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从严治党推进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特别强调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从严治党有着深厚的历史和现实背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就是现实中存在的极少数党员自觉遵守党纪问题上表现出的宽、松、软问题。在对待邪教问题上,部分党员不信马列信鬼神,甚至迷信邪教,坠入邪教的迷潭。1999年,当法轮功组织大行其道甚至制造出围攻中央政府所在地的恶性事件时,参与这一邪教的党员干部不在少数。即便是在1999年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并对邪教进行处理和打击的背景下,极少数党员干部仍然执迷不悟,继续从事邪教活动。他们已经成为害群之马,成为损害党的组织肌体的蛀虫,基于此,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党内规定,几次严禁党员参与邪教,正体现了党组织集体的自我完善。对于严重违反党纪者开除党籍,对于普通党员形成约束,无疑可以起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由于党纪严于国法,其行为标准更严格与法律,从党规的角度禁止党员参与邪教,也充分体现了从严治党"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和认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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