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星期二

帮教中如何戳穿法轮功的欺骗性

 我是一名基层反邪教志愿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以暴露危害为重点的帮教活动,对尚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奏效甚微,他们对抗社会、践踏法律、甚至杀人害命却自以为是修炼中人割舍"世间情"的必然之举,是在求"圆满",做"好人"。因此我认为,较之于揭露危害性,戳穿欺骗性更为重要。为此,我从三方面入手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在基本概念上,正本清源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漏洞百出,逻辑混乱,但仅是指出其类似"光年"是时间,200万个原子才构成分子等谬误,还不足说服那些痴迷者,只有抓住其歪理邪说核心部分,正本清源,才能使其口服心服。

  我市机关原"法轮功"练习者于明在这方面就非常典型。于明今年34岁,市级机关伙房职工。是一家族式习练者,其母亲、岳父母、妻子、妻妹等都是"法轮功"痴迷者。在其夫妻影响下,他们5岁的孩子不仅会打坐练功,还能背诵《转法轮》部分章节。他本人既进京"弘"过"法",也抗拒转化而自杀过,曾一头把办公室的轿车撞了。

  为教育转化他,所在单位安排了四名帮教志愿者,帮教长达50多天。当时他要么闭口不言,要么以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胡搅蛮缠。对"法轮功"以外的学习,则以"师父"要求"不二法门"为由予以拒绝。

  后来,志愿者就从"不二法门"入手,指出佛教中所说的不二法门,是指万法都有共同的本质,是"不二"的,绝不是不允许学习其他知识。佛教实际一直强调博学多闻,要求必须精通"五明"之法,即声明(音韵和语言学)、工巧明(技术、工艺、算术等科学)、医方明(医药学)、因明(逻辑学)和内明(佛学),《华严经》中曾记载了"善财童子55参"的故事,说善财童子经文殊菩萨指点,依次参访了55位善知识,不仅有佛教内部的菩萨、比丘、比丘尼、长者居士,还有佛教之外的长者、童女、婆罗门、王者等,强调不论教内教外,凡有益的东西都应该学习,不可自立门户,孤陋寡闻,把真理拒之门外。由于出处确凿,论据充分,于无言以对。

  继而我们志愿者又对"法轮"、"转法轮",逐一正本清源。指出,"法轮"是佛法的象征,喻佛陀的佛法像转轮圣王的轮宝,能够碾摧一切愚昧和邪见,而且不会停滞于一人一处,辗转传人,生生不息,而不是有法轮实体可得。"转法轮"是指宣讲佛法,释迦牟尼佛成道后第一次给五比丘讲"四谛法"是"初转法轮",后来又给弟子们两次讲,史称"三转法轮",也是一种表法的比喻。李洪志把"法轮"视为实体,而且还可以由他安到练习者的小腹里,正转度己,逆转度人,实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样从基本概念上弄通弄懂,终于使于明彻底转化。并在其带动和帮助下,全家人都实现了彻底转化。目前,我们已就李洪志有关的"真善忍"、"法轮"、"不二法门"、"末日说"等歪理邪说的核心内容,逐一正本清源,绝大多数的"法轮功"人员都能接受的。

  二是在发展轨迹上,剥茧抽丝

  李洪志在控制其弟子方面有一条十分明显的轨迹,第一步,是要求人们练功尤其是集体练功,以强身健体的幌子,引诱练习者首先成为"大法弟子";第二步,就是要求学法,强调学法比练功更为重要,而且反复学、不二法门地学、集体交流相互影响地学,来兜售其歪理邪说,对练习者进行"洗脑",使练功者成为其"虔诚弟子";第三步,就是"弘法"、"正法"、"护法",要求要"走出来",而且每次都是最后机会,最后考验,最后达到完全控制弟子们的精神和行为,使之成为"痴迷弟子",任其驱使。

  李洪志发表的所谓的"经文",以时间顺序,也是从《法正》、《挖根》、《走向圆满》这些或多或少还有点指导弟子练功、学法味道,到《去掉最后的执着》、《严肃的教诲》、《窒息邪恶》、《除恶》、《忍无可忍》、《发正念》等等,再也找不到"练功"、"学法"的影子,而是赤裸裸地煽动、歇斯底里地狂吠、公然地胁迫、威逼其弟子对抗法律、对抗政府、对抗社会,与其控制弟子的步骤遥相呼应,丝丝入扣。几乎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无一例外地都走过了这样一段路程。

  心平气和地与"法轮功"练习者回顾练功过程,回顾自己经历的心理变化,大都无法否认。这样对李洪志实际动作和行为的剥茧抽丝,揭穿画皮,无论对一般练习者,还是深度痴迷者都是有广泛的适应性的。王东,男,39岁,青岛啤酒集团潍坊分公司职工。该自1998年受家庭影响练习"法轮功"后,表现并不十分痴迷,也从未进过京或在本地滋过事,工作表现尚可。但在帮教过程中,王态度很不冷静,在长达20多天的时间内一直强烈对抗,曾借去厕所之机,把浑身上下全部涂满大便,搞得臭气熏天,以阻止帮教人员与其谈话。

  我通过与其回顾练功过程和心理变化,王终于恍然大悟。哈建华,男,50岁,奎文区南苑小学老师,妻子早年去世,自己带着两个小孩生活,随着孩子逐渐长大,生活空虚苦闷,而练上了"法轮功"并逐渐痴迷,曾多次进京滋事,也多次受到法律制裁,也多次表示退出"法轮功"后又再次反复。我从其练功后一步步的经历和变化,特别是每次反复后越发痴迷的具体表现,指出了在这条路上求"圆满"、走下去的必然结局,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是李洪志早已设计好的圈套,在反复交流、说服下,终于使其转化。并利用其曾做老师的优势,现身说法,先后帮教转化了十几人。

  三是在疑难问题上,释疑解惑

  在长期帮教工作中,我对"法轮功"练习者较难解开的"受益说"、"圆满说"、"做好人说"、"福报说"等等,都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帮教方法。如,中央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傅怡斌、董立、王进东等典型案件后,在一些未转化的"法轮功"人员中又开始流传了一种"非代表说"的观点,认为"傅怡斌等跟成克杰、胡长清等人一样,是'法轮功'队伍中的败类,根本代表不了'法轮功'"。有的公开对我们做帮教工作的同志讲:"你们不也出了胡长青、成克杰吗?与'法轮功'出几个傅怡斌是一样的,并不能证明'法轮功'是坏的!"有的甚至妄想"法轮功"将像文化大革命一样,总有一天会平反。

  这一强词夺理的谬论,确实给帮教工作一度造成了困难。一是这一观点在"法轮功"练习者中很有市场,许多未转化人员以此对抗我们的帮教工作。如果蔓延开来,不仅直接影响帮教工作的深入,甚至有可能危及已取得的帮教成果。二是个别群众也因对腐败现象的深恶痛绝,以及被个别一般练功者初期表现相对"较好"所蒙蔽,默许甚至接受了这一观点。这将直接威胁帮教工作的基础。三是有些做帮教工作的同志,因科学文化和理论水平所限,一时找不到真正有说服力的方法,反映说:"还真说不过他们。"

  以个别现象为基础,以人人痛恨的腐败问题相类比,不仅有很强欺骗性,也有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发现,持这一观点者,多是高层次的练习者,他们不仅是"法轮功"的深度痴迷者,也是政治上的糊涂者或别有用心者。

  如原"法轮功"练习者李云(女,51岁),1996年抱着祛病健身的愿望习练了"法轮功",后来逐渐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并成为一名辅导站站长,曾三次进京护法滋事。为了教育挽救她,单位领导逐一与其促膝长谈,做她的帮教工作,均无济于事。她自己曾态度十分坚决地说:"头可断,筋可折,法轮大法不可丢。"她的丈夫在反复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不堪忍受与之离婚。她反而觉得无所牵挂更坚定了修炼"大法"的信心。在其影响下,19岁的独生女儿和未婚女婿,都成了"法轮功"痴迷者,该家庭也成了"法轮功"家庭。在帮教过程中,李希云自恃知识比较丰富,地位比较高,狡辩力比较强,顽固坚持傅怡斌不代表大法弟子的观点,强词夺理进行狡辩,并以绝食绝水相对抗。其他"法轮功"练习者也见风使舵,如影形随,反复抵赖。

  对此,我在逐一分析了傅怡斌、董立、王进东等典型案例后,对李阐述了如下观点:第一,傅怡斌、关淑云等自练习"法轮功"开始一直到杀妻(女)灭亲,都是亦步亦趋地遵循"法轮功"的理论,奔着"圆满"目标而去的必然结果,傅怡斌、关淑云杀亲之后仍无一点悔恨就是铁证。第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内确有一些腐败现象,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力度逐步加大,这是有目共睹的,而且那些腐败分子毕竟还是极少数,他们不可能也根本代表不了我们的干部队伍;而"法轮功"人员的违法犯罪却是大面积的、普遍的,傅怡斌等只不过是在"法轮功"这条道路上走得比其他人更快了些,如果坚持"法轮功"反动立场不变,可以断定,他们将都肯定走上类似傅怡斌的道路。在针锋相对、有理有据的批驳下,李无言以对,思想出现动摇,最终使她转化。

  由于及时破解所谓的"非代表说",这一谬论在潍坊很快销声匿迹,保证了帮教工作的深入发展。实践让我认识到,戳穿"法轮功"欺骗性比单纯地揭露危害更具有说服力和针对性。  

谈谈我的帮教方法

我是河北省秦皇岛的一名反邪教志愿者。在近5年的反邪教志愿者工作中,我逐渐摸索了一套帮教痴迷者彻底摆脱邪教的精神桎梏,过上正常生活的方法,我把它们梳理一下,以飨读者。

  一是个别谈心法:和这些痴迷者谈心时,我非常注重感情的交流,不怕拒绝,不怕吃闭门羹,始终把自己放在一个亲人的位置上,尤其注重倾听,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今后打算,适时加上自己的想法,引导他们说出为什么练,有什么困难,并慢慢在交谈过程中淡化"法轮功"的概念,配合话语重心的转移,再补充一些他们不知道的邪教害人的小例子,慢慢转化他们的思想认识。

  海港区的刘某在和我谈心事,不时大呼师父好,当我问她为什么好的时候,她却默默的流泪。经过2个多小时的促膝长谈,知晓了所谓痴迷的原因:身体多病,家庭贫困,但是由于平均生活费只是稍高最低生活费的标准而不能申领困难补助,让她感到某些行政部门不公平,加上近年来物价疯涨,生活费相对等于越来越少,只好去练功,其实只是求心理平衡。多年来只是靠练功给自己打劲。

  我认真听她说完,温和地安慰她,并答应她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她去问一下低保的事情。政策的规定,我没有办法帮她办理低保,但是我还是经过有关部门的商洽,每年都会有政府去给他送粮送一些慰问金,虽然少了一点,但刘某已经感到很满足了之后的几天,听周围邻居讲,刘某现在出来主动帮小区打扫卫生,人也感觉开朗了不少。加上我去和小区物业的负责同志商量,同意让她把清扫员的工作做下去,外面的邻居也不像以前那样离她远远的,过年的时候我和政府的同志给他送慰问金的时候,她哭的很大声,然后告诉我们,以后绝对不会再练功了,不然对不起我对她的好,也对不起自己的良心。

  二是保持联系法:在帮助痴迷者摆脱李洪志精神控制的过程中,消除隔阂是有利帮教的关键,当痴迷者走出法轮功后,保持联系,继续关注,对巩固转化成果也十分重要。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每当痴迷者转化之后,我都会组织座谈会,"欢送"他们走出误区、"欢迎"他们走进新生活,我们座谈的时候会为其今后的工作生活提出一些建议和必要的指导。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们有了什么困难,还可以找我们。

  为了让转化者看到我们帮助他们的真心,我对我所转化的人员,都坚持最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季度上门拜访一次、年终和有关部门一起走访一次。回访时,基本上还是以听为主,认真了解其思想状况,考察身边环境,针对一些人中存在的动摇问题,耐心开导,解疑释惑,巩固思想,并主动协调政府,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我和其他志愿者们一起,每年都为数十名原"法轮功"人员,送去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没有被"遗弃",有力巩固思想。某乡廖庄村冯某一家三口均为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其中父女二人为刑释解教人员,经教育已转化,其妻安某正在转化当中,思想仍不稳定。为避免冯某父女受安某影响出现思想反复,我和协会的同志主动介入转化巩固工作,通过定期心理疏导及资金、物质上的帮助支持,不仅巩固了冯某父女的转化成果,也使其妻认识到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危害性,表示不再相信"法轮功",一定要勤奋劳动,发展生产。目前,一家三口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冯某靠木工手艺揽活挣钱,妻子在家种地养猪、女儿在外打工,全年下来年收入能达二万余元。

  三是典型协助法:在做教育转化工作中,有意识的陪同部分转化典型一起做转化工作,培养了一批帮教骨干,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例如原"法轮功"痴迷者周某,转化后,除自己做产品推销工作以外,还积极协助帮教人员做未转化人员工作,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耐心讲解国家对"法轮功"的政策,耐心分析"法轮功"的歪理邪说,易于使习练者认可和接受。

  四是知识充实法:对转化后出现反弹苗头的"法轮功"人员,有针对性地用正面内容充实转化后的空虚头脑,我和反邪教协会联系了一批科技书籍,让他们学习掌握一些新的知识,并在会员中找到心理学专家,为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像从事泥瓦匠工作的刘某、开大翻斗车的赵某、勤劳肯干的库区移民杨某等众多的"法轮功"习练者,都是在掌握一定科学技术的基础上,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和辛勤的劳动,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彻底脱离了邪教的。

  当然帮教法轮功要因人而异,但是,我个人认为,以上的帮教方法对有志于帮助习练者摆脱邪教的志愿者来说,有共同的借鉴。  

对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矫治策略的思考 ——国际膜拜团体研究会2009年年会感想

国际膜拜团体研究会2009年年会有关膜拜团体成员心理矫治策略问题的探讨,为我们解决法轮功习练者心理问题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借鉴。如Joseph Kelly介绍的艾瑞克森催眠治疗的理论与方法;Terry Manca分析的信仰疗法;Michael D.Langone提出的"跨文化沟通"的帮助方式,以及家庭防范和处理膜拜团体为家庭成员提供的从预警到处置的可行方案等等。为此,笔者结合我国法轮功习练者帮教工作的实际,对比他人的经验,进行了思考。

  一、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矫治要加大专业技术含量

  自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以来,我们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理矫治经历了一个从摸索经验到日益成熟的过程。从最初的一张"不再修炼的保证书"算作转化,到认识李洪志歪理邪说、看透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定为思想转化,再到现在把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理健康、精神正常作为真正转化的标准。说明跟世界其他膜拜团体成员心理矫治一样,对法轮功习练者同样需要心理学、精神病理学等各方面的专业技术储备。

  而在我国,承担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矫治的人员大多是来自社会各界不太懂心理学、医学的志愿者,专业的心理专家或医生很少亲临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理矫治,有的即使参与矫治也是阶段性的,很少能做到全程陪护。

  这种现状,对于大多数思想还比较正常、情绪还相对稳定、痴迷程度比较浅的法轮功习练者还是有效的。据有关部门统计,在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后不久,98%的法轮功习练者在科普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方式下,看清了法轮功的欺骗性和危害性,并及时脱离了法轮功。

  而对于痴迷已经达到"心理依赖"、"精神分裂"的法轮功习练者,他们所存在的不仅是思想问题而是精神疾病问题,这就必须有专业的心理医生给予正确的、及时的治疗,否则,仅仅认识法轮功邪教本质,不会收到心理矫治的真正效果,他们也不能走向真正的健康。如山东省临沭县的一位中学教师、原法轮功痴迷者朱某某,在志愿者的帮助下,识破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荒谬,看透了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社会的邪教本质,但是,由于长期痴迷其中,已经出现了精神问题,在放弃法轮功后,仍不断地听到李洪志恐吓自己的声音,白天不能正常工作、晚上不能安静休息。

  为此,对于痴迷至今、大多都有心理或精神方面问题的法轮功习练者,要矫治他们的痴迷心理,一是需要专业人员积极参与;二是需要志愿者努力学习心理健康、精神卫生等专业知识,提高矫治策略的技术含量。如Joseph Kelly介绍的催眠治疗中的技巧:同步与引领、积极传达、间接建议、故意混乱、信息隐藏和暗示隐语等,在矫治中恰当运用会起到一定的效果。

  二、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矫治要重视家庭成员的参与

  膜拜团体常常破坏成员对家庭、爱的依恋。李洪志也通过宣扬"人间没有亲人"、"情是修炼圆满的障碍"等邪说,隔离法轮功习练者与家庭的亲情,所以,被膜拜成员伤害最重的往往是亲人。而家庭成员一般由于没有防御和处置膜拜(邪教)的常识与知识,显得格外无奈。有的甚至干脆丢弃膜拜成员,与之离婚或者不肯承认与其为亲属关系。

  在我国,法轮功习练者的家庭人员,一般默默忍受法轮功给他们家庭带来的痛苦。其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受血浓于水的亲情传统影响,弃之法轮功习练者不管的家庭很少,据我所接触的离婚的法轮功家庭,多数是法轮功习练者抛弃了亲情、丢弃了家。二是李洪志拼凑的气功动作,的确使部分人通过练动功身体受益了,因此不明真相的部分家庭许可甚至纵容法轮功习练者在家练功。当然大多数明智的家庭依靠社会志愿者或者国家的法律帮助自家的法轮功习练者,减轻自家的伤害。

  其实,家庭成员如果有了预警或处置膜拜团体的办法,不仅可以及早发现家庭成员的膜拜迹象,减少自身的伤害与痛苦;而且对于已经陷入膜拜的成员,其家庭自身也可救助或者配合救助。如美国的家庭基金会提供的从预警到处置的可行方案,对于包括法轮功在内的膜拜团体家庭人员都有帮助。

  特别是对于已经在心理上形成了对法轮功的严重信赖,以至于很难像普通人一样进行正常思考的成员,我们就不能仅仅依靠宣传教育的方式来向他揭露邪教法轮功的真面目,更需要进一步通过家庭的亲情召唤和关怀鼓励来帮助他们摆脱这种心理依赖,以便促使他们早日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为此,有法轮功习练者的家庭,应积极参与并探索帮助其解脱的办法;作为社会志愿者要积极传授家庭帮助的原则和措施。如Michael D.Langone在《转化与世界观》中,提出的"跨文化沟通"的平等方式给予帮助,这样不仅可以加强亲人与膜拜团体成员的联系,而且可以减轻他们在交流中的冲突。

  三、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矫治要善用前成员的典型引路

  膜拜团体实际就是把其成员带入了人生的歧途,对于团体以外的人很难找到让其成员回归的路。但是,对于曾经痴迷其中的前成员来说,他们走过"迷途",熟悉曾经的行程,让他们引路事半功倍。为此,国际膜拜团体研究会2009年年会很重视膜拜团体前成员的经验介绍,同时还给他们提供了相互联系的方式,让他们在相互了解中,稳固摆脱膜拜团体的路。如利昂娜·富尔纳里在《走出膜拜之后:我是谁》中,讲到的自己痴迷时受到的伤害如"隔断与家庭及外界的联系、自尊系统被破坏、侵犯对于自然或天道规律的信仰"等;以及走出膜拜后自己的一些困惑如"自卑、内疚、身份混乱"等;并提出"一个理想自我的重塑包括想象力、幻想和现在被解放了的能力的主动培训",对于现成员的心理矫治提供了有利的借鉴。

  在我国,对法轮功习练者的心理矫治初期,我们曾采用前成员的"传帮带"的转化方式,其效果是显著的。但由于膜拜(邪教)反复性的特点,使部分转化者思想反复甚至有的又重操旧业,为此,引起了反邪教志愿者以及专家学者的争议,甚至有的拒绝法轮功前成员参与现行成员的心理矫治。

  鉴于国际膜拜团体研究会2009年年会的研讨成果,前成员在现成员矫治中的引路作用。笔者认为,应该允许前成员加入法轮功现成员的矫治。一旦前成员加入到现矫治中,既可以用他们切身体会帮助别人,又可把他们思想中不稳定的因素暴露出来,及时补救,防止反弹。假如杜绝他们加入,不仅可能降低有效帮教的效率;并且,对于思想有波动的前成员也有潜在的危机,他们可能会因缺乏暴露思想的机会,导致其悄然走向反面。

  而发挥前成员的典型作用,可以采用直接让其参与对现成员的矫治,也可让他们把经验介绍出来传达给现成员。

  四、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矫治需要社会成员共关注

  国际膜拜团体研究会2009年年会,日本山口高子在《抵制破坏性膜拜运动:律师、受害者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其他合作者》中,指出从膜拜团体造成伤害获得赔偿,单靠律师的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观点。从中,我们可以得出,膜拜成员的心理矫治同样不可单靠志愿者或者咨询师,而要前成员、家庭成员、社会等共同关注、共同努力。

  因为膜拜成员对于膜拜组织的思想认同和心理需求是程度不同的,而且膜拜组织对于他们的精神控制也是不断变化的,那么我们在挽救和改造他们的时候,就不能拘泥于某一种固定的模式,也不能借助某一种力量,而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以便收到对症下药和事半功倍的功效。

  如对于痴迷不深的成员,一般可以采取说服教育;对于严重依赖心理膜拜团体的成员,依靠家庭亲情和社会关怀消除心理依赖;对于违背人伦、道德、触犯法律的成员,依靠法律切断从事活动的源头;对于已经成病态的成员,依靠医生、咨询师给予医治。

  而法轮功膜拜团体,不同于其他成员聚集一起的膜拜团体如太阳圣殿教、奥姆真理教,其特殊的修炼方式——成员分散于社会,极具隐蔽性,这就要求法轮功习练者周围的家庭、社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形成合力,抵御和防范。同时,伸出援助的手,积极救助还在痴迷的法轮功习练者,让受害的法轮功习练者尽早全部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过上正常的生活。  

心理康复疗法在帮教中的运用

 我们在对法轮功人员的帮教过程中,发现有相当数量的原法轮功练习人员,受到李洪志宣扬的"末世论"、"圆满说"、"业力论"等歪理邪说的影响,心理和生理机能被完全异化。在转化过程中,要促使他们打破原有的生活规律,巩固转化成果,这就要求我们"向内找",消除内心世界的心理阻力。本文试图从心理康复角度来探究消除法轮功练习人员的方法与策略,进而帮助其建立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

  一、心理康复模式的理论基础

  影响法轮功痴迷人员"心瘾"难除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的、客观的因素,有家庭的、社会的因素,也有个体生理、心理因素。根据心理学的理论,我们可以找到心理康复模式的理论基础。

  1、精神分析人格结构理论认为,人的人格有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组成的,他们之间互相影响,并在不同时间内对个体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和支配作用。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是生来就有的。它遵循快乐原则。超我是个体在生活中接受社会文化道德规范的教育而逐渐形成的,它由自我理想和良心两部分组成,他是人格结构中的道德部分,遵循完美原则。自我则介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在现实环境中由本我分化发展而形成的。支配自我的是现实原则,自我对本我的冲动和超我的制约具有缓冲和调节作用。法轮功痴迷人员之所以"心瘾"难除,就是因为本我过于强大,过分追求精神上的依托。要戒除"心瘾"就要发展其超我,用超我对本我进行压制,同时用自我调节其心理状态,帮助其建立健全的人格。

  2、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们的大量行为都是通过观察、模仿而习得的。同样人的不良行为也是通过模仿而产生的。社会学习理论强调榜样的示范作用,其负面效应则是如果榜样本身是劣性的,就会使人们习得许多不良行为。法轮功痴迷人员之所以练习法轮功是受了不良榜样的示范,包括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的迷惑,法轮功练习者的不良示范,要彻底使法轮功痴迷人员摆脱法轮功,就必须给其树立正确的榜样,通过观察、模仿学习逐渐使练习者脱离法轮功的心理影响。

  3、认知理论认为,人生来就具有理性和非理性两种思维。而思想、情绪和行为三者是同时发生的,极少有没有思想支配的情绪和行为。非理性思维和认知过程会导致不良情绪和行为的产生。人可以通过理性思维用新的观念和认知去代替旧的非理性的观念和认知,调整情绪,完善自我,朝着好的方向发展。脱离法轮功完全可以通过理性情绪疗法等调整认知,改变不合理信念,建立新的认知,从而彻底脱离法轮功对其练习者的心理控制。

  二、心理康复的阶段性治疗

  原法轮功人员在接受转化的过程中,是处在回归社会的关键时期,此时由于经历了人生的重大挫折,内心极度失落,其心理大致可分为"自我反醒期"、"转化犹豫期"、"强化巩固期"和"重塑新生期"等四个阶段。我们可以根据每一阶段原法轮功练习人员的心理特点,针对不同痴迷人员的具体情况,把每一个阶段每个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康复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1、自我反醒期的心理治疗

  处在这一阶段的法轮功痴迷人员在自我反醒时常以失败者自居,觉得愧对家人、愧对社会,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对未来的生活失去信心,因而总是处在绝望、悲观的心境与情绪中。对此我们应进行有效的榜样激励,使其学有榜样,从而树立信心,看到前途,帮助其闯过情绪消沉这一难关。

  此阶段主要是通过法轮功已转化人员中的成功案例,积极引导转化人员对痴迷者进行榜样示范,同时通过社区反邪教志愿者与其谈心,普及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通过榜样示范心理健康教育,促使法轮功痴迷人员恢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消除适应性心理障碍,为法轮功痴迷人员积极"向内找",突破法轮功对练习者的心理束缚,为恢复和重塑健康的心理打下基础。在与练习者相接触的过程中要结合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特点,力求做到渗透性、普遍性和针对性,使法轮功痴迷人员在自觉转化的同时,能在轻松、愉快的情景中完成人格的重塑和心理的调适,并自觉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真正学有所获,矫治不健康的心理,早日脱离法轮功的控制。另外,在此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通过面谈、心理测量、问卷观察等科学手段收集法轮功痴迷人员心理健康资料,为法轮功痴迷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并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状况做出评估,通过掌握第一手的资料,为以后转化成果的巩固打下基础。

  2、转化犹豫期的心理治疗

  当法轮功痴迷人员能够初步认识到自己因练习法轮功而造成的不幸、危害和失败,同时又想从此洗心革面,不再做法轮功的精神奴隶时,会产生一种茫然若失,不知何去何从的感觉,想与法轮功彻底划清界线,但又怕遭到"报应"。对此,我们应给以及时的沟通、引导,对其进行战胜挫折教育、自立自强教育和人生观教育等,使其认识到突破法轮功的精神束缚,战胜自我,重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也是一种人生考验,只有正视过去,面对现实,才能经受挫折,克服矛盾心理状态,进一步增强脱离法轮功的决心和信心。

  此阶段是心理康复模式的重点阶段,主要是对法轮功练习人员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帮助法轮功练习人员消除对法轮功的精神依赖性。从心理学角度看,精神依赖性也可以说是一种操作性条件反射。矫治的重点在于帮助法轮功练习人员建立必要的条件反射,以积极健康的体育锻炼来取代练习法轮功的精神满足,以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来取代法轮功对练习者的精神控制,降低法轮功练习者的内驱力,形成对法轮功及其思想的回避反射,并通过深入持久的揭批,看清法轮功的丑恶行径,从本质上对法轮功及其歪理邪说产生厌恶感。

  3、强化巩固期的心理治疗

  经历过自我反醒期和转化犹豫期两个阶段后,法轮功练习人员对自己能够摆脱法轮功的信心和决心明显增强,并能积极参加各项社区活动。此时,我们主要是培养法轮功练习人员的自我调控能力和人际关系的适应。由于社会、家庭对法轮功练习人员的负性评价和法轮功练习人员个体生理、心理因素,法轮功练习人员要比其他类心理敏感度高,情绪波动大,人际关系适应困难。社区工作者要善于捕捉他们的心理情绪反应,借助心理学的转变、淡化、平衡、疏导、发泄、情境参与等方法适时对法轮功练习人员进行心理调节。在此阶段我们应不失时机地利用集体的温暖,鼓励法轮功练习者参加各种社区活动,在活动交往中互相感受彼此的鼓励、信任和支持,并接受家人的关心和爱护,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4、重塑新生期的心理治疗

  处在这一阶段的法轮功练习人员,心灵已经回归社会。此时他们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自律意识,同时也希望家人、亲友、同事、邻居、社会等能真正理解自己、尊重自己。此阶段实际上是对法轮功练习者的再社会化过程。对此,我们应充分关心、爱护、理解和支持的态度,欢迎法轮功练习人员回归社会,并尽最大努力安排、解决其生活中的困难,帮助他们尽快适应社会。我们可以通过社区反邪教自愿者帮助他们提高适应和应对社会的能力,掌握应对各种挫折的方法,指导他们巩固心理反邪防线,同时让他们参加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定期给他们进行心理、法制、自我保护等辅导教育,使他们长期保持高度的防范意识,抛弃旧我,重塑自我,走向新生,实现再社会化。

  三、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1、心理治疗康复应建立在正确的心理评估的基础上。由于法轮功练习人员个案心理的特殊性,无论是在家庭生活上,还是在社会交际中心理都有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所以我们不能对所有法轮功练习人员套用一律的矫治方案,这就要求我们在对个体实施心理康复前必须首先对个体心理做出正确的评估。我们必须通过观察调查、面谈、心理测量等手段对个案做出全面的正确的评估,而不能依赖于前一次的评估。只有在正确评估的基础上,才能针对个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康复方案。

  2、心理咨询等专门技术的实施应由专职咨询员进行。由于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技术有较强的方法技巧,不经过专业化的专门学习和训练,一般很难以把握。而且适用不当不但使法轮功练习人员未能远离法轮功理论对其的心理毒害,还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新的伤害。所以,我们要求对心理咨询等专门技术的实施要求由专职的咨询员进行。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从事心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的反邪教愿者人数还较少,而且对涉法人员的心理咨询也没有现成的参考标准,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扩大反邪教志愿者队伍,在工作中不断去学习探索,总结提高。

  3、在具体心理咨询和治疗工作中必须遵守平等信任和严格保密的原则。由于对法轮功练习人员实施心理康复的治疗,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管理和教育,所以在具体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工作中,要求心理咨询员和社区工作者必须遵守平等信任和严格保密的原则。平等信任原则是指和法轮功练习人员交谈必须营造一种平等友好的气氛,做到相互信任,相互理解,密切配合,平等交谈。严格保密原则是要对前来咨询的法轮功练习人员的基本情况、咨询内容、测试结果、诊断类型必须严格保密,不能随意传播。另外对心理档案等资料不能随意透露和引用,这样才能使原法轮功人员产生信任感和安全感。

  4、心理治疗的方法必须结合社区帮教工作实际。众所周知,心理学的流派众多,而且各种方法理论都有其特有的治疗效果。但是由于社区帮教是要求原法轮功人员积极参与的自觉行为,所以,一般来讲我们需要选择行为矫正、认知疗法等一些成本低、风险小、见效快的心理治疗方法,而不能用一些强制性手段从而避免引起原法轮功练习人员的反感情绪。

  总之,"法轮功"练习者心理障碍的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多种多样,在帮教过程中我们也会有许多困难,对他们进行心理康复训练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事,需要我们进行大量细致的工作。但是不管周期多么漫长,任务多么艰巨,总有一天我们那些迷途的兄弟姐妹们在我们的努力下,将认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本来面目,从黑暗的深渊中走出来,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如何引导法轮功人员克服悲观情绪

情绪有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之分。悲观情绪是法轮功人员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消极情绪,特别是在修炼法轮功的弱势人群中其悲观情绪的存在尤为明显。他们认为不转化不会"失去"什么,而转化就等于失去了最后"圆满"的机会。这种悲观情绪的存在正成为制约教育转化工作的瓶颈。所以,在帮教工作中如何引导帮助法轮功人员克服悲观情绪,树立积极乐观的情绪,是促使其转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帮教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一、悲观情绪的含义及表现

  (一)悲观情绪的含义

  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会与周围事物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产生不同的态度。人对客观事物所持态度的内心体验就是情绪。我们在帮教工作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被劳动教养和判了刑罚的法轮功人员,以及受过各种处罚的法轮功人员,他们认为自己反正已经违法了,即便是转化也会被人看不起,自己也改变不了生活处境,于是变得郁郁寡欢,情绪低落,认定自己无论如何去做也不可能回到修炼以前,任凭你怎么说教都激发不了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好像唯有修炼法轮功才是他们今生正确的选择,修炼法轮功可以放下"名、利、情",不与"常人"争利的欺骗性诱导正好迎合了这部分人的心理需求。他们对待转化的态度非常消极。

  从心理学上来看,所谓的悲观情绪,是指与喜欢、热爱的对象遗失、破裂或所盼望的东西幻灭相联系的情绪体验。它是在原先热爱的东西丧失、盼望的目标没有达到或需要得不到满足后产生的一种消极情绪。而存在这种消极情绪的人恰好被法轮功邪教所利用欺骗,使他们对真实的生活开始厌倦,失去生活的勇气,逃避社会,追求虚无缥缈的"法轮世界",自暴自弃,实质是一种逃避生活的行为。

  (二)悲观情绪的表现

  悲观的程度取决于悲观者所失去东西的价值。一般来说,失去的对象的价值越大,所产生的悲观情绪就越深重。如恋爱受挫、婚姻变故、创业失败、身患疾病等等,容易引起极度的悲观。悲观根据其程度不同,可分为遗憾、失望、难过、悲伤、极度悲痛等。在日常生活中,悲观情绪一般表现为:一是情绪低落,没精打采,寡言少语,不愿与人交流,这在那些因婚姻变故、下岗失业的法轮功人员中表现尤为多见。二是对生活失去兴趣,喜欢独居,不愿与人交往。这在那些或因恋爱受挫或因工作事业失败的法轮功人员中表现明显。三是有些法轮功人员因一度悲观,常发生失眠、食欲减退、失望、焦虑、急躁、孤僻等反应。四是一些因常时间修炼并未出现自己所希望的结果发生时,现实生活与自己的内心需求产生极大反差,对自己失去信心,产生悲观情绪,严重者常有轻生念头。

  二、悲观情绪产生的原因

  悲观情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体自身的因素,也有外部环境的因素。

  (一)主体因素

  1、心理成熟度不高。由于受教育程度不高,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差,导致一些法轮功人员心理成熟度不高。特别是一些较为年轻的法轮功人员,情绪的两极性还较明显,情绪的稳定性差,自我调节能力和对挫折的承受力不强,遇到挫折和困难时,他们就很容易变得低落沉闷、消极悲观。

  2、性格内向。人的性格分为外倾型和内倾型。法轮功人员也不例外。外倾型性格的人心理活动倾向于外部,精力旺盛,富有朝气,开朗活泼,善于交流,不易产生悲观情绪,而内倾型性格的人,心理活动倾向于内部,表现为沉默少语,反应缓慢,较孤僻。性格内向的法轮功人员往往容易产生悲观情绪。

  3、身体缺陷。有些身体患有残疾的法轮功人员,由于生理缺陷或身体疾病,生活质量下降,其悲观情绪表现比较明显。

  4、目标不合理。心理学研究表明,当结果大于期望的目标时就会产生满足的情绪体验;当结果与期望目标相等时,就会觉得无所谓;当期望的目标过高,结果低于期望值时便会产生失望。有一些法轮功人员在未修炼之前好高骛远,常常确立不切实际的目标,一旦受挫就情绪低落,还往往把失败错误归因,不从自身找原因,用修炼法轮功寻找精神寄托,而事实是修炼法轮功并不能弥补其失败后的沮丧,从而引发悲观情绪。

  5、信念危机。人的情绪并非由环境和生理条件机械决定。对情绪有决定影响的是人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不同,其目的动机就不同,意志的坚定程度、经受挫折的能力也不同。近年来,由于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人们的价值取向出现偏移,信念出现危机,一些人被法轮功邪教利用,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放大,看不到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当个人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开始向社会发泄不满,人生失去方向,继而产生悲观失望的情绪。

  (二)外部因素

  1、重大事件或变故。如法轮功人员之前家庭的重大变故,失去亲人和生活基础,失恋、婚变、创业受挫等。使其产生悲观情绪。

  2、追求的目标破灭。如法轮功人员之前因晋职、就业、创业等与个人需要直接相关的具体目标得不到实现,往往产生悲观情绪。

  三、悲观情绪的危害

  法轮功人员产生的悲观情绪,是一种消极不愉快的情绪体验,它的发生总是伴随着生理和心理的变化。长期的悲观情绪,一方面可使他们的整个心理活动失去平衡,另一方面造成他们生理机制的紊乱,扰乱神经系统的调节能力,影响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的功能,降低人的免疫力,使他们产生身心反应性疾病,如神经官能症、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更容易导致像高学压、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以及常见的一些病症发生。同时,消极情绪的产生直接对抗法轮功人员的转化,使法轮功人员意志消沉,精神颓废,丧失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所以,消沉悲观情绪代之积极乐观的情绪,是实现法轮功人员从根本上接受转化的重要手段。

  四、消除悲观情绪的心理疏导方法

  (一)引导法轮功人员从新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悲观情绪的产生与人的意志力有密切关系,意志坚定的人一般不容易产生悲观情绪或比较容易克服悲观情绪,而意志薄弱的人由于自我控制能力差,因而往往比较容易产生悲观情绪且产生悲观情绪后不易消除。人生观和世界观是意志倾向的核心。不同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信仰,就有不同的情绪体验。所以,在帮教工作中,我们帮教人员一方面要帮助法轮功人员认清邪教的本质,看清唯心主义的危害,一方面要加强对法轮功人员进行人生观、世界观和信仰教育,教会他们用唯物主义的眼光去辩证地看问题,用一些积极向上的模范人物的事迹去教育鼓舞他们,激发他们情感上的共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走出悲观情绪的阴霾。

  (二)营造氛围,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悲观情绪可以通过转移注意力,让一种情绪超过压倒另一种情绪来消除。所以,我们在帮教工作中应当注意营造帮教的良好氛围,引导法轮功人员多参加社会活动,特别是组织他们多进行一些文娱体育活动,通过让他们参加"阳光工作站"、"爱心家园"等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有益活动,让他们从中感受集体的力量和自己的力量,获得生活中的乐趣,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从而一步一步地消除他们的悲观情绪,最终实现转化。

  (三)引导他们正确地认识自己,树立回归社会的信心

  法轮功人员产生悲观情绪,失去重新生活的信心,说到地是因为他们修炼了法轮功而丧失了对自我的正确评价,精神生活发生了扭曲,其内心是极度痛苦的,只是嘴上不说,他们看不到自己的优点,更看不到自己的优势,当面对一些具体问题时,他们总是过低地评价自己,认为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没有水平和能力。用修炼"真、善、忍""做好人"来掩饰自己空虚的心灵。所以,我们帮教人员一定要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帮助他们客观地评价自己,让他们消除转化后的思想顾虑,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困难,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激发他们的自信心,增强他们回归社会的勇气和决心。

  (四)引导他们加强修养,养成豁达开朗的性格

  法轮功人员悲观情绪的产生除了因修炼法轮功导致以外,同时也受个人思想修养,自身性格特点的影响。从修养方面讲,胸怀狭窄,斤斤计较的人,容易疑神疑鬼,患得患失,经常处于抑郁愁闷的情绪之中;反之,心胸豁达,志向高远的人,能容事容人,舍名舍利,即使在困难或不利的条件下,也能保持乐观、愉快、朝气蓬勃的心境。从性格方面讲,由于人的个性特征存在着许多差异,性格有"内向"和"外向"两种不同类型。性格内向的人心理活动倾向于内部,重视主观世界,好沉思,交往范围小,寡言孤僻,多疑,容易产生悲观情绪。而性格外向、开朗、豁达,心胸开阔,不容易产生悲观情绪。克服法轮功人员的悲观情绪,引导他们保持乐观的情绪,就要设法帮助他们养成宽阔的胸襟,长远的目光,通过交流,让他们形成活泼开朗的良好性格,从根本上消除他们的悲观情绪,为实现转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引导他们正确地面对现实,增强他们适应环境的能力

  在帮教工作中要充分运用说理的方法,通过大量事实和例证揭露法轮功"真、善、忍""做好人"的虚伪性,修炼"圆满"的欺骗性,让他们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消除他们害怕转化的思想顾虑,正确地面对因修炼法轮功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勇敢地面对现实,让他们从悲观的情绪中走出来,适应环境的变化,在他们脱离法轮功后,我们帮教人员可以帮助他们规划一下未来,引导他们开始积极的生活和工作。

  总之,消除悲观情绪的方法很多,需要我们在帮教过程中根据具体对象灵活运用,同时还可以对被帮教对象加强心理学知识的学习,使之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及情绪的自我调控方法,如自我疏导法、宣泄倾诉法、转移注意法、知足常乐法、奋斗常乐法等,对自己的情绪进行及时的认知和积极的调节。  

找好切入点进行帮教

 作为反邪教志愿者,在帮教"法轮功"的过程中发现,找好切入点是实现有效帮教的关键。为此,本文谈谈以"向内找"作为切入点,帮教习练者的方法。

  一、什么是李洪志的"向内找"

  李洪志说:"大法弟子与常人最根本的区别就是遇到问题向内找"(《精进要旨》);"遇到矛盾,不管怨不怨你,都要找自己。"(《新加坡讲法》)

  由此看来,"向内找"是鉴别"法轮功"习练者与"常人"的标准。而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习练者眼里,"常人"是"垃圾",是"正法"结束时"被淘汰"的对象。所以,每一个"法轮功"习练者,在其修炼过程中,都会极力恪守师父李洪志的这一教规。

  按照李洪志"向内找"的要求,"法轮功"习练者遇到师父许诺不能兑现:如有的相信师父"消业"却小病拖大、大病致死;师父的"法身"无所不能,却保护不了为"大法"奔命的习练者免于死亡;还有师父许诺"圆满临近",而至今却遥遥无期等,就不会再找师父的责任与麻烦,而只指责自己。这样,李洪志既推脱了责任,掩盖了真相:"消业"无效、"法身无能"、"圆满虚无"。

  而在不断地"向内找"中,每个习练者都会找到自己越来越多的不足,因为"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况且李洪志还给"法轮功"习练者规定了很多属于"不足"的项目,如:"关心家人的常人心"、"担心违反法律被抓的怕心"、"期盼圆满的执著心"等等,而这些"不足"去不掉就没了"圆满"的希望。为此,为了修去"不足",就只有更加听李洪志的话,更加痴迷于"法轮功"。所以说,"向内找"实质是李洪志对"法轮功"习练者进行精神控制的手段。

  二、抓住习练者对李洪志言听计从的心理,把"向内找"作为切入点

  对教主唯命是从,这是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征。邪教"法轮功"也不例外。对于"法轮功"痴迷者来说,师父李洪志的话当然更是圣旨。因为李洪志的"思想业"——"对师父及其大法的不敬与怀疑",早已把"法轮功"习练者的思维归属在了李洪志的安排里了。所以,当我们面对"法轮功"痴迷者,要想让其转变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看法与态度,采用直接说理的方法,即直接否定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方法,是行不通的。但是抓住习练者对李洪志言听计从的心理,让其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思考,在其思考中引导他们发现李洪志言论自身的矛盾与荒谬,往往事半功倍。

  如我在进行心理矫治中曾遇到"法轮功"习练者季某,他当时48岁,是一名海军退伍干部。他是因为长期海上作业身患严重关节炎而习练"法轮功"的,并且习练"法轮功"后,关节炎有了缓解,他没有考虑那是自己回乡远离了海水,加上自己长期锻炼的结果,就认为"法轮功"很神奇,李洪志是个神,所以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特别虔诚。他曾说过:"到死我也不会说'法轮功'一个不字。"由于他自感身体受益,加上他在部队当领导形成的"指挥他人,我是正确"的心理,矫治难度特别大。无论我们从法律、道德还是健身等多个方面,都无法与其沟通,甚至埋怨家人为什么把他送到心理矫治中心,吵闹着要离开心理矫治中心,以使我们的矫治无法进行。

  后来,我们志愿者依据他在心理矫治中心态度蛮横的现实表现,让其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向内找",他冷静了下来,他发现自己不能善待心理矫治人员是错误的,他说:"我的观念虽然跟你们不一样,但不该对你们蛮横",就这样一个心理矫治的良好开端出现了。

  三、"向内找"促使了习练者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疑惑

  尽管"向内找"是李洪志提出的,并且在"法轮功"这个群体里,习练者一般会按李洪志"向内找"这个教义行事,但李洪志所说往往前后矛盾、所说与所做也往往不一。如当有人指出"法轮功"不适宜于青少年时,李洪志不"向内找",而是指使习练者围攻讨说法;当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时,李洪志更不"向内找"自己残害生命、破坏公共利益的邪行,而是"向外找"——唆使习练者制造谣言——"谎称中国政府被迫害"。所以说,"法轮功"的"向内找"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不能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一个不字。受此影响,痴迷者往往不会向内找,特别是在他们被送进心理矫治中心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时候。而我们志愿者要运用"向内找"的邪教教义进行矫治痴迷者,就要遵循因人而异、适时进行的原则,并且要注意循序渐进、及时引导。

  ——因人而异。"法轮功"习练者修炼的原因、痴迷程度、追求的利益各不相同,特别是对李洪志庞杂歪理邪说的关注点也各不一样,那么运用"向内找"促使破壳的策略,也并不是适应每一个被矫治者。如痴迷程度深、追求"圆满"的痴迷者,如果让他们在心理矫治中心"向内找",他们往往会认为那儿是自己提高层次的机会,对心理矫治中心的顶撞是过了一关。如痴迷圆满的"法轮功"习练者吕某,被家人送到心理矫治中心后,他认为心理矫治中心是提高层次的场所,在拒绝矫治的半个月后,他认为修炼层次已经很高的自己该飞升了。对于吕某,我们如果让其"向内找",只会加速其极端行为的发生。为此,我们对吕某采取了"现实受挫"法,让其飞升,结果也就可想而知,接受矫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适时进行。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矫治,跟医生治疗其他疾病一样,需要对症下药、适时而宜。据本人对"法轮功"习练者的矫治实践来看,一般在被矫治者受到外界干扰或刺激下,也就是说被矫治者遇到了现实矛盾的时候,适时引导让其按照李洪志的"向内找"去思考,一般是可以奏效的。如因家人不堪忍受其对"法轮功"的痴迷而与其断绝家庭关系、违法受到法律制裁或者被送进心理矫治中心时。如上面提到的海军退伍干部,就是在其被送到心理矫治中心,与矫治老师们发生冲突的时候,引导其"向内找"而使其冷静,后来逐渐看清"法轮功"邪教本质的。

  ——循序渐进。矫治"法轮功"习练者痴迷心理,是一个剥茧抽丝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而要循序渐进。如对上面我们提到的原痴迷者季某,我们在让其"向内找"时,是分三个步骤进行的。

  首先让他根据自己现实表现"向内找"自己的不足。他发现自己为了"法轮功"不再孝敬父母,这不是"做好人",违背修炼"法轮功"的初衷;然后我们引导他根据"法轮功"的现实表现"向内找""法轮功"群体组织的不足。他发现"法轮功"对反对或者是对其提出异议的人、单位进行围攻、讨说法,这是不"忍",违背李洪志"真善忍"的旗号;最后我们引导他根据师父的现实表现"向内找"师父的不足,他发现师父说"修炼人不会得病,有病那是在消业",而结果有的习练者有病坚持修炼"法轮功"不去医治却死亡了,这说明师父骗人。

  尽管这三个"向内找"需要一定的技巧促其进行,但是按照这个顺序,逐层引导其"向内找",效果还是很显著的,季某就是通过循序渐进的"向内找",终于看清了李洪志骗子的嘴脸,进而认识到痴迷的可怕后果,最后坚决与"法轮功"决裂的。

  当然,"向内找"毕竟是李洪志对"法轮功"习练者提出的邪教教义,所以,仅仅通过"向内找",往往容易使习练者虽然放弃"法轮功",但其思维仍在"法轮功"里打转,遇到事情仍会拿李洪志的话做标准。所以,当我们通过"向内找"促使了习练者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疑惑时,还要及时对他们进行引导。随后,再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进行系统破解,对"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邪教本质进行彻底揭露。这样,经过系统矫治的痴迷者一般会彻底摆脱李洪志的精神控制。  

“四法”解决法轮功人员的安全感缺失

法轮功痴迷人员由于深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对李洪志的心理依赖特别严重。笔者作为反邪教志愿者,在帮教实践中,从解决法轮功人员的安全感缺失问题入手,进而帮助他们戒除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的心理依赖,收效良好。

  一、安全感是决定心理健康最重要的因素

  著名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安全感是决定心理健康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甚至可以被看作是心理健康的同义词。作为心理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安全感最早见于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的理论研究中,虽历经百年的争论和探讨,但至今仍未形成统一的概念。我国学者认为安全感是心理健康的基础,有安全感的社会成员才能有自信和自尊,才能与他人建立信任的人际关系,积极挖掘自身的潜能。而缺乏安全感的社会成员更多地会感知到孤独和被拒绝、对他人通常持有不信任、嫉妒、傲慢甚至仇恨和敌视的态度,行为上也更容易出现逃避、退缩或攻击性的行为,较难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缺乏安全感也是多种心理疾病的隐患之一。

  在帮教实践中,笔者发现,许多法轮功痴迷人员安全感缺失,在行为上表现为焦虑,对事物不必要的过度担心,缺乏自信,过于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关键时刻总是希望依靠别人,希望别人能够帮助自己。同时,内心深处对自己和别人又都不够信任,对生活周围的人与事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有的人还会总觉得自己命不好,会有"灾难"临头,整天提心吊胆,对生病、死亡异常的害怕。

  二、四种方法帮助法轮功痴迷人员建立安全感

  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E·H·Erikson)在1950年曾提出,人格发展最主要的课题是建立对世界最初的信任感。法轮功痴迷人员如果能受到社会或家庭的关心,得到外界一种友善的态度,并且这种态度是经常的、一贯的和可靠的,他们就会觉得舒适与满足,进而会产生一定的安全感,最终会对周围的世界产生信任和期待,从而走出法轮功的"精神泥潭"。笔者在帮教实践中从以下几个途径帮助法轮功痴迷人员建立安全感,总体来说,收效较好。

  一是剖析法理,帮助走出虚假的安全感。许多痴迷人员的兴趣全在于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找到了精神寄托,生活的全部内容就是听信了这些歪理邪说,企图达到所谓的"祛病健身"、"圆满"、消业积德的目标,沉迷在所谓的"法身保护"等邪说之中,从而在其中找到"安全感"。对这些人员,要以转移他们的兴趣为先导,帮助他们从虚假的"安全感"中解脱出来。帮教实践中,笔者一般从剖析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入手,从"圆满"、"法身保护"等的虚假性、危害性等入手,通过一系列生动真实的例子,告诉他们痴迷下去带来的可怕后果,痴迷法轮功并不能带来"福报",幸福的生活要靠勤奋的双手创造,从而在他们心灵深处带来震撼,帮助走出虚假的"安全感"。

  二是增强自信,形成真正的安全感。许多法轮功痴迷人员一般都有一些创伤性生活经历,在心灵深处受到过伤害。为此,作为反邪教志愿者,必须要了解每位痴迷人员的心理症结所在,因人施策,帮助他们全面分析自己的优劣缺失,重新建立自信心,使他们深深感到,只要自尊、自重,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负责,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归宿。笔者曾帮教过这样一个案例,黄某,单位改制下岗,收入锐减,婚姻破裂,认为是前世"造业"多,福报不好,遂痴迷法轮功不改。后来,笔者根据其大专学历,具有一定的谋生技能,从各方面帮助其建立自信,助其重新找到安全感。黄某彻底转化后在一私企顺利找到工作,并很快重新结婚,回归社会状况十分理想。在帮教过程中,笔者还有意识地组织法轮功痴迷人员一起进行一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游戏活动,使法轮功痴迷人员在游戏生活中感受到乐趣,在不知不觉地展示自己的价值和才华,形成一定的自信力,为形成真正的安全感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要寻求家庭和社会的关爱。要使法轮功痴迷人员彻底摆脱邪教,单靠他们自身的努力来获取安全感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家庭的帮助和配合。笔者曾经在社区反邪教帮教中心工作过多年,一些失败的案例都是因为家庭关爱缺失、社会接茬帮教不到位所致。一些法轮功痴迷人员在社区帮教中心转化得都比较好,然而,回到家中,由于亲人的不理解,家庭关系的不和谐,安全感没有形成,最后又重蹈覆辙,出现反复。一般来说,如果家庭成员,尤其是家庭主要成员如父母、爱人能以良好的情绪状态、正确的行为方式去接纳他们,在他们遇到困难、信心不足时,及时地给予关心、帮助和鼓励,这些人员都能得到转化和巩固。因此,一定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法轮功人员的家庭成员能克服心理障碍,积极容纳法轮功痴迷人员,使家庭在痴迷人员回归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要开展预防"反复"教育。反邪教志愿者帮教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防止痴迷人员反复。一些痴迷人员从社区帮教中心回归社会、家庭后心理反应十分复杂,其中大多数能认识到邪教的危害性,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常常感到苦闷、痛恨自己,对前途悲观失望,并且担心亲人不信任、不接纳。针对这些心理状态,反邪教志愿者就要在心理辅导中做出多方面的努力,让痴迷者逐步掌握认识反复主体、反复诱因、认识环境三个要素对解除心理依赖的作用,帮助他们了解转化的关键在于摆脱心理依赖,摆脱以往功友的勾联和不良环境,让他们学会处理回归社会后可能遇到的问题,计划怎样尽可能使自己有稳定的职业和居住环境,寻找同代人及亲人的关怀与支持,等等。在环境层面,帮助他们强化心理安全感。

  总而言之,合理的心理疏导是法轮功痴迷人员真正转化的最后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甚至终身的过程。反邪教志愿帮教者只有在采取思想帮教和心理疏导相结合的情况下,认识和了解痴迷人员的心理问题,帮助痴迷人员学会认识和克服心理依赖,找到真正的心理安全感,这些人员回归社会后,才能真正地、完全地脱离邪教。  

浅析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障碍及帮教对策

世界卫生组织对健康的定义包括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性三个方面。法轮功痴迷者练习法轮功后在生理状态有所改变的同时,出现严重的心理障碍,连正常的人格意识都不存在,社会适应性降到了最低点,痴迷者基本都有背弃家庭、朋友乃至社会的经历,与健康的概念已经完全背离了。如何帮助痴迷者解决因心理障碍所造成的危害,使其摆脱法轮功的精神控制,显得至关重要。

  一、法轮功痴迷人员心理障碍产生的原因

  法轮功人员对法轮功痴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心理因素是这一过程的主要因素,在心理演变中经历了时间、空间,从量变到质变的各个时期的变化,最终被暗示、被操纵、被精神控制。在帮教法轮功痴迷者时,通过分析各种因素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心理影响以及对心理成因全过程的探究,深刻认识法轮功对练习者造成的心理摧残,这将有助于对法轮功痴迷者的帮教。

  (一)社会背景与法轮功练习者的心理成因

  当前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对每一个人的心理适应都带来巨大的压力,大多数人通过各自的适应过程排解或承受住这一压力,而少数出现了适应障碍或进入了应激状态,从而在思想信仰中产生危机与迷惘或在生活中遇到挫折与困难时出现失衡,在传统的文化观念与现实的价值观念间产生了严重的冲突。此时,法轮功的"真、善、忍",虚幻的"外空间"、"上层次"、"圆满"等歪理邪说像精神鸦片一样让心理困惑的法轮功练习者麻醉、成瘾、忘却自我、不知摆脱、越陷越深,从而失去自我,成为李洪志的傀儡。

  (二)法轮功练习者痴迷行为的心理成因

  法轮功练习者从接触法轮功到痴迷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是一整套心理机制所造成,每一个环节中,均有一复杂的心理演变过程,每一个人不是接触法轮功就都会痴迷,而是存在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首先是接触期,练习者主动接触法轮功的种类很多,有的是想治病健身,有的是想在法轮功群体中寻求社会角色,有的是好奇,有的是从众心理,而后进入了失觉期。这些人在接触法轮功理论和练习方法后,有一部分人由于在自我暗示与周围环境影响下,心理感觉到身体里有异样兴奋的感觉,对其产生信任与依赖,从而进人痴迷期,导致思想的偏执,形成管状意识。在他们的意识范围内只有法轮功,而家庭、工作、前途、处境均不在意,最终发展至类精神病期,产生幻觉而继发妄想,造成感知与行为异常,发生自杀、自残与杀人的悲剧。

  法轮功对练习者实施精神控制,主要是通过对练功者的心理意识改变而完成的,指引法轮功练习者走上从练功、学法、弘法、护法、对抗社会,走向自我毁灭的一条不归之路,从而也验证了法轮功是反社会、反人类、泯灭人性的邪教。

  二、"法轮功"痴迷人员心理障碍的主要特征

  在几年来的帮教工作中,本人所接触的法轮功痴迷人员大多存在思维僵化、个性弱化、行为退化等心理异常表现,这也正是法轮功通过使用心理影响手段导致的恶果,分析其中原由,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心理矫治,恢复其正确思维方式有着重要意义。

  (一)自私心理,促使深陷法轮功泥潭而不能自拔

  法轮功修炼理论中最核心的观点,就是"得"与"失"的关系,所谓的"一举四得"、"无所求而得"、"今生不得来世得"、"不失不得"、"现在失去多少,将来得到多少"透视出练功者一切行为的实施或一切代价的付出都是有目的,都是为了得到"德"、"消业"、"上层次"、"出功能"、"圆满"、"得正果"等所谓的好处。这种自私的修炼理论使练习者的贪求之心隐藏很深。也正是在这种充满自私性的修炼理论的支配下,练习者才心甘情愿打着"真善忍"的旗号,不折不扣地执行着李洪志的命令。吃苦受罪,做好事,都是为了"积德"或"守德",以便"长功",造成一些痴迷者为了个人的圆满不惜抛弃家庭、工作,危害社会安全,甚至走入极端,为了"圆满升天"杀人害命。

  (二)幻想心理,诱导"白日梦"不醒

  法轮功练习者在多年的练功学法中,抛弃了很多原来的兴趣和爱好,甚至连生活习惯都改变了,只对法轮功有关的事情感兴趣,情感变得淡漠,行为变得怪癖,思维变得异常。痴迷法轮功后,渴望高人一等的心理特别强,尤其是在练功打坐入定时,幻觉现象随之而出现,犹如法轮功所描绘的情景,思维方式从主动积极的状态,滑入到被动接受的状态,从而停止了理性分析和独立判断,导致因暗示而出现所谓"开天目"。看到了与李洪志所讲的景象一样的情况,看到了自己的元神,变成了又高又大的佛啦,看到了自己炼出了"婴孩"等,在幻觉中痴狂地做着这些"白日梦"。觉得自己就是高于常人不平凡的神,心中沾沾窃喜,甚至大肆宣扬张狂。"白日梦"越发稀奇神秘,沉迷就越发不醒,追求虚荣和幻觉的心理也就越强,思想行为变得不可理喻。

  (三)恐惧心理,加强对法轮功的依赖性

  人类最根本的恐惧是对死亡的恐惧,在自然灾害、疾病等面前人显得非常渺小,终归摆脱不了死亡的结果。痴迷人员渴望永生,延缓死亡的心态十分显著,为了战胜命运,减轻由死亡威胁而引发的巨大恐惧,从而寄希望于无所不能的"神佛"来驾驭这个世界,自认为只要对"神佛"顶礼膜拜,就可幸免劫难,以至于生命永续。李洪志正是利用痴迷者这种心态,竭力神化自己以"法身无数,威力无比,宇宙中最高的主佛"骗取痴迷者的崇拜,从而进行威逼恐吓,达到对练习者的精神控制,如在许多"讲法"中不断散布"末世论"。说什么"地球就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人类社会在史前每次不同周期毁灭时,都是处于道德极其败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以此暗示"大劫难"即将来临,鼓吹"地球爆炸论",恐吓练习者。并对练习者宣讲到"一旦降为常人,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的性命,业力也会回到你的身上来",并胡说"一切破坏大法的人都是魔",转化了的人或对大法不敬的人都得下地狱"形神全灭","那些只想从大法中得到好处,而不想为大法付出的人,在神的眼里看,就是最败坏的生命,就会在这场磨难过后被淘汰掉,一旦走向反面,千万年的等待将毁于一旦。"在大量的威胁恐吓的言论下,使得痴迷者不敢怀疑或背叛他,只有俯首听命,心甘情愿地听他摆布,对法轮功产生了极大的依赖性,感到只有修炼法轮功才最安全、最高尚、最有前途,一旦离开就很可怕,下地狱被恶魔缠身,无休止的"业力轮回",甚至"形神俱灭",并因此产生了"只有在最后的关键时刻还在大法中修炼都有救"的依赖心理。

  (四)赌徒心理,一条路走到底

  法轮功宣扬的"末世论"恶意夸大社会阴暗面,声称"这个社会不可挽救要销毁,只有练了'法轮功',才能圆满逃离灭顶之灾,不修大法的人都将在灾难中被彻底淘汰",导致了痴迷者忍受各种痛苦,抛弃事业家庭、爱情,甚至生命,去弘法、护法、正法与政府对抗,以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为了修"大法"、追求"圆满",放下了所谓常人中的一切"名、利、情"吃苦受罪,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甚至家破人亡。在痛苦中,在悬崖边上,有相当多的痴迷者仍然不思悔改,心里很不服,但仍然怀着孤注一掷的赌徒心理,反正已经走到了死亡的边缘,反正一无所有,修炼是没有回头路的,不如抱着最后的修炼圆满的一线希望,再赌一把,说不定能赢回来,一旦"圆满得正果"一切苦难都会得到回报,一切的一切也就会全部收回来了。

  (五)虚荣心理,不敢否定自己的错误

  在大量的法轮功痴迷者危害社会的事实面前,法轮功痴迷者迟迟不肯承认现实,挣脱不了精神束缚,有很大的心理因素就是自己爱面子的虚荣心,不敢承认自己多年来执著追求的一切都是虚假的,是错误的,不敢否定自己,不敢正视错误。如果否认自己的错误,就等于承认自己的愚蠢,这么多年来的吃苦付出,只不过是做着助纣为虐,害己害人的事。这接受不了的事实,激烈地撞击着心灵,打击着痴迷者的自尊心、虚荣心,使许多痴迷者坚持错误不认账,回避事实不转化。

  除了上述因心理障碍导致痴迷的原因外,还反映出法轮功痴迷者贪求心理表现的情况。如在法轮功宣传的"练功不收任何费用"、"不吃药、不打针能治百病"的小恩小惠的利诱下,因想占这个便宜而上了贼船;看到别人练功能双盘,出了功能似的,自己怎么就双盘不了,怎么就练不来功能的攀比心理;"我就是神,我就是佛,谁也阻止不了我练功和上访"的狂妄心理;"看到别人修得比自己层次高"心理不服的嫉妒心理;以及争斗心理等。这种种心理矛盾的冲突,加剧了练习者对法轮功痴迷的程度。

  三、法轮功痴迷人员的帮教对策

  为有效帮助这些人员摆脱法轮功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必须针对他们的心理活动状况找准症结,打开心结,一步步化解心理上的困惑,引导他们走出迷途,回到正常人的思想状态。

  (一)系统开展帮助教育工作,开展心理矫治

  法轮功痴迷者思想转化的复杂性、多变性决定了帮教工作要克服短期行为和急躁情绪,要紧密结合其练功背景、现实表现、思想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帮教。针对"有神论"思想特别严重的痴迷人员,重点是清除他们对李洪志的膜拜心理和转化后的恐惧心理,教育时讲清宗教、邪教、迷信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树立他们自觉抵御邪教和迷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念。针对痴迷者心理障碍的表现情况,因人施教,思想初步转变后,保持教育力度,及时灌输正确的理念,通过反复诱导对其思想产生连续暗示,达到潜意识中的固化,从而替代痴迷者心理潜意识中的法轮功歪理邪说。

  (二)帮教内容的剖析与灌输,重塑心理认知

  法轮功痴迷者是特殊的社会群体,在对其帮教时,主要是解决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首先,针对李洪志反天文学、物理学、历史学、医学、佛学、道教等学科常识的歪理邪说进行针对性地剖析揭批。划清三个界限:即划清法轮功邪教与传统文化、气功、合法宗教的界限,从而在帮教过程中更有针对性,更有说服力。其次,进行科学唯物论教育。通过讲座、录像、图片等教育方式使他们了解人类的起源,地球的变迁,宇宙的结构等知识,逐步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实现从唯心有神论到唯物论无神论的过渡。三是开展正面教育。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等内容,增强他们正确的道德观念。学习法律常识,培养他们的守法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进行大量正面教育引导,是一个"排浑水、灌清水"的过程。通过学习能激发他们深刻反思,打消法轮功在他们心中的优势地位,击碎痴迷者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心态,撕去他们的自私心理的面纱,重塑正确的思想意识。

  (三)开展免疫教育,强化心理认知

  引导法轮功痴迷者走出心理的迷途,是帮教工作的关键。练习者痴迷法轮功非一日之功,是《转法轮》等书籍及"经文"的长期误导所致,以致歧路难返。按照心理学原理,人于何处迷,当由何处解。痴迷者由《转法轮》等书籍及"经文"等入迷,只有击破它们才能从内心说服和帮教痴迷者,正如医生看病确诊后下药,方可除患一样。因此,我们首先对思想已发生变化的练习者剖析李洪志的"经文"、书籍等,打破其思想中残留的幻想,增强他们的自身免疫能力,并及时进行科学的气功知识教育,使其了解健身气功的作用、局限性和与法轮功伪气功的本质区别,科学解释初练功时的"良性反应",消除对法轮功能祛病健身的神秘心理,并选择适当的健身方法予以传授,同时多组织文体活动,达到充实生活、融洽气氛、互相鼓励、强身健体的目的。  

我是如何揭开高某“圆满”心结的

[打印本页] 【字体大小:  
  高某,女,今年30岁,大学毕业。由于自小家境不好,形成了自卑心理,尽管通过自己刻苦学习考上了令人羡慕的重点大学,但在重点大学里,各个方面并不起眼的她,心理仍然很失落,恰在这时即1999年,法轮功满足了她的虚荣心。当她接触法轮功以后,由于她的学识高、悟性好,很快就成了法轮功习练者中的佼佼者。最后她坚信只要按照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去做,就能进入法轮世界,过上要什么有什么的生活。为此,她抛弃了令人羡慕的重点大学求学机会,并且越来越痴迷,无论家人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万般无奈之下,其家人强行把她送到了我们心理矫治中心。

  高某除了具有痴迷圆满的习练者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极其自尊而又自卑的人格特征,为此,我采取了先重塑健康人格,然后规整扭曲思维的方法,终于使高某恢复了理智,看清了法轮功圆满的欺骗性,拥有了健康的人生。

  一、与高某探讨她所学的专业知识相关的问题,消除抵触情绪

  高某是计算机专业的大学生,虽然她没有拿到毕业证,但是仅就计算机这一门课程来说,她所掌握的技术以及操作能力,不亚于一般的计算机本科毕业生。因为,一是她对计算机很有兴趣,二是为了网上宣传法轮功,她也的确下了功夫学习电脑知识。针对她的这一优势,我通过跟她探讨电脑技术如如何制作图片、如何防止黑客侵袭等,开始她还有所敌意,当我把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到她面前,请教她问题时,她完全忘记了我是她的心理咨询师,认真地向我传输着电脑方面的知识,几天下来,她教了我不少电脑知识,我也适时地夸她业务精通,逐渐我发现她也没了刚进入心理矫治中心时的敌意,同时一种自信、愉悦的表情自然地流露了出来。

  经过与她探讨与她所学专业知识相关的问题,不仅缓解了她的抵触情绪,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她在我们正常人面前的优越感。因为我们要把她从法轮功的迷途拉回来,就要明白她痴迷的原因——在法轮功里找到了被人重视的感觉。所以在其矫治过程中,我们首先恢复其在常人面前的自信,让她明白她做一个常人同样很优秀,这为其抛弃法轮功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引导高某回忆她求学的过程,恢复其理性思维

  据高某回忆,小时候由于她母亲有病去世得早,父亲一人拉扯她和姐姐,日子过得很艰难,是姐姐把求学的机会让给了她。为此,她十分刻苦,所以学习一直很好,在她们的小山村、到她们的小乡镇,再到她们的县城,他都是数得着的好学生,为此,小时的自卑,在自己学习成绩优秀之下,改变了。但是上了大学,学习成绩不再突出的她,有些失意,特别是来自山区的她,在大多数同学眼里显得有些土气与寒碜,这时无法排遣的自卑使自己很想逃离现实。

  在高某的读书经历里,我帮她分析了自信的感觉是来自于自己学习成绩好,而学习成绩的好是由于自己努力的结果。同时,我又帮她分析了一些学习成绩并不是很优秀的同学,他们有的人生活的也很自信,她很赞同我的观点,同时她还说她中学的一个男同学,也就是他们当时的班长,学习并不好,但善于助人、喜欢唱歌,也很自信,虽然没考上大学,据说现在已经当了一家企业的老板。我及时地引导她,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处在何境地,都有值得骄傲和自信的地方,不能因为外界条件的好坏决定自己的高低贵贱。我又跟她谈了一些,利用自己所长,通过努力而充实生活的人、事,她觉得放弃求学似乎是错误的选择,但是,这时的她仍感觉不能仅仅追求人的所谓享受等,言外之意,追求圆满成佛,那是高境界的追求。虽然她还没有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圆满是虚幻的,但是,她理性的思维在逐渐恢复。

  三、把高某的现实表现与李洪志圆满的条件进行对照,让她找出差距,进而打消其"圆满"的希望

  李洪志说:"修得执着无遗漏,方能圆满"(《洪吟》,而她虽然不再执著人的"名利情",但是执著于圆满的。针对这种情况,我问她,执著于"圆满",这是不是"执著",尽管她口头上说不承认,甚者狡辩说"那是坚修",但是她还是会从内心质疑自己:"这究竟是不是执著?"以动摇其对圆满的追求。

  在其有所怀疑自己"有执著"的前提下,我又根据李洪志说的:"修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转法轮》),对比分析她为了自己的圆满,踏着亲人的痛苦,是自私的,不符合当"正觉"即当神佛的条件,让她感觉到自己离"圆满"的差距,从而促使她放弃对"圆满"的追求。

  同时我再根据她的现实分析,如果她为了修炼法轮功,丢弃了学业,让供她上学的父亲和姐姐伤透了心,并且这几年流浪在外不跟家人联系,让亲人牵挂、痛苦,把自己的圆满建立在牺牲亲人幸福的代价是自私的行为,因而达不到"无私无我"的圆满境界。

  再者,我又告诉她,如果她不放弃修炼,即使自己能修成功,并且修成了能在天国福报家人,那也是先自己后他人,这哪里符合"先他后我"的修炼呢?而这样下去,怎么能成"修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呢?

  衡量之后,高某某感到自己的"圆满"希望太渺茫了。

  四、用李洪志圆满的时间来验证"圆满"的欺骗性,促使高某醒悟

  承认个人修炼不能圆满,并不等于否定法轮功的圆满,也就是说不等于否定法轮功。那么,要真正否定法轮功,就必须揭露法轮功圆满的欺骗性。而法轮功人员认清了"圆满'的欺骗性,才能真正从法轮功中走出来。

  我利用李洪志曾多次说"圆满"在即,而实际圆满无望,揭露李洪志圆满的欺骗性。如1996年8月28日,李洪志发表的《大曝光》经文,声称"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2000年6月16日发表了《走向圆满》说"邪恶即将被除尽……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李洪志在《二零零八年纽约讲法》中说:"亿万年的安排,今天是最后的时刻……我们在修炼中已经走到从困难中走出来,走好最后的路",李洪志的这些话隐含着:圆满的最后时刻到了!而时至今也没有圆满的迹象,说明李洪志圆满的欺骗性。

  思考之后,高某点头认可我的观点,她说:"圆满确实没有兑现。"

  五、事实面前高某终于认识到法轮功的"圆满"是虚假的

  1998年海南省三亚市八个大法弟子外出弘法遇车祸,他们的生命奄奄一息,当地的法轮功辅导站站长,问李洪志的法身为啥不保护这八个精进的弟子,李洪志说"八个弟子圆满在不同的天国世界里了",然而,其中之一的张一君却生还并决裂了李洪志与法轮功,看来圆满就是"决裂法轮功"。

  2001年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按照李洪志"放下生死"、"追求圆满"的要求,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重伤致残。他们为圆满放弃了宝贵的生命,而李洪志却连个大法弟子的名分都没给他们,还谈什么圆满?看来法轮功人员放弃生命也圆满不了。

  陕西省延安民航站职工郭荣,原法轮功习练者,为了圆满"放下名利情",而到头来还是没有圆满,正如他自己所说:"李洪志鼓吹的放下名利情,确实是害人的毒药,使我变得冷酷无情,还差一点儿使我变成了废物!"

  这些事实说明了李洪志的圆满实际就是把人引入歧途甚至丢弃生命,事实面前,高某觉得自己很幸运,没有成为圆满的牺牲品,尽管自己为虚无的圆满损失了很多,但她说,我有信心生活下去,因为她已经明白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运用心理干预手段转化法轮功痴迷人员个案

 在"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下,一部分人出于强身健体、好奇、迷信等原因开始练习"法轮功",并且认为"法轮功"和气功、宗教类似,他们认为"法轮功"能帮助自己强身健体,消除自己身上的罪恶,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通过对这类习练人员的抽样调查表明,他们普遍具有内向、固执、偏执、自卑、自私、以自我为中心、依赖性强、受暗示性强、压抑、逃避等心理特征,并部分呈现妄想、精神衰弱、轻躁狂分裂等精神病态。其中,对主要目的是学习修炼,强身健体,仅仅是对练功感兴趣、并无其他私心杂念的那部分习练人员,我们可以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帮助其早日脱离"法轮功"邪教的控制。

  在实际帮教工作中,我就成功运用心理干预帮助"法轮功"习练人员张某脱离"法轮功"的阴影,逐步走入正常生活。

  一、心理干预的理论支持

  一般来说,心理干预主要方法包括认知疗法和行为疗法。

  认知疗法于上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产生,是根据人的认知过程,影响其情绪和行为的理论假设,通过认知和行为技术来改变求治者的不良认知,从而矫正并适应不良行为的心理治疗方法。其主要着眼点放在患者非功能性的认知问题上,试图通过改变患者对已、对人或对事的看法与态度来改变所呈现的心理问题。其策略在于重新构建患者的认知结构。

  认知疗法的技术主要有:贝克的认知疗法、埃利斯情绪ABC理论等。

  贝克认为,认知产生了情绪及行为,异常的认知产生了异常的情绪及行为。认知是情感和行为的中介,情感问题和行为问题与歪曲的认知有关。人们早期经验形成的"功能失调性假设"或称为图式,决定着人们对事物的评价,成为支配人们行为的准则,而不为人们所察觉,即存在于潜意识中。一旦这些图式为某种严峻的生活实践所激活,则有大量的"负性自动想法"在脑中出现,即上升到意识界,进而导致情绪抑郁、焦虑和行为障碍。如此,负性认知和负性情绪互相加强,形成恶性循环,使得问题持续加重。常见的负性认知有:任意推断、选择性抽象、过分概括、放大和缩小、个人中心、二分法思维。其实施的程序为: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找出来访者负性的想法;评估和挑战原来的想法;检查支持和反对的证据;区别行为何人;用行为来改变想法。

  情绪ABC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创建的。该理论认为激发事件A(activatingevent)只是引发情绪和行为后果C(consequence)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信念B(belief),即人的消极情绪和行为障碍结果(C),不是由于某一激发事件(A)直接引发的,而是由于经受这一事件的个体对它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所产生的某种信念(B)所直接引起。这种信念也称为非理性信念。因此,心理咨询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来访者改变其不合理的信念B。

  而行为治疗则是以减轻或改善患者的症状或不良行为为目标的一类心理治疗技术的总称。主要方法有系统脱敏法、厌恶疗法、行为塑造发、代币制疗法、暴露疗法等。其一般实施的要点为:确定需要治疗的靶行为;具体描述分析靶行为,如有多个靶行为,要确定治疗的先后顺序与最佳方案;与被治疗者一道确定治疗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当事人如何实施方案。

  二、帮教案例

  (一)受助者基本情况

  张大姐,现年46岁,是重庆北碚区某工厂普通职工,夫妻同厂,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育有一女,性格内向,患风湿性心脏病多年。

  多年的疾病让张大姐很心烦,1997年时听说"法轮功"可以祛病强身,能帮助治疗疾病,于是开始修炼。练习时,病情发作,张大姐想过上医院治疗,但因受李洪志"消业说"的影响,认为生病是让自己"消业",是在锻炼自己的修行。"师父"李洪志的"法身"会帮助自己"清理"身体的疾病,如果求医吃药治病,就会增加自己的"业力",无法实现"圆满",于是放弃去医院治疗,在家强撑修炼。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张大姐开始怀疑"法轮功"的真实性,但又觉得自己修炼多年,放弃可惜,并认为坚持下去,就有希望"圆满"。

  2000年时,张大姐并未实现"圆满",因在"明慧网"上看到所谓"迫害大法弟子"的内容与自己所见的事实完全相反,又对"法轮功"提供的信息产生怀疑。但追求"圆满"的美好愿望冲淡了这些怀疑。

  之后,李洪志要求"大法弟子"要做好"三件事",鼓动威胁弟子去"讲真相",去攻击政府。张大姐很矛盾,最终她选择了遵照"师父"的指令,并希望以此能早日"圆满"。

  2002年,病情再一次发作,张大姐害怕影响自己修行不敢去医院。但看到周围及媒体报道的"法轮功"痴迷者拒药纷纷死亡的例子,心情极为矛盾恐慌:一方面害怕死,另一方面又想"圆满"。精神状况极差。因痴迷"法轮功"拒医和家人经常吵架,与朋友及同事关系较疏远。

  (二)帮教过程

  家人怀疑张大姐心理上出了问题,强行将其带来进行心理诊断。通过对家人的询问了解,我掌握了上述基本情况,并根据这些信息结合心理干预原理制定了帮教方案。整个方案分为三个阶段六次治疗:一是诊断评估与咨询关系建立阶段;二是心理帮助阶段;三是结束与巩固阶段。

  第一次治疗

  目的: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建立良好咨询关系,确定主要问题,探寻张大姐的改变意愿。

  方法:谈话,在充分尊重对方的条件下用开放性问题收集详细资料,充分让其诉说自己的想法与感受,与之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我采用MMIP量表和"房、树、人"测验对其测量。MMIP量表测验结果表明:张大姐在妄想、轻躁狂、偏执等分量表上得分较高,说明其具有以上症状。而"房树人"测验发现张大姐人际关系疏远,并且对自己的现状感到矛盾,冲突,自卑。以上结果表明张大姐可以通过心理干预进行治疗。

  于是我又给她及其家人交代了家庭作业:认真思考自己练习法轮功的经历,写出自己觉得矛盾的地方,越详细越好。并询问家人朋友对自己练习法轮功一事的态度和看法,记录下来。

  第二、三、四次咨询

  目的: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知,重新建立正确的认知系统。

  过程:

  1、反馈家庭作业。让张大姐自己说出在练习"法轮功"过程中觉得矛盾的地方,怀疑的地方:"圆满"是什么样子的?为什么有的人练习了"法轮功"以后还是病死了?自己并未看到政府迫害练习法轮功的人,可是为什么"明慧网"会做这样的报道?法轮功是治病救人的,可是为什么要让自己去"讲真相"攻击政府等等。还让她总结家人及朋友对练习"法轮功"一事的看法:反对,都认为是邪教。

  2、进行治疗。

  一是采用合理情绪疗法,帮助张某调整不合理的信念。因为张大姐患风湿心脏病(为事件A),得到的结果是病情越来越严重(为结果C),但其原因是她认为"法轮功"可以帮助治病(为信念B)。因此,张大姐需要改变自己的信念,放弃习练"法轮功"。

  二是采用贝克"认知疗法"。

  首先要改变张大姐表层错误观念。分建议、演示和模仿等三步进行。(1)建议:要求张大姐想象或真实的进行某一活动,如练习"法轮功",通过这个活动,检验自己原来的想法是否正确。(2)演示:要求张大姐以旁观者的身份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观察,并对指导做出该行为的观念正确性进行评价。(3)模仿:让张大姐观察一个模特生病到医院治疗,之后病好了的实例,想象自己完成和模特同样的任务。

  其次,纠正核心的错误的观念,即练习"法轮功"可以治病,可以"圆满"。我采用自我置辩的方式,让张大姐提问自己:真的练习"法轮功"治好病了吗?为什么有那么多练"法轮功"的人生病死去了?有谁真正达到所谓的"圆满"了?

  最后,帮助其建立新的合理的认知系统。通过发生在其身边的典型事例让张大姐明白"法轮功"能治病是骗人的,并且帮助其一起反思"法轮功"带来的社会危害。

  3、帮助其制定详细的生活计划。如按时起床,上班,业余生活的安排等等。

  家庭作业:

  1、当想要练习"法轮功"的时候,就采用自我置辩的方法,尽量让自己不去想练习"法轮功"。并请家人监督自己。

  2、严格按照制定的生活计划实施,独立完成。并请家人和朋友监督。

  3、采用三栏笔记法,记录自己产生的想法,尤其是自己或他人认为不正确的想法,对该想法进行分析,并写出合理的理智的想法。

  第五次咨询

  目的:检验是否建立了合理的认知系统,坚定信念,抛弃"法轮功"。方法:会谈法,团体辅导

  过程:

  1、反馈家庭作业。张大姐能够按照计划进行。讨论"三栏笔记法"记录的事件和想法,肯定其做的好的,对不好的方面进行讨论,提供指导。发现张大姐已能够用较为合理的方式去处理事物,并且能够很少想到去练习"法轮功"。

  2、进行团体辅导。让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参加,相互交流自己脱离"法轮功"的方法以及心得体会,相互支持。采用"盲人与拐杖"、"同心圆"等游戏,帮助他们体会到在自己周围有强大的支持系统,能够得到他人的帮助,走过难关。

  家庭作业:重复以前的家庭作业,巩固治疗效果。尝试与他人多进行交流。

  第六次咨询

  目的:巩固治疗效果,结束帮教

  方法:会谈法

  过程:反馈家庭作业,肯定其做的好的方面,并指出不足之处和今后注意改正的地方。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家庭成员的作用不可忽视:帮助监督张某,给予支持、鼓励。

  (三)帮教结果

  经过两个月的心理干预治疗,在各方的支持下,张大姐认清了"法轮功"的害人本质,抛弃了"法轮功"能够帮助自己治病和实现"圆满"这一观念,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医院接受正规治疗。

  通过回访得知,目前张大姐病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和家人朋友相处和睦,生活幸福  

浅论法轮功痴迷人员偏执型人格的矫治

许多法轮功人员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控制,心理发生扭曲,其中,偏执型人格倾向是较为常见的现象。作为反邪教志愿者,熟悉偏执型人格对于帮助法轮功人员进行心理重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偏执型人格的定义

  偏执型人格又叫妄想型人格,为1980年《诊断统计手册》(DSM-Ⅲ)人格障碍12种类型之一。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极度的感觉过敏,思想行为固执死板,敏感多疑、心胸狭隘;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在工作和学习上往往言过其实;同时又很自卑,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别人,但从来不信任别人的动机和愿望,认为别人存心不良;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等等。偏执型人格障碍是一种以猜疑和偏执为主要特点的人格障碍。

  二、偏执型法轮功人员的表现

  笔者在帮教法轮功人员的过程中发现,偏执型法轮功人员常常有这样一些表现:1、经常猜疑帮教志愿者,或者常将帮教志愿者或者其他人无意的或友好的行为误解为敌意或轻蔑,或无根据怀疑会被别人利用或伤害,过分警惕与防卫;2、有一种将周围发生的事件解释为"阴谋"的不符合现实的先占观念,受李洪志"旧势力"、"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等歪理邪说影响较深,对外界充满不信任感,安全感缺失;3、过分自负,自视为"修炼人",总认为自己正确而将挫折或失败的原因归咎于他人,在与帮教志愿者的辩论常落于下风,却坚决否认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前后矛盾;4、忽视或不相信对法轮功不利的证据,因而很难用说理或事实改变患者的想法或观念,坚信自己能"成仙得道"或能"圆满飞升"。

  在帮教实践中,笔者发现法轮功人员的偏执型人格障碍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不幸的个人经历。许多法轮功人员的个人经历曾遭遇过很多挫折,心理、生理上受到过创伤,便产生一种与别人在感情上的疏远;

  2、人际交往的失败。在社会交往中,这些法轮功人员常以自我为中心,意识和行为带有明显的"自我保护"色彩,对他人缺乏感情上和交往上有效的反馈,偏执的观念发展为一种对别人和整个世界都不信任的观点;

  3、选择性知觉和思维。始终沉浸在"法轮功"的思维中,深陷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对外界的信息材料的感知和加工的选择性过滤,这更加深偏执人格患者与周围环境在关系上的疏远;

  4、焦虑和愤怒。这些法轮功人员抑制焦虑和不定的感情,把别人看成是问题的根源,这种敌视定向很容易产生对具体他人的愤怒和怀疑;

  5、歪曲的洞察力。随着疏远和敌视的加深,这些人产生一种"看破红尘"的意识,把行为的偏执理由当作事实接受。因此依赖错误的信念和由此产生的系统。这也是笔者接触到多例法轮功人员因为偏执型精神障碍最终成为妄想症,造成了自杀、自残的严重后果。因而,法轮功人员的偏执性障碍需要及早进行心理干预和矫治。

  三、心理干预和矫治的方法

  心理干预和矫治的方法很多。一般来说,其指导原则是帮助法轮功人员能够认识多疑固执性格的特点,及他对工作、人际关系和社会适应能力所带来的共同表现,及他对人际关系和社会适应能力所带来的坏影响,使他们能认识到自己存在心理缺陷,并使其了解人的个性是可以改变的,鼓励他们改变自己的性格。主要途径有:

  一是认知提高法。由于这种类型法轮功人员对别人不信任、敏感多疑,不会接受任何善意忠告,所以帮教志愿者首先要与他们建立信任关系,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交流情感。其次,要通过深入剖析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帮助他们认识到其前后矛盾和荒谬之处。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和案例,让法轮功人员认识到"修炼人"我行我素,随心所欲,说话办事全凭个人意愿及激情冲动,根本不考虑旁人的喜怒哀乐,不考虑社会影响,其实是最自私,最固执的,向他们全面介绍其自身人格障碍的性质、特点、危害性及纠正方法,使其对自己有一正确、客观的认识,并自觉自愿产生要求改变自身人格缺陷的愿望。

  二是交友训练法。鼓励法轮功人员积极主动地进行社交活动,安排一些合作性较强的活动,使法轮功人员在社交中学会信任别人,消除不安感。社交过程中,要告诫法轮功人员必须采取诚心诚意、肝胆相照的态度积极地交友,要相信大多数人是友好的和比较好的,可以信赖的,不应该对朋友,尤其是知心朋友存在偏见和不信任态度。必须明确,交友的目的在于克服偏执心理,寻求友谊和帮助,交流思想感情,消除心理障碍。此外,要告诫法轮功人员在交往中要尽量主动给予对方各种帮助。这有助于以心换心,取得对方的信任和巩固友谊。尤其当别人有困难时,更应鼎力相助,患难中知真情,这样才能取得朋友的信赖和增强友谊。

  三是敌意纠正训练法。患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法轮功人员易对他人和周围环境充满敌意和不信任感,采取以下训练方法,有助于克服敌意对抗心理。(1)经常提醒他们不要陷于"敌对心理"的旋涡中。事先自我提醒和警告,处世待人时注意纠正,这样会明显减轻敌意心理和强烈的情绪反应。(2)告诫他们要懂得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尊重的基本道理。特别是对于帮教志愿者的倾心帮教,在生活等方面给予的种种关怀,要懂得感恩,要学会对那些帮助过自己的人说感谢的话,而不要不疼不痒地说一声"谢谢",更不能不理不睬。(3)要帮助他们在生活中学会忍让和有耐心。要使他们认识到,生活在复杂的大干世界中,冲突纠纷和摩擦是难免的,这时必须忍让和克制,不能让敌对的情绪始终充斥自己的内心,更不能以"发正念"等诅咒的方式对待帮助过自己的人。

  四是自我疗法。从偏执型法轮功人员的心理因素来看,他们有一种强烈的、但自己意识不到的自卑感。为了补偿自卑感,这些生来就倾向于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的人,通过设想自己的优越感、通过妄想而使自卑合理化。因此,作为帮教志愿者,要想办法帮助法轮功人员走出这个误区,引导他们改变这些理念(这些理念在某些法轮功人员头脑中是根深蒂固),如:1、"修炼人"要比"常人"高贵;2、世上没有好人,我只相信自己;3、对别人的进攻,我必须立即予以强烈反击,要让他知道我比他更强;4、我不能表现出温柔,这会给人一种不强健的感觉……要帮助法轮功人员除去其中极端偏激的成份,慢慢灌输这样一些理念:1、人人都是平等的;2、世上好人和坏人都存在,而且世上绝大多数是好人,我应该相信那些好人;3、对别人的进攻,马上反击未必是上策,而且我必须首先辨清是否真的受到了攻击;4、我不敢表示真实的情感,这本身就是虚弱的表现。每当故态复萌时,就应该把改造过的合理化观念默念一遍,以此来阻止自己的偏激行为。  

法轮功痴迷人员反社会心理分析与矫治对策

 反社会心理就是对现行的国家制度、思想体系和社会制度有强烈不满的仇视情绪,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公众利益和他人利益来满足个人利益的价值取向为核心的心理状态。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对法轮功习练者长达十多年的邪教理论灌输,使一些原来就有心理缺陷的信徒在不断"学法"、"护法"和"正法"谎言的煽动和蛊惑下,走上了对抗政府、危害社会、破坏家庭、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道路上。一些痴迷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习练者随着一次又一次违法活动的得逞,其反社会心理日益膨胀,不断外化成为犯罪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集体和他人利益。

  笔者通过对法轮功痴迷者反社会心理的特点以及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尝试对其反社会心理进行矫治。

  一、法轮功痴迷者反社会心理的主要表现

  1、错误的社会态度、社会动机和对社会秩序、社会规范的否定和蔑视。法轮功习练者在李洪志"人类是低级,肮脏的、政府无用论"等邪说蛊惑下,认为人类社会是"宇宙的垃圾站",政府是没有能力解决社会问题的,完全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承认改革开放30年取得的重大成绩,只看到社会的阴暗面,用放大镜看共产党在执政中出现的错误和过失,公然蔑视社会公共道德,践踏法律,远远把法轮功群体的利益放在全社会、人民大众利益之上,极度仇视社会。

  2、心理情感低层次。大部分法轮功习练者接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深度灌输后,渐渐抛弃了人的正常情感需求,将爱情、亲情、友情的需要视为"阻碍修炼圆满的业力",完全割裂人追求正常情感与修身养性之间的关系,变得十分自私。认为世态炎凉,人与人之间没有真情存在,人间感情冷淡,人情冷漠,只有在法轮功群体中才可以寻求到所谓"纯正感情"的寄托,于是在现实社会中他们感情冷酷,极端自私。有些习练者表面上看与周围的人相处得较好,其实只不过是互相利用或为自己"修炼积德"而已。在观念上,觉得社会是无情的,只看到社会的阴暗面,往往以自己的心理去推测别人,对他人缺乏最基本的同情心。

  3、性格上的缺陷。绝大部分患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习练者,性格比较泼辣,好冲动,特别固执,目中无人,狂妄自大有明显的认知障碍,有自己的主见,不容易受环境和他人语言的暗示,行为极端,部分习练者在参与邪教活动时间较长后,还会形成典型的"邪教心理",会成为患有不同程度的偏执或分裂人格障碍的心理病患者。

  4、道德缺失。缺乏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责任感。习练者在"圆满"的诱惑下,眼中除了"修炼"和"圆满"就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任何人和事,社会的公益事业,集体荣誉和他人的利益都只能服从自己个人的"圆满"利益,形成病态心理,疯狂地向社会报复,公开践踏法律,明目张胆地违法犯罪。

  二、法轮功习练者反社会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

  具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习练者心理特征是:情绪的爆发性(典型的就是专门跑到公众场合高呼邪教口号,引起他人的注意),行为的冲动性,对社会他人的冷酷、仇视,缺乏对他人好感和最基本的同情心,缺乏责任感,缺乏羞愧和悔改之心,不顾社会公共道德、法律、准则和一般公认的行为规范,经常发生反社会言行;不能从挫败与惩罚中吸取教训,缺乏焦虑感和罪责感。

  具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习练者行为特征是:

  (1)他们是不可靠的人,对朋友无信义,不忠实。

  (2)对事情无论大小,都无责任感。常无端把任何事情的过错都归纳到别人的身上,把自己得到的一点点所谓"受益"都归结到习练法轮功所得,经常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

  (3)无羞耻之感,也无后悔之心。麻木不仁,对邪教以外的重要事件的情感反映淡漠。

  (4)有反社会行为但缺乏契合的动机,叙述事实真相时态度随便,即使谎言被识破也能泰然自若。

  (5)判别能力差,对自我的评价过高,病态地以自我为中心,极端自私,心智发育不成熟,对家人没有爱和依恋,对他人给予的关心和善意认为是理当如此。

  (6)用变异的心态泛化地看待世界,除了李洪志其他的人都可能是自己"正法"的对象,都可能是自己要"清理"的敌人。

  (7)对一般的人际关系无反映,处世行为极端、言语刻薄,没有通常被人认为是精神病症状的非理性和其他表现,但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无幻觉妄想及其他思维障碍。

  (8)性生活轻浮、随便,方式和对象都与自己本人不相称,有性顺应障碍。

  三、法轮功习练者反社会心理形成的根源分析

  法轮功习练者扭曲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是支持他们深陷在邪教组织中不愿自拔的精神支柱。在李洪志不断强化的反社会反政府的言论蛊惑下,反社会心理对他们不良的欲求起到了定向作用,对他们公然的违法犯罪的动机起着促进和加固作用,对他们的行为起着支配作用。

  根据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研究的成果来看,产生反社会心理的主要原因有:早年丧父丧母或双亲离异、养子、先天体质异常、恶劣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的影响,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发育不成熟等。一般认为家庭破裂、儿童被父母抛弃和受到忽视,从小缺乏父母亲在生活上和情感上的照顾和爱护,是反社会心理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

  1、大部分具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习练者基本或多或少都有童年生活坎坷,成长环境恶劣,残缺的家庭结构、在情感上受到过创伤性事件(如父母的离异、意外事故、被强奸、被虐待、长期被欺凌、残疾、被他人的耻笑和歧视)的打击和折磨。特别是父母对他们在情感上的冷淡、冷漠和疏远,使他们不可能发展人际之间的温顺、热情和亲密无间的关系。随后虽然学习到了社会生活的某些要求,但对他人的情感移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接触法轮功后,又被李洪志宣扬的"法轮功是一种单纯的人与人之间的修炼做好人的关系"所吸引,以为找到了精神的家园便排斥法轮功以外的一切人际关系,使原来就有的反社会心理更为明显和突出。

  2、父母性情多变、喜恶、赏罚无定规的习性,使他们无所适从,由于缺乏可效法的榜样,就不可能发展具有明确的自我统一性。他们对外界各种不良因素的诱惑缺乏抵抗力,对过错缺乏内疚心等现象都是由于和父母的行为和对他们的要求缺乏一致性,本人善恶价值的判断自相矛盾所造成的;他们的冲动性和无法自制的某些意愿及欲望,都是家庭成员或其他社交圈子、生活环境中对他们行为无原则、不道德等恶劣榜样造成的。可见具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人员情绪的不稳定、对事情的不负责、为获取某种利益的撒谎欺骗,但又泰然自若而又无动于衷的行为,都是与他们的家庭、社会环境,特别是与他们接受法轮功的欺骗、引诱、煽动有着密切的关系。

  3、参加法轮功组织后,在长期的邪教生活中,原来的反社会心理在李洪志"政府无用论、迫害论"等反社会歪理的不断渲染和强化下、特别是通过《九评共产党》的极力的欺骗和煽动、蛊惑得到了极致的膨胀和扩大,形成了在邪教心理基础上的反社会人格障碍,更加无视国家的法律和公共道德的约束,公然挑战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其行为对社会、对家庭的危害性、对自我的摧残性更甚于一般反社会心理的普通刑事犯罪人员。

  四、对法轮功人员反社会心理的矫治对策

  由于反社会心理人格障碍的成因相当复杂,目前对一些由于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性障碍的反社会心理患者的药物治疗尚缺十分有效的支持,但对那些由于环境造成、程度较轻的人员,实施认知领悟疗法和系统的法律、道德教育还是有一定成效的。

  1、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

  通过系统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中国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学习,特别是用改革开放三十年取得的辉煌成就来证明中国政府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政府,国家每年投入的巨资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也是有目共睹的,可以纠正他们在邪教中形成的错误是非观。在尊重客观现实的基础上,改变自我扭曲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传统中国文化的学习可以帮助他们树立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道德观。

  2、实施心理矫治

  实施认知领悟疗法:通过开展系统的道德和法律教育,可以纠正反社会心理法轮功人员"法律无用论,道德万用论"的错误观念,提高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使他们明白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不能做,了解自己的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培养他们对社会、对集体、对自己的责任感。

  实施厌恶疗法:对一些犯罪情节恶劣且经过多次教育屡教不改的顽固性反社会心理的痴迷人员,可采用心理学上的行为治疗中的"厌恶疗法"。当他们出现反社会行为时,给予严厉的强制性的惩罚,使其产生痛苦的体验,实施多次以后,他们对反社会行为的冲动感到厌恶,全身不舒服,以此减少其反社会的行为。然后根据其行为矫正的实际表现,适当放宽限制,逐步恢复其正常的生活。

  3、培养社交和生存技能

  绝大多数具有反社会心理的法轮功痴迷人员由于其行为对社会产生较大的危害性,都不同程度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他们可能会更加自我封闭,因此要强化对他们的心理辅导或个体咨询,引导他们参加各种健康的集体生活,学会适应环境,学会适应他人、接纳他人、使他们逐渐溶入健康向上的集体生活。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参加邪教以前是现实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由于长期的邪教生活使他们原本就少的社会生存能力减弱,社会功能退化,因此当这部分人转化脱离邪教组织后一定要及时对他们进行劳动技能的培训,为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奠定良好的生存基础。对一些年老体弱有病或残疾的人员在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的同时,还要及时落实相应的生活、医疗、社保政策,让他们在得到精神关爱的同时,还能得到更为实际的物质需要,改善他们的生存环境和空间,让他们在和谐良好的环境中逐步淡化反社会心理,使其心灵真正的复原。  

我是如何帮助她摆脱法轮功的

 李某,女,大专文化,今年36岁,是一名小学教师。1997年被法轮功的"真善忍"所迷,误入其中。国家取缔法轮功后,为躲避家人及其单位的规劝,抛下年仅两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四年未归。在这期间她的丈夫无法忍受她的绝情,与其离了婚。后当其哥哥百般周折找到她,把她送到我们心理矫治中心时,她以死抗争。面对这样一位职业法轮功痴迷者,我们根据她的实际情况,首先唤醒其亲情,树立其生活的勇气,然后破解其"做好人"的心结,终于使其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

  一、探讨她熟悉领域的话题,激活思维、缓解对抗情绪

  根据李某习练法轮功前,是她所在县小学的优秀教师,我跟其探讨如何让孩子学习注意力集中的问题,刚开始她满怀敌意,不愿理睬。我就与我的一位同事在她旁边探讨教育孩子的话题,并且我始终以不知如何教育孩子的家长身份在探寻,引导李某转移对抗情绪。

  几天后,我又把不能安静做作业的孩子带到她身边,当她看到不能安静做作业的孩子,受到我的训斥时,李某终于开口了。她劝说我,孩子学习好坏无所谓,各人有命,不要太在意。此时,她虽然是用法轮功的理论劝我,但毕竟打开了僵局。

  于是我顺着她的思维对她说,即使让孩子学法轮大法也得集中精力才能学呀,现在坐不住这怎么能行呀,本性很善良的李某,看到我如此为难,就把她在教学中积累的经验告诉了我,在她回忆她帮助的孩子如何克服学习精力不集中的毛病的时候,我发现她充满了自信,完全没了一个痴迷者的痴呆状,尽管此时的她仍然思想顽固,不肯说法轮功一个不字,但是,我发现她的眼神里充满着渴望,因为作为一名优秀教师,是舍不得离开学生的。我知道她的思维已经被我们激活了。这为我们下面进行心理矫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确认母亲的角色,唤醒生存的希望,恢复理性

  尽管我们通过与其交谈育儿之道,缓解了她的对抗情绪,激活了她的某些思维,但已经离了婚、又被杜绝了修炼法轮功之路的她,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感觉自己活在这个世上没有了任何意义。对此,我们通过确认其母亲的角色,唤起了其母亲疼爱孩子的天性,进而使她为了孩子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

  虽然痴迷了6年多法轮功的她,感情很冷漠,嘴里还说着不想念孩子之类的话:"孩子是常人,我管不了那么多"。然而,作为母亲都有疼爱孩子的天性,据了解在她在外流浪这四年里,她曾偷偷跑回家看过好几次孩子,为此,我让与她孩子同龄的小女孩牵着她母亲的手来到她面前,看着那对母女相依的情景,我发现她侧过去脸有意在回避什么。这时我有意让那位小女孩喊她阿姨,当小女孩甜甜地叫着阿姨时,李某眼睛有些模糊,我知道她在想自己的女儿。

  接下来,我给了她一段自己独处的时间,使她由眼前的小女孩充分地联想自己的女儿,以唤醒她作为母亲的天性。当我再次出现她面前时,她好像很不安,并且不再说话。此时,我便似自言自语方式告诉她,我的孩子如何依恋我的一些琐事,我特别强调了孩子对母亲的依恋是任何他人都无法替代的,听着听着,她终于忍不住而失声痛哭,一个母亲的良知在复苏。

  后我们想法让她的孩子见到了她,当她看到瘦弱胆怯的孩子连声妈妈都不叫的时候,她满眼泪花并抱起了女儿。至此,以死抗争的李某,完全没了对抗,并且表示为了孩子要好好活下去。但是,认为李洪志叫人做好人的她,仍不肯放弃法轮功。

  三、事实面前,她认识到自己并没有做好人

  这时我们没有直接否定法轮功,而是让已经平静下来的她,回忆自己修炼法轮功以来,所作所为,到底符合好人的标准不?她不否认自己为了修炼法轮功曾耽误过学生的课,也没有照顾好孩子,但是这些原因,在她看来是由于政府不让其修炼法轮功才造成的。

  为了让其看清法轮功的本质,理解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的合理性,我首先让她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衡量一下她的所作所为,她承认自己没做到"忍":当丈夫不让自己修炼法轮功时,与丈夫发生冲突,不肯让步,以至离婚,但是她认为是丈夫误解了自己。

  接下来,我问她,作为母亲,放弃一个年仅两岁的孩子去修炼是不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她承认自己没有尽到一位母亲的责任,不过她仍说这是为了法轮功不得已而为之。

  而当我又让她按照李洪志的"修成先他后我的正觉"标准看看,自己是不是"先他后我"了,她终于低下了头。我承认想做好人的自己并没有做好。

  四、事实告诉她在法轮功群体里没做好的不止她一人

  在认识到她本人修炼法轮功并没有做好人的前提之后,我们又让她看了《破毁家庭丧失人性》、《邪教本质昭然若揭》、《邪教本质泯灭人性》以及《以法审判民心所归》、《走向疯狂危害社会》、《破坏鑫诺卫星》等事实录像,当她看到录像中吉林省习练者刘畅进京"弘法"抛下病重的老父亲独自在家、江苏省习练者陆永华的弟弟因为担心痴迷法轮功的姐姐而生病死亡等镜头时,她流了泪。她承认不少法轮功学员像她一样,为了修炼不顾家庭,伤害亲人,甚至导致家庭破裂的事实。

  而当她看了她的同修破坏铁路、插播电视卫星,干扰人们正常的生活、甚至危及人们生命的时候,她觉得她的这些同修没按照"真善忍"去做,他们的行为确实不是好人所为。至此,她承认在法轮功群体里没做好的不止她一人。

  五、她明白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会引人做好人

  当大量的事实摆在李某面前时,我们让李某思索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多修炼人都没做好,难道都是歪嘴和尚念歪了经?

  无言以对的李某,疑惑地看着我们。我及时地引导她:"如果李洪志不说放下情就能上层次、圆满,法轮功习练者包括你在内,会不会抛弃家人不管,会不会认为与配偶离婚是好事,是过情关?"她想了想自己之所以与恩爱的丈夫离婚,根本原因在于自己修炼法轮功后冷落丈夫、没有尽妻子的义务与责任,确实与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引导有关。因为李洪志说过:"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

  顺势我们帮她分析了那些破坏家庭、危害社会的修炼人都是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引导的结果。也就是说习练者只要按照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做,就不会做好人。至此,李某终于明白自己走错了路。

  随后我让李某了解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大量"不真、不善、不忍"的事实。李某终于看清了真相,她说李洪志的"真善忍"只是引人上当的幌子,自己坚决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划清了界限。  

我帮牛老师解开幻视谜团

[打印本页] 【字体大小:  
  幻视幻听是法轮功人员思想转变的一个特殊症结。长期习练法轮功的人员,绝大部分都有幻视幻听的"神秘体验"。他们认为是自己开了天目,看到"神"或者教主给他们什么暗示,特别相信这样的"眼见为实",进而对李洪志吹嘘的"圆满升天"、"成为宇宙的王和主"等等虚无缥缈的谎言深信不疑。

  牛老师就是这样被幻视幻听迷惑而深陷其中的法轮功习练者。她是乌海市二中的退休教师,叫牛素芬,退休前教初中历史。1997年开始练法轮功,练功时间一长,眼睛就能看到什么"另外空间"的"神奇景象"。为此,不信鬼神的牛老师被李洪志俘虏了,对李洪志的吹牛撒谎之词全盘接受。

  2006年秋天,我在乌海市心理矫治班与牛老师相遇了。通过和牛老师交流,我知道牛老师相信法轮功主要有两个症结,一个是通过自己练法轮功觉得身体好了,高血压和心脏病痊愈了;另外一个思想转变难点就是她坚信自己开了天目,看到"天国世界"的特殊景象。

  根据牛老师的情况,我决定从解开她的幻视谜团入手,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矫治。

  一、让其诉说"天国世界"的"神奇所见",找出突破口。

  我问了牛老师以下一些问题,牛老师作了回答:

  问:天国世界和人间一样吗?

  答:不一样。

  问:哪些地方不一样?

  答:完全不一样。要是一样,修炼圆满还有什么意义?

  问:你修炼开天目看到的是"另外空间"的东西吗?

  答:是。

  问:那你看到的东西和人间的东西一样吗?

  答:完全不一样。

  问:什么地方不一样?

  答:打坐时经常看到的一个地方,那就是我要修回去的地方。它和我们人间的建筑一点也不一样,像一个城堡,我从来都没有见过那样独特的建筑。

  问:这个建筑是用什么材料建成的,里面的房间有窗户吗,窗户是用什么做的?

  答:墙是用大块的砖砌成的,房间里有窗户,窗户上有玻璃,房间里特别明亮。

  问:你一直强调"另外空间"同人间完全不一样,你经常看到的那个"城堡"是完全不一样的神奇建筑,那为什么墙是用砖做的,房间里还安装玻璃。难道你没有见过砖和玻璃吗?这样的建筑和你现在住的房子有什么区别吗?

  答:(陷入沉思)

  二、分析幻视幻听产生的原因、机理

  我知道正面解释的时机成熟了。我给她讲了幻视幻听产生的原因、机理。法轮功的不二法门要求习练者不看其他的书籍、不学习其他的宗教,甚至不能有正常人的交往和思维,这种特殊的修炼方式实际上就是在对习练者进行着催眠。

  我又把心理学上讲的催眠使人产生幻觉的过程讲给她听,听后她明白了,她之所以产生幻觉与法轮功的修炼方式有很大的关系。

  接下来,我又从幻觉的内容帮其分析,她幻视幻听的"所见所听"都没有超过自己的知识范围的道理。我告诉她,往往自己觉得从未见过的东西出现在练功打坐过程中,如果仔细分析,其实都是我们自己见过的东西或者是通过其他媒介了解的东西。你们所期待的"天国世界",它的构成,有哪些能超越你们的阅历?即使李洪志描述的,也仅仅是遍地是金子,只不过钱多而已,这同我们古代一个特别富裕的家族或者是现代的亿万富翁有什么区别,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用金子去到处装饰。

  三、事实再一次验证她的感觉是错误的

  就这样,她开始动摇了。接着,我又建议她做一下体检,量量血压。医生给她量了血压,结果是低压160,高压190。她所标榜的法轮功治好了高血压也"漏了马脚"。我帮她分析了,之所以她身体患病而自己却感觉不到,这是心理作用,用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说明感觉的不一定是对的。

  在事实面前,牛老师恢复了理智,开始认真思考问题。通过我和她的交谈,一个个症结打开了,思想彻底转过弯来了。

"  割下心头肉   河北省阜城县古城镇西火星堂村曾发生过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个六个月不到的小女孩,而凶手,正是生她的母亲。小女孩刚从母亲肚子里出来,还没记住世界长什么样子,就被母亲砖头砸死。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李主佛的法轮功。   俗话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