就连想见李洪志一面,还要拖着老迈的身体自行前往法轮功总部。2016年年8月18日,芦淑珍突发脑中风,李洪志束手无策,一切的"神功""法力"都成了浮云,送进医院治疗,因病情严重不幸病亡。芦淑珍去世后,李洪志封锁消息,秘不发丧,并草草处理了后事。"佛母"芦淑珍永远无法"叶落归根",只能做个客死他乡的孤魂野鬼。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