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留。弟子修炼法轮功,终极目标是为了实现"圆满",回到"天国享受金的世界"。出于人性的本能,他们不仅希望自己享受"金的世界",还希望子女与自己一块儿去享受"金的世界"。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加上明辨是非能力较弱,被父母带上不归路——
2009年7月7日,广东弟子王群英为追求"圆满"用菜刀割脖子自杀,自杀前残忍地将六岁半的女儿砍死,原因同样是"带着女儿一起升天成仙";2001年1月23日(除夕),法轮功痴迷者刘春玲带着年仅12岁的女儿刘思影跑到北京天安门前自焚,结果母女抢救无效死亡;2005年9月30日,河北省弟子张海玲用砖头打死年仅六个月的女儿刘如意,其解释是"帮她长功,让她和我一起'圆满'" ……
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些残忍杀害年幼子女的,他们内心不仅没有半点罪恶感,反而认为是给儿女"好事"!剥夺他人生命而没有罪恶感,凭此一点,不难看出李洪志对弟子洗脑之深,对儿童残忍到了何种疯狂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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