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秘密结社。一般都有一个以教主为核心的严密组织,进行诡秘活动。有的在初始阶段也有公开活动,但其核心组织总是地下运行的。因此,邪教有一个滋生、蔓延、为害的变化过程,人们对邪教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对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滋生蔓延,对于封建迷信、伪科学的泛滥,中国执政党和政府是早有察觉的,并且先后发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极强的文件和指示。是有言在先,而不是言之不预。这与西方国家对邪教不定性、不立法、不取缔,违法犯罪就打击的做法不同,中国政府是警告在先,取缔在后,对人民负责。中国传统文化是重教化的,"不教而杀谓之虐"。
199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尖锐地指出:"一些迷信、愚昧活动日渐泛滥,反科学、伪科学活动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这些与现代文明相悖的现象,日益侵蚀人们的思想,愚弄广大群众,腐蚀青少年一代,严重阻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科普工作,已成为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意见》还指出:"对利用封建迷信搞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对反动会道门组织,要依法取缔。"
当时说的封建迷信、反动会道门,主要指的就是"法轮功"邪教组织之类。因为在中国,封建迷信是滋生邪教的土壤,是邪教的思想基础;而反动会道门这一概念,新中国建立后原本就用来涵盖邪教。邪教与反动会道门是一丘之貉。
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在1995年5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讲话时强调,要"用科学战胜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在这里,既有对利用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兴风作浪罪恶团伙的警告,也有对社会公众的号召,号召大家拿起科学武器向封建迷信和愚昧落后现象展开斗争。这里所说的科学,是个广泛的概念,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此后的反邪教历史进展证明,我们与"法轮功"邪教的斗争,也是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邪教、愚昧迷信之间的斗争。"法轮功"的泛滥,有多种社会原因,但不少人缺乏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是一个重要原因。反邪教斗争立足科学,就是立足于不败之地。随后,"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成为中国反邪教斗争的旗帜。
1996年2月9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接见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代表时指出:"对迷信活动以及打着科学的幌子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依法加以处理。"在这里,江泽民总书记用"诈骗"一词来揭露当时社会上产生的"法轮功"之类组织不劳而获的卑鄙伎俩,以期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其实,邪教之类组织的诈骗与世俗社会的坑蒙拐骗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只是世俗社会的坑蒙拐骗是对财富的直接骗取,而邪教之类则先骗取人们的心灵,然后再以"多奉献多得恩典"的说教肆无忌惮地敛取。从一定意义上说,邪教组织连盗贼团伙都不如,盗贼团伙的盗窃之手总是伸向外部,而邪教教主的两眼却死死地盯着追随者的钱包。正是,盗亦有道,而邪教无道。
1996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四届六中全会,把"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写进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说明这些社会丑恶现象已经引起了全党的重视。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次引入了"邪教组织"这一概念。该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务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有理由认为,这次修订的刑法,所以破天荒的第一次引入了"邪教组织"这样一个概念,并作出惩罚规定,决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这意味着,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对当时社会上存在的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形形色色团伙,已作出"邪教组织"的判断,为取缔和打击邪教提供了法律依据。
1997年9月,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把"消除愚昧、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列入有中国特色文化建设的范畴,说明中国执政党和政府对解决封建迷信、邪教这类社会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
1998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地发出了依法打击邪教的信号,《决定》说:"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打击邪教和利用宗教的非法活动。"
至此,"依法打击邪教"在执政党的全会上响亮地提了出来。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已经是箭在弦上。
毋庸再旁征博引。以上文件和指示,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精神信仰的有力引导,也是对散布封建迷信、伪科学不良思潮推波助澜者的严厉警告。至于"法轮功"邪教组织,由其邪教本质所决定,不仅毫无收敛,反而日益嚣张起来,甚至策划了震惊中外的"4·25"事件。这是一次迫不及待地妄图实现政治野心的大表演,是一次对执政党和政府赤裸裸地挑战和示威。
树欲静而风不止,与"法轮功"这股邪恶势力的较量,在当时已势所难免。
由此可见,"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被取缔,怪不得别人,是咎由自取,是它一系列违法犯罪招致的必然结果。用句古话说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借用一句老百姓的话说是:"活该"!
"活该"二字,简洁有力,掷地有声,道出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取缔"法轮功"的拥护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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