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星期四

膜拜团体实施精神控制的主要方法

 【编者按】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打着"灵修"、"身心灵"等名义出现的培训团体,其中部分具有精神控制的成分。一些不明就里的群众很容易身陷其中难以自拔,造成对自我、对家庭和对社会的危害,而且这些有害培训往往有发展成为邪教组织的倾向,需要大家提高警惕。本文以此类现象为基础,较详尽地分析了膜拜团体的精神控制机制。

 

  国际上关于"邪教"一词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术背景,不同的政治倾向,不同的文化传统对其界定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西方对于我们所说的邪教现象使用较多的词汇是cult,即膜拜团体。膜拜团体总体特征是冒用宗教、传统文化的名义,实现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很容易走上异端、极端的道路,变身为具有邪教特征的组织。膜拜团体一般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实施精神控制:

  一、神化教主及其核心成员

  世界上的邪教教主、膜拜团体、传销团体首领,为了提高权威性和增强人们对其顶礼膜拜的效果,无一不是极力神化自己。如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自诩是"救世主";人民圣殿教教主吉姆·琼斯自称是神的化身;"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刻意编造了许多荒诞离奇的"神迹":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还将自己改为与佛祖同日诞生,妄图宣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他们一是完全隐瞒个人真实信息。在其自我宣传的材料与言说中,没有其家庭如父母配偶子女等方面的信息,看不到其成长经历如学习工作学校、单位及其相关的老师、师傅、同学、同行等;二是编造横空出世的神秘经历,自幼获得世外高人如道长高僧等神龙不见首尾师父指点,或者完全自学成才;三是神化其个人能力,基本方法是赋予其超越常人、超越自然的神秘能力,包括各种特异功能,如隔山打牛、不通过手术在徒弟身上安置法轮、预测未来、包治百病、通过与核心人物的性活动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如治疗疾病等。

  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有害培训也是如此。随着《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的披露,某培训组织首领秦某的简介表述是:

  "带领者***博士:一个成道者。拥有清澈、温暖、爱、自由而和谐的内在。20余年来,在道、禅、密宗、西藏脉动、创造艺术、苏菲舞蹈、艺术治疗等诸多方面有深刻的研究与体验。自90年代初游历世界各地,足迹遍及加拿大、美国、印度、德国、日本、东南亚等,传播道以及对生命的洞见。"

  秦某被包装成为一个拥有美好内在、专业知识深厚且见识广的成道者的形象,从宣传的角度看,这无疑是对秦某个人身份、能力、经历等方面的有效营销。但是,关于成道者内在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如何知晓他"清澈、温暖、爱、自由而和谐的内在"的真实存在?他被描述的"有深刻的研究与体验"的宗教至少涉及到道教(道)、佛教(禅、密宗、西藏脉动)、伊斯兰教(苏菲舞蹈)及其不同的分支,还涉及到心理学与艺术(创造艺术、艺术治疗)领域,这是否真实呢?他的游历经历与他的能力有关联吗?上述的问题是其神化包装无法完满回答的难题,其子虚乌有、无法验证的内在与经历为其披上了神秘的面纱。不少学员上过秦某的课后,拜他为师,尊称他为"师父"。在其内部分享网站及QQ群里,学员们狂热表达对秦某的热爱:"师父,一早起来第一感觉告诉我,假如我的心不和您在一起,生命将失去一切意义。""我想跟师父分享我的喜悦,空气中到处散播着师父的气息,爱的气息,到处都是。""师父就是整个存在,他已不再是某个人,而是整个存在……"

  正是通过对领导者的神化宣传,帮助他建立了"领袖权威",为学员们对他产生崇拜奠定了基础,奠定其在组织中绝对至上、绝对权威、绝对正确的地位,奠定信徒应绝对服从的心理前提。这是进行精密策划后的精神控制的第一步,使其信徒抛弃自我思考、评价、批评的能力,丧失自我,对教主产生盲目崇拜、顶礼膜拜,从而言听计从,绝对服从其指令。

  二、神化培训效果以迎合信徒的心理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信仰缺失、精神空虚、心灵迷茫等问题等显现,关于为什么活着、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每个人都急迫想要找到最终答案,精神寄托成为高级的但难以精确满足的心理需求。此时,一些培训机构或精神传销团体应运而生,争先恐后地"占领"人们的精神家园。

  伴随着"身心灵"的社会热潮,在社会上涌现了各式的"灵修"培训机构,如秦某主持的灵修课程,在不同地点举行的不同类型的培训,对于受训者的收获,其宣传文件的承诺是:

  在铭远博士的课程体验中,你将经验到不可思议的内在体验和蜕变。只要你放开自己,打开内心的束缚,内在的自由、爱、喜悦、宁静就会来到,那是多么大的惊奇!从你的生命中拿出三天的时间,宽厚的对待自己,聆听你的身体、你的心、你的灵魂要告诉你的,你将有机会遇见内在的自己,全然的和自己在一起!

  透过参加"静心"和"治疗团体",释放内在的负能量与制约,达到物质与灵魂齐修的境界。使人们生活在所有可能的喜悦中:身体的、心理的、灵魂的。身体的快乐,头脑的欢喜和灵魂的愉悦--所有人都必须生活在如此的和谐中,以至于一个新的人类从那个和谐中产生。

  "灵修"培训机构总是利用极具模糊的语言,强调玄乎其玄的活动效果,巧妙地利用了人们的内心需求与渴望,迎合了特定人群的心理需要。在节奏越来越快、压力越来越大的都市社会里,越来越多的人感到身心疲惫,不堪重负的生活压力促使其不断地寻求心灵的解脱。还有各类社会边缘群体,因失意、失败、失衡、失落,强烈渴求着救世主的拯救。"灵修精神控制团体"正是抓准了这类人的心理苦楚,推出各类"灵修"课程,宣扬"灵性"培训,声称帮人蜕变生命,提升人的灵性与境界,因此吸引了部分城市白领、社会精英,以及更广泛的社会边缘群体。在实施精神控制的同时,利用人类心灵深处对不朽的奢望,逐步激发起信徒们深层的欲望,以达到持续控制利用的目的。

  "灵修"的基本含义即"灵性的修炼",多属于宗教用语。在很多宗教及其活动中,都存在灵修主张,灵修是其多种宗教实践的具体方式之一。"灵"相对应的概念是"身"、"心"。从科学角度看,人有身与心,而且心理活动基于身体的存在及其活动。心理学没有发现除心理之外的、能独立于肉体存在的"灵"。但是人自古就有永恒的愿望,希望有一个特殊的灵,但肉体消亡时能独立地存在,或者转世,或者去到超自然世界。基于这一思想,灵修,从字面意思看,即修饰、修正、养护灵魂,被认为是为了灵魂或精神去除束缚它的种种欲望,最终恢复其完美状态,实现超自然世界的特性,是达到永生、与神合一的境界的有效方式。在不同的宗教中,有不同的称谓,如道教的"坐忘"、佛教的"坐禅"、基督教的"祷告"等。

  三、以颠覆规则摆脱束缚增强对信徒的吸引力

  作为社会性动物,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受社会规范的约束。超越规则的所谓无限自由向往,对每个人都有着吸引力。多数人遵守规则是因为理智,敬畏于违规的惩罚。在社会规则中,关于两性性关系,因其涉及到人类基因的传递,因而是所有规则中最根本、最深层、最严格的规则之一。把人们吸收进"灵修"培训课程之后,"灵修"团体便把学员们带进一片"神秘"的迷雾里。学员进行自我介绍之后,课程导师便向学员们介绍"谭崔",并以此作为"灵修"的修行方式。课堂上导师指引陌生男女学员配对,玩各种很玄的游戏,极尽性的挑逗与暧昧。

  所谓"谭崔"修行方法,源于印度,鼓励男女双修,因其宣扬颠覆道德底线的价值观,在印度、美国等地已经被确认为邪教。但从另一个层面看,超越性道德和婚姻制度的约束,随心所欲,对某些人而言,难道不充满诱惑吗!

  在秦某于北京举办的"灵修"培训课上,他还公开宣称"大家将在亲密、安全、放松的气氛中藉由每位学员彼此间的合作与信赖来去除对性的恐惧、罪恶感及羞耻感,这将会深化我们的爱、我们的性、我们的关系",声称"经由性,超越性,达到宇宙性高潮……"秦某的骇人观点就是鼓励婚外性爱,他说:"婚姻障碍了成为爱的可能性。离婚是一个苏醒的标志。也是开始爱的标志。社会不应谴责婚姻以外的性需要,相反地应该尊重并鼓励人们对性自由的选择权。"甚至还宣扬"换夫换妻"是女性"解放"的途径。这都是源于对"谭崔"的继承和发展。"谭崔"作为印度的一种教派,继承了印度教中性力派(纵乐派)的思想,认为通过性交可以使人类灵魂和肉体中的创造性能源激扬起来。在中世纪的印度,"谭崔"信徒寻求融合男女教众,达到感官高潮的和谐。它的仪式中包括群体和个人的性爱行为。这为"灵修"培训提出了一套循环相证的理论基石。

  在课程培训中,批判性的理性思维被排斥在外,如导师都强调学员应该放下头脑,把世俗生活中的"理性"思维放下,不要做"头脑导向"的人,而要用"心"来生活,去全然地感受"一切"。类似赤裸裸的宣讲和演示行为贯穿着"谭崔"的教与学,让学员们在欲望的感官世界中越发地迷失自我。与此同时还大肆鼓吹换妻和滥交等骇人言论,逐渐使学员们成为此理论的精神奴隶。课堂上严重背离道德底线的观点言论、学员们各种极具暧昧挑逗性的姿势与行为、课程导师公然组织学员集体裸泳等,结果自然是培训现场呈现出一片淫秽的场景,"灵修"培训课程也成了一项有组织的聚众淫乱活动。

  四、持续的信息控制以培养对膜拜团体的亲近态度

  膜拜团体控制信徒的精神世界,往往不能通过一次活动就可以实现和完成。其奥秘之一就是进行持续的信息控制。信息控制实际上包括两个相反的方面:一是封锁其它的信息接受途径,一是接受单一的信息刺激。具体方法包括在一段时间内隔绝膜拜团体爱慕者与外界的联系,包括其至亲好友的沟通,禁止接触媒体,持续参与团体的活动,反复接受教主、核心成员、学习者之间的相互洗脑。在单一信息的连续轰炸作用下,由于缺乏相反信息的刺激,也由于爱慕者本身就缺乏质疑精神,不知不觉就形成亲近态度,甚至转变成为痴迷者。

  一家深圳尼奥心视界的灵修培训机构举办的"爱的协奏曲"系列课程,第一期《前奏——野性之美》是公开课程,可免费听,目的是吸引好奇和感兴趣的人们,第二期《开启——生命的活力》开始收费。这前两期是在深圳小梅沙一家酒店内举行,教的是"谭崔"入门,号称可打开"身体",前两期都是为一个月后在泰国举行的《涅槃——火焰炼金术》七天"深度谭崔课"做准备。再如秦某主持的"灵修"培训课程,也有大量系列培训课程,标榜着更加高级,进行培训的场所也更加隐秘。"KHAOS国际静心山庄",藏在罗浮山深处,秦某准备长期以此为据点进行短期的封闭式"灵修"课程培训,每天都有紧密的课程安排。

  培训场所由国内的酒店、隐秘山庄更是发展到了国外,无论在哪里,都制造了封闭的环境,如隐秘山庄地处偏僻,少有课程外的人进出,国外的环境对于出国的学员来说更是一个陌生的环境,实际上以此特殊的环境控制了学员和外界的信息和人际交流。每期的培训课程都有一定数量的学员参与,营造了一种集体的氛围。在这种封闭的群体氛围中,大家都是课程导师信息的接收者,学员们不断地被给予视觉、听觉、触觉等"谭崔"式修炼的指导和理论灌输,学员们在有限的范围内和自己的学友进行学习心得交流,久而久之,形成了群体效应,逐步失去了理性和自主性,被彻底激发了欲望的感官世界,抛开了社会的道德规范,释放着内心的渴望,体验到了纵乐后的无比兴奋与欢愉,自以为修成了"正果"。

  五、利用大幅投入引导信徒痴迷态度内化

  在膜拜团体组织的活动中,信徒的投入包括三类,一是时间,一是金钱,一是精力。有些信徒只投入一或二,有些则是三者兼备。膜拜团体对信徒参与其团体活动的基本要求也包括三方面:时间投入、精神投入、金钱投入。

  时间投入的基本要求是每天都要阅读其教程,练习其仪式,复习其功法。另一方式是要求数天甚至更长时间的封闭性训练。精力投入的基本要求是信徒禁绝生活中其它的活动,或至少减少到必须的程度,将其余的全部精力投入到所谓的修炼活动之上。金钱投入的常见形式是收取高昂的培训费用,或者的出售价格不菲的书籍和产品,或者是上交个人收入的大部分甚至全部。

  参与者如果真的按照膜拜团体头目的要求进行了高强度的投入,他自己必须给自己一个解释,即为什么个人会如此沉迷其中,原因则一定是该类活动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与意义。得出这一结论的心理前提是绝大多数人都认为自己是聪明的,所做的选择是正确的。我目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那么这一选择就应该是正确的、值得的。当这样的自我评价与判断出现之后,心理上的自我强化开始发挥作用,旁观者的干预,如指出这类痴迷行为的可笑与危害时,因威胁到当事人良好自我评价,总是被当事人抵触拒绝。

  培训机构招收了众多学员,心甘情愿地奉送昂贵的培训费用,实际上成就了"灵修"团体的巨额非法收入。查阅相关招生宣传的收费内容,可以发现收费包括两类:一是培训课程价格,一是个案费用。无论是课程价格,还是个案费用,根据地点时间的不同有区别。"被中央电视台曝光的两家'身心灵'培训机构,一家在2007年至2010年培训学员2470人,非法敛财13799900元,一家从2005年到2010年搞非法培训敛财4609203元。"

  除了课程培训,"灵修"培训机构还出售价格不菲的产品和书籍。在一些网站上,能量矿石、灵性彩油等身心灵产品被冠以"提升能量、灵气,对身体、情感、心理、心灵、人格等有治疗效果"的名号而被大肆炒卖。如一瓶50ml的"灵性彩油"在电子商务网站上卖500元。而在一家名为"智慧之光,身心灵产品旗舰店"的淘宝店内,一款美国"Aura imaging"牌的人体气场检测仪价格高达79800元,其宣称只要把手掌放在感应器上,就会显示各种健康能量的信息,包括个性气质的色彩判读、身心灵色彩的属性和稳定度、生命能量的流畅度、器官功能的能量、阴阳能量指数和平衡度、五行经络个别和平均能量指数、生命能量的位阶层次、五行能量虚实及平衡等。在某些课程现场摆放的书架上,摆放着数十本"性交大师"奥修撰写的书,学员们去参加课程都会被游说购买一大堆书籍。

  通过以上方法,膜拜团体实现了参与者的精神控制,参与者"心甘情愿"地为团体首领"奉献"金钱或身体,一步步失去自我。当这样的膜拜团体发展到一定程序,首领野心膨胀,很容易发展为邪教组织,这时,参与者进一步成为首领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

“法轮功”一种“真相”两般模样

 7月17日,美方总统特朗普在白宫会见了27名来自17个国家的所谓"宗教迫害幸存者",其中竟有一名是"法轮功"人员。已有评论指出,美国在邪教问题上持双重标准,"法轮功"不过是其打压中国的一枚棋子罢了。这次特朗普为曾发表歧视少数族裔言论而止损,故作姿态地将自己打扮成"宗教自由的捍卫者",不过是别有用心的作秀,连美国媒体也讽刺说,"如果奥斯卡设有虚伪表演奖,特朗普绝对稳操胜券"。

 

  其实,"法轮功"不是宗教而是邪教,这早就是为大量事实所反复证明了的真相,也是为许多邪教问题研究专家共同揭示了的真相:

  ——俄著名反邪教专家、历史学家、神学家亚历山大?德沃尔金曾指出"法轮功已经是世界性的邪教团体";

  ——美国家庭基金会主席赫伯特·罗斯戴尔在某个学术年会上发表演讲,认定"法轮功就是邪教";

  ——俄罗斯国家宗教关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博金教授认为,"法轮功"对中国政府和其他宗教团体的态度,对传统宗教价值观的诋毁和冲击,使他坚信"法轮功"是一个极端的邪教组织;

  ——全美反邪教组织"全美家庭基金会"从新兴宗教对社会的客观危害和欺骗行为的角度出发,已经把"法轮功"列入邪教名单,并自2000年"邪教与新千年"年会起,每次年会都把"法轮功"作为一个议题;

  ——2007年6-8月份,韩国基督教会连续3个月在《邪教与异端》杂志上发表系列文章,用大量篇幅、翔实的材料揭露"法轮功"的本质及罪行,并认定其为邪教……

  ……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邪教在我们中间》的作者玛格丽特·泰勒·辛格(原美国心理学会主席、加州伯克利大学心理学教授)。"法轮功"传入美国后,作为著名邪教研究专家的辛格接受过75名"法轮功"受害者亲属的咨询和求助。从大量第一手材料中,她深刻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和严重危害,并在自己著作的修订版中增添了有关"法轮功"内容。辛格在谈到"法轮功"时说:"我认为'法轮功'符合邪教的标准,无论是美国的还是世界的标准。"

 

  "法轮功"人员这次见到特朗普可乐坏了。该邪教的各大媒体连篇累牍地发表评论,打了鸡血似的"奔走相告"、"弹冠相庆"。然而,这改变不了"法轮功就是邪教"的事实!

  "法轮功"不是喜欢"讲真相"么?那我们就来讲一讲"法轮功是不是宗教"的真相。按理说,"是与不是"属于事实判断,不是价值判断。还有,"是或不是宗教",不等于就是好或不好,也不等于就是正或邪。因此,似乎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遮遮掩掩。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关于"法轮功是不是宗教",只有一种真相——"是或不是"。不可能"既是也不是",或"既不是也是"。然而,邪教就是邪乎,它就能讲出两般模样来。

  李洪志用心叵测地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李洪志反复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与现在的宗教没有任何关系:"关于宗教的问题,我已经讲过多次了,我不反对你学任何宗教,但是我们不是宗教,所以你也不要把我们和宗教摆在一起。"(《加拿大法会讲法》,1999年5月23日)"我们法轮大法也是(佛法)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也没有关系。"(《转法轮·佛家功与佛教》)

  其主要理由有三。一是没有组织形式:"这里不是宗教……没有办公地点,不收取费用,没有组织形式"(1999年5月2日李在悉尼答记者问);二是没有宗教仪式:"学员什么都没有,也没有任何宗教的仪式……这里边哪有宗教呢?"(同上);三是没有宗教的戒规和场所:"炼法轮功的人……没有宗教的各种必须遵守的规定,没有庙、教堂……何'教'之有呢?"(1999年7月26日李在纽约接受荷兰电视台采访语)。

  李洪志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是别有用心的,此处不作详论。只想指出,其中一个原因是逃避鼓吹歪理邪说的罪责,另一个原因是以便吹嘘"法轮功"是超越一切宗教的:"任何宗教或者任何一种修法都不能把你度到超越他的神还高的地方去,那么我们大法能够度一切众生,能修多高就看修炼者本人。因为他是宇宙的法,他开创了宇宙中一切生命的生存环境,可以使你回到先天的所在位置去。"(《澳大利亚法会讲法》,1999年5月2-3日)

  既然"法轮功"不是宗教,那是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下面一段采访录可以说明:"记者:你能不能描述一下你的这个组织,有人叫你组织,有人叫你是宗教邪教,不管你是什么教啦,能不能描述一下你这个历史。李老师:……我把这个东西拿出来传给更多的人的时候呢,他就是和这个普通的气功啊,和这个太极拳哪,象西方人喜欢的这个晨练哪,没有什么区别,(大家)早上炼一个小时或者是半个小时的功,然后就去上班。(他们)都是社会中的一员,没有任何宗教形式。"(1999年7月26日李在纽约接受荷兰电视台采访语)这就意味着,李洪志认为"法轮功"类似于健身操、健身气功或健身武术。如果仅仅是这样,实在与信仰或宗教不搭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引述的李洪志之答访语,都是"法轮功"学员记录整理的,因此绝不可能是别人给编排的。

  既然"法轮功"不是宗教,也不涉及信仰,那么"法轮功问题"就应该与信仰或宗教无关。撇开反对"法轮功"者将它定位为邪教不谈,李洪志和"法轮功"自家"讲真相"时,应该只有上面一种说法。然而,事实却很蹊跷,关于"法轮功"是否涉及"信仰"或"宗教"的问题,李洪志另有一番说辞。

 

  李洪志炮制佛像装神弄鬼

  其次,李洪志要求弟子将"法轮功"冒充为合法宗教。

  原话比较复杂,不妨引录于下:"为此我在这里顺便跟大家说一声,以后谁再说我们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大家对于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人认为是与不是随他,听清楚了啊?在中国那个社会里,你是不是宗教它有非常明确的概念,宗教有庙、有朝拜、有宗教形式要加入,受戒、洗礼,这个非常清楚,你就是宗教徒,你就是宗教活动,没有这些你就不属于宗教。这和西方社会的概念完全不同,所以在西方社会里,一般人再说你是不是宗教,大家可以不用回答,也不用那么认真的对待。如果政府、社会团体、行政部门、议员等说你们是宗教,不用再说我们不是宗教。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这是东西方观念上的不同,这个不违反我讲的法。"这点大家一定要清楚。(《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这段"经文"的关键语是:"如果在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义与条款处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说是宗教。"还要强调一句:"特别牵扯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大家听清楚了?"说白了,李洪志知道国家的法律都是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所以要将"法轮功"伪装成"受迫害的宗教"。

  这段"经文"的矛盾语是:"这个不违反我讲的法。"事实上,李洪志知道这个违反他讲的法,所以才要胡说"这是东西方观念的不同"。

  这段"经文"的心虚语是:"以后谁再说我们是不是宗教这个问题,大家对于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为何不予解答呢?因为不好解释,说"法轮功"是宗教吧,与李洪志的"法"矛盾;说不是宗教吧,就无法进行"法律投机"。

  这段"经文"的可笑语是:"一般人再说你是不是宗教,大家可以不用回答,也不用那么认真的对待。"这是实行鸵鸟政策,不回答当然就是回避。什么叫"真","真"包含主观态度上的"认真","不用那么认真的对待"就是让弟子不用讲"真"。

  在另一处,李洪志也要求弟子将"法轮功"冒充成宗教:"你说宗教就宗教吧,因为宗教本身在人类社会没有反义。"(《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2004年4月12日)因为"宗教"没有"反义","法轮功"乐得冒充一下,哪还管是不是真相,哪还管是不是自相矛盾。这就是"法轮功"的"讲真相"!

  这可不是一般的自相矛盾,也不是一般的宣传策略,而是邪恶的伪装,是给邪教之狼披上宗教的羊皮。2018年4月23日,李洪志发表《关于法轮大法在常人社会中定义的问题》,再次公开宣布"法轮功"要将自己冒充为宗教。

 

  "法轮功"为什么要披上宗教伪装,为了掩人耳目,欺骗世人,在国际社会寻求生存空间,为了借此抹黑中国政府,向幕后主子献媚讨好,摇尾乞怜。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残害生命危害社会 “全能神”邪教的暴力恐怖特征

中国反邪教网刊发的《美国犹太裔基督徒:当心全能神邪教》一文中写道:"毫无疑问,全能神是一个邪教。它也被称为东方闪电,源于中国。他们很残忍,杀害了很多人。他们相信耶稣以一名中国女性身份重返地球了!"文章指出了"全能神"邪教的恐怖暴力特征。

  笔者用事实扒一扒披着基督教外衣的"全能神"如何用暴力恐怖手段残害生命,危害社会。

  宣传歪理邪说,鼓吹暴力

  赵维山在"全能神"的教义中处处渲染血腥、暴力和恐怖场景。这些教义有反人类的,如在《话在肉身显现》中写到:"所有一切的灾难陆续降下来,各国各方都起灾难,瘟疫、饥荒、水灾、旱灾、地震到处可见……这些都是我对万国万民的审判。"有践踏人类文明的,如"我是人类唯一的救赎,是人类唯一的希望,更是全人类生存的寄托。失去了我,人类只有遭受灭顶之灾与各种幽魂的践踏。"有鼓吹暴力歪理的,如"为我效完力的人,要老老实实地退去,不得吵吵闹闹,小心我收拾你……该舍的就舍,该砍的就砍,该杀的就杀,该留下的必须留下,这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谁也改变不了,必须按着我的来……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

  这些暴力教义侵蚀了信徒的精神世界,摧残信徒的身心,让信徒不敢有任何抗拒,精神上产生恐惧感,严重者甚至会结束生命。如福建省长汀县三洲镇的黄某把家中多年来攒下的十几万元积蓄都"奉献"了,后又受到"全能神"邪教的威胁,最后自杀身亡。(《信"全能神"引发家庭悲剧和社会问题》)

  拉人入教,遭到拒绝就毒打残害

  "全能神"在拉人入教过程中,一旦拉关系、关心感化、送钱送物、女色诱惑等手段不见效,便采取殴打、拘禁等暴力血腥恐怖手段。

  如1998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河南南阳发生系列暴力伤人案件,村民张友富、刘书海、包新朋、季志荣、王勤盼等人均因拒绝加入"全能神"而遭到毒打残害,造成9人受伤,7人被打断双腿,2人被割下右耳朵。1998年10月,一名"全能神"成员拉拢河南唐河昝岗乡老职工许春笋加入"东方闪电"("全能神"的别称)时,遭到老人反感拒绝:"我不会信'东方闪电',他攻击耶酥,咒骂共产党和政府,是异端邪教,你也不要信了。"孰料话音未落,旁边就闪出两个人,一棒打向许春笋头部,直至将老人毒打断腿。血腥恐怖的拉人手段,堪比恶魔,让人不寒而栗!

  控制信徒,退教就疯狂报复

  赵维山在《话在肉身显现》中说:"神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曾口头对他忠心却背叛他的叛徒,这样的人将受到灵、魂、体都受惩罚的报应。""全能神"邪教在控制教徒上,手段极其残忍恐怖。如果信徒胆敢脱离"全能神"邪教,就将受到疯狂的报复行动。

  贵州毕节"全能神"信徒伍文华在丈夫和女儿的劝导下退出"全能神",但不久就在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遭到一男子恶意冲撞,导致盖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裂。该男子在撞倒伍文化后还恶狠狠地说:"退教是要得到报应、付出代价的!"再如,2010年,河南一名"全能神"信徒意图脱教,"全能神"便对其亲人狠下毒手,将其家中的小学生在放学途中疯狂杀害后,在脚心印上闪电标志("全能神"的标识)。2011年11月,安徽省霍邱县"全能神"信徒卢庆菊因为发现"全能神""石头显字"造假、教会人员私分奉献等真相而要退教时,遭到生命威胁和跟踪监视,在极度恐惧和无奈中投水自尽。这一桩桩血案让人触目惊心,令人愤怒之极!

  聚敛钱财,拒绝"奉献"就以死相逼 

  赵维山为了构建"全能神"邪教的金钱帝国,进行疯狂聚敛钱财,而常用手段就是暴力恐怖,让信徒在战战兢兢之中缴纳"奉献款",甚至搭上了性命。

  四川筠连村民王成芬在加入"全能神"后被要求交"奉献款",当她表示犹豫时即被恐吓如不交将来就不能得到拯救。2012年12月,"全能神"组织再次恐吓她说世界末日将至,只有对神奉献最多的人,全家才能得到神最大的护佑,并要求她在第二天必须交钱。一夜未眠的王成芬在"全能神"的恐吓威逼下,无奈将自己多年积攒下的4万多元养老钱"奉献"给了邪教组织。2008年12月,河南安阳内黄县张龙乡"全能神"信徒张变芬被组织成员强制要求"过灵床",并被实施迷奸,当张变芬醒后拒绝再次"奉献"并要退出"全能神"后,不但受到生命威胁,还被要挟要抖出"过灵床"之事,致使张变芬在被逼无奈下悬梁自尽。"全能神"组织就这样毫无人性地对信徒实施压榨和盘剥,要求信徒进行财物"奉献"、"做工奉献"和肉体"奉献",如果信徒拒绝奉献,就会受到排挤和死亡威胁。

  排除异己,"非我族类"斩草除根

  "全能神"教义中多次提到"凡是不信、抵制'全能神'者,均被其称为'撒旦''恶灵'等……"。所以,只要是"非我族类",通通都是有罪的,都可以成为攻击对象。对异己人员轻则危险"不得救""受审判""下地狱",重则实施"管教""收拾""斩草除根"。在此震慑之下,许多加入"全能神"的信徒,为了向"神"表忠心,不惜用亲人的生命来换取,场面血腥恐怖。

  1996年2月22日凌晨3时许,江苏省沭阳县"全能神"信徒万成彦为向"神"献上"宝血",以洗清自己"身上的罪恶""拯救世上万人",用斧头猛击熟睡中年仅8岁的儿子,将其子两只小手钉在自制的十字型架子上,用一根长钉子钉进其子的脑门里。2011年1月,河南省兰考县谷东村"全能神"成员李桂荣因两个月大的女儿吵闹,影响其外出传教而被降职,她把女儿视作"魔"用剪刀割断女儿的喉咙,杀死了女儿。2014年山东招远"5.28"血案中,张帆、张立冬等5人对吴硕艳施暴时,叫嚣"死去吧,恶魔""谁管谁死啊,滚!"除用凳子打砸外,还对倒地后受害人使劲踹,"跳起来用脚踩其头部""钢制拖把都打断了",其杀害手段极为残忍。

  "全能神"用暴力恐怖的手段害人,罪行累累,罄竹难书,其所有的行为举止向世人证明了所谓的"基督"、"真神"都是假,用暴力手段害人才是真。

对“门徒会”邪教“婚家神办”分析

"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婚家神办"等歪理邪说,鼓吹"门徒会"成员是有灵性的人,有灵性的人只能与有灵性的人结婚,不能与外人结婚,同时存在包办"门徒会"人员婚姻等系列违背《婚姻法》等做法。

(网络图片) 

  2017年11月,陕西省商洛市依法打掉一个区域性"门徒会"邪教组织体系。从案件披露的情况看,"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婚家神办"在农村地区具有一定影响,成为他们拉拢发展成员的重要方式,制造了不少的家庭悲剧,导致教育帮抚难度较大。

  当前,男女性别比失调,全国男性比女性多3776万人,特别是在偏远农村,男女性别比失衡更为突出,"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有一定市场。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婚家神办",剖析他们的歪理邪说,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什么是"婚家神办"? 

  "门徒会"邪教组织在传播之初,大肆宣扬"婚家神办"歪理邪说,借此拉拢和控制成员。"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歪理邪说主要表现为:

  1."门徒会"人员认为自己属于灵性高的人,声称自己奉献给了"神",可以举行婚礼。他们还声称一个人加入"门徒会"后是不能结婚的,要结婚必须全家人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门徒会"内部称为"全家复活")。

  2."婚家神办"不允许自由恋爱,否则犯了淫乱的罪。结婚前不允许男女双方握手、拥抱和亲吻,而且男女双方从见面认识到结婚不得超过三个月,提倡简单操办婚事,花几百元钱买衣服就可以了。

  3.要求男女双方及其父母等人必须同意对方出去"传福音"。无论时间长短家人不得阻挡,女人即使在生孩子头一天也要出去"传福音";生孩子一个月后,必须将孩子交给父母,然后继续出去"传福音"。

  4.必须由上级来牵姻缘、办婚事。不管有无感情或者对方是否愿意,只要是上级牵定的就是"神"的旨意,必须照办,否则诅咒不断,将受到"门徒会"邪教组织的精神恐吓。

  "婚家神办"的危害 

  受经济条件和性别比例失衡等因素的影响,偏远农村男青年结婚是一个现实问题,"门徒会"邪教组织看准这一点,把"婚家神办"当成拉人入伙、巩固成员的重要措施,成为各级教会执事的重要任务,造成了不少的悲剧。"十二门徒会"之一的刘某某因"门徒会"骨干主要头目为他介绍了媳妇,从而在"门徒会"邪教组织中越陷越深,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相关案件显示,当前"门徒会"策划"婚家神办",盯上5岁以上的儿童,他们让儿童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的目的是等其长大后"婚家神办",之后生下的孩子是最虔诚的成员。为了拉拢儿童加入"门徒会"邪教组织,他们给儿童所在家庭的顽固分子提升"职务"(一般为教会点执事),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具有一定的诱惑力。

  据悉,"门徒会"声称"本邦子女"不与"外邦子女"通婚,举行"婚家神办"时采取威逼利诱的方式进行。比如,陕西省镇安县汤某某的儿子与孟某某的女儿通过"婚家神办"结婚,二人因结婚仓促出了问题,上级骨干刘某某便用威胁的方式对孟某某及其女儿施加压力,在当地群众中反响强烈。另外,据凯风网《"神家婚办"扼杀了我的爱情》披露,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吕凤梅自由恋爱,男友动员她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她明确拒绝后,结婚也随之告吹。

  常言道,"鞋子合适不适合,只有自己的脚知道"。婚姻也是如此,过得幸福与否,当事人的感受最有说服力。"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尽管在偏远农村有一定市场,但婚后生活的不幸也随之而来,由此产生的家庭矛盾和人生悲剧不在少数。同时,婚姻是人生大事,在农村的左邻右舍关注度很高,家庭矛盾也是左邻右舍茶前饭后议论的热点,绝大多数群众对婚姻不幸的家庭产生同情心理。由此可见,"门徒会"邪教组织婚姻模式的最大漏洞是,既不得当事人的心,也不得广大群众的心,存在"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尴尬局面。

  如何防范"婚家神办"? 

  客观地讲,"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在偏远农村仍有很大的市场,部分群众为了解决婚姻问题全家参加"门徒会"邪教组织。因此,剖析"门徒会"邪教组织的"婚家神办",需要于法于情于理,做到让"门徒会"人员信服、让周围群众信服,彻底将"门徒会"人员转化。

  第一,牢牢把握法律。"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尽管对偏远农村的男青年有一定吸引力,但本质是破坏婚姻自由,是被法律所不允许的。特别是他们通过事前引诱、事中包办、事后威胁的方式促成"婚家神办",严重干涉恋爱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对基本人权的伤害。开展工作时,一方面要加强对《婚姻法》的宣传,鼓励支持恋爱自由,保障幸福生活;另一方面揭穿"门徒会"邪教组织"婚家神办"并不是为成员的家庭幸福,而是通过这种方式巩固和发展"门徒会"邪教组织,用心相当险恶。

  第二,深入揭露危害。"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的"婚家神办",对家庭的危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显现,一是他们要求成员结婚后外出"传福音",不履行家庭责任,父母没人赡养,孩子没有人抚养,家庭问题随之出现;二是两个缺少了解、在"包办"的情况领证结婚,久而久之感情难免出现问题,当事双方都很痛苦,家庭矛盾增多。教育转化工作时,凡涉到"婚家神办"的,应当以具体案例揭露"门徒会"邪教组织的邪教本质。用事实教育"门徒会"人员。比如,汤某某的儿子和孟某某的女儿就是典型例子,应当据实运用,促进"门徒会"成员反省。

  第三,主动争取舆论。"门徒会"邪教组织宣扬"婚家神办",造成的家庭悲剧很多,影响也很大,饱受周围群众垢病。要争取周围群众参与"门徒会"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形成有利的舆论,形成强大的心理压力,引导他们认清"门徒会"的邪教组织,并主动脱离"门徒会"邪教组织。

法轮功痴迷者思想症结及转化对策

法轮功痴迷者的主要思想症结

  (一)修炼法轮功受益论。认为法轮功教人做好人,强身健体,通过修炼法轮功,自己、家人的身体状况改善,原来患有的疾病消失了,几年来自己及家人连感冒、发烧等小病都没有得过;原有的不良习惯如偷摸、赌博不务正业等毛病都改掉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和睦了。因此他们坚信法轮功能够拯救人类,否认法轮功是邪教。

  (二)反映真相无错论。认为揭露出来的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欺骗群众、聚敛钱财、坑害人命都是假的,政府取缔"法轮功"是不了解真相,是错误的;上访、集会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向政府反映真相,是对国家负责,没有任何罪过,被处理是冤枉的。

  (三)提高"层次"、走向"圆满"是他们"护法"、"弘法"的内在动力。他们自以为修炼"法轮功"找到了人生真谛,把练功修心(真善忍),提高层次,最终圆满作为人生的追求。受李洪志经文煽动,把"护法"、"弘法"看作提高层次、走向圆满的机会。把被劳教视为"师父"的安排,是考试、"过关",可以"上层次",期待"早日正法"、"修成正果"、"白日飞升"。劳教人员李某转化后在自述材料中写道:"得知大年三十晚上在天安门广场'弘法'、练功的情况后,为自己错过走向圆满的机会而后悔不迭,于是就想寻找机会弥补过失。后来从电视报纸上得知3月5日全国人大在人民大会堂开会,就想利用这个机会直接求见国家领导人,要是不能如愿,就打开练功横幅,向世人证实大法是清白的,'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胡某转化后在揭批材料中写到:"来到劳教所,我认为又是在接受大法的安排和考验,这是放下人,放下生死,放下执著,继续修炼、护法的一种形式。"

  (四)把帮教视为魔驱使他们来破坏"大法",阻碍、干扰自己的修炼,表现出强烈的对立情绪。"法轮功"痴迷人员进入学习班后,普遍不愿参加集体活动,不遵守管理制度,甚至以绝食、撞墙对抗教育转化,还有的暗中练功和背诵、默写功法。在与其谈话教育时,只要有说话的机会就滔滔不绝,宣扬"法轮大法",企图把我们的同志也拉到"法轮功"练习者的行列中。理屈词穷时就以"你们是常人,我们是超常人,理解不一样",或者以沉默来对抗。有的拒绝写家信,家人来信规劝,看也不看就撕毁。"法轮功"痴迷人员张某转化后在思想汇报中对这种对抗行为的思想原因作了剖析:"李洪志一再宣称,现在人类道德大滑坡,几乎所有的人都有很大的业力,从而有很大的魔性,而最大的魔就是反对他和大法的,所以每个真心的练习者,要挺身而出与破坏大法的魔斗,这样才能达到法正人间的目的。""正因为这样,当干部们苦言相劝晓以利害时,我就认为是魔带动他来动摇我对大法的信念,要坚持对抗;国家法律、学习班规章纪律更是不折不扣地魔力的表现,必须用自己的生命与其抗争。"

  (五)有"师父""法身"保护着自己,不会有任何危险,因此有恃无恐。受李洪志"法身说"的迷惑,"法轮功"痴迷人员认为:"只要我心正了,就会有师父保护,什么危险也不会有。"他们把多次从拘留所出来看作是"师父""法身"的显灵;幻想在"法身"的保护下,也能从容地走出劳教场所,甚至梦想出现"白日飞升"的奇迹,因此他们敢于不服从管理,抗拒教育转化。

  (六)惧怕"业力轮报"、"形神俱灭"。当法轮功痴迷人员在大家的帮助下有了初步认识以后,担心放弃修炼"法轮功",原来的病又回到自己的身上,害怕由于"业力"不能消除会遭到报应,更不敢揭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害怕由于破坏"大法"被李洪志形神俱灭。

  (七)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具有强烈的崇拜和感激之情。听到揭露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言论,心里就感到难受;有时他们对李洪志和"法轮功"也会产生一些怀疑,但马上就自我否定,认为"师父不会错,是我想错了,是我的悟性不够";有的经过教育,在理性上有了初步认识,但在感情上接受不了"法轮功"是邪教的现实,难以割舍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情"。

  教育转化对策

  (一)化解对抗情绪,使"法轮功"痴迷人员能够接受教育。在"法轮功"痴迷人员顽固坚持"护法"、"弘法",不服从管理,强烈地反教育、排斥教育的情况下,谈不上使他们认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第一步是坚持严格管理与感化教育相结合,使他们既认识到帮教场所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又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挽救和帮教人员的良苦用心。"法轮功"痴迷人员过去不了解帮教场所情况,对帮教场所有恐惧心理。我们强调必须遵守班规纪律,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惩处,立好"规矩"。第一次教育谈话时,"法轮功"痴迷人员往往摆出一副"弘法"的架势,准备与我们辩论一番,但我们却从拉家常谈起,回避"法轮功"的问题,了解他们的经历、家庭、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帮助解决入班初期缺少生活用品等困难,安排接见、打亲情电话。这使"法轮功"痴迷人员普遍感到我们是真心关心、帮助他们,从而产生好感和感激,愿意与我们交谈,听从劝导。

  (二)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护法"、"弘法"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是错误的。"法轮功"痴迷人员由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才被依法处理,这是我们进行教育转化工作的依据。如果不能使他们承认因违法而被处理,也就难以进行有效的教育转化。因此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认识"护法""弘法"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的前提。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违法就要受到处罚。我们逐条讲解《集会游行示威法》、民政部、公安部通告,说明"法轮功"练习者以上访、练功等形式,维护宣扬"法轮功"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影响了党政机关的正常工作和公共场所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经多次教育不改,对其错误行为的定性(扰乱社会秩序)和处罚是正确的。

  2、列举事实说明法律的强制性。不管个人认为法律规定的对与不对都应遵守,违法犯罪都要依法处理。

  3、以彼之矛,攻彼之盾。"法轮功"宣称"大法弟子"在常人中修炼就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状态,要求学员要遵守各自国家的法律。我们在教育工作中利用这一点,说明即使按照"法轮功"自身的要求,他们也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护法"、"弘法"也是错误的。通过讲解法律条文,摆违法事实,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思想产生强烈的冲击。"法轮功"痴迷人员肖某在认罪认错书中写道:"领导组织我们学习法律常识,我才知道,我国早就制定了《集会游行示威法》,这不是为镇压"法轮功"制定的。我们"4.25"的行为不说是示威至少应该算是集会,按法律规定,中南海、天安门、大使馆等国家重要机关周围300米内,任何集会等活动都必须事先申请,并经过批准,我们确实没有批准,确实违法了。"4.25"以后一次次去天安门也是违法,国家在天安门旁立有牌子,说明不准在天安门张挂横幅标语之类的东西。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有什么道理,都不能否认这个违法事实。

  (三)解疑释惑,促其醒悟。"法轮功"痴迷人员承认行为违法,是错误的,但心里矛盾重重。他们认为"护法""弘法"不仅得到了"明慧网"及其他功友的肯定和赞扬,"老师"也是肯定的,我按老师说的去做怎么会错呢?因此他们心里有许多疑团,这时就要根据"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各方面知识和谈话技巧,解开他们思想上的疙瘩。

  1、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李洪志自称是最大的佛,传出了宇宙大法,指导人修炼,为人清理身体,消除业力,修炼"法轮功"能够不得病,提高层次,成佛成仙,永远摆脱尘世的苦难。认清李洪志是人不是神,是个乞求反华势力保护的通缉犯,自身难保,更不能渡人,就动摇了李洪志用谎言构筑的大厦的基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服解释:(1)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神。神灵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产生于古人对自然力的恐惧和崇拜,历代统治者把神灵作为一个重要的精神统治工具。(2)用生活中的事实说明李洪志是个普通人。(3)列举李洪志在记者追问下不敢承认自己是神的事实。(4)指出李洪志把自己说成是"另一个空间的人",其目的是为了抬高自己,借神来控制练功者为他所用。(5)指出李洪志已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受到公安部的通缉,自己不敢回国,让练习者为自己"讨说法",把练习者当成了牺牲品。(6)列举李洪志与民运、藏独、台独分子纠合,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反共反华的事实,说明李洪志和"法轮功"已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的工具。(7)以反证法说明李洪志不是神。李洪志如果是最大的佛,具有四大功能,传的是宇宙大法,人间法律能取缔得了吗?公安部的通缉令发得出来吗?有必要跑到美国躲起来,让弟子们去"护法"、"弘法"吗?

  2、修炼"法轮功"提高层次、修成正果、成佛成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明确了李洪志是人不是神,就为解决这个问题奠定了基础。(1)进一步强调世界上没有神,李洪志自身难保更不能渡人。(2)几千年来无数人想成佛成仙,包括皇帝都成不了神。(3)修炼"法轮功"练进了劳教所,连好人都做不到,更成不了神。(4)用反证法揭露骗局。工作、前途、家庭包括后天所有的一切都放下了,甚至绝食了,生死也放下了,为什么李洪志的"法身"不来救他,还不能圆满?"法轮功"人员在彻底转化之前一般不承认自己练"法轮功"是想成佛成仙,但这是修炼"法轮功"的人潜藏于心灵深处的问题,是他们"护法""弘法"的内在驱动力,应当认真加以解决。

  3、"法轮功"是不是教人做好人。这是修炼"法轮功"受益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促使他们转化的一个关键环节。根据"法轮功"痴迷人员的特点,我们一般从"好人的标准是什么"来切入,多数人回答不出来,少数人回答"真,善、忍是衡量好人坏人的标准"。对于说不出确切答案的"法轮功"劳教人员从以下方面教育:1)列举公认的好人,如雷锋、白求恩、焦裕禄、孔繁森,归纳好人的标准,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处处为国家、社会、他人着想是好人。(2)好人、坏人是道德评价标准,是他人评价,不是自己认为是好人就是好人。(3)"法轮功"讲的好人没有是非标准,如不讲社会责任感、家庭责任感,把名、利、情、执著一概视为"常人"观念,加以批判和否定,是歪理邪说,把人引向歧途。(4)为了自己上层次、成佛成仙,违反国家法律,给国家、社会和自己的亲人造成损害,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不是好人。(5)"法轮功"使想做好人的练习者成为违法犯错误的"坏人"。

  对回答"真、善、忍是衡量好人坏人的标准"的,从以下方面做工作:(1)指出"真善忍"的矛盾之处,既真就不必忍,既忍就不是真,"真善忍"不符合逻辑,否定这个标准。(2)用事实说明李洪志不真、不善、不忍。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凡是听他话的就是好人否则就是坏人。其实质是打着"真善忍"的幌子用来控制练习者的精神,达到其目的。(3)阐述"法轮功"关于"真善忍"的含义,论证"真善忍"是让练习者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不要事业,不要家庭,更不能要情感,让人们追求虚无的东西,否定现实生活。(4)从法律的角度看,《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中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瞻养扶助父母等,这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履行法律义务是做好人的基本条件。参与围攻新闻单位、政府机关的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这绝不是好人干的事。指出他们抛弃亲情、友情,不履行家庭义务是不道德的,不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就不是好人。(5)列举公认的好人,归纳好人的标准,对于文化水平较高的,还可以列举佛教、道教关于真善忍的含义,我国传统文化对真善忍的阐述,说明做好人就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处处为国家、社会、他人着想。

  4、修炼"法轮功"是不是强身健体的有效方法。这也是受益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难以解决的思想症结。"业力说"是"法轮功"能够祛病健身的理论基础,因此解决这个症结应当从"业力说"切入。(1)采用谬误引申法批判"业力说"。谈话时首先提出问题,"你为什么得病?""你的家人如父母为什么得病?""是不是因为前世做了缺德事、造了业?"让他们用"法轮功"的观点解释。这种观点在感情上谁也难以接受。进一步推导"世界上几十亿人患过病,你说他们因为前世缺德造业,这辈子才得病,打针吃药是该他们还的债不还,让子孙后代替他们还债,他们会同意吗?"最后得出结论,李洪志用"业力说",让"法轮功"练习者辱骂自己,辱骂自己的祖宗,辱骂全人类,是歪理邪说,是地地道道反人类的论调。对上述推论"法轮功"痴迷人员无言以对。(2)讲解科学卫生知识。提出"什么是健康"的问题,让"法轮功"痴迷人员回答,他们一般回答为"没有病、不用打针吃药"。我们给他们讲解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的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和身体的虚弱现象,而且是一种在身体上、心理上和社会上的完满状态。1989年又加上了道德健康。因此,生理器官的病变和老化、不良心理、社会环境的影响、道德评价的压力都会引起身体的反应,从健康状态到患病有一个演变的过程,生老病死是客观规律。(3)列举"法轮功"劳教人员在生理、心理、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问题,说明修炼"法轮功"没有使他们处于健康状态,甚至出现幻听、幻视等精神病症状,严重的导致精神病,自杀或杀人。(4)科学解释练功后的身体反应,说明身体状况好转的原因,一是生活质量的提高,二是有规律的运动和作息,三是心理暗示作用。不练"法轮功"身体也能健康。(5)用李洪志一再强调"不收重病人"和许多人练功后疾病没有去除的事例,反证"法轮功"不是祛病健身的有效方法。

  5、人类社会是不是在败坏,是不是只有法轮功才能拯救人类?"法轮功"痴迷人员对社会丑恶现象不满,思想方法偏颇,是他们坚信"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一个思想基础,因此教育中要引导他们正确看待社会丑恶现象。(1)提出问题:"你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同事中,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回答是好人多。再由此推彼,"你周围的人中好人多还是坏人多,人类中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回答也是好人多。由此推论人类不是邪恶的,总体上看人类是好的。(2)列举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如从住山洞茅屋到高楼大厦,从刀耕火种到现代化大生产,从茹毛饮血到科学配餐等等,说明人类变得越来越美好,而不是越来越败坏。(3)人类是从类人猿演变而来有科学作证明,说人类是变了从81层的高层空间一层层地掉下来,有什么作证明?(4)总结以上观点,说明李洪志片面夸大了社会丑恶现象,是在丑化人类,胡乱推测人类的起源和归宿,目的是把自己打扮成救世主,搞乱人们的思想,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6、揭露"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方法。法轮功人员往往用反证的方法,说明"法轮功"是好功法。如"'法轮功'是好功,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修炼?难道我们都是傻子,都被骗了?"(1)用事实说明人多并不能证明"法轮功"是正确的。如纳粹德国发动的侵略战争、日本军国主义战争等参加的人都很多,但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邪恶的东西早晚会被人民所认识,被正义所战胜。(2)肯定广大练功者是聪明人、好人,避免情绪对立。(3)揭穿"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手段。即以健身为诱饵,以做好人迎合练功者对社会丑恶现象不满的心理,以反复"学法"、"不二法门"来洗脑,使练功者思想封闭,以"弘法"、集体会功交流为手段,进行集体暗示,不断强化,隔断练功者与社会的交流,用上层次、修成正果来引诱,用人类毁灭、形神惧灭进行恐吓。最终用"法轮功"歪理邪说占据了练功者的头脑。他们用"法轮功"的观点看待和解释一切事物,这就是精神控制的结果。

  7、"法轮功"是不是邪教。用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所作所为与邪教特征对比,说明"法轮功"是邪教。(1)教主崇拜,(2)精神控制,(3)编造邪说,(4)秘密结社,(5)骗钱敛财,(6)危害社会。为使"法轮功"痴迷人员认清法轮功"的邪教特征,我们收集编写了大量材料,发给他们并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通过逐条对照和大量的事实,他们尽管开始时在感情上不愿接受,但最终认识到"法轮功"符合邪教特征。

  8、打破"法正乾坤",坚修"法轮功"者升天得圆满的幻想。(1)列举"4.25"以来李洪志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围攻党政机关,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在国内外滋事的事例,说明"法轮功"制造混乱,危害人民精神和身体健康,危害社会稳定,取缔"法轮功"是人民的意志,历史的必然。(2)说明"法轮功"是邪教。(3)反问"法轮功"痴迷人员国家取缔"法轮功"、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有什么错误?他们在经过大量的说服教育后,说不出国家有什么错误。(4)如果李洪志真是"主佛","法轮大法"真是"宇宙大法",李洪志不用躲到美国,依靠西方反华势力,不用让你们一次次"护法",他一发功就"正法"了。(5)论证中央和政府没有错误,是"法轮功"和李洪志做错了,为李洪志和"法轮功"恢复名誉岂不是颠倒黑白了吗?使"法轮功"痴迷人员认识到"正法"是不可能的。

  (四)公开揭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与之彻底决裂。解决了上述8个思想问题后,绝大多数法轮功人员都能够表示与"法轮功"决裂,进入揭批阶段。通过写揭批材料,我们分析他们的思想状况,对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继续进行说服教育,使他们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这是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思想斗争激烈,很痛苦,他们往往边流泪边写。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环节:

  1、对他们的点滴进步及时给予鼓励。

  2、教育"法轮功"痴迷人员丢情放怕。"法轮功"痴迷人员从理性上认识到"法轮功"邪教本质后,对李洪志和"法轮功"还有很深的感情,不愿意公开揭批;修炼多年"法轮功",一直认为自己是好人中的好人,突然发现自己苦苦追随的是邪教,成了违法的"坏人",不愿意正视这个残酷的现实;担心公开揭批后,被社会看不起,被功友视为叛徒,有的人对形神俱灭还心有余悸。此时我们就要教育他们放弃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情,打消各种顾虑,鼓励他们站出来,用自已的亲身体会教育解救仍执迷不悟的人。

  3、不能操之过急,对他们没有认清的问题,要反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放过。防止"法轮功"痴迷人员应付差事,否则容易出现反复。

  4、动员亲属和原单位领导同事帮教,汇报他们思想认识,找机会让他们表示悔恨的心情。绝大多数"法轮功"痴迷人员的亲属和原单位领导,都能够对他们过去所造成的伤害给予谅解,并进行帮教,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增强与"法轮功"彻底决裂的决心和信心。

  (五)巩固提高,做好接茬帮教。"法轮功"痴迷人员多年"学法练功","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已深入到他们的潜意识中,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清除,因此在公开揭批、彻底决裂后,仍可能会出现反复。要开展系统的法律、道德、人生观和形势政策教育,使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正确看待社会形势和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帮助联系工作,与当地社区签定接茬帮教协议,跟踪管理,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如何剖析李洪志的“放下名利情”

法轮大法"的核心之一是"放下常人之心",也就是放下对"名利情"的执著。《洪吟》有首诗"圆满功成":"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慈悲看世界,方从迷中醒。"可见只要"放下名利情",就能"圆满功成"。《精进要旨》有"修者忌":"执著于名,乃有为邪法,如名于世间,则必口善心魔,惑众乱法;执著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执著于色,则与恶者无别,口念经文,贼眼相看,离道甚远,此乃邪恶常人;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亦晚也。"由此可知,在李洪志看来,执著于世间的"名利情",实乃修炼者的大忌。

  任何一个正常的人,吃五谷杂粮,会生老病死,都有七情六欲,都会本能地追逐名利,也需要父母的关爱,男女的爱情,朋友邻里的友情等等。一个人过于执著世间的"名利情",如果没有了道德约束会走极端,甚至触犯刑律。但让一个人完全抛弃名利情,他会觉得了无生趣。

  李洪志也看到这一点,说三界内的众生都在情中泡着。然而他却要求"法轮功"修炼者放下世间的"名利情",似乎他也做到了这一点。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从七十年代气功出现,到九十年代"气功热",几乎人人都知道气功能强身健体,对某些疾病还有一定的疗效。可"法轮功"不讲治病,李洪志说只要你"真修",一上来就"清理身体",让你达到无病状态。再有病态表现,就是"业力"上来了,不用吃药,只要心性提高了,病态表现就没有了,这叫"消业"。许多练功人通过练功,身体强壮或者疾病减轻,他不能说自己练好了,只能感激"师父"李洪志,因为他觉得是"师父"给清理的。由于是集体练功,大家会在一起交流,互传信息,互相督促。一旦某人病体好转,就告诉别人,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大家都知道了。"法轮功"是靠亲朋好友、邻里同事传播的,功友间信任度很高,听到有人病好了,就觉得"法轮功"管用。在"法轮功"群体中受到心理暗示,再加上有规律的生活和适度的锻练,很多人都感到身体有所好转,再去告诉别人,更加强了"法轮功"能强身健体的神话。久而久之,都觉得"师父"真神。

  从96年以后,李洪志不再强调练功,而是强调集体学法,要求学法时间不少于练功时间。五套功法练下来两个小时,学法时间不少于两小时,再加上交流时间,一天的业余时间都交给"法轮功"了。《转法轮》里讲"不二法门",就是说其他书都不能看了,只能读李洪志的书。读书时要不带观念,也就是不加思考,更不能怀疑批判,只能全盘接受。

  李洪志要求修炼者提高心性,上层次,表现出来就是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吸引了一大批善良的民众。大家都觉得"法轮功"好,既能强身健体,又能提高道德修养。

  就这样,"法轮功"修炼者逐渐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大家都是亲朋好友、邻里同事,关系很融洽,也没有利益冲突。大家都互相鼓励,学法练功。久而久之,大脑中原有的知识和正常的观念都被排除掉了,装进去的都是李洪志的"经文"。修炼者认为这就是"修炼",其实这只是李洪志对"法轮功"修炼者巧妙地进行"洗脑"。

  李洪志炮制的"末世论",让修炼者看到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的惨局,也描绘了修炼"法轮大法""圆满飞升"时的壮丽景象,又讲了"法轮大法"的八个特点,也就是"八大好处"。这一系列歪理邪说,使"法轮功"修炼者觉得自己真是无比幸运,能够在末劫时走入"修炼"的行列,免于被末劫时淘汰,从而死心塌地跟随李洪志"正法修炼"。

  当然,李洪志非常清楚,人们会怀疑他的歪理邪说,也会退出不练。所以他说:直到你圆满前的最后一刻,都在考验你是否坚定,甚至让你怀疑神是否存在。如果你放弃修炼,没有了"师父"保护,魔也会来杀你,师父为你承担的"业力"也还给你,那业力多大呀,比山还高,人一下子就没命了。所以想放弃"法轮功"也不容易,那就只有一条道走到底了。

  在李洪志看来,人世间的"名利情"很肮脏,要你放下又怕你不干,怎么办呢?哄着你走呗!

  以前和尚出家,就必须割断尘缘,连父母都不能认了。我们是在尘世中修炼,什么东西都不丢,只要去掉那颗心就行。

  常人要的东西我们不要,我们要的常人想要也要不来。

  修炼人有福分的,是你的东西不丢,师父给你看着呢!

  圆满了就是天国世界的"法王",要什么有什么,伸手即来,大自在。

  修成了,别说度你的家人,连地球都可以一把攥在手里。……

  就这样,"法轮功"修炼者在李洪志的诱导下,一个个变了,简直是换了一个人。回头再看到农民忙种田,工人忙做工,商人忙买卖,乡里修路,城里盖楼,就连看见马路上溜达的闲人,都觉得好笑:忙活啥呀!末日来临了,死到临头,还不知道,真傻!

  这些修炼者也真是把世间的"名利情"给放下了,但是他们真的"放下名利情"了吗?不是!只是被李洪志给转移了或者说被替代了。

  "法轮功"痴迷者执著的"名利情"是:

  名—→大法弟子。"7·20"以后,大家纷纷进京上访,打横幅、喊口号、撒传单,都是为了给"法轮功"和李洪志"正名",这跟《秋菊打官司》里秋菊"讨说法"没什么两样,其实质是自己不愿担个"邪教徒"的恶名。对外是这样,对内也是这样。你要说谁什么都没关系,别说他不是"大法弟子",那样他会跟你急!

  利—→"圆满成佛"。修炼的目的是什么?圆满成仙成佛,到天国世界当法王,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不入六道轮回,生命长存。多美啊!别以为自己很高尚,其实是舍小利而贪大利,世间辛苦几年,换来的是"天国世界"永恒的幸福,何乐而不为?大贪一个而已。

  情—→对大法、李洪志的情。很多"法轮功"痴迷者对此认识不清,他认为崇敬"师父"、捍卫"大法",天经地义,觉得这不是情。其实不然,谁当面骂他本人或父母,他反倒不生气,可能还会偷偷地乐,一举四得嘛!但是谁在他面前骂了李洪志,骂了大法,他会非常难受,跟人争辩,甚至跟人急。武汉看守所里撞铁门而颈椎骨折、后来因其家人拒绝治疗最终导致死亡的彭敏,起因就是有人在他面前骂了李洪志。一个人执著这种"情"到这种程度,可悲可叹!

  一个常人执著于世间的"名利情",只要遵守社会公德,奉公守法,他可以活得有滋有味。可一个"法轮功"痴迷者执著这种"名利情",他会仇视所有阻碍他"修炼"的人和事,甚至对抗政府,走上犯罪道路,锒铛入狱。

  更可怕的是严重执著"圆满升天"的人,他会自杀、杀人。一个痴迷者觉得自己应该圆满或圆满的时间到了,而圆满不了时,他会向外寻找不能圆满的原因,寻找圆满升天的办法。李洪志讲过释迦牟尼涅槃,就是用火烧,他就自己烧;李洪志讲过道家跳崖而圆满,那叫"尸解",他就去跳楼,比跳崖方便,还有人看见他"升天";更可怕的是,李洪志讲过被刀杀死而圆满,那叫"兵解",他就杀人然后自杀。可怕而又可悲的就是他杀了人,还认为是在度人,是在做好事。

  "法轮功"痴迷者都认为自己是超常人,整天神神叨叨。说他是人吧,他没有正常人的思想,说他是神吧,又是肉体凡胎。这种人称为"半仙"最合适。这些"半仙"们自以为手握宇宙真理,什么都不怕,敢于上访滋事、撒传单、打横幅,搞三退,敢于绝食,敢于坐牢。极个别人还会杀人、自杀。

  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李洪志九个月不出,"入山修道","静观世人与弟子"。2000年6月份,在李洪志《走向圆满》的蛊惑下,"法轮功"痴迷者纷纷走出家门,上访护法,"讲清真相"。"1·23"事件后,转化的越来越多,"走出来"的越来越少。李洪志又抛出一系列经文、讲法和诗,目的只有两条:(1)鼓励上访,"讲清真相",把呆在家里不出的人赶出家门,走上对抗政府之路;(2)把有可能回头的转化者拉回去。

  实际上,被赶出家门的"法轮功"修炼者,经过一番上访闹事,对抗政府之后,纷纷走上转化之路。这是为何?

  "法轮功"痴迷者绝对是唯李洪志之命是从,叫"讲清真相"就"讲清真相",叫"救度世人"就"救度世人"。然而经过一连串地折腾之后,却发现能够向人们讲清的只有两点:(1)"法轮功"能够强身健体;(2)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

  对于第一点,气功能强身健体,人所共认,勤做广播体操照样能强身健体,非"法轮功"所独有,并不具有多少说服力。对于第二点,人们看到的是"法轮功"修炼者不真不善不忍的行为和表现,与他们自己标榜的完全是两码事。这就迫使"法轮功"修炼者不得不反思自己、"法轮功"和李洪志的行为,是否真的符合"真善忍"。只要经过认真反思,都会发现"法轮功"组织只是打着"真善忍"的幌子,做着不真不善不忍的事实。说是修"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实际是极端的"为私为我"。明白了自己走了一条邪路,修了一个魔道,就会幡然醒悟,改过自新,成为一个觉悟的人。

  其实,"法轮功"痴迷者的转化,就是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去掉那种"名利情",从而回归正常人的行列。

  李洪志鼓吹"讲清真相"、"救度世人",把"法轮功"痴迷者推向政府的对立面,以达到他那不可告人的目的。实际上却使"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让人们认清了其真实面目。"法轮功"修炼者纷纷转化,走上了回归社会的道路。

  纵观"法轮功"痴迷者从正常人到痴迷,再从痴迷回到正常人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从开放到封闭,又从封闭到开放的过程。"法轮功"痴迷者,从一个正常人练功开始,经过练功学法,学法练功,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哄骗下,一步步走入"修炼",追求圆满,把自己封闭在"法轮功"的小圈子里。"7·20"以后,在李洪志"讲清真相"、"救度世人"的蛊惑下,"法轮功"痴迷者向世人"讲清真相",最终走上与政府和社会对抗之路。在与政府对抗中,在和社会的交往中,痴迷者被迫反省自身行为,从而认清邪教本质,幡然悔悟,走上回归社会的光明大道。

  李洪志说他造就了千千万万个耶稣、释迦牟尼,事实上他造就了一群对抗政府、对抗社会、自私自利的痴迷者。试问:如果"法轮功"造就的是千千万万个活雷锋,"法轮功"会沦落到今天这样的下场吗?  

“身体受益型”法轮功人员矫治对策

  一、"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痴迷者思想认识形成的原因

  所谓"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是指那些在练习法轮功的过程中自我感觉身体得到好处的法轮功习练者。这部分练习者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常年体弱多病。他们往往认为通过练功,使自己原有的疾病减轻或消失了,身体状况也逐步得到了改善。因此,通常误认为这是法轮功的功效,进而坚信法轮功越练越好,否认法轮功是邪教。要改变这部分练习者的思想认识,破除他们对法轮功的迷信,首先必须弄清他们思想认识形成的真正原因。通过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导致"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产生"受益"思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缺乏基本医疗知识的结果

  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得了病求医问药是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由于自身的局限和封建迷信思想的长期毒害,缺乏基本的医学、生活常识,往往认为人可以"长生不老,灵魂不灭"。在李洪志"有病不打针、不吃药、不花钱"的蛊惑下,身体状况稍有改善,就误认为是练法轮功的结果。

  (二)带有"偏见"刻意观察的结果

  所谓偏见,就是当一种现象还未出现,主观上就认为这种现象一定会出现。"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在练功之初就根据传闻固执地认为练法轮功一定能治好他的病。并在练功过程中时刻注意自己的病情。这种刻意的观察使他在病情稍有好转就误认为是练法轮功带来的结果。即使病情好转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而不是由练法轮功引起的,他们也会加以否定。在心理学上,这种现象被称为"期待现象"。

  (三)心理暗示效应的结果

  暗示是指人们不加分析思考地接受或相信某种观念,并使这种观念有意无意地对其行为产生影响。人体本身就具有强大的抗病能力,包括免疫能力、代偿能力、再生能力和康复能力,这种能力可以随语言、心情、环境等多种因素变化而增强或削弱。自我暗示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病人的抵抗疾病的能力。人们通过心理暗示,调节情绪,静心、静气,可以起到自我保健的作用。"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大多属于心理弱势人群,可暗示性比较强,对法轮功依赖性更大。他们觉得一练功就好,实际上是心理暗示效应的结果,而不是法轮功的疗效。

  (四)群体交流效应的结果

  群体效应,也称集体效应。在群体练功过程中,由于法轮功练习者的互相影响、互相诱导,心理暗示效应就会增强。李洪志倡导集体练功,就是用集体练功的方式,加重群体暗示的影响,以产生更强烈的暗示效应。有的法轮功人员本身患有自愈性疾病,如感冒、睡觉着凉引起的腿痛等,不练功过一段时间也就好了;部分法轮功人员所患心身性疾病,不练功经过适当合理运动加上良好心理调整也会感觉见好。但在集体练功时,通过互相交流练功体会,互相暗示最终都认为是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功劳。另外,部分患器质性疾病的法轮功练习者,明明练功不见好,但受李洪志"业力说"的控制,认为是"业力"过重,需要消业或是在其他法轮功人员都说好的情况下,怕别人认为自己悟性低、层次低,就自欺欺人地认为自己的病情越来越好。

  二、矫正"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对策

  矫正"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痴迷人员,必须围绕他们思想认识形成的原因,解疑释惑,明辨是非,破除他们对法轮功"业力说"的迷信,讲明他们身体变化的机理和原因,引导他们走科学健身之路。

  (一)系统地讲述基本的医学常识,破除对"业力说"的迷信。"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之所以痴迷,原因主要在于他们缺乏基本的医学常识,坚信练功能够祛病健身,理论根源在于李洪志的"业力说"。要解决他们的思想症结,必须从破除"业力说"着手,向他们讲述基本的医学常识。一是要从科学的角度向他们讲述生老病死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任何人都不能超越这一现象。人生病的根源在于人体机能受某种致病因素影响而偏离正常状态的反映,并不是"因缘关系,业力轮报,以前做坏事造成的"。二是向他们讲述世界上没有任何长生不老、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得了病求医问药是最基本的生活常识。只有依靠科学,相信科学,才能健康长寿。通过修炼法轮功来"消业",是不能治病的,反而会导致病情的加重。三是讲述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是延年益寿的有效方式,相信和依靠医学科学,积极预防和治疗疾病,才是对待疾病的正确态度。迷信"业力论"的歪理邪说,"有病不打针、不吃药",只能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二)科学解释练功后的身体反应,澄清身体变化的机理和原因。李洪志使法轮功人员以高于"正常人"的"练功人"自居,使他们与世隔绝,与人隔绝,脱离正常人的生活,失去正常人的心理与思维,成为被李洪志控制的有血有肉丧失灵魂的机器人。要使他们彻底转化,脱离生理上和心理上对法轮功的依赖,就必须向他们科学解释练功后的身体反应,澄清身体变化的机理和原因,使他们明辨是非,不轻易接受他人的暗示与误导,真正脱离对法轮功的依赖。在向他们解释身体变化的原因时,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从生活质量提高、医学进步着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人类预防疾病的能力也显著提高,即使不练功,身体状况也会逐步得到改善。二是从有规律的运动、饮食和起居着手。身体的好转,并不是练法轮功的原因,而是有规律的运动、饮食和起居的结果。坚持早睡早起、运动锻炼,身体状况就会得到逐步改善。三是从心理暗示的角度着手。要聘请心理教师和医学专家,给他们作报告,讲述"健康新观念"、"心理暗示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心理暗示在医学上的应用"等,使他们了解心理的健康、法轮功控制人精神的机理,逐步认识到身体变化的原因不是练法轮功的结果,心理暗示、精神转移才是病情减轻的真正原因。

  (三)列举练功致病致残致死案列,反面证明修炼法轮功的严重危害

  李洪志对法轮功练习者施加的心理诱导,从短期和局部的效果看,似乎给练功者带来了一些效果,但从长期和整体效果看却百害而无一利。由于李洪志所散布的歪理邪说及描绘的虚幻境界都是无中生有的,所以会使练功者永远得不到"功德圆满",但在形成心理定势的修炼者心中,会认为是自己功力不到的结果。他们就会变本加厉地检讨自己、折磨自己,以求"长功、上层次",最终陷入了李洪志编织的梦幻天国中。长期的苦苦追求,给练功者造成了家业的荒废,身体素质的下降,心理素质脆弱的就会出现种种妄想、幻觉,甚至导致自残、自杀、杀人等暴力行为,造成家庭与社会的悲剧。据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有1400多人,导致精神障碍的600多例。矫正"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必须紧紧抓住这些反面教材,深入剖析"天安门自焚事件"和抛尸案、杀妻案、杀女案等典型案例,证明修炼法轮功不但不会祛病健身,反而会严重损害练习者的身心健康,会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四)耐心传授科学健身方法,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和兴奋点。要使"身体受益型"法轮功人员真正摆脱对法轮功生理上和心理上的依赖,还必须"授之以渔"。要教会他们科学正确的健身方法,如太极拳、广播操、健身操等,使他们掌握健身技能,在活动中寻找到新乐趣,在潜移默化中转移注意力和兴奋点,真正走出法轮功健身的误区。同时要组建各种文艺宣传队、秧歌队,引导吸纳"身体受益型"法轮功练习者参与,并根据其特长和兴趣分配到相应的队伍中。定期开展比赛,激发法轮功人员和广大群众参与娱乐健身运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娱乐健身的良好氛围。这样,既培养了他们的兴趣,发挥了他们的特长,又使他们在轻松欢乐中锻炼了身体,丰富了生活,彻底摆脱邪教法轮功的阴影。  

特殊疗法在帮教工作中的运用

 目前少数"法轮功"痴迷人员仍然心存"圆满"之心不死,期待着有朝一日"法正人间"。因为痴迷时间太长,导致出现了人格、精神、思维方面的障碍,给帮教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笔者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通过对某地痴迷"法轮功"劳教人员思想、人格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具体分析,发现他们普遍具有一些共同特征:即思想认识的片面性、人格品质的偏执性、情绪情感的敌对性、意志品质的顽固性、自我意识的失真性。常言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下面笔者结合当前"法轮功"劳教人员中的"五性"问题,谈一谈特殊疗法在帮教工作中的运用。

  一、替代疗法

  "法轮功"修炼者大多抱着一个美好的愿望,一步一步地走进李洪志精心设置的圈套,他们中很多人为了强身健体、为了做好人,不惜铤而走险,为了维护所谓的宇宙大法而触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这些被蒙骗的受害者,要运用替代疗法,用科学的健身方法、正确的是非观念、严谨的守法意识来替代其固守的错误思想观念和死抱的所谓好处。

  1、用科学的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替代"法轮功"的所谓"强身健体"

  "法轮功"虽盗用了气功、超觉静坐的内容,但其完全违背了气功、超觉静坐的基本原则,误导练习者追求开天目、遥视等虚幻特异功能,上层次、圆满、升天、成仙成佛等虚幻目标,极力渲染练功体验,盲目夸大心理暗示,使练习者丧失正确的健康观念。因此,在教育上,要从正确的健康观出发,加大科学健康知识和健身方法的宣传、推广力度,用以替代"法轮功"的所谓强身健体。

  掌握科学的健康知识。要从介绍心理学、生理学、气功学及临床医学常识着手,教育"法轮功"人员了解认识心理现象、心理现象产生的机理、心理状态对人的生理机能的影响、心理状态对疾病的影响、心理调节在气功中的运用、医疗气功在治病强身中的作用和局限、气功发挥作用的机理、伪气功的辨识等知识,帮助"法轮功"痴迷者认清"法轮功"伪气功的本来面目和对练习者最终将会造成的严重身心危害,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学会科学选择正确的健身方法、建立正常的生活方式。

  选择科学的健身方法。常用的健身方法种类繁多,有以运动为主要形式的健身方法——如广播操、健身操、国家推广的五套健身气功,各种民间舞蹈、登山、慢跑、散步、外出旅游、骑自行车、游泳、球类、武术等;有以静止为主要形式的健身方法——如自然静坐、超觉静坐等;有动静结合形式的健身方法——如太极拳、太极剑、棋、琴、书、画、森林健身法、音乐健身法等;有物理医疗健身方法——如温泉浴、日光浴、冷水浴、按摩健身法、理疗器械健身法等。

  2、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替代"法轮功"的所谓"做好人"

  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转化,首先是对他们世界观的改造。在实际工作中可深入浅出、耐心细致地与"法轮功"人员进行思想交流,发现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失之偏颇的问题。在矫正引导的过程中,帮助其树立一种理性的正确的"三观"。

  李洪志卖弄的做好人标准是虚假的真善忍,抹杀了"公""私"利益在好人标准中的试金石,其出发点是为我、为私、为个人,其目的是追求虚幻的上层次、求圆满、成仙成佛。我国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文化思想和完善的道德礼义风尚的国家,历来认为,忠孝廉节、诚信重情、德行俱佳是好人,舍利取义、舍己为人、舍身报国是好人,行善济难、公正仗义是好人,勤奋上进、竭诚兴国是好人等等,而李洪志宣扬的做好人,不外乎积德消业、以修来生,吃亏获德,吃小亏占大便宜,抛弃一切名利情,最终成仙成佛等等,相比之下,李洪志宣扬的所谓好人是何等的卑微和渺小。

  3、用法律法规替代"法轮功"的所谓"宇宙大法"

  "法轮功"人员不遵守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德,一味强调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不承认自己的社会角色,把自己定位在超过社会公众之上的超常人,通过社会心理学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必须爱国,必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反之,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

  加强守法观念。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以法治国更是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民心所向。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倒行逆施,教唆修炼者以各种形式对抗法律的实施,以达到不可告人的个人政治目的,其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本质昭然若揭。通过教育,使劳教人员认识到违法的危害性,培养其守法意识,增强其守法自觉性。

  学习法律知识。要让"法轮功"人员守法,首先必须要让他们懂法。因此,在实际的教育转化工作当中,一方面要讲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宪法、刑法、民法等等,另一方面,还要讲清楚邪教"法轮功"具体的违反了我国的哪些相关法律法规,并弄清楚这些违法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从而揭穿"法轮功"不参与政治的虚伪面目,增强与邪教"法轮功"决裂的信心和决心。

  二、心理矫正疗法

  1、进行心理测试,掌握心理特征

  "法轮功"劳教人员普遍存在个性心理差异、社会认知障碍、偏执人格障碍、社会适应不良等心理问题。教育转化工作中要把心理疏导和思维调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首先就要通过问卷调查法、观察法、会谈法进行心理诊断,了解其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以便于针对他们在思维、人格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心理矫正教育,采取暗示、疏导、渲泄、心理咨询等方式进行心理调适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缓解心理压力,消除心理障碍,解决他们认识问题的片面性和处理问题的极端性,增强自我调控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从而达到正确认识自我、战胜自我、控制自我的目的。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重建良好心态

  "法轮功"劳教人员在心理上存在许多异常现象,性格上多表现为极端内向、固执,入所后对环境适应力极差。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了解心理健康标准,让他们懂得人的生活根本就在于有思想、有思维、有情感、有意志。为求圆满,置家国利益不顾,这是不健康的心理导致的错误行为。通过心理专题讲座,帮助他们认识自己的心理缺陷,同时体现民警的细心、关心,使对象在潜移默化中调整心态,重建健康心理。

  我认为,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有以下具体内容:一是通过正规化课堂教学传授健康知识,针对"法轮功"劳教人员普遍存在的诸如性格内向、固执、不遵守社会公德、过分强调个人利益的心理特点,进行课堂教育,有针对性的讲述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伦理学的有关知识。选择的课题有:全面理解健康,如何调控情绪,如何学会悦纳自己、悦纳他人、悦纳生活、融入社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看待社会现象,维护心理健康等等,培养积极良好心态,增强自信心及心理承受能力。二是针对"法轮功"劳教人员的个性特点和具体心理障碍进行个别谈话教育。三是有目的地针对他们存在的自卑心理,开展一些文体活动,培养其自信心。四是对他们回归社会面对的问题进行心理训练,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和免疫力。

  3、科学利用心理矫治手段,促进教转工作提升。

  对"法轮功"人员进行认知重塑是一个复杂漫长的过程,仅靠热火猛攻是不行的,还必须采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方式渐进施行。因此必须将心理矫治纳入教育巩固工作的全过程,在平等尊重、助人自助、和风细雨式的教育氛围中恢复他们的正常认知。通过矫正或调整他们认识问题的角度或基点,力求使他们大于自己的问题,而不让问题大于他们。

  对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完成该过程:

  (1)开展支持性心理辅导,帮助"法轮功"劳教人员确立新的认知体系。给予"法轮功"劳教人员某种形式和某种程度上的精神支持,是他们主动接受教育的基础,是转变他们不良认知的重要手段。用此法,指导、帮助"法轮功"劳教人员改变有关自我的旧有认知,不断发展新的认知,提高他们自我处理问题的能力,逐步替代他们原有的错误认知。

  (2)对具有共同心理问题的"法轮功"劳教人员组织小团体咨询,通过团体内的互动和心理认同,减轻原有心理所造成的负担,并通过组织讨论后得到启发和帮助,实现解除或减轻重负,达到矫治的目的。对具有明显心理障碍个别劳教人员,要对其进行个体心理咨询,采用多种方法来解决心理问题,为教转工作作好铺垫。

  (3)实施挫折性心理教育,提高"法轮功"劳教人员辨别错误认知危害的能力。错误的认知、"法轮功"式的思维,是"法轮功"劳教人员出现反复的一个主要原因。挫折性心理教育就是民警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设计、制造一些挫折,检测、观察"法轮功"劳教人员的适应性体验以及处置方式,从而分析他们新的认知的构建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教会他们用新的认知对抗原有的认知,逐步将新的认知模式运用到具体的社会情境之中,取代、替换他们原有的认知模式。

  (4)加大医疗介入力度。对明显存在心身受益体验在停练"法轮功"后出现的旧病复发者、形成心理行为依赖在停练"法轮功"后出现不适体验者或因练"法轮功"导致精神障碍者,必须加大医疗介入力度,采用科学医疗方法控制疾病症状和不良体验,用铁的事实来帮助他们消除因旧病复发的不良体验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用科学的医疗方法解除业已形成的心理行为依赖。

  三、行为矫正疗法

  行为矫正疗法简称行为疗法,是通过学习和训练来矫正异常行为,也称条件反射法和学习疗法。

  1、系统脱敏疗法:

  通过渐进性暴露恐惧刺激的方式,使已经建立起的条件反射消失,以治疗心理障碍或行为障碍,它主要用于治疗焦虑症和恐惧症,"法轮功"人员很多受李洪志宣扬的"叛徒"、"魔""形神全灭"等恐吓,有的谈转化而色变,有的提"师父"名而发抖,对于这些人员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训练:①放松训练,采用渐进性放松法,训练病人使其全身肌肉放松,②建立恐怖的等级层次,找到病人感到恐怖的事件,并报告对每一事件他感到恐怖的主要程度。③系统脱敏,分为想象脱敏和实地脱敏两种形式。想象脱敏,首先让其舒适地坐下或躺好,放松全身肌肉,然后由治疗者口头描述,让病人进行想象,从等级层次中的最低级事件开始,告诉病人当他能清晰地想象此事时,便伸出一个指头示意,同时保持这一想象30秒钟左右,停止想象,让病人报告此时的主观感觉到恐惧或焦虑的程度。这样重复进行,并逐渐加长想象时间,直至病人对此事不再感到恐惧或焦虑。然后再对下一级事件进行同样的训练,直至达到最高级等级事件,而不再感到恐惧或焦虑。实地或实物脱敏同想象脱敏相似,是以实地实物为代替想象。

  2、满灌疗法。满灌疗法与系统脱敏疗法正好相反,即实行满负荷时空占据,让其思想始终处于教转的高压态势和转化的巨大压力下,接受内容密集的教育,促其思想实现破壳。在教育中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排满学习内容,使其没有空闲的时间去思考其它问题,用正确的思想观点抢占其大脑中的主要阵地。

  3、厌恶疗法。对个别顽固人员在正面教育不奏效时可反其道而行之,选取李洪志一段夸夸其谈法身的录像和录音连续播放,并要求每天写感想和体会,不用几天他们就会对师父的形象和声音感到厌倦,在消极心态中开始反思自己。也可以将因修练"法轮功"而致伤、致残、致死的图片张贴于一空房间的墙上,让其每天面对这些血淋淋的图片,增加对"法轮功"邪教的厌恶感。这种方法要讲究"度"的把握,使用得好能摧毁他们心中"神"的形象。

  4、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行为疗法

  褒扬激励是对"法轮功"劳教人员以前在工作、生活当中曾经得过的荣誉或成就以及在劳教所改造中的进步给予肯定和表扬,调动他们的改造积极性,促进他们的转化。

  褒扬激励的方式有:一是在公开场合对他们在某个比赛活动中取得的成绩进行口头表扬和一定物质奖励。二是在公开场合对其在"法轮功"认识上的进步给予肯定。三是在个别谈话中对其过去曾经获得的荣誉给予肯定和赞扬。四是给予一定的职务,如民管员、民管会委员、寝室长、学习组长等,使他们体会到关怀和重视,认识到党和政府没有厌恶、抛弃他们,激发其转化热情,并促使其按照更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约束自己。

  运用此法要做到:一是要及时,二是闪光点要抓准,事情不论大小都给予肯定,三是在表扬的同时必须提出更高的要求。

  对于劳教人员在学习生活中出现的态度不端正、纪律不遵守等错误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给予适当惩罚,也可以通过讲评、班会讨论、个别谈话、典型帮教的形式促使其纠正错误认识,增强改造积极性。

  四、兴趣转移疗法:

  兴趣转移是指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及时把"法轮功"劳教人员对歪理邪说痴迷的情绪转移到其他事物或活动上来。

  兴趣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一是根据已转化人员的个人特长,组织各种兴趣小组。由已转化的有特长的"法轮功"劳教人员讲授有关专业知识,开展动手活动。我大队在工作实际中,根据"法轮功"劳教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组织成立了很多兴趣,包括种植、养殖、计算机知识、写作、修理、烹饪等,每名学员可选择二至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每周举行一至二次活动。二是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如知识竞赛、口头作文、体育竞赛、绘画、书法、工艺品制作、球类、棋类、扑克比赛等方面健康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陶冶其情操。三是组织他们自编自演一些文艺节目,教唱健康向上的歌曲,引导他们自娱自乐,培养集体主义观念和荣誉感。四是进行心理转移,让劳教人员多听相声、看小品、喜剧、读幽默小说、参加各种体育运动,通过转移思维注意力,消除其不良心理,改善其情绪及心态,使其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树立对生活的信心和兴趣。

  "法轮功"劳教人员在痴迷状态下,眼里只有"法轮功",心里只有李洪志,对于其他事物和活动一概不感兴趣,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有规律的安排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科学文明的文体活动,打破他们练功期间养成的生活规律和模式,能逐渐把他们的情感、注意力转移到某些爱好和兴趣上来。激发作为人的正常情感和生活情趣,同时也可以淡化戒备心理,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反思和觉醒。尤其是对那些初步实现转化,感觉百无聊赖的人员,能有助于他们从思想习惯上彻底与"法轮功"脱离和解决转化后出现的精神空虚问题。兴趣活动在"法轮功"人员初入所期间,要规劝说服甚至强制性引导他们参与,在其转化之后,则是日常活动安排中不可缺少的项目。

  五、音乐疗法

  "看花解闷、听曲消愁",音乐起源于自然、作用于感化、调节人的性情,让人们获得美的享受,不同的乐曲因节奏、旋律、和声、音响的不同,分别起到镇静、兴奋、镇痛等治疗作用。

  近代把音乐治疗看作是一种活动疗法,有人认为音乐可使人易于渲泄自己意识不到的心理内容,音乐可以解除各种心理社会因素所引起的心理反应,降低兴奋水平,使人体恢复正常的功能。有文献报道,音乐疗法对一些精神病、心身疾病是有效的,有时会显示出神奇的功能。古代的打击乐,有强烈的节奏感,因而有激奋作用。优美的旋律,如潺潺流水,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境地,可以使人出现心旷神怡的欣赏反应。节奏感和旋律优美的曲子,对心理状态与躯体的反应是不完全相同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能体会到,雄壮的富有节奏的军乐,可鼓舞土气;欢快的乐曲,可以使孤僻沉静的儿童开朗活泼。快餐店利用播放较快节奏的音乐,使顾客加快进餐速度,从而提高座位周转率;百货商场则播放抒情、节奏缓慢的乐曲,使顾客多逗留一些时间,以更好地刺激购买欲。听肖邦的《小狗圆舞曲》(降D大调)有助于司机安全驾驶,从事摇滚乐、爵士乐演奏的人员,心律不齐、脑电波异常者占93%以上。

  意美感心、音美感耳、形美感目。吟诗咏词治病,观画延年益寿,书法祛病健身,园艺健身裨益。在日常生活中,听音乐是最普遍的,也是最简单易行的。吃饭可听音乐,做事可听音乐,睡觉前也可听音乐。情绪好时可欣赏音乐,情绪低落时可用音乐解闷。在教育转化中,灵活运用好音乐疗法,可有效帮助"法轮功"人员稳定情绪、消除恐惧、减轻抑郁,在谈话过程中减少对立、放松戒备、易于接收转化观点。

  六、免疫疗法

  对已转化"法轮功"人员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心理免疫工程,可提高他们抗反复的心理免疫机能。可对他们实施"承受可能发生的现实生活困难或严重非良性生活事件"的模拟耐受训练;也可进行应付可能出现的外部干扰因素的抗干扰心理训练;组织针对李洪志新经文的免疫性批判教育和脱敏性训练。

  "法轮功"劳教人员在即将解教出所前普遍都有一些不安心理。担心社会歧视、单位冷落、无业可就,针对这一现状,必须进行挫折教育,引导他们客观分析成功与失败、苦与乐、得与失的辩证关系,正确对待社会、对待自己,正确处理同组织、单位、他人的关系,使他们真正从错误中反省,从挫折中反思,在逆境中奋起。

  在出所教育中,要加强心理素质训练,针对他们可能面临的实际问题,可提出八个怎么办进行讨论,即:被人冷眼看待以及受到讽刺、挖苦怎么办?被单位开除或找不到工作怎么办?被家人抛弃或家庭遇到实际困难怎么办?遇到曾经被你伤害过的人怎么办?被社会上未转化的人视为叛徒和魔,对你进行恐吓、中伤、围攻怎么办?被人传送经文,继续向你弘法怎么办?主动做转化工作,人家不理不睬怎么办?当个别部门的个别干部不理解、不放心,继续做你的转化工作,甚至继续监控你怎么办?通过开展大讨论,使他们勇于面对人生坎坷,做生活的强者,教育他们相信党的政策,珍惜自己的转化成果,增强心理承受能力,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面对现实,克服和战胜一切困难,开创自己的一番事业。  

当前教育转化工作的思考

 通过这几年对"法轮功"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的实践,我们对目前教育转化"法轮功"的难度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在教育、转化工作的方法、技巧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总体来讲,目前的教育、转化工作难度大、周期长、风险大。在转化的方法和技巧方面,需要认真思考和创新。

  一、教育转化难度大的表现

  1、从人员构成看,年龄大的较多,女性较多,身体有病的较多。经过多年的教育转化工作,目前依然坚持"法轮功"立场的习练者当中,出现了年龄大的多、女性多、身体有病的多等特点。而这些人转化的难度都相当大。固执多于理性,只相信自己的感受,不容易听取不同的见解。

  2、从转化的效果看,转化不彻底的多,反复的多。从目前的实际来看,教育转化需要相当长的周期。而目前我们做的转化工作,由于时间的关系,巩固的力度和深度都远远不够,客观上使转化的效果不理想。再加上"法轮功"顽固分子的策反,反复的就比较多。

  3、从痴迷的类型看,职业分子多,痴迷偏执型多。职业"法轮功"分子在思想认识上,极力宣传"九评",对政府、社会有仇视心理,一般多次被打击处理,顽固坚持邪教"法轮功"的立场。从目前看,痴迷偏执型又分为深度痴迷型和健身受益型。深度痴迷型:一般自认为"学法"比较"精进",在认知的各个层面,全面接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认同"九评"的观点,但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和观点是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为是"天要灭中共",他们只是在讲真相。此类人大多已不同程度出现心理障碍。健身受益型:一般以文化程度低,患有各种较难治愈的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为主,练功后有好转,自此深信不疑。有的练功者虽然"学法"不精,但一般道理不易讲通,极易反复,也是转化难度最大的。像"法轮功"人员王某,之前因多年从事炉前高温操作,患有类风湿病。多年治疗未愈,花光所有的积蓄。1998年练功后有好转,自此对"法轮功"深信不疑。2002年、2005年因从事邪教违法活动被劳教两次,转化后都因无钱医治病情加重而反复。2007年下半年因风湿性心脏病死亡。像此类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些无法解决的困难而认识反复的还有很多。

  4、练功人员随时可能突发疾病,给教转工作带来极大的风险。近年来相当一部分"法轮功"人员因病死亡。

  二、原因分析

  1、家族式练功人员多,转化不易,巩固更难。从我们接触的"法轮功"人员来看,家族式练功的人员明显较多,有些是父母、兄弟、姐妹都练。这些人当中如果有一人没转化或者反复,其他人大多都反复。据我们了解,直至现在仍不转化(反复)的人员,其家人(或最亲近的人)由于对"法轮功"的危害不了解,他们的态度一般不是支持就是默许。这一点在回访和家人帮教中,我们有很深的感触。这些都对教育转化的攻坚和巩固带来很大的困难。

  2、多次反复,多次受打击处理,把现实生活中许多不"如意",全归于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多次反复,多次受打击处理的练功人员对政府和执法人员有着很大的对立情绪甚至仇视心理。把教育转化看做对他们的迫害,把生活中遭受的挫折,归于政府的迫害。更有甚者,把政府的关心当作对他遭受"迫害"的补偿,而丝毫没有感恩的想法,思维产生变异。

  3、受病情的困扰,治疗费用高,效果不理想。前面提到的王某就是典型的一例。

  4、转化不彻底,心理上对"法轮功"有依赖。巩固措施跟不上,遇到挫折或不如意时,在"法轮功"顽固分子策反下易反复。

  三、教育转化对策

  "法轮功"习练者分为好人、坏人和病人。好人可以转化;坏人以打击为主;病人则要先治病。好人是指广大的受蒙蔽的习练者,坏人指职业"法轮功"分子,病人指出现心理障碍的习练者。对职业"法轮功"分子的教育主要以法律教育为主。教育转化工作方法的探讨,主要针对受蒙蔽的习练者。难度最大的就是对痴迷偏执型的教育转化。

  目前教育转化最基本的内容没有变,主要是讲清两个问题,"法轮功"是什么;李洪志是什么(或者是讲清楚"法轮功"是邪教,李洪志不是神这两个问题)。问题很简单,讲清不容易,让其心服更不易。

  教育转化攻坚的关键是切入点(突破口)的问题,就是通过什么方法让他认为你说的是真的,明慧网讲的是假的,是造谣。教、转工作所有的方法、技巧,我认为都是在这方面(切入点,或突破口)上进行研究和探讨。在切入点的问题上,亲情感化、法律威慑、以法破法、心理疏导,这些方法要综合运用,作用只有一个,让他(她)信任你,相信你讲的才是真相。

  1、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这是进行教育转化的基础。进行这一工作时,既要使他们产生认同感,又要避免使他们误认为你赞同他们的观点。否则,会为后面的工作设下障碍。

  2、前期的摸排工作要细,不要急于进攻。一旦攻坚没有突破,就要换思路、换角度,甚至换人。否则,很可能前功尽弃。在实践中,两人一组的攻坚模式比较科学,也很有作用。

  3、在攻坚中要讲清以下几个问题:"法轮功"为什么会被取缔。通过对"法轮功"发展轨迹的分析,说明政府取缔的原因,揭露"法轮功"编造的谎言,用事实使痴迷者冷静思考问题。"法轮功"治病的真相。通过对气功健身科学道理的讲述,使习练者明白"法轮功"治病的真相。同时还要教给适合他们的健身方法,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坚持修炼会是什么结果。要用事实打消他们对修炼的幻想,坚持下去的后果不是死亡就是和法律对抗。"法轮功"(李洪志)在境外都干了什么。明慧网上的东西,习练者一般都感兴趣。但"法轮功"在境外的丑行,明慧网上不正面报道。我们要抓住这些,进行揭露,给痴迷者当头一棒,往往能收到奇效。

  4、坚持一人一策。教育转化没有固定的模式,各种方法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用,才能收到效果。

  四、几点建议

  1、建立一支专门的教育、转化攻坚队伍。当前教育转化的对象人数不多,但难度相当大。这就需要专业人员专门定期交流经验,探讨新方法。

  2、解决信息不灵的问题。当前从事教育转化工作的人员,尤其需要了解明慧网的东西和"法轮功"在境外活动的情况,最好能有视频资料。这样,在工作中才能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3、周期尽可能长一些,以便做好扎实的巩固工作。这是减少反复的最好办法。

  4、加大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危害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转化隐蔽型法轮功痴迷者的方式和方法

 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李洪志一再标榜的"真善忍"在接受历史审判的时候,终于露出了原形,突然变成了"忍无可忍",部分"法轮功"信徒开始自我保护,不再公开练功,不再公开参加"法轮功"的非法活动,把自己隐蔽起来,成为"法轮功"邪教组织上传下达、对外联络、幕后组织策划的"隐形"修炼者。

  一、隐蔽型"法轮功"人员的特点及表现形式

  "法轮功"邪教人员的隐蔽性。一是思想隐蔽:目前仍在修炼的"法轮功"人员,他们深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目的,也知道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特别是《九评》出笼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目的暴露无遗,他们为了能够继续练功和保障"法轮功"组织内部信息的流通,保障李洪志的反党言论能够顺利地传达到每一个练功者,不敢公开暴露自己在"法轮功"内部的身份,设法隐瞒自己的真实思想和政治观点,掩盖自己对政府、对社会的不满情绪。特别是反复人员,通过各种途径了解我们教育转化的方式方法,研究教育转化的规律,积累反转化的经验和拟定反转化对策。据一名进班学员荆某交待,他在家和几名学员多次学习领会李洪志针对转化及反转化的"经文",研究学习班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一些方式方法,建立起了一套对付转化的防御机制,并且制作了一套完备的反转化理论指导光盘。这部分人一是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他们进班后情绪不激动,行为不偏激,装出一副温和、慈善的样子,极力抑制自己的不满情绪,给人一种对"法轮功"并不痴迷的感觉。不公开对抗、也不轻易表明自己的态度,谈话时总是避实就虚,引开话题,利用生活中的矛盾掩盖"法轮功"的问题,寻找借口回避转化。二是行为隐蔽。为了逃避打击,他们秘密活动,单线联系,不再公开串联,不再搞大型聚会,不再公开与政府对抗,而是藏匿资料,销毁证据,避开公安与单位的视线,利用现代工具进行非法活动,搜集对"法轮功"有利的资料,编造攻击党和政府的谎言,制作反动宣传品,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治安,利用匿名电话、匿名信、恐吓教育转化人员、阻碍教育转化工作。这些人进班后,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不承认违法行为,甚至不承认自己练功。他们表面上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但骨子里对国家取缔"法轮功"极端仇视,他们往往利用政治手段软磨硬抗,以宗教的名义为"法轮功"辩护,以"人权问题"间接宣扬"法轮功"的观点,以受害者的身份为自己开脱。进班学员牛某,公安人员在其家中搜出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刻录机等制作宣传材料的工具和一批反动宣传材料,但他进班后仍说自己不练功,从没参与过"法轮功"组织的违法活动,后来公安人员揭穿了他的底细,在大量事实面前他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二、隐蔽型"法轮功"人员的思想症结

  这种类型的人一般练功时间较晚,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具有一定的号召、影响力。练功前多半有个好的工作,而且还可能有所成就,家庭氛围也不错,不想因为练"法轮功"而失去生活和工作的环境,但是,由于自命清高,他们对周围的人漠不关心,人际交往不广泛,对复杂的现实矛盾采取回避的态度,对社会抱有偏见,不能正确面对工作中遇到的挫折、阻力,总是抱怨别人。练功后,更觉得自己了不起,遇上了"主佛",得到了"天书",而且在其组织中还小有名气,"领导"的欲望得到了满足,自身价值得到展现,所以他们也很容易痴迷。他们对李洪志讲的话并非全盘接受,而是进行筛选,选择自己认可的,有用的、向往的。由于他们不出来闹事,家庭危害较小,有的为了赢得家庭的支持、单位的理解,在家里和单位表现都很好,所以他们常常以好人自居,自认为修了"宇宙大法",高人一等,以此作为标榜"法轮功"及反转化的资本,证明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比别人层次高。由于他们是组织骨干,便觉得自己与佛有缘,成佛有望,热衷于组织策划,支配别人,在"法轮功"组织内部他们也是被其他"法轮功"人员崇拜的对象,他们最大的心结是在乎自己在"法轮功"中的威望,在乎"法轮功"信徒对自己的看法,不想失去那种发号施令、一呼百应的感觉,所以会千方百计应付转化或假转化。

  三、转化隐蔽型"法轮功"人员的切入点

  转化这种类型的人应从政策攻心开始,首先转变政治立场,以政治立场的转变带动其他方面的转化。这部分人自尊心很强,自感水平高,城府深,不易接受别人的观点,而且爱抓别人的把柄,"反治"对方。因此在教育转化工作中应细心观察他们的言行变化,以启发、引导为主,避免正面冲突,消除其提防心理和伺机攻击别人的心态。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当人们受到批评、感到尊严受到威胁时,他们的精力就都用到反驳批评、维护尊严上了,根本没有精力去思考批评者的观点,也没有可能学习和发展。"所以,帮教中应尊重他们的人格,多讲"建设性"语言,不宜用激将法,应以疏导为主,多讲社会的光明面以及建国以来,我们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广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整体提高;讲由于科学的飞速发展,我们国家已跃入世界强国之林;讲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讲党的宗旨和公民应遵守的社会公德,启迪他们的良知,促使他们反思自己维护"法轮功"以及不敢转化的原因,慢慢引导他们认识自己的自私、荒唐和"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荒谬,建立起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改变其总把社会的阴暗面当成主流、对社会失去希望、对党和政府失去信心、对社会存有偏见的扭曲心理。因为他们对"法轮功"本身并不痴迷,但却认为"法轮功"代表了自己的意志,李洪志说出了自己想说而不敢说的话,所以才对"法轮功"有很强的亲和力,对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心存怨恨。只有让他们树立起新的信心,感受到党的政策的温暖,他们的心结才会打开。

  一是用党的政策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通过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法轮功"的各项规定,党对练功人员的教育挽救政策,用各单位对转化人员落实政策的事例,说明党对转化人员政策之宽大,关心之到位。认清进班或入所、入监的目的意义。如果执迷不悟、与党和人民为敌,必然受到法律制裁,转化是唯一的出路,只有同"法轮功"邪教组织彻底决裂才能有希望;只有回归人间正道,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通过对其进行国家发展什么,国家提倡什么,国家为什么取缔"法轮功",以及自己作为中国公民,应该怎样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教育,使其逐步明白哪是正确的、哪是国家提倡的、哪是社会需要的,怎样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的道理,从而促其丢掉幻想,回到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来。

  二是认识到国家取缔"法轮功"就是最好的维护人权。《联合国人权宣言》认为,人权主要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李洪志把无比珍贵的肉身说成是臭皮囊,要求信徒为了护法要放下生死,随时准备为"法轮功"献身,是对信徒生存权的侵犯;要求信徒"顶着压力走出来"讲真相,使无数"法轮功"练习者离开温暖的家庭,离开称心的工作,离开心爱的孩子和年迈的老人,是对信徒劳动权的剥夺;要求信徒去掉一切常人之心,去掉常人的执著,不带任何观念地通读他的歪理邪说,是对信徒独立思考权的亵渎。"法轮功"组织内没有民主而言,信徒们只有绝对服从,没有任何质疑的权利,"法轮功"行为和人权精神是不相容的,它剥夺信徒的现实理想和追求,控制人的思想,限制人的行为,只有摆脱"法轮功"的控制,才有人权可言。以此使在班学员认清"法轮功"邪教的维权谎言。

  三是修炼"法轮功"做不了好人。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幌子,是为了蒙蔽世人,欺骗信徒,抬高自己,诱导善良的人们堕入他的陷阱,并非让练习者真正做好人。李洪志在《转法轮》中一再强调"人的目的不是为了当人",说什么:"有一个人跟我说:老师,在常人中做个好人就行了,谁能修上去呀?我听了真伤心!"《转法轮》第277页。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练功者做好人想法。有的人练功后可能在某一方面做得比以前好,但那是为了提高修炼的层次,当他们认为修炼遇到阻力,不仅不能提高层次,还会因此掉层次时,会六亲不认,会把阻碍他们提高的人视为"魔",而与其斗争和予以铲除。这怎么是做好人呢?人是社会的灵魂,一个人不仅要有独立思考问题、克服困难、战胜逆境的勇气,还要有团结互助的意识和帮助别人的能力。社会给人提供了生存和奋斗的环境,人只有真正的融入社会、扮演好在社会中的不同角色,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任何想脱离社会、凌驾与社会之上、不遵循社会规律的做法,都会受到无情的惩罚。李洪志蛊惑信徒"走出五行,跳出三界"是让信徒与社会隔绝,放弃社会责任。"国家倡导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我们应该遵守这些社会公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通过以上工作使在班学员揭露"法轮功"标榜做好人的骗局。

  这部分人的行为表现,虽然有别于公开反党型,但异曲同工,都是为"法轮功"的政治目的服务的,只是一个公开,一个隐蔽,一个台前,一个幕后而已。相比之下,隐蔽性"法轮功"信徒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更难转化。  

她又恢复了活泼开朗的天性

  2008年7月的一天,在社区组织的迎奥运老年人秧歌队中,我又看到李云(化名)欢快的舞姿、活泼开朗的面容。我感觉62岁的她,比几年前看起来还要年轻。

  我作为一个反邪教工作的志愿者,第一次见到李云时,是在拘留所。

  她是陕西省宝鸡市长天钢门窗厂的退休职工,1991年因病提前退休。1998年8月为祛病健身开始习练法轮功。1999年12月因进京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01年9月,因参加宝鸡蔡家坡"西北狼"俱乐部法轮功人员非法聚会,又被行政拘留过。2003年7月趁去监狱探视法轮功服刑人员之际,在牙膏中藏匿李洪志的经文和其他违禁物品,又被西安市警方行政拘留。2006年3月又因为非法散发宣传品被拘留,我就是在这一次见到她的。从此我与她在帮教过程中结下了不解之缘。

  一、巧妙迂回,消除对立情绪

  李云被关进看守所之后,情绪激动,以绝食相要挟。看守所的民警向她讲述法律时她声称,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并一再声称,自己是个好人,又没干违法的事情,为什么要把自己关在这里。

  得到这个消息,我和另外一个志愿者杨老师,去看守所做工作,先消除她的对立情绪,保重身体健康。同时,我们还真想见一见这个在当地法轮功练习者当中颇有影响的人物。

  我们向看守所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李云的情况,一起分析后认为,李云目前情绪激动,处理的办法有两个:一是暂时晾一晾,二是按法律程序进行训诫。我们全面了解了她的情况后认为,李云痴迷法轮功,曾几次被拘留,在当地法轮功人员中有一定的影响,如果能打开突破口,对其他人员的转化具有带动作用,可以尽可能地挽救更多的人。鉴于这种情况和健康的原因,我们决定立即接触。

  当天下午6点多,当我们进入李云的房间时,看见桌上的饭菜还原封未动的放着。一听介绍我们是帮教的老师,李云立即激动地说,谁来她也不谈,习练法轮功没有错。并且背对我们,看着墙壁。等陪同我们的民警出去以后,我们给她倒了一杯水,说明不谈其它的事情,只是想听听她的心里话。并肯定她内心并没有反党反政府的目的,只是在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认识不同。现在我们就是相互平等的交流看法。听了我们的话,李云流下了激动的泪水。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谈话,李云终于开口和我们谈了。在两个多小时的谈话中,我们只是提一些问题,并不急着反驳。当我们快要离开时,对她敢于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进行了肯定,并装作不经意地说:"老李打扰你吃饭了,对不起!"李云不自然的说:"没关系,现在不饿,饿了我就吃。"果然,第二天上午她吃了饭。

  第一次成功的接触,为以后的谈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经过两天的谈话,终于摸清了她痴迷的原因:一是认为练功治好了自己多年的病,是"师父"帮自己清理好的;二是她只有初中文化,对李洪志的"法理"不太理解,但顽固认为"真善忍"是叫人做好人,是在提升社会道德;三是认为"讲真相"是向政府说心里话,她认为取缔法轮功是由于国家不了解真相,是错误的。

  通过对李云的全面了解,我们形成了以习练法轮功造成的惨案入手,促使其认清法轮功的社会危害;以批驳"真善忍"入手,促其认清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真面目的教育转化思路。

  二、  惨案震动,讲清真相

  根据李云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的特点,我们从认清法轮功邪教给习练者带来的危害方面打开缺口,用这些惨案来震动她。

  从第三天开始,组织观看《祸国殃民的法轮功》,《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法轮功痴迷分子咸阳杀人案件等碟片。看了前两个碟片以后,李云讲,这些事情她还不了解,不知道是真是假。我们告诉她,"这些你不知道真假,那让你看一个发生在咸阳,离你不远的事情!"并且告诉她如果我们骗她,她可以去咸阳调查。我们陪她看完碟片以后,问她有什么想法,她无力的辩解说,这些人练偏了。我们追问,李洪志说过,练法轮功绝对不会出偏,"师父"的法身会保护。怎么解释?她无言以对,只好说:"师父不会骗我们,也不会害我们,也没啥政治目的。"

  在观看这些惨案录像的同时,我们还让她观看了"4.25"事件的真相,李昌、王治文、姚杰、纪烈武访谈录,了解"4.25"事件发生的前后经过和内幕。并让她想一想,李洪志为什么要让普通习练者去围攻中南海,自己不露面,而且还说假话。他到底想干什么?

  这些资料的学习,使李云的思想发生了动摇,陷入苦闷之中。在随后的几天学习中,她一再自言自语:"难道这么多年我真的错了?可我的身体好了,我的觉悟也提高了呀!"

  三、批驳歪理,揭穿骗局

  根据李云的这些情况,我们认为,李云已经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产生了怀疑,下一步的帮教,主要是解决修炼治病还是练气功治病;按照真善忍去做,能不能做一个真正的好人的问题。

  在以后的谈话中,李云一再说,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还举例说,自己按"真善忍"做了以后,脾气好多了,也不与人争吵了。由此她说,如果不取缔法轮功,人人都来修炼,那社会风气肯定会好多了。

  针对李云的错误认识,我们从哲学、伦理学等方面讲"真善忍"的含义。李洪志只是以此为幌子,他所讲的"真、善"是"返本归真"和"修出慈悲心","忍"只是为了得"德"的一种手段,其出发点是以自私的"个人圆满"为目的。按照李洪志所讲的去修炼,只是一味追求自私、自我的"圆满",而不会成为真正的好人。况且李洪志也并没有按"真善忍"去做,说一套,做一套,许多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说明他是人不是神。

  关于练功治病的问题,我们从气功、心理学的角度进行分析。我们问她,练功的时间长还是学法的时间长,李云老实回答说是练功的时间长。我们又问,如果只学法不练功,身体会好吗?她想了想说,不可能。我们又及时给其讲解了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使其明白身体好的原因。她后来在认识材料中写到:我身体好了,是我自己锻炼的结果,并不是李洪志给"清理"好的。

  经过12天的艰苦努力,内心极度痛苦的李云终于写出了揭批材料,表示和法轮功决裂。帮教转化迈出关键的一步。

  四、深入认识,巩固提高

  李云的痛苦神情我们看在眼里,对她及时进行鼓励和引导。我们告诉她,要相信自己的选择,不要怕会"遭业报"。并开玩笑说:"我们志愿从事转化工作已四、五年,李洪志真有那本事,我们早下地狱了!"为了进一步缓解她的思想压力,我们俩人配合,用纸牌表演所谓的特异功能,揭穿李洪志具有四大功能的谎言。

  在平稳情绪、缓解压力的同时,我们安排李云观看,学习相关的录像和材料,彻底揭穿李洪志的真面目,消除她残留的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幻想。三天以后,李云写出了内容深刻的揭批材料。放下包袱的李云变了,恢复了活泼、开朗的性格,变得爱说爱笑,看守所的工作人员戏称其为"老顽童"。

  根据李云的认识和积极的交代,公安机关按程序给其办理了解除行政拘留的手续。李云的转化、巩固工作延伸到她所在的社区。

  李云的变化使早已对她失望的丈夫深感意外和高兴,一再邀请我们到家里做客,向我们求教怎样转化他老伴的。他说:"我也当了几十年的领导,自认为做了一辈子的思想工作,但对她没一点办法。通过和你们交谈,我学到了不少的知识。"对李云以后的帮教巩固,我们给他提出建议,并留下相关的资料,他连连表示赞同和感谢,表示一定做到。并对老伴李云说:"你不是一直不明白我为啥要半夜起来看你吗?我当时生气说是怕你掐死我,实际我是怕你出意外。我一直练气功,知道啥叫走火入魔,现在好了,我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两个月以后我们见到李云时,她在练习太极拳,并高兴地说她在老年人里面是学得最快的、最好的;半年以后我们见到她时,她正为刚降生的孙子忙碌着;现在,看着老年人秧歌表演队伍里活跃的李云,我们真感到高兴,从内心祝愿她晚年幸福!  

一名痴迷人员心理的矫治过程

 孙绍芳,女,37岁,初中文化,是我所在的心理矫治中心收治的法轮功痴迷学员之一,郯城县某单位下岗职工,为人孤僻、固执,生活态度消极认命,对人对事麻木冷漠。

  99年3月偶得一本《转法轮》,被"真善忍"的外衣所吸引,学"法"时间不长、领会也不深。可对国家取缔"法轮功"深恶痛绝,为此,进京上访,散发传单,触犯法律法规,被劳教两年。劳教期间以各种方式对抗,经多次帮教,始终不肯改变其对"法轮功"的痴迷,2005年3月7日送我所在的心理矫治中心。

  进中心后,以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以"我没有心理疾病,你们不要白费心了"拒绝接受心理矫治。对此,中心抱着治病救人的心态,深入了解、精心组织、集中攻坚,采取了先消除其对抗情绪、纠正偏见心理,然后再清除"法轮功"余毒的矫治思路。经过两个月的心理矫治,孙绍芳终于从法轮功的精神控制中解脱出来,最终看清了李洪志骗子的嘴脸和"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回归了正常社会。

  一、分层了解,摸透实情

  对于自我封闭的"法轮功"学员孙绍芳,直接沟通摸底很难,甚至与之拉家常也不易。为此,我改变了过去的直接了解法,首先展开了外围调查。通过孙所在单位及其部门同事,孙的婆母、丈夫、还有以前的功友了解情况。

  随后,在真诚相待的前提下,细心观察,随时了解其情绪的变化,逐渐摸出其思想的现状。

  然而,要找出其痴迷"法轮功"的真正原因和症结,必须打开其心扉。为此,我利用其想弘法的心理,引导其诉说,逐渐打开僵局。当她劝我说不要从事这项工作的时候,我顺势引导,摸出实底,原来长达几年不转的原因在于:认为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是不让其"做好人"。了解了这一实际情况以后,对症下药、科学矫治。

  二、营造矫治氛围,促其破壳

  1、人格感召,唤醒良知。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精神控制后,学员普遍认为心理矫治中心是魔窟,恐惧心理比较重,加上刚进入陌生的环境,更是忐忑不安,孙绍芳也是如此,为此,我像对待亲人一样无微不至的关照她,帮她端水端饭,洗衣洗碗,使她在中心找到了家的感觉,这种良好的心理矫治氛围逐渐消除了其恐惧心理。

  在给予她生活上关照的同时,在人格上给予尊重,在心理上给予疏导,拉近了与其心理的距离。特别是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其他胡搅蛮缠的学员,不温不火、真诚相待、悉心关照的态度,使她切实体会到工作人员的人格魅力,促进了她理智的恢复。逐渐地,她在自身的真切感受与"法轮功"宣传的对比中,唤醒了其良知,产生了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宣传的怀疑。

  2、宽严相济,促其思考。在以诚相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劝导下,孙绍芳扭曲的心理、愚昧的行为有所规正。然而,受李洪志的"受难就能提高心性"歪理邪说的迷惑,进中心20天后,真诚付出,仍未动摇她痴迷的心。并且,她把我的付出的"真情"当成是"糖衣炮弹"、"鳄鱼的眼泪"。当给孙绍芳衣物时,她不屑一顾地说"我不要别人的东西",把我的真心推得远远的;帮她端水送饭,她一点也不领情,觉得是应该的。并且威胁说:"让我改变对大法的态度,我就死给你看"。一方面,对其不合作的蛮横态度进行严厉批评,一方面促其以客观公正的心态"对待心理矫治。等孙绍芳冷静了下来,她终于感悟到了心理咨询老师们所言的客观性与正确性。

  3、适时引导,促其破壳。消除了"法轮功"痴迷者与心理矫治工作人员的隔阂,这只是心理矫治的关键一步,可是,促其破壳才是其心理得到矫治的真正开始。在理解了工作人员的好心时,孙绍芳站在不愿给工作人员添麻烦的角度,表示放弃"法轮功",但是我依据经验判断,她这种放弃没有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本质,是不彻底的。为此,我进一步分析了她练功的原因、性格特点、家庭背景、中毒程度等情况,摸准思想实际,制定了富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法和步骤。

  针对孙绍芳属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型的痴迷者,我根据这类学员的共性,结合孙绍芳的个人特点,首先肯定她信仰"真善忍"没错。然后,分析"真善忍"是中华美德传统的一部分,不是李洪志独创。再者剖析李洪志鼓吹的"真善忍"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剽窃与歪曲。其"做好人"的目的是为了"消业积德,圆满升天",其"真善忍"的背后是"为我、利己"的自私之心,让她明白李洪志的"真善忍"具有欺骗性。这样,顺势引导,孙绍芳终于认识"法轮功"做好人的虚伪,开始否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

  三、消除法轮功余毒,矫治偏执心理

  1、深入剖析,促其看清实质。首先把李洪志的"所说"与"所做"进行对比,使她看清了李洪志打着"做好人"的幌子,骗财害命的真面目。李洪志嘴上喊着"真善忍",事实上不真、不善、不忍。他说自己传法是义务的,实际上到处赚钱,让孙绍芳明白了李洪志没有做到"真",是个地道的骗子。

  然后,采取行为动机剖析,让孙绍芳明白"做好人"的虚假。"法轮功"学员之所以能"打不还手",是因为他们相信"一举四得",别人打了你,你"忍"了,你身上的业力就会转到对方身上,对方则把一大块"德"给了你,而"德"多了就能长功,长功又能上层次,接近圆满。为此看来,李洪志"真善忍"的"忍"实际是损人利己、吃小亏占大便宜。通过深入分析,孙绍芳承认"法轮功"做好人的虚假,找到自己的贪心与私心。

  最后进行事实归因分析。让她观看《李洪志其人其事》、《害人夺命的"法轮功"》、《天安门自焚》等揭露真相的事实录像,帮她分析让其明白:痴迷者走向自残、自杀、杀人甚至与政府对抗的违法道路,是李洪志歪理邪说诱导和精神控制的必然结果。使她在其理性思考的基础上,认清"法轮功"的欺骗性、反动性、危害性。

  至此,孙绍芳痛哭流涕说:"如果不是你们的挽救,我也会像他们一样,真是后怕"。

  2、事实规劝,矫治其偏执的心理。针对孙绍芳相信"修炼法轮功道德回升"、"政府无用论"的心理,通过"法轮功"的违法事实,剖析其危害,让其理解中国政府取缔邪教"法轮功"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通过讲解国家对"法轮功"人员的挽救政策,让她切实体会到社会的关爱。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纠正了她的政治偏见,置换了其扭曲的心理,恢复了她正常的思维。

  四、巩固提高,重塑新人

  1、励志性教育,激发热情。针对孙绍芳消极认命的心理,不能辨证的分析社会现象,不能接受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不能正确对待和处理所遇到的挫折和苦难,我们对她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健康生活教育、社会适应教育,激发其追求的热情,帮助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消除其"法轮功"的余毒,真正摆脱邪教,重塑新人。

  2、警示性教育,提高免疫。如结合宗教与邪教的区别,进行讲解,让她切实认识到防范和抵制邪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识别、防范和抵制邪教的免疫能力。

  3、适应性教育,安全回归。与其单位和亲人沟通,让他们理解孙绍芳既是一个痴迷者更是一个受害者,为孙绍芳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彻底摆脱邪教,提供保障。

  经过二个月的心理矫治,孙绍芳终于摆脱了邪教的精神控制,回归了社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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