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吹嘘自己"法身无数""法力无边",是"宇宙主佛"。而"法身无数"、"法力无边"的主佛,为何不使用自己的"大法""法身""法力"来保护自己?面对中国法律的威力,李洪志只好狼狈逃到美国去躲避,成了不折不扣的在逃通缉犯,从此走上了逃亡的生涯十余年。而面对美国的法律,李洪志只好乖乖地接受处罚。一次是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另一次是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将车速开到了79英里,为此在2008年2月14日交付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李洪志明明自己拥有"法身无数"、"法力无边"的双重保险,面对中国政府的抓捕,那为何要出逃?面对美国的两次交通违法,那为何被处罚?紧要关头,用出"法身"、"法力"不就得了吗?事实难掩"法身无数""法力无边"的鬼话,李洪志难道不应打打自己的假?
抓捕李洪志 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截图
事实胜于雄辩。李洪志所谓的"永不生病""青春永驻""法身无数"及"法力无边",全是一派胡言的假话。面对假话,李洪志难道不给自己打打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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