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用罪大恶极来形容罪恶的深重,任何行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罪行深重。邪教对女性生命的残害令人发指,可谓罪大恶极。
邪教残害女性生命主要表现为两大类。
一类是面向邪教组织内部,受害者为被诱加入其中的女性成员。如1994年10月,邪教太阳圣殿教教主茹雷鼓吹世界末日和灵魂升天,暗示教徒行动。48名教徒在瑞士集体自杀,其中女性25名;1997年3月,邪教天堂之门39名成员受教主诱使,在美国加州圣迭戈集体自杀,其中女性为21人。2001年1月23日,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升天"、"圆满"的蛊惑,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其中死亡的2人就是一对母女!
另一类情况是外向性的,受害者往往是邪教组织之外的无辜女性。 如2014年5月28日晚上9点多,山东省招远市一麦当劳餐厅发生一起邪教徒杀人案件。以张立冬为首的全能神教徒,为了拉人入教,向一位素不相识的吴姓女子索要电话号码,遭到拒绝后,大骂女子是"恶魔","永世不得超生",并用拖把猛击该女子,殴打过程约2分钟,致使无辜的吴女士死亡。
纵观世界邪教罪恶史,女性都是最主要的受害者,因邪教极端行为而导致死亡的女性最多。邪教残害女性生命,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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