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在教主李洪志的操纵之下,干出聚众淫乱、围攻党政机关、自焚、消业杀人等罪不可赦的勾当。在被政府依法取缔之后,为了苟延残喘,李洪志投靠了西方反华势力,借助法轮功炮制政治丑闻,炒作灾害事件,大造谣言,时时处处与政府作对:从魏星燕"被强奸"案,到"1·23"伪火案,再到"苏家屯活摘案",只要能造成政治影响,法轮功都会不遗余力地放大造谣;每当有雪灾、洪水、地震、泥石流的等自然灾害发生,法轮功都会对其冠以"天谴中共"的说法进行炒作……邪教本质决定了法轮功必然处处与政府作对,而其手段除了造谣似乎别无可用。
可以说,造谣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强心剂。"通过这个案例能够让这些造谣者悬崖勒马"的希望恐怕很难实现。当法轮功这种邪性的组织造谣侵害权益的时候,只有像黄向墨先生一样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能让"靠造谣捏造事实博眼球的伎俩最终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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