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

"  1992年至1996年期间,李洪志游走于全国各地举办法轮功学习班,亲自给学员上课传所谓的"大法"。"大法弟子"要想听"法",需要购买听课证,并缴纳30元、50元甚至100元不等的听课费。据估算,几年下来,仅"大法弟子"交纳的听课费用就在1000万以上,除支付场地租赁费外,其余收入全部被李洪志毫不客气的收入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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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下心头肉   河北省阜城县古城镇西火星堂村曾发生过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个六个月不到的小女孩,而凶手,正是生她的母亲。小女孩刚从母亲肚子里出来,还没记住世界长什么样子,就被母亲砖头砸死。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李主佛的法轮功。   俗话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