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对弟子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意思很清楚,常人法律管不了大法徒,大法远远超出常人之法。然而,2006年和2008年,李洪志先后两次因驾车违章被逮住,受到处罚,乖乖交了罚款并在认罪书上签了字。其中,2006年那一次,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真有意思,人间法律居然管住了"宇宙最高神"。李洪志身为"神佛"也被罚,这不是"太常人"了吗?
2006年李洪志违章案件:编号M-40-TR-200600477,被告姓名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