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身子较弱,高一时,学校体检查出急性肝炎,父母到处找人寻医问药也不见明显效果,以致病急乱投医,我听信同学建议接触气功,企图通过练气功祛病健身。从此以后,练气功就成了我每天锻炼身体的事项。1994年高中毕业,我考上了位于广州市的广东民族学院财务会计专业。
1994年的某一天,学校里突然多了很多宣传"法轮功"的条幅和介绍其学习班的杂志和宣传单,说通过修练"法轮功"可以祛病健身、摆脱贫穷,可以得到李洪志的能量和法身保护等等,当时有些心动。让我决定报名的是"法轮功"学习班的学费,才几十块钱,而其他气功学习班则要好几百元。
当时参加李洪志学习班的人很多,整个体育馆大厅都挤满了,给人一种"法轮功"受人疯狂追捧的错觉。学习班一共10堂课,由李洪志主讲。课堂上,李洪志主讲"法轮大法"法理,他的助手们则配合他一起教学员练功动作。他们很善于调控现场气氛,大肆吹捧自身法力让学员们顶礼膜拜,疯狂吹嘘修练好处让学员们虔诚憧憬,有意抛出惊人语论颠覆学员们的正常思维。
去上课后,我才发现上课用到的书籍、练功音乐带和教功录像带、"法轮功"徽章等是需要另外购买的,而且价格不便宜。会计专业的我对商品流通环节的税收还是比较熟悉的,李洪志举办学习班收入是与主办方按比例分成的,这部分应该是有纳税的,因为有收入凭据,然而在课堂售卖书籍资料是绕开了主办方而得到的收入,是可以逃避税收的。这就意味着李洪志售卖"法轮功"非法出版物的收入是远高于其办班收入的。
更可怕的是,李洪志把学习班讲课的内容整理成多种形式的资料进行售卖。他在每堂课讲的所谓法轮大法法理就整理成我们现在知道的《转法轮》,他讲解的功法、功理、动作要领就整理成了后来非法出版的《大圆满法》,他在最后一堂课的答疑内容就整理成了后来非法出版的《转法轮法解》,还有把他这次办班整理成录像带、录音带非法售卖。这种后续创收效应大大增加了李洪志的非法收入。
这种低价倾销瞒过了我们这些练习者的眼睛,神不知鬼不觉地成就了李洪志的发财梦,但在当时的环境下由于盲目崇拜,我并没认识到这一点,甚至还认为是李洪志的正当劳动所得,为他狡辩,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真是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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