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日星期五

李洪志为何强调“修炼人没有榜样”(图)

 邪教头目李洪志多次对弟子强调"修炼人没有榜样",例如:"修炼是没有榜样的"(《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我一直在讲大法弟子修炼中是没有榜样的……"(2005年《美西国际法会讲法》)。在"法轮功"网站上搜索,会发现"大法弟子"将这句话当作了不可颠覆的"法理":"我们都知道修炼人没有榜样的法理。"也难怪,李洪志吓唬弟子说,如果修炼中"把谁当成榜样",旧势力"就很可能让他去世"。原话如下:"我说修炼人没有榜样,把谁当成榜样不是自己认识法就会促成问题。旧势力可能认为你看着他修、而不是自己去认识法,那就很可能让他去世。"(《201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法轮功"媒体网页快照截图。

  为了不让"榜样"出现,李洪志竟然用死而威吓弟子。需要追问的是,李洪志为啥强调"修炼人没有榜样"?窃以为,原因主要有四。 

  首先,李洪志拿不出"修炼成功"的榜样 

  什么才算"修炼成功"?按李洪志的说法,只有"圆满"升天、修成神佛道才算成功。然而,依他自己定下的衡量标准,迄今为止,尚没有一个弟子"修成圆满"。那么,衡量"圆满与否"的标准是什么呢?是全世界都可以看得到的"白日飞升":"真的圆满的那一天,我告诉大家,真的是大法弟子白日飞升,全世界都可以看的到的。"(2003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以上是从正面强调,以下是从反面强调:"他们既然说自己圆满了,那你就叫他飞上天给大家看一看……"(2000年《去掉最后的执著》)"还有些自称圆满了,胡说什么'不用炼了'、'不用学了',圆满了你就飞上天、展现出佛的庄严形像来看看。"(2001年《建议》)总之,李洪志强调,修炼人"真的圆满"必须能"飞上天",能"展现出佛的庄严形象"。据此由李洪志"钦定"的标准,至今没有一个大法弟子"修成圆满"。正因为如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根本就列不出一份"已经圆满者"的名单,于是只能用"修炼人没有榜样"来敷衍搪塞。 

 

  其次,"修炼失败"的榜样倒是要多少有多少 

  令李洪志难堪的不仅仅是拿不出"修炼成功"的榜样,更难堪的是,"修炼失败"的榜样倒是要多少有多少。说是消业祛病,修成奶白体、晶白体,可因拒医拒药而死的大法徒已经不少于2000人。说是性命双修,可听信李洪志抛弃肉身、驱魔除魔鬼话的弟子纷纷丢掉了性命,"法轮功"痴迷者自杀、自焚而死的也有数百人。说是"青春长驻",可"法轮功"痴迷人员大多短命,典型的是日本"法轮功"骨干佐藤贡、肖辛力夫妇病亡时分别只有49岁和43岁。说是"法身保护"、"地狱除名",可"法轮功"骨干张孟业、金正浩都遭遇车祸死亡;更为讽刺的是,1998年7月4日发生的"海南车祸"中,一辆车上的8个"法轮功"骨干一下子死掉了7个,唯一幸存的张一军还被不知详情的李洪志"钦赐圆满",闹出了一个国际大笑话。原来,"修炼失败"的榜样俯拾皆是,那就干脆规定"修炼人没有榜样"吧。 

 

  再次,李洪志深知自己做不了弟子的榜样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一般说来,老师应该是学生的榜样,师父应该是弟子的榜样。可李洪志一边要求弟子尊他为老师、师父,一边又以"修炼人没有榜样"掩盖自己的恶品劣行。举例来说,李洪志要求弟子"修去名利情"、"放下一切执著"。反观这位"大法师父","名利情"一个都不能少,执著一个也放不下。李洪志经常在自家媒体上炫耀来自常人的褒奖,弄个什么"证书"来聊以自慰,这不是逐名是什么?李洪志用骗来的钱,仅在美国就购置了至少11处房产,这哪里有一丝"去利"的影子?李洪志大肆敛财后,将母亲、女儿和弟妹们都弄到了国外,或是安排肥缺,或是委以要职,或是赠送豪宅,或是捧成名角。他让弟子弃情疏亲,自己却"执著于亲情",如此行事,他有资格做弟子的榜样吗?李洪志胡说修炼"法轮功",能够产生"神通功能"并自如应用,可他自己却不敢也无法在这方面做弟子的榜样。面对周锦兴让他"当众展示神通"的挑战,李洪志只能龟缩其头,不敢应战;如此无能,又岂有做榜样的资格?! 

 

  再次,李洪志害怕"榜样"抢了他的风头 

  为了对弟子实施绝对的精神控制,李洪志奉行"我一个人说了算"的霸道逻辑。为了权力一把抓,李洪志不允许出现"二师父"、"三师父"……。因此,他忌惮弟子中出现榜样,抢了他的风头。为了把控牢牢话语权,李洪志始终坚持只有他才有对"法"的解释权,其他人哪怕水平再高,学法再精进,也不能做榜样,只能照着师父讲,不可自由发挥。李洪志向弟子强调"没有榜样,以法为师",实际上就是为了独揽权力,专擅予夺。为了掩盖自己学历低、水平差,李洪志不允许"法轮功"队伍中出现其他的"理论权威"或"实力山头",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在《什么叫助师正法》中,李洪志批评了几种想做榜样的人:"师父说了什么事,或师父定下叫大家做什么事,有一部份学员总是用人心去衡量师父,觉的这事师父应该这么做、这事要那么做如何如何,不是把心思用到按照师父说的怎样去圆容好、在具体事上想办法;更有的学员想改变师父的想法;还有的学员在学员中散布自己的想法高明……"李洪志怎甘心让这类有能耐的"榜样"抢了自己的风头呢? 

 

  综上所述,李洪志强调"修炼人没有榜样",无非为了遮羞掩丑,为了谨防权力旁落、威信扫地。其用心之邪恶深险,可见一斑。 

法轮功之流岂能不受法律制约?

 

  法轮功邪教从思想、行动上对抗国家法律,将"法轮大法"视为"宇宙大法",将国家法律视为"人间小法";其教主李洪志藐视"常人"法律是最低一层的法,是机械地制约"常人"的"鸟笼子"。他曾说:"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正念的作用》) "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法轮功之流在境内外从"无所不能"的"主佛"李洪志到众多"精进"的大法弟子以及相关媒体等,无一不受国家法律的制约,岂能逍遥法外?

  一、违章"主佛"已认罚,藐视"常人"法律寸步难行。

  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在美国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这让"宇宙主佛"李洪志怎么也没有想到西方主子是如此的不给面子。对这一指控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5847704),要求被告李洪志出庭,李洪志还自以为事,未能出庭受审,本想通过歪门邪道摆平;殊不知,法庭又开出拘传令,CALVINLUCERO法官又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6579413),送达被告,李洪志这下可傻了眼,无奈之下只能乖乖的通过电话与法官进行有罪答辩,对所有指控均表示认可,并受到法律的处罚。

  美国是法治社会,一切依律而行,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对于犯罪指控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由于被告李洪志未按时出庭,藐视法庭和法官又受到了第2项指控,那该是罪上加罪。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又因超速交通犯罪受地区法院处罚,缴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黔驴技穷的"宇宙主佛"无法改变已经发生的事实,两次违法的原始信息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和新墨西哥州法院官方网站均能查询,法庭记录更是详实可见。由此看来,"宇宙主佛"李洪志也是跟常人一样没有隐身功能、也没有超常能力;李洪志移民出国并长期在国外生活,无时无刻不在受人间法律的制约,否则是寸步难行,其他大法弟子那就更不用说了。

  二、犯事弟子也不少,触犯"常人"法律均受追究。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实施精神控制,残害生命、泯灭人性,自焚事件铁证如山、血债累累,所谓的"救度众生"、"上层次"反而变成了杀人害命。1999年3月20日,河北陈德法轮功人员李亭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残忍将亲生父母当"魔"杀害;1999年12月16日,辽宁法轮功痴迷者佟岩因除魔将年仅6岁的女儿徐澈杀死在床上;2001年11月25日,北京市西城区法轮功痴迷者傅怡斌,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2012年5月9日,烟台市牟平区姜格庄镇东杭格庄村村民丛龙学因修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用菜刀将其亲姐姐丛翠莲杀死在家中。类似案例举不胜举,这正是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以及李洪志的"大法例外论"唆使,众多弟子助纣为虐,不惜以身试法,上演了一幕幕人间惨剧,害人夺命的大法弟子无一例外受到法律的严惩,充分暴露了法轮功邪教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恶本性。

  在世界各地大法弟子违法犯罪案例比比皆是,依据相关国家法律均受制裁。如:大法弟子武德中在越南被判刑、吴瑞荣在马来西亚被处罚、黄才华在新加坡被拘留等等。长期以来,法轮功频繁在世界各地"闹腾",讲"真相"、劝"三退",造谣惑众严重影响公共秩序。2009年10月5日,在新加坡鱼尾狮风景点一群法轮功学员集体"晨练"时,便衣警察突然行动,当场抓捕了"正在摆放展板"的4法轮功学员,并被带到中央警署审问、拘留。在宝岛台湾大法弟子金红甯,又名金红宁、金美珠,在网络上化名"小龙女",以修炼法轮功为名采阳补阴,勾引大陆地区的年轻男性法轮功人员,前后与大陆三名男子登记结婚;2013年10月24日,台中地方法院以重婚罪判处金红甯有期徒刑4个月;2004年1月21日,金美珠等法轮功人员到法国巴黎闹事,被法国警方拘捕。在中国针对法轮功在内的邪教犯罪更是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法轮功之流违法犯罪活动也是千奇百态,受到法律惩处的已不在少数。

  三、媒体侵权发声明,践踏"常人"法律自取其辱。

  违反法律就会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必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轮功媒体"项目"在李洪志的逼迫之下,为了生存置法律底线于不顾,明目张胆地盗取他人成果,侵犯知识产权。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11 年 2 月 25 日,法轮功的喉舌大纪元网未经许可,未同版权所有人沟通,盗用连载了中国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大师马季先生的作品《相声艺术漫谈》;马季先生之子、版权所有人马东向美国纽约法院就法轮功网站的侵权行为提出诉讼,美国纽约法院就此立案,并向大纪元网站发出传票。

  法律维护公平正义,法轮功自知侵犯版权违法的严重,也怕惹上官司、媒体曝光,大纪元即向马东先生提出和解,表示愿意赔付 8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50 万元),并公开承认侵权,希望马东先生撤销起诉。2013 年3月26日,大纪元发出《和解声明》,公开赔礼道歉,意图了结此事,免遭法律的追责。如此看来,法轮功媒体"项目"经营不好,李洪志说:"既然立足于常人社会,和常人社会电视台一样,那你们在管理上就要按照人类社会正常办法做。"(《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这完全是说一套做一套,侵犯版权是一犯再犯。2012年,新唐人电视台因盗播电视剧《鹿鼎记》、《雪山飞狐》,经版权方多次交涉;同年5月初,又遭泰盛娱乐公司向法院起诉侵犯知识产权。2014年10月24日,大陆艺人郭德纲和北京德云社在美国《世界日报》控诉法轮功媒体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郭德纲相声《好好学习》等音频、视频资料,进行非法宣传,对北京德云社和郭德纲本人的权益、形象和声誉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一贯侵权盗版成性的法轮功,屡遭追责,慑于人间法律的威严,自取其辱放下"大法"至高无上的架子,以至于屈膝告饶。

  四、攻击卫星又插播,挑战"常人"法律必遭打击。

  法轮功为了兜售邪教教义,宣扬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可谓是机关算尽,在天地之间来回折腾。经李洪志幕后精心策划,法轮功组织攻击中国鑫诺卫星,干扰电视节目信号,公然向国际秩序挑战,向人类文明挑战。这是严重干扰中国大陆广播电视节目正常播出和卫星正常使用的违法犯罪活动,违反了有关国际公约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危及国家安全,侵犯了公众权益。对此,世界各地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纷纷发表谈话或文章,强烈谴责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攻击中国鑫诺卫星的违法犯罪行为。

  同样的是法轮功组织插播电视节目、公众广播,李洪志还抛出《用正念看问题》,指使法轮功媒体煽动、教唆弟子疯狂实施插播违法犯罪活动。2002年3月5日,在吉林周润君等15名法轮功人员破坏并插播有线电视网络,传播邪教法轮功歪理邪说,分别被判处20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2年5月31日,在安徽孙蝉等8名法轮功人员插播宣传邪教内容,破坏有线电视网传输主干线,分别被判处1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2003年6月,湖北弟子程涵因参与电视插播被判刑2年,程涵控诉法轮功将她变成"无情人";2007年7月,山东省烟台市警方破获一起外地法轮功分子与本地法轮功分子相互勾结,预谋在"7·22"期间从事有线电视非法插播活动的案件,策划者系黑龙江省佳木斯市"4·20"电视插播案的主要组织者宋涛;2012年4月1日,吉林公安机关抓获3名非法运载卫星电视接受装备的法轮功分子,缴获大量电视接受和插播器材;2012年6月18日,犯罪嫌疑人、台湾居民钟鼎邦因向大陆邮寄广播电视插播器材并教唆大陆居民从事破坏广电设施的活动,伙同他人多次利用专业设备攻击干扰转播大陆电视节目的卫星信号,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江西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更为可恨的是法轮功组织插播肆无忌惮到极限,对关乎公众安全的灾害预警系统进行侵占,完全无视公众的生命安全。中国政府多次严厉打击法轮功插播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了一大批插播广播电视的法轮功弟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净化了广大民众的生活环境。

  五、非法滞留伪难民,亵渎"常人"法律休想逃脱。

  李洪志逃到海外,打起了非法滞留者的主意,利用"伪装难民"大肆拉人,策动非法滞留者以法轮功名义申办难民。这是与其滞留国移民法规相违背,与当前的西方法律、文明制度相悖,在世界各国引起公愤。2012年12月法轮功在美国联邦检察官对涉嫌为中国籍公民在美庇护申请造假的26人提起诉讼,其中包括6名曾替法轮功"伪难民"编造受迫害情节的移民律师;2013年3月8日,美国上诉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驳回了法轮功学员刘保金(音译)提出的"要求美国移民署上诉委员会重新审查其难民资格"的上诉请求。

  美国政府也一次又一次向法轮功组织假借"政治避难"、"迫害"搞非法移民敲响了警钟,法轮功的邪教面目也被各国政府及民众识破,世界很多国家对法轮功"伪难民"都进行了打击处理。如:新加坡多次清理入境法轮功成员,英国警方破获一家律师事务所为来自中国的人以编造的理由申请"难民"身份"谎言工厂案",俄罗斯将中国法轮功人员驱逐出境,韩国法务部陆续对非法居留的法轮功人员进行遣返,澳洲、欧洲的有关国家都对以法轮功名义办理的非法移民予以遣返。毋庸置疑,法轮功也是惧怕西方洋人的"常人"法律,面临在海外生存空间不断紧缩,为了掩人耳目、迎合西方主子,"美东法轮佛学会"、"美西法轮佛学会"和"加拿大法轮大法学会"曾经共同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虚情假意,表面指责,实则默许"伪难民",变相的在推卸法律责任。

  当今法治社会岂能任其胡作非为、妄加诋毁?法槌之下法轮功邪教已是原形毕露、危机四伏,谎言谣言被揭穿,"走出去"没人理,讲"真相"没人信,发"正念"忒荒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轮功之流胆敢以身试法、危害社会,法律的利剑必将除人间之邪恶,守法坛之圣洁。

邪教大都有政治图谋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全国各地通过讲座、展板、法律咨询、送反邪教礼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揭批邪教的宣传活动,汇聚了社会正能量共同抵制邪教,认清邪教真面目,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当代邪教的影响已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区或某一国家 

  一些邪教组织的活动利用其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通过方便快捷的网络传播歪理邪说,进行跨地区、跨国家的疯狂邪教活动。邪教"法轮功""全能神""摄理教""奥姆真理教""科学教""统一教""太阳圣殿教""上帝之子"等邪教组织,触角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干着害人害社会的勾当。尤其是"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后,不甘心失败,在境外势力纵容支持下,频频在各种国际场合和中国大事要事面前滋事捣乱。因为这些邪教的蔓延和发展,正常的国际关系遭到破坏,稳定的社会秩序遭到干扰。

  邪教组织往往有其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和野心 

  一些邪教组织坐大成势后,往往会借助于自身严密、诡秘的组织体系,在社会中建立独裁的、秘密的反社会力量,以实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图谋和野心。如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幌曾组织"真理党",企图通过参加公开选举来实现其渗入国家权力核心的政治图谋。美国邪教"人民圣殿教"曾以"人道主义关怀"的姿态,参与美国的民权民运活动,教主琼斯梦想有朝一日成为美国的最高统治者,把全美国变成像他的邪教组织一样的"使徒的国家"。美国的"大卫教派""科学教"、中国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无一不以推翻现存世俗政权,建立以该教教主为首的神权统治为最终政治目的。

 

  社会政治稳定最核心的是国家政治稳定 

  邪教危害国际政治关系、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已引起世界各国高度关注和警惕,纷纷采取监控,或抵制,或打击,或依法取缔等措施,防止邪教滋生蔓延。中国政府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依法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属于《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邪教就是要揭穿邪教的真面目,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维护国家安全的忧患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对邪教的强大威慑,彰显正义力量,挤压邪教生存空间

依法治理邪教 维护国家安全(图)

当代社会,邪教与毒品、恐怖主义一道,并称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三大毒瘤,如果不加以依法治理,任由其发展蔓延,甚至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邪教侵蚀国家政权安全

  邪教组织有着极强的政治目的,古今中外,不乏邪教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的案例。清嘉庆十六年,天理教"天皇"林清买通宫中太监数人,策划200余名信徒杀进紫禁城,险些杀嘉庆皇帝于措手不及。即使到了今天,邪教组织仍对政权充满了觊觎。"法轮功"邪教疯狂鼓吹"三退",企图唱衰中共政权,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所豢养的反动政治组织。"全能神"邪教在我周边韩国和我国的港台地区建立"桥头堡",在境内"传福音"发展"神选民",叫嚣要"推翻'大红龙'政权,建立'全能神'的国度"。张宏堡的"中功"组织也勾结"民运"等反华势力,在境外建立"影子政府"。虽然其罪恶目的难以得逞,但邪教侵蚀基层政权的现实危害依然存在,"门徒会"邪教组织就采取了"农村包围城市"的策略,在陕西汉中和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的个别农村,"门徒会"骨干操纵基层选举,一度致使一些基层党政组织陷于瘫痪。在日本,"奥姆真理教"仿照日本内阁构建了组织机构,其教主麻原彰幌自称"神圣法皇",下辖东西信徒厅、谍报省、防卫厅、外务省等21个"省厅"机构,还起草了所谓的"真理国基本法律第一次草案","奥姆真理教"甚至购买了枪支弹药,研制沙林毒气,为实施暴力犯罪,推翻现政权做准备。因此,邪教危及国家政权安全绝不是危言耸听,对此不得不防。

  邪教危及公民人身安全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公民的人身性命是最可宝贵的。邪教鼓吹"世界末日",与我争夺群众,争夺下一代,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魏晋南北朝时期,"大乘教"教主法庆鼓吹"杀人积功",滥杀无辜,叫嚣"杀一人为一住菩萨,杀十人为十住菩萨。"造成很多无辜群众死于非难。"法轮功"鼓吹"消业论"、"圆满说",仅1999年取缔之前就造成至少1400人拒医拒药不治身亡,600多人经医生确诊为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数百名习练者自杀或杀人。"全能神"、"门徒会"也是这样,一些信徒为了表示对教主的忠诚,有病不吃药,轻信"祷告治病"、"驱鬼驱魔",造成不少信徒白白丧失了性命。"全能神"信徒为了发展"神选民",甚至将素不相识的无辜群众当做"邪灵"活活打死;为了防止教徒退出邪教组织,"全能神"组织内部还组建了"打手队",教徒被割耳、挖眼不在少数。在国外,乌干达"恢复上帝十戒运动"邪教组织530多名教徒"集体自焚",随后的调查证实,遭这一邪教杀害的教徒多达近千人。日本"奥姆真理教"在其罪行暴露之后,制造了举世震惊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致使12人死亡,5500多人受伤。在一贯以"人权卫士"自我标榜的美国,"大卫教"教主组织教徒纵火集体自焚,86人葬身火海;"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通过组织邪教试图实现其政治主张的丑行败露后,竟诱迫900多名信徒集体自杀。人之不存,国将焉附,可以说,邪教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是危及国家安全的重要表现。

  邪教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邪教组织一开始都是以敛财为基本目标。"法轮功"在境内通过办班、售书和出售练功用品等手段,疯狂敛财1.39亿元以上。"全能神"通过攫取信徒的"奉献款",大批资金转移到境外供教主挥霍,剩下的上亿资金兑换成黄金、金银首饰或"白米"存在境内备"起事"之用。"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诈骗财物,其涉案财物共计6934087.07元。"观音法门"邪教鼓吹"素食拯救地球",在境内外开设"爱海素食店",以商养教借机敛财数亿元以上。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敛财有方,教主的胡须和洗澡水都能卖钱,在短短数年内,骗取信徒钱财高达1000万日元。天下熙熙,皆为利来,邪教组织榨取的是信徒的血汗钱,获得的是昧心钱,邪教组织举全体信徒之力养肥了邪教主,造成家徒四壁,家无隔夜粮,生活举步维艰。邪教组织在危害公民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邪教不除,国无宁日。4月15日是新设立的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在这一重要日子来临之际,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抵制邪教、反对邪教,加强依法邪教治理力度,确保国家政权、公民人身和经济安全。对此,全社会都要有清醒的认识。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坚决防控化解涉邪教风险

 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具有特别影响的历史事件总会被人们铭记,包括那些不愿触碰的痛点。1999年的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人员借口"上访""讨说法",围攻党中央、国务院驻地中南海整整一天,酿成了自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北京地区发生的参与人数最多的群体性事件。事后查明,这是一起由"法轮功"头子李洪志一手策划并在境外遥控指挥,境内骨干组织实施,多地习练者受蛊惑参与,向党和政府发难施压的邪教非法聚集事件,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要继续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坚决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事件的发生,暴露了邪教的反动本质和严重危害。在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邪教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人类社会的三大毒瘤,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是其本质所在。"法轮功"神化、鼓吹李洪志,编造、散布歪理邪说,宣扬"地球爆炸论",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事实胜于雄辩,回看臭名昭著的"法轮功",确实是祸国殃民、劣迹斑斑:通过非法出版、印刷、办班以及兜售邪教标识及制品,骗敛了巨额不义之财;实施精神控制,致使大量痴迷者拒医拒药而亡或自杀杀人,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秘密结社,层层培植骨干,建立全国性非法组织,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法律实施,窃取国家机密,聚众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以攻卫星、搞"插播"等手段干扰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热衷插手国内热点事件,企图制造动乱,等等。境外"法轮功"组织还与反华反共势力、民族分裂分子等沆瀣一气,屡屡干扰高访,肆意诬告滥诉,制播政治谣言,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极尽妖魔化中国之能事。其活动之猖獗、手法之恶毒、表演之拙劣、危害之严重,可谓无以复加。

  事件的发生,促使我们思考"法轮功"坐大成势的深层次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的一个时期,受国际上形形色色的新兴宗教运动、邪教泛滥及国内"气功热""特异功能热"等影响,曾经长时间销声匿迹的境内邪教活动又沉渣泛起。由此,"法轮功"这棵毒苗赖以滋生疯长。它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祛病健身为名蒙骗群众,极力发展组织,快速在城乡蔓延。毋庸讳言,当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邪教缺乏应有的警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软弱无力,这使李洪志招兵买马有了可乘之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轮功"羽翼渐丰后,动辄围攻地方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但相关地方和单位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一次次的迁就和退让,使"法轮功"的气焰更加嚣张,闹事升级成为必然。

  事件的发生,揭开了新时期反邪教人民战争的序幕。邪不胜正,多行不义必自毙,历史自有其逻辑。"法轮功"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党、政府和人民为敌,必然招致失败和灭亡。1999年7月,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发布查禁"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人事主管机关、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邪教斗争。经过各地各部门强有力的防范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等工作,"法轮功"组织体系土崩瓦解,绝大多数习练者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后得以解脱,极少数顽固对抗、蓄意作乱者被绳之以法,一批批痴迷者经教育矫治迷途知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组织了一次次反扑,但其闹事图谋都被一一挫败。我们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牢牢掌握着斗争的主动权。

  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可观全局。"法轮功"问题的成功处理,是整个反邪教斗争的缩影,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我们深知,邪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打好持久战、攻坚战和立体战。要与时俱进,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在党和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方案明确规定:"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显然,这是相关领导体制的再优化,协调机制的再完善,工作力量的再整合,发出了深入推进邪教治理工作的明确信号。但是,境外"法轮功"媒体借题发挥,恶意曲解,大肆炒作,暗示其会被"平反",这纯粹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可以断言,已经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法轮功",永无翻身之日。纵使它今后再玩弄这样那样的闹事伎俩,也逃不出"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的历史规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在反思中奋力前行,须臾不可懈怠。"4·25"事件警示我们,对待邪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防范在先、处置有效,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必须全面提升网络环境下开展群众工作和对敌斗争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用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着力防控化解各种涉邪教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法轮功”在美建筑违章被罚款7500美元

 中国反邪教网讯(记者厉洁,通讯员邵晗)据美国"记录在线"网站4月11日报道,2018年邪教"法轮功"窝点龙泉寺的一处建筑违章,在认罪后被罚款7500美元。

  龙泉寺扩建引发当地居民不安。4月10日晚,鹿苑镇规划委员会在杰维斯港高中举行听证会,讨论龙泉寺扩建引发的河流污染、道路受损以及乡村空气变化等问题。

 

约400名当地居民参加了听证会。他们多数人强烈反对"法轮功"扩建龙泉寺。

  龙泉寺扩建方案中最具争议的地方是,它要建一个每天10万加仑的污水处理厂,其废水将排放到属于当地野生物保护区一部分的河流支流中。该计划还包括增加一个有30个房间的宿舍楼,12个木质凉亭,一个72800平方英尺的音乐厅,一个15600平方英尺的排练厅,以及一个拥有1098个车位和42个公共汽车车位的停车场。

 

龙泉寺。

  共有48位居民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为3分钟,大部分居民反对龙泉寺扩建,其中包括当地的工程师和环保组织的代表。

  工程师安德鲁(Andrew Willingham)说:"污水处理厂需要精心养护和全日监管,但龙泉寺之前就因为暴雨冲刷问题违反了本来很容易执行的相关规定。"与鹿苑镇相邻的希望山镇民用设施工程师弗兰克(Frank Ketcham)说:"(龙泉寺的污水处理)系统会让水温上升,改变河流温度和生态系统。"

  在发言中,两位工程师都对龙泉寺先前未能满足消防法相关规定而感到担忧。

  交通工程师Steven Schneider表示,担心(龙泉寺)交通规划与狭窄弯曲的乡村道路不相容。

  报道说,2018年龙泉寺因建造超过四层的木质建筑但没有安装消防喷水系统,认罪后被罚款7500美元,

  镇律师Glen Plotsky说,规划委员会将在5月8日19时前接收书面意见,所有问题必须在龙泉寺的最终环境影响评价中解决。

  法轮功与当地居民的矛盾由来已久。

  最初,龙泉寺所在地块被批准为100名居民提供住房,规划委员会成员期初认为这些人是中国的僧侣(编者注:法轮功难民)。

  但是,龙泉寺不断扩建,人数持续增加,引起当地政府警觉。2014年1月24日,鹿苑镇出台《大规模集会法修正案》规定除非得到镇委会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举行或通过广告及其他方式发起500人以上的大规模集会活动。相关活动应向镇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同时至少提前120天向镇管理员报备。

  当地居民认为,龙泉寺的开发建设可能破坏环境和他们的生活方式。

 

2014年8月反对龙泉寺建设的当地居民John Clark展示规划草图。

  据悉,龙泉寺,又称龙泉寺佛学有限公司,位于纽约州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占地427英亩,跨两个镇:鹿苑镇397英亩,希望山镇30英亩,是邪教"法轮功"在美国的基地,李洪志在此居住。

 

龙泉寺全景。

  龙泉寺可常住200多人,主要建筑群包括三座"大殿"、有个4栋宿舍的住宿区、唐代风格的钟鼓楼、一座132英尺高的佛塔和一个4800平方英尺的温室,龙泉寺配有独立的供水系统和一个4000加仑的油库,内部道路有6400英尺。

  面对罚款,吹嘘无所不能的李洪志却无能为力。此前,李洪志本人在美国就有两次犯罪被罚款的记录。

 

  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和未按时出庭,受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处罚。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2008年2月14日,李洪志因超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法院受到处罚 ,交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

李洪志敢接受“神功测试”吗?

 关于"特异功能",百度百科词条这样写:"特异功能是未经科学证明的想象中的人类潜能,当今科学界并未找到确凿证据,这种现象仅在魔术表演时被表现出。""迄今为止,整个科学界从未发现过客观存在的心灵感应或任何一种被声称的超自然力。总体而言,超自然现象并未被主流科学界证实或承认。" 

 

  百度百科"特异功能"词条截图 

  然而某些"大师"都称自己有"神功"或"特异功能",生怕人不信,还都声称自己接受过"科学测试"。严新如此,张宝胜如此,王林如此,自封"宇宙主佛"的李洪志大师又焉能例外?不过,李大师的"神功"测试烙上了他自己的特色,别有"趣味",值得说道说道。 

 

  首先,李大师有一套"神功"测试的伪科学谬论。

  且来听听李大师的高论:"有许多人对气功不认识,所以老认为气功是唯心的。现在用仪器在气功师身上测到了次声波、超声波、电磁波、红外线、紫外线、伽玛射线、中子、原子和微量金属元素等成份,这些不都是物质存在的东西吗?任何东西不都是由物质构成的吗?另外的时空不也是由物质构成的吗?怎么能说是迷信呢?气功既然是用来修佛的,那么必然涉及到许多高深的问题,我们都要讲的。""气功师是有功存在的。我做过试验,许许多多的气功师也都做过这样的测验,测定他的能量。因为这个功中的物质成份我们现有的很多仪器都能够测出来,也就是气功师发出的成份只要有那样一种仪器存在,就能够测定功的存在。(《转法轮·不在五行中,走出三界外》) 

  李大师还真是"渊博",科学名词一串串的往外冒。其实,这些"高论"大多是抄袭来的。那时候,伪气功、伪科学大行其道,有相当多的"科学"类报刊(如上海的《自然杂志》)发表所谓的"科学研究"论文,说得煞有介事,现在已经被证明,其根本性的、核心性的内容全是假的(至少也是伪研究)。至于所谓的"测试"是如何弄虚作假的,读一下何祚庥等人的《"超人"张宝胜走麦城》就知道了。不过,李大师在做抄文公的同时也略有"创新"。比如,他把"另外的时空"也归入物质世界了,并将气功的功用归结为"用来修佛的"。这就让李的"神功测试论"印上了"轮教"的标签。不过,与李大师全盘否定科学的歪理相比,这些话还算"抬举"了科学。因为他太需要给自己的"神功"找个"科学依据"了,真是用心良苦啊!邪教是科学的敌人,却需要打着科学的幌子来骗人,事实就是如此的吊诡! 

 

  其次,李大师胡诌自己的"神功"接受过"科学测试"。

  1993年,李洪志在长春说,"我在北京上千人学习班上传法讲法,国防科工委的人偷偷摸摸进会场,对我进行考核,他们把胶卷放在铜盒里来考验我功能的大小,结果胶卷全曝光了,用科学仪器测试我的功能的数值,结果超过严新十几倍、几十倍。他们检测前对我保密,检测后对我十分满意,而且惊讶,想不到我李洪志有这么大的功能。"(《司马南揭李洪志的老底》,凯风网2006-06-19)"我们炼的是能量。我在北京他们找我做试验的时候,用手拿那个几层铅板封住的X光片,再用几层黑纸包住,然后去冲洗出来,上面就有我的手印,手拿过的印。也就是说铅板也隔不住能量的。"(《转法轮法解·郑州讲法答疑》) 

  李洪志作为邪教教主也许是一流的,但在伪大师群体中却显得相当不入流。严新、张宝胜他们,还算有个"伪测试的真过程"。李洪志屁都没有,只好编造。既是编造,当然心虚,于是就说"国防科工委的人偷偷摸摸进会场"搞的测试。这样一来,无法说出具体的测试细节就情有可原了。至于测试结果嘛,李洪志本人还是"听来的",谁若较真儿,他等着耍赖呢(如"听谁说的记不清了")。既是编造,信息就得模糊,否则别人就会去查证。比如这"我在北京他们找我做试验的时候……",除了笼统的"北京"和"他们",根本就没有具体的时间、场所和参与人员,你去查吧,保证你一无所获。在编造"神功"测试的谎言上,李大师还不如"小师"王林呢,王林好歹还在其"宣传文章"中编出了一个极易让人信以为真的硬凭据:"王林成为中国第一个通过人体科学工作组鉴定的气功大师,档案编号为'001'号。"王大师虽然也知道,这子虚乌有的"001"号档案根本经不起查;可他更知道,这世上有几个人会去查且能够查出究竟呢?再回头看看,李大师的"神功测试",一望就知道是信口开河,现编现卖的。李大师若不服气,请说出是哪个"国防科工委的人"偷偷对你进行"考核"、"测试"的?你李大师都开了"天目",还有"他心通"、"宿命通"等功能,搞清这件事还不是小菜一碟? 

 

  再次,李大师声称气功师的"能量场"测试已经有了"科学结论" 

  假如一个现象已经有了科学结论,谁还会怀疑呢?李洪志恰恰就是利用人们对"科学结论"的坚信编造了如下谎言:"在一个特殊的电磁场的作用下,气功师可以发出强大的辉光,特别漂亮。功力越高,发出的能量场越大。而常人也有,却是很小、很小的一种辉光。在高能物理学研究中,人们认为能量就是中子、原子这些东西。许多气功师也都测过,比较有名望的气功师都搞过。我也被测定了,测定发出的伽玛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八十倍到一百七十倍。这时,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这么强大的中子,简直不可思议!人怎么会发出这么强大的中子?这也证明我们气功师是有功存在的,是有能量存在的,这一点在科技界得到证实了。"(《转法轮·不在五行中,走出三界外》) 

  瞧瞧,又是电磁场,又是能量场,又是中子、原子,又是伽玛射线,又是热中子,太"科学"了。李大师竭力要证明两点。第一,"气功师是有功存在的,是有能量存在的";第二,他李洪志的"功"和"能"又是气功师当中最高的,"发出的伽玛射线和热中子超过正常物质放射量的八十倍到一百七十倍"。可惜的是,"测试仪器的指针指到极限了,因指针到头了,最后多大还不知道"。别说李吹牛,人家坚称"这一点在科技界得到证实了"。当然喽,你别想让李大师拿出"证实"的硬凭据,就如同有人要他当场拔钉一样,他会来一句"耍猴呢"给挡回去。要说真正的科学结论,倒是有的,那就是:伪大师们吹嘘的人体特异功能是不存在的,有兴者可参见114名精神医学界专家学者的集体表态《人体特异功能是不存在的》。事情很简单,谁声称特异功能是经过测试的科学结论,谁就是骗子,谁就在忽悠! 

 

  综合上文,李洪志千方百计替自己的"神功"披上"科学"的外衣,编造自己通过"科学测试"关的弥天大谎,以此来忽悠弟子,欺骗社会,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既然李大师的"神功"是测试过的,时隔二十多年,李大师的"神功"理应更为精进,何妨再公开地(千万别偷偷地)测一回?李洪志,你敢接受这一挑战吗? 

1999年“4·25”法轮功围攻中南海始末

时间回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年,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形成一定社会规模,欺骗和操纵了一批不明其真相的群众后,逐步暴露出了对社会的危害性,尤其是从1998年后,法轮功对任何批评性的消息和文章都采取聚众闹事的方式对抗。他们无法无天,唯恐天下不乱,到处制造事端,直至发展到1999年"425"围攻中南海,向党中央,国务院发难。

  1999年4月25日,1万多名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地的法轮功练习者,有组织地聚集围住中南海,矛头直指党中央、国务院,严重干扰党和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和周遍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社会生活,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实际上在"425"之前法轮功组织已多次聚集滋事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1995年后,广大群众和部分科学工作者已对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有所察觉,部分新闻媒体对法轮功进行了批驳,特别是法轮功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其展开调查后更为恼怒。为此,法轮功在国内的主要头目李昌("法轮大法研究会"副会长)纪烈武等密谋策划,先后在北京、济南、重庆等地组织、指挥法轮功人员非法聚集围攻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等。据统计,超过300人以上的聚集围攻就达78次之多。

  "425"事件的起因是1999年4月初,天津师范大学校刊《青少年科技博览》刊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撰写的《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文章谈到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一名博士生因为练习法轮功导致送精神病院治疗的情况。就是这样一篇文章使李洪志感到有了闹事的借口。4月19日,众多法轮功练习者突然涌进天津师大教育学院静坐、示威。在李洪志22日到京的第二天23日,达到6300多人。但李洪志的目标不是天津师大。而是要造更大的影响,他的目标是北京,是党中央。经过李洪志及其骨干分子的策划,在24日上午李洪志离京前往香港前,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功点都已接到通知,要求第二天组织练功者到中南海周围"集体练功"。

  4月23日,李昌等人先后到法华寺李洪志的住处向其汇报了近期一些地方法轮功组织与当地公安机关、新闻单位发生冲突的情况,重点汇报了天津事件的情况,并将刊有何祚庥文章的天津师范大学校刊交给李洪志看。随后,他们就进行密谋策划,研究如何利用天津事件这个导火线,组织各地法轮功练习者到北京中南海上访,向中央施加压力,要求承认法轮功组织合法化。李洪志说:"要去中央、去国务院,具体怎么做你们看着办"。同时强调组织上访不要以"法轮大法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要把情况告诉学员,让学员们自愿去。人少了不行,要多去点,并批评去年围攻北京电视台的事就是人去少了,要是去的人多,问题早就解决了。并强调"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李昌说:"这件事由我来办"。他们还商议,如果北京要动,李洪志就得离境。

  4月23日,李昌主持会议,通报了天津事件的情况,称"天津的事直接波及到北京,北京必须尽快做出反应,要组织到国务院上访","不单是解决天津问题,而且是弘法和护法"。会上还传达了李洪志的旨意,议定了聚集行动的总体安排。一是到中南海聚集的时间定为4月25日;二是聚集的地点在府右街中南海西北门;三是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人要去得多一些。四是不要以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进行,要把天津的情况告诉学员,使他们自愿去,个人行为、个人负责;五是对现场的安全、秩序、交通、卫生都要有专人负责;六是上述安排要在24日北京总站雍和宫学法例会上布置下去。同时决定要北京总站派人去天津了解情况。李洪志听了汇报后,对开会的情况和内容,表示同意。

  当日,在天津师范大学聚集的人数猛增到6300多人。李昌等法轮功骨干商定,"4·25"聚集中南海行动的目的:一是要求天津放人;二是要求解决练功环境问题;三是允许出版法轮功书籍。4月24日李洪志于当日13时30分乘CA109次航班飞赴香港。

  4月24日9时至11时30分,"法轮大法研究会"先后在雍和宫藏经馆胡同7号召开的北京总站、分站负责人学法例会,就4月25日到中南海的聚集行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将聚集的具体时间定为4月25日早晨。要求北京法轮功组织配合天津行动,组织练习者去中南海找国务院解决问题。宣布了去中南海聚集的具体时间,并根据李洪志的旨意讲了几点注意事项:一是不要以研究会和辅导站的名义组织;二是学员参加"4·25"行动是个人自愿、个人行为、个人负责;三是不喊口号、不打标语、不散发传单、不得有过激言辞;四是对现场的安全、交通、秩序和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五是防止有人在现场制造事端。制定一个聚集行动的具体方案,包括现场联系、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等。

  根据"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部署,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等地法轮功练习者自4月24日20时始陆续到北京中南海聚集,至25日上午7时,聚集人数已达万余人,并且人数还在陆续增加。

  从25日凌晨开始,法轮功练习者一批批到达中南海周围。至25日上午,在李洪志及其骨干分子的策划和组织下,法轮功人员聚集人数以达1万余人,他们阻断交通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秩序。为了欺骗广大群众,他们还制定了严密的组织纪律,如不喊口号、不撒传单、不带标语,撤离时清理现场等。

  聚集期间,经请示了在香港的李洪志,郝**、周**、刘**等"法轮大法研究会"的5名代表,与有关方面负责人无理纠缠长达八九小时。在此期间,远在香港的李洪志多次催问向中央施压的结果。在没有得到李洪志的指令前,法轮功人员没有散去的迹象,在接到李洪志指令后法轮功人员才撤离。

  现在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425"大规模非法聚集事件完全是一起有目的、有预谋、有组织、有策略的向党和政府示威,显示其能量的重大政治事件。4·25"事件是以李洪志为首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共同组织实施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李洪志在境外遥控组织指挥了"4·25"聚集行动。

  "4·25"事件已经过去20年了,法轮功也更加暴露了其邪教本质、撕去了其伪装。20年后的今天,境外的法轮功组织逐渐发展成为反华势力豢养的一股主要力量。国内绝大部分原法轮功人员在经过教育转化后脱离了法轮功邪教,但仍有少数顽固痴迷者在境外法轮功组织的遥控指挥下坚持邪教立场并暗中继续进行邪教活动。今天我们回顾"4·25"事件可以更清醒的认识到,邪教组织一旦坐大成势必将危害社会、危害群众,我们同法轮功等各类邪教的斗争远没有结束,切不可掉以轻心。

从原始崇拜到宗教信仰的文化传承与演变

当人们面对邪教打着宗教的幌子传播邪恶时,首要的防范方法是,要搞清楚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及特征的区别是什么? 这方面已经有许多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笔者也曾在"中国反邪教网"发表过关于宗教与邪教信仰区别的文章(http://www.chinafxj.cn/xsyj/201808/31/t20180831_11982.shtml),这里不再赘述。可问题是:众多涉邪教人员在认识上依旧迷信"神"(上帝)的存在。所以,宗教的起源及演变问题到底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发展结果、还是"神"的安排?就成为了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回答邪教)。当涉邪教人员脱离邪教后,是继续到宗教中信奉神灵还是摆脱有神论的影响而完善"自我"的人格?这些都涉及到宗教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宗教的发端是怎样来的?故笔者从这一问题出发,对宗教文化与宗教演变之关系进行一个简要地论述。

  宗教信仰的思想观念及其内涵色彩皆起源于宗教文化,或者说宗教信仰是宗教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不断积累演变的必然现象。那么,如果从人类的精神源头挖掘宗教文化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就可以追溯出宗教信仰只是人类精神文化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包括史前文化)必然生成的一种文化结果;是人类初期认识物质世界和"人本身"的曲折反映。也就是说,宗教的产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结果,绝不是神(上帝)安排或创造的结果。而宗教自身的神秘内容(如:神学)不过是宗教文化反映现实世界的抽象化的哲学而已。

  一、 人类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自然选择的过程

  按照古人类学、古生物学的一般说法,人类进化史已经有了大致五百万年的时间。如果从最早的森林古猿算起,这种灵长类动物的生活时间可以追溯到两千万年前。在距今三、四百万年前,古猿进化成为类人猿(如:1974年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类人猿化石,距今320万年。该化石被取名为"露西少女"),再经过上百万年,进化为"直立猿人"(如:1965年在中国云南发现的"元谋直立猿人"化石,距今170万年)。而"直立猿人"已经学会用火和制造粗糙的石器,人类史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是指从"直立猿人"(又可分为"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到"早期智人"再到"晚期智人"这一漫长时期,时间跨度在两百五十万年左右。如我们熟知的"元谋猿人"、"北京猿人"属于"晚期猿人";"中国丁村人"属于"早期智人";"中国山顶同人"则属于"晚期智人"。

  在人类进化的漫长过程中,"自然选择"这种法则就作用于所有的物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物种保存并发展了起来,没有适应的则被淘汰掉了。而猿人对火的使用则是人类进化的最重要的一步。用火把肉类变为熟食,丰富了脑髓营养,为人脑的形成打下了物质基础。而猿人的双手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不但学会了制造工具,并且成为了劳动的产物,即进化为灵活的人手。猿人在劳动的相互协作中还产生了语言,有了语言也就有了概念的内容。于是,在生存斗争的推动下,产生了劳动的双手---语言的形成---猿人的喉咙在发音的刺激下向人的发音器官转化---猿人对事物的认识由语言载体保留为概念。而这一切都为人类的精神交流创造了平台。所有这些物质条件的转变,最终使猿人进化为新人(即现代人)。故而恩格斯从这个意义上评价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以上的人类进化史说明了在人类社会出现前,宗教文化还是空白。只有到了"旧石器晚期"(距今20年至1万年前),原始氏族社会形成后,人类的精神生活才开始出现宗教现象。

  二、 原始崇拜所形成的人类精神现象

  根据科学界和古人类学、考古学的数据考证,原始崇拜的迹象大致出现在旧石器中、晚期,即始于母系社会而完结于父系社会(父系社会出现在"新石器时期"。"新石器时期"距今一万年左右)。原始的"崇拜文化"所形成的过程十分漫长,时间跨度大约在二十万年左右。这说明人类的精神文化是一代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而不是某一个早晨被神创造出来的。下面用一个表格来表示"原始崇拜"的演变过程:

内容

时间

自然崇拜

第一阶段

灵魂崇拜

第二阶段

生殖崇拜

第三阶段

图腾崇拜

第四阶段

祖先崇拜

第五阶段

母系社会旧石器中期至晚期时代。早期智人向晚期智人进化 (距今20万年---1万年)

崇拜物是自然界中的事物,如:太阳、火、水、岩石等。对自然界的崇拜是原始人的生存心理,崇拜内容具有泛灵论的特点。

由梦境所产生的"灵魂"观念,认为"灵魂"是可以与肉体分离的另一个"自我"。由此出现了墓葬、葬礼形式。

母系群落的杂婚、群婚时期。崇拜物为象征生殖或女性生殖器的事物。如"鱼"、"蛙"等。

母系氏族的身份标志,由虎、狼、熊、鹰等动物形象组成,是氏族敷衍的崇拜物,由动物向人过渡。

动物图腾向人自身形象转变,开始是半人半兽,后来是女人,再过渡到男人。表明母系社会发展为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新石器时代 。晚期智人进化为新人。人类史前文明出现(距今1万年---8千年)

自然崇拜消失或过渡到"图腾崇拜"。如非洲现存的原始部落还保留着"图腾崇拜"。

灵魂崇拜过渡为"鬼神世界"。陪葬品越来越丰富,葬礼成为"超人间"方式的宗教仪式。

生殖崇拜过渡到父系社会,崇拜物向"蛇、鸟"等象征男性生殖器的动物形象转变。

图腾崇拜由动物形象向半人半兽过渡。再逐渐向女性和男性的"人形"转变。

祖先崇拜由半人半兽过渡到人,再定格为男性神。男性祖先的确立是父权社会的标志。

  以上就是"五大原始崇拜"。在这个极漫长的过程中,人类生产力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又伴随着精神文化的积累和丰富。社会结构也由原始群落发展成为氏族部落社会,而氏族部落的生态特点(以部落酋长制和祭祀文化为主)自然就为宗教文化的繁荣打下了基础。

  例如:1954年至1976年间发现并挖掘出土的山西省襄汾县的丁村人遗址。该遗址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早期遗址距今20多万年,中期遗址距今10万年,晚期遗址距今2.6万年。丁村遗址典型地展示了早期智人由原始群落发展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过程。遗址中的早期粗石器和晚期细石器,其跨度经历了近20万年,二者石器的不同形状和作用说明了生产工具的进步。丁村人文化遗址弥补了北京猿人到山顶洞人之间的空白,宣告了在中华大地上蒙古人种(黄种人---华系民族)一脉相承、代代传续的悠远历史。

  (一)自然崇拜从恐惧感、敬畏感、认同感开始

  最早的原始崇拜是"自然崇拜"形式,即原始人对大自然中某种物体的崇拜,如对"太阳"、"火"、"水"、"雷电"等自然现象的膜拜。这些内容在远古的岩画上均有反映(如:中国贺兰山岩画中的"太阳"、巴西皮奥伊州岩画中的"狩猎")。而岩画在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均有发现(目前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发现了岩画)。最早的岩画约有六万年的历史(母系社会时期),记载了原始人对自然的崇拜及自身的狩猎生活。岩画的出现说明了原始人不但对自然有了认识,而且对"人本身"也有了认识。可岩画中对动物的描绘都很大(如"狩猎"画面中,"牛"画得很大,占据了画面中心,而一群"猎人"却很小),表明了人类力量的渺小。而自然界的各种力量(如地震、洪水、猛兽等)对生存能力还低下的原始人来说,无疑是强者。正是在大自然面前感到人自身的渺小,原始人的恐惧感和对自然力量的敬畏感油然而生,这恰是原始崇拜文化产生的客观心理因素。

  对自然的敬畏和崇拜,正是原始人对自身地位的一种认同,即原始人把"人本身"放在了自然界的底层,甚至"虎、狼、牛、蛇"等动物也高高在上。这种认同说明原始阶段人类的生产能力还非常低下,没有强大的手段(生产工具)对抗自然。但这也促进了原始人群抱团取暖、适应自然的生存方式,为原始人由母系群落向氏族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可是在宗教的"上帝创世说"中,人是万物之首,处于万物的最上层。其实,人类真正获得相对的统治地位(针对动物界而言)则是父系社会的农耕时代。而在母系社会的二、三十万年中,人类则是自然界里比较渺小的自然膜拜者。

  (二)"灵魂崇拜"到"生殖崇拜"

  从"自然崇拜"发展到"灵魂崇拜"也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但却是原始人由认识自然到认识自身的一个重要转变。"灵魂崇拜"的标志是墓葬(最早的葬礼)的产生,如1856年在德国的杜塞尔多夫河谷发现的尼安德特人的墓穴(墓穴位于山洞里,化石年代距今七万年左右)。这个简陋的墓穴里没有随葬品,但发现了红色赭石(一种铁质矿物)。而这个山洞或周围并没有赭石矿,说明撒在墓穴里的赭石是专门为死者下葬的。古人类学家认为"红色赭石"代表了"火",是生命不熄的象征。下葬这种形式同时表明原始人已经有了"灵魂"的观念,他们希望死者的灵魂还能归回身体里,故用墓穴保留了遗体,大概以为灵魂回归后人可以复活。

  1951年在伊拉克地区发现了沙尼达尔人的遗址,其中包括穴墓群(墓穴中有成人和婴儿的骨骼,距今4.3万年),陪葬品中有石器、贝壳和鲜花。专家推定,原始人大约在四万多年前已经普遍采用了葬礼,这是最早的宗教文化仪式。

  至于原始人是怎样产生"灵魂"观念的?分析认为应该是由"梦境"产生的:原始人对做梦的生理现象无法理解,自认为睡熟后身体里的一部分(灵魂)就会跑出身体,而且所梦见的情景与生活息息相关(如打猎的场景)。故他们觉得梦境是另一个"自我",能与身体分离的"我"就是灵魂。所以当原始人有病时就进行"招魂"活动。他们点燃篝火围着病者跳跃呼喊(这种形式被认为是最早的"巫术"),当病人苏醒后,他们就以为魂魄又重新回归了身体。可当人死后,"招魂"已经不起作用,而且尸体是冰冷的;故原始人知道死者的"灵魂"再也回不来了。但"灵魂"去了哪里?面对这种恐惧又神秘的问题,原始人无法释怀。于是,保留死者遗体的墓葬形式就产生了。因为不把遗体埋葬起来而被野兽吃掉,一旦"灵魂"回归就没有了宿主。这种由"灵魂"观念所引发的葬礼形式,到后来便逐渐演化为"鬼魂世界"。为了让死者能够在"鬼魂世界"里继续生活,下葬的陪葬品也越来越丰富,说明远古人相信"灵魂"是一种"超人间"的存在。到了奴隶社会时,奴隶主甚至用大批的活人来殉葬。"灵魂"观念发展成为各类"祭祀鬼神"活动的宗教文化。

  "生殖崇拜"被认为出现在"灵魂崇拜"之后,但其文化影响却远远超越前者。这是因为生殖敷衍要比死亡更重要,它直接决定了原始群落的生存发展。在母系社会早期,原始人还没有婚姻概念。那时的生殖敷衍形式主要是杂婚(男性、女性随意相交)。后来形成较固定的母系群落后,允许另外群落的男性与本群落的女性婚配(这样就避免了近亲敷衍),这就是群婚阶段。杂婚、群婚的敷衍形式经历了漫长时期,直到母系社会晚期,对偶婚形式的出现(包括群婚和对偶婚形式并存),婚姻才开始向一夫一妻制婚姻过渡。我国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在河南省渑池县,属于新石器时期,距今七千年多年),既有母女合葬的母系性质的墓穴,也有大量的男女合葬的配偶性质的墓穴,说明了仰韶文化正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时期。但在杂婚、群婚的数十万年过程中,并没有"亚当夏娃式"的婚姻及爱情,却产生了对女性的"生殖崇拜",这说明女性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男性。所谓"夏娃是由亚当的肋骨造出的"宗教传说只能是父权社会的意识。

  "生殖崇拜"文化的核心内涵就是敷衍行为的神圣化。而女性作为敷衍的载体,就是远古人看到生命从女性的生殖器官中诞生。于是女性的生殖器及其象征物就被神秘化和崇高化了(为什么排除了男性?因为在母系社会里,男性地位低下,并且群婚的形式也决定了后嗣的母系性,即孩子与母亲有血缘关系而不认父亲)。故而,自然界中的"鱼"、"蛙"等生殖能力特别旺盛的动物就成为了女性或女阴的象征物,这是希望人类也可以象鱼、蛙一样能生出众多的后代。例如西安半坡母系社会遗址的陶器、青海柳湾出土的马家窑文化彩陶壶上等都有明显的的"鱼纹"、"蛙纹"及"倒三角形纹饰"形象,这些就是生殖崇拜的文化证明。特别是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大型祭坛(女神庙),是专门用来对女性生殖神进行祭祀的场所,其文化意义非常巨大。

  (三)"图腾崇拜"到"祖先崇拜"

  "生殖崇拜"之后出现了"图腾崇拜",这是原始人类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认同。只不过这种认同把崇拜对象放在了动物身上,说明了当时人类自身力量的渺小还不足以战胜凶猛的兽类,并希望自身也能够象狮子、老虎等猛兽一样变得无比强大。用"图腾"作为身份标志,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普遍现象(之后的父系社会也继承了其文化意义,并发展为"祖先崇拜")。原始人认为自己是某种动物的后裔,并祈求这种动物来庇护和保佑自己的氏族。正是这种渴望"保佑"的需求,使"崇拜文化"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宗教转化。

  当"图腾标志"由兽形向半人半兽形象发生转变后,"图腾"的含义也由现实性(现实中的猛兽)转向了神秘性。因为半人半兽的动物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它只能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存在于想象的"超人间"中。而这种神秘感的获得和这种精神需要,却正式拉开了人类宗教信仰的序幕。

  由"图腾崇拜"发展为"祖先崇拜",即由兽形转向半人半兽后,"图腾崇拜"真正具有了宗教信仰的含义。到了完全的父系社会时,半人半兽形象也升华为完整的人形。但这个"人形图腾"已经脱离了现实中的人,转变为"神"。而父系社会"人神祖先"的地位确定后,崇拜文化也向男性倾斜,譬如"生殖崇拜"由原来的女性转向男性。男性的生殖器以及象征物(鸟、蛇、龟等)成为崇拜物。如象征男性神的某些太阳图腾(太阳的中心有乌鸦鸟---表示为男性的生殖象征),也由自然物转变为想象物(如"龙形")。发展到后来的易经中的"男阳女阴、阴阳变易"的思想,皆是出至于这种崇拜内涵,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脉络。所以,"祖先崇拜"其实是对人自身的崇拜,说明人类变得日益强大,开始从自然界独立出来,也是第一次走上了神坛。

  以华夏的"祖先崇拜"为例:远古时代被崇拜的祖先主要有"女娲"、"伏羲"、"三皇"(即伏羲、女娲、神农或燧人、伏羲、神农,也有"天皇、地皇、泰皇"的说法)和"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而《山海经》中"女娲、伏羲"的形象则是蛇身人首,还属于半人半兽。这两位被尊为"人祖",恰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标志。等到父系社会后期(大致在"五帝"时代),"五帝"则全部成为了男性神。这个过程也是从母系原始群开始,发展为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落国家的过程,而崇拜文化则由"生殖崇拜"向"图腾崇拜"再向"祖先崇拜"发展的过程。最终,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并建立起了最初的部落国家。

  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特别是国家的形成(由部落国家发展为阶级国家,中国的夏朝开始转变为奴隶社会),标志着原始社会的结束,阶级社会的出现。而"崇拜文化"随着国家的出现也逐步上升为国家或民族意识,如西周初期确立的"明堂制度"就是国家宗教的系统性文化。

  三、"崇拜文化"发展成民族宗教和国家宗教

  在原始崇拜的文化沉积上,文化基因代代相传,最终形成了较完善的民族宗教并发展为国家宗教。例如:在中国的周朝建立后,周继承了夏朝的血统传位制度(父位传子是从夏启开始的),也继承了商朝的祭祀文化,最终形成了"嫡长制血统传位"、"君权神授"、"井田制经济基础"三位一体的宗法制文化系统。而在此之前的"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相传是"五帝"之一的颛顼进行的宗教改革),将人和神分离开来,并把祭祀权掌握在国家(公族)手中,只允许民间祭祖而不能祭天。当"祭天"成为国家的专利后,"君权神授"便成为了唯一的合法性和正统性。故而,西周初期所形成的宗法制文化系统,正是在继承了先前的原始宗教的文化后,第一次以国家意识形态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宗法制文化是华夏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有关内容,读者可参阅笔者的另一篇文章《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脉络和内涵看法轮功"神传文化"》凯风网·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ao/2017/201708/17/t20170817_5550891.shtml

  西周宗法制文化的形成,表明了当时的奴隶制国家集王权、宗教权(宗教祭祀和管理权)和家族血统继承权为一体的合法传统的确立。但同时也表明宗教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开始为国家统治者服务,结束了原始宗教文化作为早期人类的朦胧精神意识与认识自然(自我)的最初使命。

  全世界的宗教文化基本都是按照"史前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的途径来演化的。而"史前宗教"(即"原始崇拜"到"部落宗教")则是现有一切宗教文化的源头。这也说明宗教本身(包括传统的世界三大宗教)不是"神"或"上帝"的创造,而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说宗教作为一种文化或意识形态,它的发展演变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推动的结果,同时它也反作用于社会各个领域。

  例如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也是在原始宗教的基础上所产生、演变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由部落宗教向民族宗教再向国家宗教的演变过程,同时也是由多神教向一神教演变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综合力量,如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影响,推动了犹太游牧部落的"部落宗教"演变为"民族宗教"即犹太教(基督教的前身);后来再与古罗马统治相结合,最后演变为国家宗教(公元313年6月,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基督教被定为合法宗教并逐渐成为罗马国家的国教)。

  其实,某个宗教的历史往往就是某个民族的历史,我们透过宗教看到的不是"上帝"的身影,而是人类的某种文化精神。譬如犹太教的历史正是犹太民族的历史的反映,恰是犹太民族苦难而跌宕起伏的历史才产生了其宗教本身。

  四、原始崇拜转向宗教观念之后的演变发展

  原始崇拜文化转向宗教观念(或信仰)经历了"部落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世界宗教"的过程,也是由"泛神论"演化为多神教再到一神教的过程。而"泛神论"所体现出的就是原始宗教的"宗教神话",一神教则是将崇拜内容逐步集中化、排他化,最后提炼出理智化的神学理论。

  故而,宗教观念可以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以"宗教神话"为基础的民间宗教观念(如:世界各地的民间崇拜,象中国的"龙王崇拜、妈祖崇拜"等),二是以神学体系为主体的宗教信仰(如:西方的基督教等);而这二者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体现出宗教文化在不同地域和层次上的演变。

  下面从三方面来概括这种宗教文化的不同层次的演变:

  (一)民间宗教的泛崇拜文化

  民间宗教观念更多地是来源于"宗教神话"。因为"崇拜文化"在远古时代是以神话传说、寓言故事等形式来表现的,象中国古典《尚书》、《山海经》、《淮南子》中的各种传说: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帝喾的元妃姜嫄踩上了巨型脚印而怀孕生后稷等。其中许多的寓言故事如"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精卫填海"则是家喻户晓。宗教神话的这种文学形式为"崇拜文化"转向宗教观念起到了普及作用,是宗教世俗化的文化基础,同时也是有神论观念普遍传播的土壤。

  古巴比伦和古希腊等的神话传说(如宙斯神话系列)在西方宗教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也是起着基础作用,如《巴比伦史诗》就记载了神创世纪的故事,波斯古经中就有关于世界末日及最后审判的神话。其实也可以这样讲,从宗教神话诞生起,其中就孕育了宗教观念;只是宗教神话以文学或艺术形式广泛扎根于民间,而宗教观念则是在宗教组织出现后成为了反映教理教义的思想意识。但这些文化渊源都来源于崇拜文化,是人类的心理需求(宗教情结)不同层次的表现。

  (二)世界宗教的神学信仰

  宗教观念固化后就会向神学发展,这是宗教信仰追求形而上学的理智化的方向。古代的宗教学者把宗教观念概念化和系统化,提升到理论层次而形成神学。所以说,宗教神话只是宗教观念的前逻辑形态,宗教理论则是宗教观念的后逻辑形态。一旦形成神学理论后,宗教信仰就不仅仅是一种思想意识,而成为了一种思维逻辑(世界观);同时被宗教思维逻辑所指导的人群便成为了强大的社会力量。不同的宗教信仰凝聚了各自的社会力量,而这种力量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时就发生了宗教战争。宗教的思想主旨(博爱、施善等)反而在宗教信仰的旗帜下成为血腥的印证。这种历史教训已经发生过多次,这也说明了神学思维并不是人类理性的结晶。

  宗教神学的作用使宗教的神秘化更加抽象化,这实际脱离了现实需要(信仰者的心理需求)而成为高高在上的纯粹"理念"。特别是十三世纪后,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主的基督教经院神学,把宗教信仰的正常需求(如宗教感情、宗教体验等心理需求)提高到价值层面,要求信仰者用终生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当时的教会还提倡对违背"上帝道德"的异教徒采用火刑(托马斯就讲过"对一切异教徒均应活活烧死")。这种神学理论完全成为了科学的敌人,走入了死胡同!

  故而,建立在神学理论基础上的宗教信仰,已经同崇拜文化(如"宗教神话")大相径庭,却与唯心论哲学更近似。这大概也是古希腊哲学与西方宗教都比较喜好"爱智慧"(philosophy 后来译为"哲学")而追求"逻各斯"(纯逻辑思维)有关。可这种纯粹的逻辑思维所推理出来的"智慧"最终都归结为"神的智慧",或者说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必须符合"神的理性",这个"理性"的最高权威就是"上帝"。而人类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努斯"(Nous 即"灵魂")在纯粹思维中达到超越性(超越物质世界)而同"上帝"沟通,只有如此,人才是自由和幸福的或具有了生命的真实意义。以上这类哲学式的宗教理论,成为了"上帝"统治万民的核心价值观,也组成了西方文化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

  这套西方的宗教神学理论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信仰完全背道而驰,中国的宗法制文化和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伦理关系,即极端重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性关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把个体的人性放到家庭、社会里去体现人生价值,而不是为证明"上帝的智慧"才活得有意义。所以,西方的宗教信仰如果泛滥于中国的土壤,也不会让大多数中国人通过纯粹思维找到"理性的上帝"。因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是"人本"而不是"神本"。可问题在于:一旦把"理性的上帝"灌输给中国人后,非但没有了理性,反而可能容易将"神"归于"人本"而生出各种邪教的"人神"。

  (三)宗教自由化、世俗化后所产生的信仰问题

  十六世纪初的宗教改革(指1520年由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开始打破了由天主教统治的宗教话语权,传统的宗教基础发生了动摇。这次宗教改革带来了宗教信仰的自由化,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宗教信仰的世俗化。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宗教改革破除了原来的"神学系统"(指以阿奎那·托马斯为主所建立的经院神学体系),否定了主教或神甫的"中介"作用,而提倡宗教信仰个体通过"因信称义"来获取"上帝的智慧"。如此这般,不但最高的教皇和教会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而且将宗教信徒从官方神学的羁绊中解放了出来。过去只有专业的神职人员才有权按照神学理论来解释或传达"上帝的智慧",一下变成了信仰者只要坚定信仰就可以直达彼岸的"上帝"。针对这种宗教改革,马克思曾指出:他(马丁·路德)打破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俗人,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

  欧洲宗教改革后,新教得以蓬勃发展,其中的路德派、加尔文派影响甚大。但新教各派之间的信仰思想并不统一,神学观点不尽相同,经常出现纷争,各说各理。这就使得过去由天主教官方维护的权威神学思想逐渐自由化,也使得民间宗教人士对神学的解释趋向多元化。而神学理论多元化的结果便是信仰的自由化与世俗化。发展到后来,家庭教会也普遍出现,对《圣经》的理解也由于多元化神学理论的不同解释而表现出各自的信仰差别。这就造成了面对同一个"上帝"却有不同的理解或表述,为邪教的传播预留下了空间。

  综上所述,从崇拜文化到宗教信仰的漫长历史过程中,远古的人类崇拜最后归结于了宗教信仰。而这种宗教文化还会长久地存在于社会,直到宗教自然地消亡。这就象人类的科学和理性最终战胜神学一样,是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一个历史过程。而我们应该明白得是:宗教文化的演变及宗教自身的发展都紧紧与人类文明历史环环相扣,没有脱离历史而独立存在的宗教,也没有脱离人类物质生产而凭空高悬的精神信仰。所以,宗教的生存或繁荣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则是一切宗教自身的基本规律性。违反了这种规律或与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及社会次序相悖,宗教就丧失了生存的条件。因此,让我们站在历史文化的悠悠长河上看待宗教信仰,剥掉其神秘的面纱后,便可明白宗教就是人类历史及文化逐步演变发展的结果。我们在坚持反对和依法打击极端宗教及邪教的前提下,对正常的宗教信仰应依法进行保护;这其实也是对宗教这种人类最古老的精神文化或仰是某些人群寻求心灵慰藉的生活方式所给予的一种尊重和理解。

从“4.25”事件看李洪志的“真善忍”

 一直以来,李洪志炮制法轮大法欺骗信徒,把"真善忍"作为法轮功的包装,以美化法轮功,炫耀法轮功,卖弄法轮功。他在《转法轮》中讲"真善忍是衡量好人坏人的唯一标准",称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它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声称他八岁时,他的师父将"真善忍"三个字按在他的眼角上,从此他能够看到宇宙法则,成为宇宙主佛,以救度众生为己任。然而1999年的"4.25"事件,撕下了李洪志"真善忍"的伪装,暴露了李洪志假丑恶的邪恶嘴脸。 

  李洪志在《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对真善忍做了明确解释: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然而,纵观李洪志在"4.25"前后和"4.25"期间的所作所为,假话连篇,毫无真可言。"4.25"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在国外频繁接受媒体采访,编造谎言,百般抵赖,为自己的罪责开脱。他先是说,对"4.25"非法聚集事件全然不知,当时他正在从美国到澳大利亚的路途中。当人们摆出他到过北京的证据时,他又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到过北京,但只是为了转机,没有离开机场。随着事实的不断披露,在这一谎言再度被戳穿后,他又改口说在北京只停留了一天,但没有与任何人接触。事实上"4.25"事件的前三天,即4月22日17时10分,李洪志就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从纽约飞到了北京,到他24日13时30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他在北京停留44个小时。在4月23日上午,李洪志把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核心骨干李昌、纪烈武等人召到他的住处,密谋策划要把天津的事情闹大,把火烧到北京中南海,并就闹事的总体计划、规模、策略、组织落实都做了安排。然后在李洪志指挥下,法轮功骨干李昌、纪烈武等先后在多处组织召开四次会议,就到北京闹事的时间、地点、人数、目的、要求、分工、指挥、策略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和周密策划。具体事项安排妥当后,李洪志随即飞赴香港利用电话联络,遥控指挥了震惊中外的"4.25"围攻中南海事件,带来极其严重恶劣的政治影响。可见,李洪志是"4.25"事件的精心策划者、幕后操控者,却口口声声称"4.25"事件无人组织、不知情,这是在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吗? 

  李洪志在《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对真善忍做了明确解释: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4.25"事件,可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随着法轮功组织传销式的发展,信众越来越多,法轮功修炼曝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的轻信李洪志的"消业说",有病不医,拒医拒药,造成死亡。有的受李洪志"圆满说"的诱惑,采取自焚、跳楼、服毒、投水等极端方式实行圆满。有的在李洪志"末日说"、"去情说"的蛊惑下,放弃正常的生产、抛弃常人的亲情,弄得家徒四壁、众叛亲离,给家庭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是在做好事吗?不是,这是真正的不善,最大的邪恶。然而当法轮功传播迷信邪说、偷税漏税等问题,引起广大民众公开质疑时,按常理,何祚庥院士发表文章评论当时有关练习气功的问题,这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即使法轮功组织反应激烈,如果真的是善意的和平上访,去个三五个或者十个八个人能讲清楚情况的人就足够了,需要兴师动众去一万人吗?在"4.25"围攻中南海事件中,法轮功组织的主要诉求有三:一是释放22日围攻天津教育学院事件中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二是允许法轮功书籍继续公开出版,三是给法轮功学员一个宽松的练功环境。去了那么多人,提出三项无理要求,"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要以此为借口,故意把事情闹大,企图用大呼隆式的上访胁迫政府,以达到使法轮功组织合法化的目的,这是真正的善吗? 

  李洪志在《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对真善忍做了明确解释:忍,就是在困难时,在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能吃苦中之苦,能忍常人难忍之事,法轮功修炼讲求忍,讲不失不得,将业与德的转换,但事实上,法轮功是最不讲忍的。从1998年起,法轮功在国内的活动和危害日益暴露,有多家新闻单位对法轮功提出了不同看法,为了达到扰乱社会、要挟政府等目的,李洪志撕下了忍的伪装,相继发表多篇讲法和经文,蛊惑催逼痴迷者,走出去弘法、护法、正法,用闹事的方式去圆满、上层次,向政府和法律挑战,李洪志一方面宣扬忍和不怨不恨,一方面又鼓动痴迷者非法聚集制造事端,李洪志是不忍的罪魁祸首。李洪志先后煽动信徒围攻齐鲁晚报、北京电视台、辽宁日报、南方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福州日报、厦门日报、合肥晚报、成都商报、沧州日报、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钱江晚报、云南东陆时报等多家单位。1999年4月25日以后,法轮功组织在全国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机构的事件达307起之多。可见,法轮功是最不讲忍的。 

  多行不以必自毙。尽管李洪志自作聪明耍尽手腕,到头来还是弄巧成拙,"4.25"事件充分暴露了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幌子,组织指挥闹事的政治图谋和野心,敲响了法轮功邪教的丧钟!

邪教“法轮功”是“松散管理”吗?

 李洪志为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实行松散管理",修炼"法轮功"是人传人,心传心,学员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而其所作所为却又不断将自己的谎言推翻,证明所谓的"松散管理"纯属骗人的鬼话。

  "法轮功"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自1992年"法轮功"出炉以来,李洪志就在北京设立了所谓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并自任会长。该组织下设功规功法指导、李洪志书籍外文翻译、资料整理出版、境外出版发行、外界联络和财务生活等六个部门,各部门都指定专人负责。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站,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1996年以前,"法轮大法研究会"已经按照7大地区对各地"法轮功"组织进行管理。以吉林省为例,据原"法轮功"吉林总站站长焦立勋透露,吉林省总站设1名站长,还有3名副站长,省内9市州设分站,各县(区)设辅导站,这一组织体系一直延伸到乡、村一级。这些机构都有上一级"法轮功"组织任命或认可的负责人,有负责传递信息的联络员。在"4·25"非法聚集事件中,吉林总站就曾接到过北京总会的指令。如此严密的组织体系,如此紧密的上下联系,哪有一点"松散管理"的样子?

 

  李洪志控制信徒从未有过"松散管理"

  李洪志控制信徒的手段非常严密,这从他胡编乱造的"法理"中就能体现出来。虽然他口口声声说练功的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但是,他那一整套蛊惑人心的歪理却会使人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直至成为任其摆布的玩偶。"修心性""上层次""法身保护"给信徒虚幻的温暖,"白日飞升""地狱除名""佛道神"令信徒痴狂,一旦信了"法轮功",信徒在思想上就不会有丝毫轻松感。李洪志在从精神上套牢弟子的同时,又利用"法轮功"的组织体系对信徒加以控制,引诱信徒集体练功,说集体练功能产生巨大的能量场,比个人在家练功效果要强无数倍。即便是后来鼓动信徒做"三件事"的时候,他还是要求信徒集体"发正念",以使其所谓的"邪恶势力"更容易解体。其实,这些无非就是要强化信徒的组织意识,让信徒对其邪教组织产生依赖感。再者,"法轮功"骨干成员对信徒的监督、激励也是让信徒越陷越深的重要因素,集体修炼更利于骨干成员对信徒进行掌控。信徒通过参加集体活动逐步达到了对"大法"的认可,这才使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密谋"4·25"事件时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使"1·23"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受害者能够对自己下手。所以,"法轮功"的集体练功看似松散管理,实际上满满的都是套路,为的是更牢固的控制信徒。

  李洪志掌控"法轮功"邪教组织从未有过"松散管理"

  李洪志不仅要从精神上控制信徒,更要从组织上控制"法轮功"体系。他在制定出《中国法轮功章程》之后,随即又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据原"法轮功"骨干揭发材料显示,为加强各级辅导站之间横向联系和纵向指挥,李洪志要求"法轮功"组织内部经常召开集体学法交流会即法会,实际上就是对各级骨干和辅导员进行培训和掌握控制,以达到其扩大和巩固组织的目的。在"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之前,李洪志的指令是通过"法轮大法研究会"层层传达的。他曾说"我不在的时候研究会的指令就是我的意思"。即便其本人远在国外,国内信徒也会不断收到"法轮大法研究会"以最高机构名义转发的被称作其"经文"的指令。1998年5月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煽动千余名信徒围攻北京电视台,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逃到美国以后,李洪志对信徒的指令通常是经"法轮功"媒体"明慧网"发布,他也曾经说过"重大问题看明慧网"。可到后来为保证所发"经文"不"出偏",创建"明慧网"的"二师父"叶浩竟被李洪志发配到纽约街头打坐"练摊"。李洪志口口声声要弟子"去执著",而自己的"执著心"在权力面前还是显得这么重,让人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法轮功"管理上的"松散"。

  "法轮功"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

  "法轮功"并不是"松散管理"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其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为讨好西方主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与台独、港独、藏独、疆独及"民运人士"等反华势力沆瀣一气,互相站台,逢中必反,逢喜必闹。"法轮功"媒体不遗余力的鼓噪"三退"神话,编造"活摘"谎言。在国外,"神韵艺术团"打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幌子,到处宣扬"法轮功"邪教思想、造谣污蔑中国政府;在国内,"法轮功"邪教组织怂恿信徒肆意进行诬告滥诉,张贴反宣标语,散发其组织内印制的非法宣传品。而帮"法轮功"研发非法"翻墙"软件、让"新唐人电视台"的电视节目通过西方国家的卫星转播、让西方电台免费转播"法轮功"广播电台节目等等,无一不是西方主子给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回报。西方主子正是想利用"法轮功"严密的组织体系和神秘的触角进行颠覆中国的活动,才一次次慷慨地为其输血助力。一位笔名为鲍比·弗莱彻(Bobby Fletcher)的美籍亚裔社会活动家曾经撰文指出,2001至2005年,超过600万美元的赞助金通过一个名为"法轮功之友"的组织流向法轮功",而"法轮功之友"又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有关联。另有资料显示,在2001年,仅美国国际开发署就拨出2000万美元给"非传统宗教"(即"法轮功")作为搞政教合一之用。2015年3月1日,美国互联网新闻媒体评论网《每日潘多网》(PanDo Daily,pando.com)发表了调查记者亚夏·列文(Yasha Levine)近万字的长篇报道《幽灵赞助下的互联网隐私:美国广播理事会简史》。文中指出,至2012年,美国广播理事会向"法轮功"成员经营的技术机构持续提供资助每年达150万美元。一个让西方反华势力感觉值得下如此血本赞助的非法组织,怎么会有"松散管理"?

  "松散管理"既不会成为"法轮功"的软盾牌,也不会成为其包装"真善忍"的华丽外衣,更不会变成其传播邪教思想的得力工具。剥开这层画皮,"法轮功"留给世界的仍是一副坑人害人的狰狞面目,从而也会让善良的人们远远离开它。

邪教头目鼓吹不劳而获

 五一节是劳动者的节日,劳动最光荣。而邪教主侵占他人劳动,鼓吹不劳而获,要人厌恶劳动,邪教最可耻。

  邪教头目侵占他人劳动

 

  邪教主都是极端贪婪之人,为了骗人钱财不择手段,他们从来不从事劳动,却豪夺巧取侵占他人的劳动,举全体信徒之财力养肥了邪教主。李洪志在传功之前无所事事,连他的母亲都看不起他,整天数落他。传功之初,说是给人治病,拍人后背几下,喊一声"病气,入地!"就能收钱,算不上付出了什么劳动。后来办班、售书也是胡诌一通,如果这也算劳动的话,那这样的邪恶劳动实在是害人不浅。"全能神"教主更是整天神神叨叨,精神病患者絮絮叨叨的发声也能当钱花,吃的是信徒的"奉献款",叫嚣"那些尽本分太少或者没有尽本分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门徒会"要信徒向神"献爱心",缴纳"慈惠钱粮",宣扬"交的钱物越多,将来神赐的福就越多。"当然,最为可耻的还是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他的洗澡水、胡须也能卖钱,而且要价不菲,更是与劳动不搭边。

  邪教头目鼓吹不劳而获

 

  不管邪教主如何吹嘘,信徒毕竟是要吃饭的。当看到弟子天地里长不出庄稼时,"法轮功"媒体又鼓吹,只要对着庄稼地"发正念",诚念"九字真言"就能取得大丰收。不仅是生产,还包括学习,李洪志鼓吹"有许多小孩是有来头的,都是要得这个法的。"学生也不需要勤奋学习,只要在考场上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的"法身"就能护佑你考出好成绩。不要以为这只是个笑话,在"法轮功"媒体上,这样的"神迹"故事还不少,真不知道这样的谎言还要传播多久,也不知道有多少弟子会"中枪"。"门徒会"鼓吹在"得胜旗"前举行祷告仪式,信神、信上帝就能得到赐福和金钱回报,就能走好运、享富贵。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邪教之所以宣扬不劳而获,鼓吹天上会掉馅饼,完全是愚昧信徒,为其传播邪教服务的,受损的只能是邪教信从。

  邪教头目要人厌恶劳动

 

  "法轮功"邪教鼓吹"地球大爆炸",鼓动习练者放弃生产劳动,专心修炼"上层次",以便在地球毁灭时逃离地球"圆满"升天。在此洗脑下,不少"法轮功"弟子有工不做,有田不种,一门心事练功、"学法",做李洪志要求的"三件事",那还有心事从事生产劳动。"全能神"鼓吹"世界末日",要求信徒"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以自己的生活为次"。"门徒会"更是鼓吹信徒每天只吃"二两粮",有了二两"生命粮",就可以保证生命之需,而且信徒不劳动,米缸面缸里的粮食也会自动增加,吃也吃不完。是这样,信徒哪里还用从事生产劳动。劳动是财富之母,幸福是靠干出来的,邪教要人厌恶劳动,只能让信徒越来越穷,陷入赤贫的境地。

  警惕邪教侵袭,拒绝邪教谎言,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新生活。

邪教诋毁青年三观

 邪教诋毁青年学习观,让其不学无术入邪途。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毒害青年人从毁坏其学习成才观开始。为实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李洪志就要忽悠尽可能多的青年人成为"法轮功"弟子。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捷径,就是摧毁青年学子们的学习观,让其不学无术入邪路。

  李洪志说,"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还要教育?"。"现在对孩子的放纵,那没法说了,现在孩子根本没有教养,整个教育是失败的"(《欧洲法会讲法》)等等。

  那么,什么是成功的"教育"呢?李洪志指的"邪"路就是拼命兜售其"高考神迹"。诳说修炼"法轮功"好,整天说"法轮大法好",高考就一定能取得好成绩。据《法轮功断了我女儿大学梦》一文暴料,"闺女每天晚上下学回家,我就拉着闺女跟我一起练习法轮功……闺女的成绩也是越来越差,结果闺女的高考成绩出来了,未能考上大学,我们一家人的大学梦也就这么破灭了。"

  为了把更多青年拽入邪路,成为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忠实信徒,李洪志拼命兜售其"高考神迹"。要求学子们不必寒窗苦读,只要全身心修练"法轮功",投入全部精力传播"法轮功",就会得"法轮功神佑"而金榜高中,考上理想的大学。而事实是,陕西省合阳县王敏,高考期间"每天早上6点至9点练功,10点至14点背诵书籍,15点至19点抄写书籍,20点至24点练"法轮功"。结果高考期间患病,导致名落孙山(《法轮功毁了我的大学梦》)。

  李洪志的另一毒招,就是教唆"讲真相",破坏考生学习环境。受此毒害,学子们难以静心学习,而是成天想着"法轮功"的歪理,不惜放弃学习而投入向学校投递"真相"资料,教唆教师和学生利用学习时间"讲真相",荒废学业,使高考成为泡影。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法轮功"用其歪理邪说误导学子,即毁了其学习成才路,也断送了青年人的未来,更有蚍蜉撼大树螳臂挡车阻我强国圆梦的险恶用心!

  再如"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宣扬"前世注定"、"神的安排"等,使许多青年学子热衷于旁门左道,而忽视苦学深究,非常痛心地错过大好学习机会,成了终生的殇和永远抚不平的痛。

  诋毁青年人生观,使其甘做邪教炮灰。

 

  邪教最擅长的就是察颜观色,从青少年人的最薄弱处下手。一些人受邪教歪理邪说蛊惑,不想付出,却幻想着上名牌学校挣大钱;有的身体有病,却想着如何不花钱就能健康;有的学习压力大,想如非非中幻想着有仙人指路走捷径;有的人小事做不了,却幻想着做大事等等。邪教投其所好,画一个升学发财的饼,忽悠人入了邪教;于是就有了练功包治百病,梦里娶媳妇美如天仙,美女为你找工作等等的"神话"。人们就因为幻觉中的那点虚无缥缈的感受,就稀里糊涂上了邪教的当。

  对于那些笃诚勤学、乐观向上的青年人,邪教则从制造传播耸人听闻的悲观厌世情绪入手。散布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等"末世论"谣言,摧毁作人的快乐与担当。抛出"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的谎言,使青年学子们永远生活在生不如死的折磨中,生活在邪教的阴影下。以反对邪教、脱离邪教要遭报应、下地狱等手段威胁恐吓青少年,将其诓骗入邪教。通过反复的不间断的洗脑,给青年学子们只有信了神,向神"奉献"全部,就能得福报,脱离苦海,到达极乐世界的幻觉认知。

  正确的人生观,是青少年一生顺利成长的奠基石。而邪教强加给青少年扭曲的、畸形人生观,将多少青少年引入万劫不复的不归路。邪教从抵毁青少年健康人生观入手,把青少年忽悠成其"过河卒",以破坏中华民族之复兴大计。要引起每一个关心国家、民族未来的人们高度重视,齐心反邪教,共圆强国梦。

  诋毁青年价值观,让其"奉献"全部成冤魂。

  邪教诋毁青年人之价值观,把青少年引上邪途,成为其掘取"奉献"的金矿,以满足其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当人们识破其骗人伎俩后,就凶相毕露,忽悠其抛弃肉身,被"闪电击杀",去作了"神国的子民"。

  左坤为了他那"神国"的长久,处心积虑,从青少年下手。利用寒、暑假,专门办针对青少年的"夏令特会见证会"等,打着"夏令营""冬令营"旗号,干着荼毒青少年进入邪教"圣水血灵"的勾当。"山东特区"2014年新发展教会人员中,青少年比例高达30%,最小信徒9岁,第一副带领28岁。河南区总带领年仅19岁。2014年内蒙古警方在血水圣灵一次集会中发现,聚会者全是稚气未脱的孩子,大多为中小学生。除了在境内发展青年信徒,"血水圣灵"还有意拉拢在境外的中国留学生(凯风网2016年11月11日:《"血水圣灵"将魔爪伸向青少年》)。

  被蛊惑入邪教,教主因此财运享通。山东省荣成市的张金芳,曾经是当地致富最早的人。为了给丈夫治病,张金芳就信了"全能神"。4年来,张金芳夫妇累计向"组织"捐献了68万元钱,近乎倾家荡产。

  邪教歇斯底里地抵毁青年人之价值观,就是要其"奉献"全部后,用其白骨建立邪教神殿。2014年5月28日,山东"全能神"邪教6名青年成员,在麦当劳向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在遭到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该案行凶者就是被"全能神"洗脑的青年人。

  1999年7月,27岁的常浩驰和50岁的李进忠确信自己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在村外以"法轮功"特有的姿势相对而坐,自焚而死。

  2001年1月,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练习者,为"圆满"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12岁的刘思影于1个月后死于严重烧伤引起的并发症。19岁的陈果被严重毁容,至今生不如死。

  1999年3月20日,时年不满18岁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习练者李亭认为其父母是魔,为了"除魔",在自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凯风网:《残害生命的罪魁祸首李洪志》)。

  ……

笑看李洪志侈谈“富而有德”(图)

 邪教教主多伪善,伪善莫过李洪志。李洪志的伪善可以概括为:口言"真善忍",身行"假恶暴"。本文不作全面阐述,仅从"富而有德"这个角度来揭露其伪善。

  李洪志曾在1995年1月发表过一篇《富而有德》的短文,其中有句:"古人云:钱乃身外之物。人人皆知,人人在求。""富而无德危害众生,富而有德众望所盼,故而富不可不宣德。""故而谋权求财者必先积其德,吃苦行善可积众德。"这些话说得十分动听,可李洪志又是怎样做的呢?

 

  李洪志巧取豪夺,取财无道。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李洪志恰恰相反,巧取豪夺,取财无道。李洪志的发迹史与骗钱史完全同步,在国内靠办班、出售"法轮功"书籍、磁带、录像带、练功服、练功垫、相片、徽章等非法物品狂敛钱财。李洪志的财产,沾满了骗钱之原罪。"传功"初期,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大肆敛财,多次做带功报告后现场治病,当场收钱。李洪志非法行医,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其早期弟子宋炳臣在给中国气功协会领导的检举信中,就揭发李洪志在办班中,向学员说过"有一个人脑袋里长了个大瘤子,他(她)向我捐赠4000元,这个大瘤子就没有了",十分露骨地索"捐",而且是狮子大开口。逃到国外后,利用演出、办校等名义向西方反华势力献媚,将卖不出去的神韵戏票派发给弟子,师父和"法轮功"上层分子则纳入腰包。李洪志敛财术的道德词典中,有两个关键词,那就是"贪婪"和"虚伪"。说什么"教功不收费",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年和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说是免费,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这就是李洪志的"富而有德"!

 

  李洪志非法发功治病,当场收钱验钞核数

  李洪志诋毁慈善,挥霍无度。

  "富而有德",应该有行为上的体现,比如富人通常都做慈善,捐资办学,扶危济困。然而,李洪志却对慈善事业进行诋毁。他胡说,常人在世间吃苦受罪,是因为前世欠下了业债,今世必须偿还。谁帮助贫弱者,就等于承认可以欠债不还,等于是干坏事。受此邪说蛊惑,"法轮功"人员从来不参与赈灾济贫,反倒是破坏过汶川大地震后的赈灾活动(2008年的"法拉盛事件"就是一例)。至于李洪志本人,骗来的财产不菲(很早的时候就在香港银行拥有2000万元存款),富得流油,却从不参与慈善捐资。他自己倒是很会享受,曾在某国的红灯区一掷千金,早就在国内购置了多套住房(长春、北京共购置了三套),并拥有好几辆小轿车。据说,仅仅在美国办个"绿卡"就花掉一百多万美元。《亚洲华尔街时报》的记者认为住在60多万美元豪宅里的李洪志"珠光宝气像个商人"。更"厉害"的是,李洪志用他骗来的钱在美国购置了11处房产。2017年网上爆料,李洪志在网上挂价239万美元,抛售其在新泽西州的一处豪宅,惊得弟子们目瞪口呆。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拥有11处房产的事经曝光后,据说引起大法弟子们的强烈质疑:师父不是说地球是宇宙垃圾堆吗?不是说修炼人圆满后都要离开地球吗?为什么还要在垃圾堆上大置房产呢?不搞慈善,挥霍无度的李洪志也配谈"富而有德"?!

 

  李洪志在美国拥有的部分房产

 

李洪志在国外的豪宅和轿车

  李洪志盘剥弟子,彰显无耻。

  侈谈"富而有德"的李洪志,尽干"为富不仁"的坏事。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李洪志则是连自己的心腹骨干都要盘剥。前"法轮功"骨干人员李昌就揭露李洪志让骨干给他"贴钱":"像王治文我们都是没有钱的人,也是挣工薪的,我算起来也得有万儿八千的搭进去。你像纪烈武,我估计恐怕得十万以上,至少得五万以上。你像姚洁,都得搭上好多钱。因为他们做公司,收入比较大。……我这个政府官员不行,我到哪报销去?我只能自己报销!""自1992年以来,我为法轮功和李洪志花费了5000余元,还自以为这是无私奉献。"(李昌《我们被李洪志蒙蔽了!》)李洪志觍颜接受弟子的捐赠,也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据原"法轮功"学员刘亚谦曝料,1998年10月,"法轮功"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台日本尼桑轿车。李洪志得到这辆车后,通过长春总站打电话通知刘亚廉,利用刘在长春市工商局车辆管理的便利帮助转卖车辆,最后将车辆变卖给北京籍的李某某。李洪志得卖车款近十万余,而卖车转籍的3800元手续费都是刘给垫付的,至今未还。(《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凯风网2012-08-21)按理说,车子是别人赠送的,李洪志卖车白得了"近十万",这垫付总该及时还给刘亚廉吧。可李洪志却绝口不提这个茬儿,居然在事过之后"至今未还",是不是太无耻了?以上说的是在国内时,李洪志出逃境外后,继续对弟子痛下狠手,宰人不心疼。网友白衣子在其《李洪志高价卖书敛财(图)》(凯风网2015年2月11日)中告诉我们:"最近,李洪志打起弟子的注意,高调出售他的图书、音像制品等。他真够'黑'的,卖给弟子的东西还定出天价!"看来,即使成了亿万富豪,李洪志也没有停止对弟子的盘剥。这样一个"只要钱、不要脸"的货色也配谈"富而有德"?!

 

  李洪志在网上高价出售其"大法商品"

  综上,李洪志见钱如命,贪婪如狼,骗钱敛财不择手段,这样的人还在那里侈谈"富而有德",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广大青年要争当反邪教先锋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要防范邪教侵袭,练就火眼金睛,增强反邪能力,争当反邪先锋。

  青年人要防范邪教侵袭

 

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陈果痴迷邪教"法轮功"自焚。

  青年人由于涉世不深,相对单纯,首先要防范邪教的侵袭,学会自我保护自己。当今邪教发展有几个重点,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我争夺青年,争夺下一代。"法轮功"鼓吹"读书无用论",极力在青少年中发展信徒,要青少年"得法",受其蛊惑,一些青少年加入"法轮功"后,不再勤奋学习,指望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考出好成绩,造成学业荒废。更有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学生陈果,跑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被烧得面目全非,美丽不再,留下终生的遗憾和悔恨。境内邪教如此,境外邪教也是同样。韩国邪教"摄理教",将目标瞄准女大学生,其教主郑明析利用大学生争强好胜的心理,以选美比赛、招收模特为幌子,误入其中的女大学生不仅要奉献钱财,还要把身体交给邪教主供其淫乐。因此,青年人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时刻对邪教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否则,一旦误入邪教的圈套,悔之晚矣。

  青年人要增强反邪能力

 

  其次,要加强反邪教知识的学习,练就火眼金睛,增强辨别邪教的能力。人非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青年人的特点就是好奇心强,爱学习,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也要学习反邪教等社会知识。要了解邪教的种类、特征和危害,将反邪教知识熟记于心,增强识邪、辩邪、防邪的能力和水平。当然,邪教不会自动贴上邪教的标签,它常常以宗教或气功组织的面目出现,有时甚至披上科学的外衣。邪教之所以诱惑人还常常先给人以小恩小惠,装作对你的极终关怀或暂时福利,如果思想不坚定,缺乏必要的判断或贪图蝇头小利,很容易上当受骗。这就要求青年人不盲信,如果分辨不清,可以求助于专业部门。

  青年人要争当反邪先锋

 

  最后,青年人要勇做反邪教的弄潮儿。五四精神之一就是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科学是邪教的天敌,邪教从根本上说属于封建迷信的范畴,在反对和抵制之列。十九大报告指出,"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广大青年要弘扬五四精神,就要坚决对邪教说"不",坚定地走在反邪教前列,自觉与邪教做坚决的斗争。不仅如此,还要教育和团结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一起抵制和反对邪教,共同建设美好社会。

  毛主席说过,"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在当前共筑中华民族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广大青年要自觉担当,争当反邪教先锋,为实现天下无邪的目标努力奋斗!

邪教危害具有双重性

 

山东招远"5·28血案"。

  "5·28"招远血案不觉已是5年前的事情,由"全能神"邪教一手制造的命案早已宣判,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案影响巨大,使民众对邪教问题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对邪教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案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邪教危害的双重性。

 

民众自发为"招远案"受害者献花。

  对生命的双重戕害

  "全能神"是极具暴力倾向的邪教,由招远案可以看出,它对生命的戕害是双重的。一方面,邪教信徒残忍凶暴,明火执仗地剥夺了吴硕艳的生命;另一方面庄严的法律让杀人者偿命,主犯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虽然他们声称"不害怕(法律),我们相信神",狂言"判了死刑也不会死",但一旦执行死刑,他们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毫无疑问,"全能神"邪教这把血淋淋的刀,锋刃既指向受害的常人,也指向疯狂而残暴的信徒本身。

 

"招远案"事发现场录像截图。

 

当年央视新闻报道招远血案宣判情况。

  对家庭的双重伤害

  "全能神"通过敛财、渔色毁掉了无数的家庭。至于血腥地夺人性命,更是对家庭的深重伤害。以招远案为例,首先是受害人吴硕艳一家,其次是杀人凶手的家庭。吴硕艳死于非命,她7岁的儿子失去了亲生母亲,丈夫金中庆失去了挚爱的妻子,吴的父母失去了女儿,吴的公婆失去了媳妇。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残缺了。张立冬、张帆父女被判死刑,张立冬的二女儿张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妻子和小儿子张某在同时失去两个亲人的同时,还有一个亲人(张航)面临牢狱之灾,这个家算是完了。被判无期徒刑的吕迎春和被判7年有期徒刑的张巧联,她们的家庭也同样受到严重的创伤。此案昭示,"全能神"邪教对家庭的伤害是双重的。

受害者丈夫带着六岁的儿子给妈妈上香。

 

庭审现场张航想到将面临牢狱之灾不禁落泪。

  对灵肉的双重戕害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极其可贵。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精神和灵魂的戕害也许比肉体的死亡更为刻骨铭心。"全能神"邪教制造的命案和暴力事件多如牛毛,这些令人发指的暴力事件对于受害人来说,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戕害。那些被割耳朵、截腿、殴打的人不仅身体受损,而且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有的得了恐惧症。那些被"全能神"邪教夺去生命的人,其亲人(如吴硕艳的亲人)在精神上必然会创深痛巨。其实,即使是作案的邪教信徒本人,在被判刑后,不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将长期伴随灵魂的痛苦。像张帆、张立冬这样至死不悟的痴迷者,精神上早就发生了扭曲和畸变,早就成了"灵魂的僵尸",他们也是邪教的受害者。

 

庭审中张帆面带微笑可见其精神麻木。

 

张立冬声称"不害怕(法律),我们相信神"足见其中毒之深。

“法轮功”“除魔”邪说酿血案

 

  据中国反邪教网报道,5月18日越南警方破获一起杀人案,2名男性"法轮功"人员被"同修"当做"恶魔"杀死并封在水泥桶中。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值得注意的是,这桩"法轮功"血案又与"除魔"有关。

   

中国反邪教网相关报道截图。

  "魔""邪魔""恶魔""除魔"是"法轮功"的高频词汇。李洪志为了控制弟子,一会儿抛出"附体说",什么清理"狐黄柳白",除魔拿妖(见《转法轮》),他将质疑、反对"法轮功"的人全都称为"恶魔"(见《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建议》)。李洪志胡说"恶魔""邪魔"妨碍了大法弟子的圆满,阻挡了他的"正法"大业,必欲除之而后快。在《法轮大法义解》中,李洪志咬牙切齿地声称"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发出了"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的狰狞叫嚣。李洪志要求弟子百分之百地"信师信法",于是,不少"法轮功"痴迷者将看不惯的人都视为阻碍自己圆满的"魔",残忍地"除魔"害命,酿成了一桩桩惨案。

  ——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县龙潭镇大泉村4组的法轮功习练者王学忠(时年19岁)称其父王继荣是"魔",用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致王继荣当场死亡。

 

王学忠"除魔"弑父现场。

  ——1999年3月20日,时年不满18岁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习练者李亭认为其父母是魔,为了"除魔",在自家中残忍地杀害了生之养之的双亲。

 

李亭父母被杀现场。

  ——2001年2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法轮功习练者魏志华因认清法轮功邪恶本质,发誓"不再做李洪志弟子"。包括魏志华的丈夫在内的10多名法轮功痴迷者,认为她是破坏"大法"的"魔",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

 

魏志华夫妇。

  ——2002年3月1日,两名来自新疆的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为清理迫害大法的"邪魔""度人升天",在陕西省咸阳市的一家小旅店里将一名女服务员残忍勒死。醒悟后的温玉平愤怒地控诉李洪志的罪恶教唆。

 

  ——2002年4月19日至22日,黑龙江伊春美溪区的法轮功习练者关淑云受到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实施所谓的"除魔",当着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的掐死。

 

戴楠                       关淑云

  ——2006年12月16日,开封市法轮功痴迷者李义兴为除掉耽误他圆满的"魔",拿起菜刀向老伴郭九菊头部连砍数下,郭忍痛从家中跑出,李义兴又在院中拿起钢管追到大门外,向郭九菊头部、面部等处猛击数下,致郭当场死亡。

 

 

  李义兴杀妻案的讯问笔录。

  ——2008年4月7日,长春市大法弟子肖荣自称有"狐狸精"附体,让同修们帮着"驱魔",肖荣的"功友"俞雪微、高洪庆、金明东对肖实施长达4小时的殴打,致肖死亡。

 

  ——2010年3月25日,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罗家峪村的李远东(时年27岁),被母亲唐书玲找来3个"大法同修"(杨金玲、高顺、杨德仲)用桃木棍为她"除魔"而死。

 

  把亲生女儿当"魔"除的唐书玲。

  ——2012年1月8-12日,湖南省浏阳市小河乡打鼓石村的法轮功痴迷者李远根,为"除魔"将熟睡中的小姨子陈晓茗活活掐死,后又抛尸、破颅、焚尸。

 

  一桩桩,一件件,触目惊心,惨绝人寰。据相关资料,上述血案中的凶手,原本都心地善良,一入"法轮功",就如同中了邪祟,彻底变了。由此可见,这次发生在越南"法轮功"人员中的"除魔"血案,并非偶然,而是邪教害人祸世的必然!

  事实再一次说明:邪教不除,国无宁日,民无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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