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声称"我们对常人的金钱……政治、权力都不感兴趣"(《2003年美中法会讲法》),"执着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修者忌》)。然而,资料显示,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共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1992年11月,李洪志到山东冠县办班讲课,不仅违约提高了自己的分成比例,而且临走时还索要了180元"衣服费"。1998年,李洪志接受了弟子赠送的一辆日本尼桑轿车后,转卖后获得近十万余元,而卖车转籍的3800元手续费都是学员刘亚谦给垫付的,至今赖着不还。如此既贪又抠,李洪志积攒了大量钱财,在国内购置多处房产,在美国购置11处房产。身为"神佛"也贪财,这不是"太常人"了吗?
李洪志家族在美国的部分房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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