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月初,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和省政府决定在镇反运动第一、二阶段的基础上,在第三阶段重点集中打击反动会道门的破坏活动。省公安厅在华南分局和省政府领导下,用一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取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公安人员抓获反动会道门道首。资料图片
第一阶段,从1~4月,为试点阶段。试点市县有佛山、石岐、中山、南海、顺德、陆丰、海丰、清远、廉江、从化等9个市县。通过试点,在教育干部群众、发动群众彻底查清本地反动会道门及取缔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经验。省公安厅派出工作组分赴各试点市县,协助开展调查取缔工作。1953年3月3日,省政府发出《布告》,宣布一贯道、先天道、同善社、归根道、长发党、吕祖道、大刀会等及其各支派均为非法组织,坚决予以取缔。自即日起,其所有组织均须立即解散,不得再有任何活动;道坛予以查封,道堂中所有武器、道产、供具、文书、帐簿及其他一切反动证件,一律予以没收。凡反动会道门中罪大恶极之首要分子,立即予以逮捕,并按其情节轻重依法惩办;对一般骨干分子,罪恶不大、愿意真诚悔过立功者,视其悔改程度,酌情予以宽大处理。规定凡"三才""大恩""四层"以上或相当于上述职务者,应立即到各管理区(镇)人民政府或公安派出所登记,停止一切活动,并交出所有组织证件、供具、道产、武器等,听候处理;如有抗拒登记或隐瞒情节,或登记后继续活动者予以严惩;有立功悔过表现者,从宽处理;凡被欺骗或胁迫入道的一般道徒,只要能脱离反动会道门组织,停止一切活动,即免予追究;不论道徒或一般道首,均应幡然悔悟,积极揭露反动会道门一切反人民、反革命罪恶活动,检举隐蔽或潜逃的罪行重大分子,凡有显著成绩者,予以奖励,如有包庇者,从重处罚。《布告》中还阐明各界人士对反动会道门均有检举义务,对检举有据,且因而破案者予以奖励。同时,省公安厅印发了《反动会道门道首、道徒登记和道首退道小法》和《取缔反动会道门宣传提纲》。
第二阶段,从3月底开始至6月底,为清查取缔阶段。3月底,省公安厅召开各行署公安局长会议,在总结试点阶段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强调要突破大道首,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查清情况的工作方法,彻底查清全省反动会道门情况。4月以后,全省形成大规模取缔运动。
第三阶段,从7月开始至年底,为处理总结阶段。经第一、二阶段工作,全省各市县取缔运动至7月中旬大部分已结束,少数县也于10月中旬结束。第三阶段工作主要是分别处置道首、总结运动经验,处理道产、道具,整理线索、资料,建立档案。在清查取缔行动中,各地运用布告、标语、黑板报、屋顶广告、电影幻灯、展览会及开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召开各种大小会议5万场次,参加群众950万人次。一些群众宣传发动工作较深入的地方,受教育人数占总人口的90%以上,其他地区受教育人数平均达65%~70%以上。许多地方出现儿子劝母亲、丈夫劝妻子、母亲劝儿子退道的事例,不少青年女道徒退道后开斋结婚、参加劳动生产。
经过这次大规模的打击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运动,基本上摧毁了反动会道门组织基础,打击了首恶分子,分化了中小道首骨干,教育争取了广大道众。运动中,全省共逮捕各种重要道首3232名,并分别予以判处徒刑和落实管制措施;登记中小道首5868名,集训1361名,10万余名道众退道。绝大部分中小道首和道徒都到政府部门登记和申明退道。各地查封反动会道门道堂3493间,缴获长短枪18支、子弹1032发、手榴弹1枚、美式地雷1颗、刀剑153把、特务证件10件、一般反动证件488件、反动旗帜230面、反动书籍1350册及其他道产、道具一大批。其中仅在先天道老巢穴清远锦霞洞内便缴获长短枪10支、子弹100余发、手榴弹11枚、粮食1万余斤。
20世纪50年代初期,群众控诉一贯道罪恶的大会。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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