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

“法轮功”在美建筑违章被罚款7500美元

 中国反邪教网讯(记者厉洁,通讯员邵晗)据美国"记录在线"网站4月11日报道,2018年邪教"法轮功"窝点龙泉寺的一处建筑违章,在认罪后被罚款7500美元。

  龙泉寺扩建引发当地居民不安。4月10日晚,鹿苑镇规划委员会在杰维斯港高中举行听证会,讨论龙泉寺扩建引发的河流污染、道路受损以及乡村空气变化等问题。

 

约400名当地居民参加了听证会。他们多数人强烈反对"法轮功"扩建龙泉寺。

  龙泉寺扩建方案中最具争议的地方是,它要建一个每天10万加仑的污水处理厂,其废水将排放到属于当地野生物保护区一部分的河流支流中。该计划还包括增加一个有30个房间的宿舍楼,12个木质凉亭,一个72800平方英尺的音乐厅,一个15600平方英尺的排练厅,以及一个拥有1098个车位和42个公共汽车车位的停车场。

 

龙泉寺。

  共有48位居民发言,每人发言时间为3分钟,大部分居民反对龙泉寺扩建,其中包括当地的工程师和环保组织的代表。

  工程师安德鲁(Andrew Willingham)说:"污水处理厂需要精心养护和全日监管,但龙泉寺之前就因为暴雨冲刷问题违反了本来很容易执行的相关规定。"与鹿苑镇相邻的希望山镇民用设施工程师弗兰克(Frank Ketcham)说:"(龙泉寺的污水处理)系统会让水温上升,改变河流温度和生态系统。"

  在发言中,两位工程师都对龙泉寺先前未能满足消防法相关规定而感到担忧。

  交通工程师Steven Schneider表示,担心(龙泉寺)交通规划与狭窄弯曲的乡村道路不相容。

  报道说,2018年龙泉寺因建造超过四层的木质建筑但没有安装消防喷水系统,认罪后被罚款7500美元,

  镇律师Glen Plotsky说,规划委员会将在5月8日19时前接收书面意见,所有问题必须在龙泉寺的最终环境影响评价中解决。

  法轮功与当地居民的矛盾由来已久。

  最初,龙泉寺所在地块被批准为100名居民提供住房,规划委员会成员期初认为这些人是中国的僧侣(编者注:法轮功难民)。

  但是,龙泉寺不断扩建,人数持续增加,引起当地政府警觉。2014年1月24日,鹿苑镇出台《大规模集会法修正案》规定除非得到镇委会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举行或通过广告及其他方式发起500人以上的大规模集会活动。相关活动应向镇委会提出申请申请,同时至少提前120天向镇管理员报备。

  当地居民认为,龙泉寺的开发建设可能破坏环境和他们的生活方式。

 

2014年8月反对龙泉寺建设的当地居民John Clark展示规划草图。

  据悉,龙泉寺,又称龙泉寺佛学有限公司,位于纽约州奥兰治县(Orange County),占地427英亩,跨两个镇:鹿苑镇397英亩,希望山镇30英亩,是邪教"法轮功"在美国的基地,李洪志在此居住。

 

龙泉寺全景。

  龙泉寺可常住200多人,主要建筑群包括三座"大殿"、有个4栋宿舍的住宿区、唐代风格的钟鼓楼、一座132英尺高的佛塔和一个4800平方英尺的温室,龙泉寺配有独立的供水系统和一个4000加仑的油库,内部道路有6400英尺。

  面对罚款,吹嘘无所不能的李洪志却无能为力。此前,李洪志本人在美国就有两次犯罪被罚款的记录。

 

  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和未按时出庭,受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处罚。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2008年2月14日,李洪志因超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法院受到处罚 ,交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

从“4.25”事件看李洪志的“真善忍”

 一直以来,李洪志炮制法轮大法欺骗信徒,把"真善忍"作为法轮功的包装,以美化法轮功,炫耀法轮功,卖弄法轮功。他在《转法轮》中讲"真善忍是衡量好人坏人的唯一标准",称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它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声称他八岁时,他的师父将"真善忍"三个字按在他的眼角上,从此他能够看到宇宙法则,成为宇宙主佛,以救度众生为己任。然而1999年的"4.25"事件,撕下了李洪志"真善忍"的伪装,暴露了李洪志假丑恶的邪恶嘴脸。 

  李洪志在《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对真善忍做了明确解释: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然而,纵观李洪志在"4.25"前后和"4.25"期间的所作所为,假话连篇,毫无真可言。"4.25"事件发生后,李洪志在国外频繁接受媒体采访,编造谎言,百般抵赖,为自己的罪责开脱。他先是说,对"4.25"非法聚集事件全然不知,当时他正在从美国到澳大利亚的路途中。当人们摆出他到过北京的证据时,他又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到过北京,但只是为了转机,没有离开机场。随着事实的不断披露,在这一谎言再度被戳穿后,他又改口说在北京只停留了一天,但没有与任何人接触。事实上"4.25"事件的前三天,即4月22日17时10分,李洪志就乘美国西北航空公司NW087次航班从纽约飞到了北京,到他24日13时30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09次航班离境赴香港,他在北京停留44个小时。在4月23日上午,李洪志把法轮大法研究会的核心骨干李昌、纪烈武等人召到他的住处,密谋策划要把天津的事情闹大,把火烧到北京中南海,并就闹事的总体计划、规模、策略、组织落实都做了安排。然后在李洪志指挥下,法轮功骨干李昌、纪烈武等先后在多处组织召开四次会议,就到北京闹事的时间、地点、人数、目的、要求、分工、指挥、策略等都做了详细要求和周密策划。具体事项安排妥当后,李洪志随即飞赴香港利用电话联络,遥控指挥了震惊中外的"4.25"围攻中南海事件,带来极其严重恶劣的政治影响。可见,李洪志是"4.25"事件的精心策划者、幕后操控者,却口口声声称"4.25"事件无人组织、不知情,这是在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吗? 

  李洪志在《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对真善忍做了明确解释: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4.25"事件,可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随着法轮功组织传销式的发展,信众越来越多,法轮功修炼曝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的轻信李洪志的"消业说",有病不医,拒医拒药,造成死亡。有的受李洪志"圆满说"的诱惑,采取自焚、跳楼、服毒、投水等极端方式实行圆满。有的在李洪志"末日说"、"去情说"的蛊惑下,放弃正常的生产、抛弃常人的亲情,弄得家徒四壁、众叛亲离,给家庭生活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这是在做好事吗?不是,这是真正的不善,最大的邪恶。然而当法轮功传播迷信邪说、偷税漏税等问题,引起广大民众公开质疑时,按常理,何祚庥院士发表文章评论当时有关练习气功的问题,这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即使法轮功组织反应激烈,如果真的是善意的和平上访,去个三五个或者十个八个人能讲清楚情况的人就足够了,需要兴师动众去一万人吗?在"4.25"围攻中南海事件中,法轮功组织的主要诉求有三:一是释放22日围攻天津教育学院事件中被拘留的法轮功学员,二是允许法轮功书籍继续公开出版,三是给法轮功学员一个宽松的练功环境。去了那么多人,提出三项无理要求,"醉翁之意不在酒"就是要以此为借口,故意把事情闹大,企图用大呼隆式的上访胁迫政府,以达到使法轮功组织合法化的目的,这是真正的善吗? 

  李洪志在《李洪志先生小传》里对真善忍做了明确解释:忍,就是在困难时,在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能吃苦中之苦,能忍常人难忍之事,法轮功修炼讲求忍,讲不失不得,将业与德的转换,但事实上,法轮功是最不讲忍的。从1998年起,法轮功在国内的活动和危害日益暴露,有多家新闻单位对法轮功提出了不同看法,为了达到扰乱社会、要挟政府等目的,李洪志撕下了忍的伪装,相继发表多篇讲法和经文,蛊惑催逼痴迷者,走出去弘法、护法、正法,用闹事的方式去圆满、上层次,向政府和法律挑战,李洪志一方面宣扬忍和不怨不恨,一方面又鼓动痴迷者非法聚集制造事端,李洪志是不忍的罪魁祸首。李洪志先后煽动信徒围攻齐鲁晚报、北京电视台、辽宁日报、南方日报、中国青年报、健康报、福州日报、厦门日报、合肥晚报、成都商报、沧州日报、青少年科技博览杂志、钱江晚报、云南东陆时报等多家单位。1999年4月25日以后,法轮功组织在全国各地连续策划和制造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机构的事件达307起之多。可见,法轮功是最不讲忍的。 

  多行不以必自毙。尽管李洪志自作聪明耍尽手腕,到头来还是弄巧成拙,"4.25"事件充分暴露了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幌子,组织指挥闹事的政治图谋和野心,敲响了法轮功邪教的丧钟!

从原始崇拜到宗教信仰的文化传承与演变

 当人们面对邪教打着宗教的幌子传播邪恶时,首要的防范方法是,要搞清楚宗教与邪教的本质及特征的区别是什么? 这方面已经有许多学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笔者也曾在"中国反邪教网"发表过关于宗教与邪教信仰区别的文章(http://www.chinafxj.cn/xsyj/201808/31/t20180831_11982.shtml),这里不再赘述。可问题是:众多涉邪教人员在认识上依旧迷信"神"(上帝)的存在。所以,宗教的起源及演变问题到底是一种历史文化的发展结果、还是"神"的安排?就成为了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回答邪教)。当涉邪教人员脱离邪教后,是继续到宗教中信奉神灵还是摆脱有神论的影响而完善"自我"的人格?这些都涉及到宗教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宗教的发端是怎样来的?故笔者从这一问题出发,对宗教文化与宗教演变之关系进行一个简要地论述。

  宗教信仰的思想观念及其内涵色彩皆起源于宗教文化,或者说宗教信仰是宗教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不断积累演变的必然现象。那么,如果从人类的精神源头挖掘宗教文化的产生、发展和演变,就可以追溯出宗教信仰只是人类精神文化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包括史前文化)必然生成的一种文化结果;是人类初期认识物质世界和"人本身"的曲折反映。也就是说,宗教的产生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结果,绝不是神(上帝)安排或创造的结果。而宗教自身的神秘内容(如:神学)不过是宗教文化反映现实世界的抽象化的哲学而已。

  一、 人类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自然选择的过程

  按照古人类学、古生物学的一般说法,人类进化史已经有了大致五百万年的时间。如果从最早的森林古猿算起,这种灵长类动物的生活时间可以追溯到两千万年前。在距今三、四百万年前,古猿进化成为类人猿(如:1974年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类人猿化石,距今320万年。该化石被取名为"露西少女"),再经过上百万年,进化为"直立猿人"(如:1965年在中国云南发现的"元谋直立猿人"化石,距今170万年)。而"直立猿人"已经学会用火和制造粗糙的石器,人类史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是指从"直立猿人"(又可分为"早期猿人"和"晚期猿人")到"早期智人"再到"晚期智人"这一漫长时期,时间跨度在两百五十万年左右。如我们熟知的"元谋猿人"、"北京猿人"属于"晚期猿人";"中国丁村人"属于"早期智人";"中国山顶同人"则属于"晚期智人"。

  在人类进化的漫长过程中,"自然选择"这种法则就作用于所有的物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物种保存并发展了起来,没有适应的则被淘汰掉了。而猿人对火的使用则是人类进化的最重要的一步。用火把肉类变为熟食,丰富了脑髓营养,为人脑的形成打下了物质基础。而猿人的双手在长期的劳动实践中不但学会了制造工具,并且成为了劳动的产物,即进化为灵活的人手。猿人在劳动的相互协作中还产生了语言,有了语言也就有了概念的内容。于是,在生存斗争的推动下,产生了劳动的双手---语言的形成---猿人的喉咙在发音的刺激下向人的发音器官转化---猿人对事物的认识由语言载体保留为概念。而这一切都为人类的精神交流创造了平台。所有这些物质条件的转变,最终使猿人进化为新人(即现代人)。故而恩格斯从这个意义上评价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

  以上的人类进化史说明了在人类社会出现前,宗教文化还是空白。只有到了"旧石器晚期"(距今20年至1万年前),原始氏族社会形成后,人类的精神生活才开始出现宗教现象。

  二、 原始崇拜所形成的人类精神现象

  根据科学界和古人类学、考古学的数据考证,原始崇拜的迹象大致出现在旧石器中、晚期,即始于母系社会而完结于父系社会(父系社会出现在"新石器时期"。"新石器时期"距今一万年左右)。原始的"崇拜文化"所形成的过程十分漫长,时间跨度大约在二十万年左右。这说明人类的精神文化是一代代积累和传承下来的,而不是某一个早晨被神创造出来的。下面用一个表格来表示"原始崇拜"的演变过程:

内容

时间

自然崇拜

第一阶段

灵魂崇拜

第二阶段

生殖崇拜

第三阶段

图腾崇拜

第四阶段

祖先崇拜

第五阶段

母系社会旧石器中期至晚期时代。早期智人向晚期智人进化 (距今20万年---1万年)

崇拜物是自然界中的事物,如:太阳、火、水、岩石等。对自然界的崇拜是原始人的生存心理,崇拜内容具有泛灵论的特点。

由梦境所产生的"灵魂"观念,认为"灵魂"是可以与肉体分离的另一个"自我"。由此出现了墓葬、葬礼形式。

母系群落的杂婚、群婚时期。崇拜物为象征生殖或女性生殖器的事物。如"鱼"、"蛙"等。

母系氏族的身份标志,由虎、狼、熊、鹰等动物形象组成,是氏族敷衍的崇拜物,由动物向人过渡。

动物图腾向人自身形象转变,开始是半人半兽,后来是女人,再过渡到男人。表明母系社会发展为父系社会。

父系社会新石器时代 。晚期智人进化为新人。人类史前文明出现(距今1万年---8千年)

自然崇拜消失或过渡到"图腾崇拜"。如非洲现存的原始部落还保留着"图腾崇拜"。

灵魂崇拜过渡为"鬼神世界"。陪葬品越来越丰富,葬礼成为"超人间"方式的宗教仪式。

生殖崇拜过渡到父系社会,崇拜物向"蛇、鸟"等象征男性生殖器的动物形象转变。

图腾崇拜由动物形象向半人半兽过渡。再逐渐向女性和男性的"人形"转变。

祖先崇拜由半人半兽过渡到人,再定格为男性神。男性祖先的确立是父权社会的标志。

  以上就是"五大原始崇拜"。在这个极漫长的过程中,人类生产力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在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又伴随着精神文化的积累和丰富。社会结构也由原始群落发展成为氏族部落社会,而氏族部落的生态特点(以部落酋长制和祭祀文化为主)自然就为宗教文化的繁荣打下了基础。

  例如:1954年至1976年间发现并挖掘出土的山西省襄汾县的丁村人遗址。该遗址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早期遗址距今20多万年,中期遗址距今10万年,晚期遗址距今2.6万年。丁村遗址典型地展示了早期智人由原始群落发展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过程。遗址中的早期粗石器和晚期细石器,其跨度经历了近20万年,二者石器的不同形状和作用说明了生产工具的进步。丁村人文化遗址弥补了北京猿人到山顶洞人之间的空白,宣告了在中华大地上蒙古人种(黄种人---华系民族)一脉相承、代代传续的悠远历史。

  (一)自然崇拜从恐惧感、敬畏感、认同感开始

  最早的原始崇拜是"自然崇拜"形式,即原始人对大自然中某种物体的崇拜,如对"太阳"、"火"、"水"、"雷电"等自然现象的膜拜。这些内容在远古的岩画上均有反映(如:中国贺兰山岩画中的"太阳"、巴西皮奥伊州岩画中的"狩猎")。而岩画在欧洲、非洲、美洲等地均有发现(目前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发现了岩画)。最早的岩画约有六万年的历史(母系社会时期),记载了原始人对自然的崇拜及自身的狩猎生活。岩画的出现说明了原始人不但对自然有了认识,而且对"人本身"也有了认识。可岩画中对动物的描绘都很大(如"狩猎"画面中,"牛"画得很大,占据了画面中心,而一群"猎人"却很小),表明了人类力量的渺小。而自然界的各种力量(如地震、洪水、猛兽等)对生存能力还低下的原始人来说,无疑是强者。正是在大自然面前感到人自身的渺小,原始人的恐惧感和对自然力量的敬畏感油然而生,这恰是原始崇拜文化产生的客观心理因素。

  对自然的敬畏和崇拜,正是原始人对自身地位的一种认同,即原始人把"人本身"放在了自然界的底层,甚至"虎、狼、牛、蛇"等动物也高高在上。这种认同说明原始阶段人类的生产能力还非常低下,没有强大的手段(生产工具)对抗自然。但这也促进了原始人群抱团取暖、适应自然的生存方式,为原始人由母系群落向氏族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可是在宗教的"上帝创世说"中,人是万物之首,处于万物的最上层。其实,人类真正获得相对的统治地位(针对动物界而言)则是父系社会的农耕时代。而在母系社会的二、三十万年中,人类则是自然界里比较渺小的自然膜拜者。

  (二)"灵魂崇拜"到"生殖崇拜"

  从"自然崇拜"发展到"灵魂崇拜"也是经历了漫长的时间,但却是原始人由认识自然到认识自身的一个重要转变。"灵魂崇拜"的标志是墓葬(最早的葬礼)的产生,如1856年在德国的杜塞尔多夫河谷发现的尼安德特人的墓穴(墓穴位于山洞里,化石年代距今七万年左右)。这个简陋的墓穴里没有随葬品,但发现了红色赭石(一种铁质矿物)。而这个山洞或周围并没有赭石矿,说明撒在墓穴里的赭石是专门为死者下葬的。古人类学家认为"红色赭石"代表了"火",是生命不熄的象征。下葬这种形式同时表明原始人已经有了"灵魂"的观念,他们希望死者的灵魂还能归回身体里,故用墓穴保留了遗体,大概以为灵魂回归后人可以复活。

  1951年在伊拉克地区发现了沙尼达尔人的遗址,其中包括穴墓群(墓穴中有成人和婴儿的骨骼,距今4.3万年),陪葬品中有石器、贝壳和鲜花。专家推定,原始人大约在四万多年前已经普遍采用了葬礼,这是最早的宗教文化仪式。

  至于原始人是怎样产生"灵魂"观念的?分析认为应该是由"梦境"产生的:原始人对做梦的生理现象无法理解,自认为睡熟后身体里的一部分(灵魂)就会跑出身体,而且所梦见的情景与生活息息相关(如打猎的场景)。故他们觉得梦境是另一个"自我",能与身体分离的"我"就是灵魂。所以当原始人有病时就进行"招魂"活动。他们点燃篝火围着病者跳跃呼喊(这种形式被认为是最早的"巫术"),当病人苏醒后,他们就以为魂魄又重新回归了身体。可当人死后,"招魂"已经不起作用,而且尸体是冰冷的;故原始人知道死者的"灵魂"再也回不来了。但"灵魂"去了哪里?面对这种恐惧又神秘的问题,原始人无法释怀。于是,保留死者遗体的墓葬形式就产生了。因为不把遗体埋葬起来而被野兽吃掉,一旦"灵魂"回归就没有了宿主。这种由"灵魂"观念所引发的葬礼形式,到后来便逐渐演化为"鬼魂世界"。为了让死者能够在"鬼魂世界"里继续生活,下葬的陪葬品也越来越丰富,说明远古人相信"灵魂"是一种"超人间"的存在。到了奴隶社会时,奴隶主甚至用大批的活人来殉葬。"灵魂"观念发展成为各类"祭祀鬼神"活动的宗教文化。

  "生殖崇拜"被认为出现在"灵魂崇拜"之后,但其文化影响却远远超越前者。这是因为生殖敷衍要比死亡更重要,它直接决定了原始群落的生存发展。在母系社会早期,原始人还没有婚姻概念。那时的生殖敷衍形式主要是杂婚(男性、女性随意相交)。后来形成较固定的母系群落后,允许另外群落的男性与本群落的女性婚配(这样就避免了近亲敷衍),这就是群婚阶段。杂婚、群婚的敷衍形式经历了漫长时期,直到母系社会晚期,对偶婚形式的出现(包括群婚和对偶婚形式并存),婚姻才开始向一夫一妻制婚姻过渡。我国的仰韶文化遗址中(在河南省渑池县,属于新石器时期,距今七千年多年),既有母女合葬的母系性质的墓穴,也有大量的男女合葬的配偶性质的墓穴,说明了仰韶文化正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时期。但在杂婚、群婚的数十万年过程中,并没有"亚当夏娃式"的婚姻及爱情,却产生了对女性的"生殖崇拜",这说明女性的社会地位远远高于男性。所谓"夏娃是由亚当的肋骨造出的"宗教传说只能是父权社会的意识。

  "生殖崇拜"文化的核心内涵就是敷衍行为的神圣化。而女性作为敷衍的载体,就是远古人看到生命从女性的生殖器官中诞生。于是女性的生殖器及其象征物就被神秘化和崇高化了(为什么排除了男性?因为在母系社会里,男性地位低下,并且群婚的形式也决定了后嗣的母系性,即孩子与母亲有血缘关系而不认父亲)。故而,自然界中的"鱼"、"蛙"等生殖能力特别旺盛的动物就成为了女性或女阴的象征物,这是希望人类也可以象鱼、蛙一样能生出众多的后代。例如西安半坡母系社会遗址的陶器、青海柳湾出土的马家窑文化彩陶壶上等都有明显的的"鱼纹"、"蛙纹"及"倒三角形纹饰"形象,这些就是生殖崇拜的文化证明。特别是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大型祭坛(女神庙),是专门用来对女性生殖神进行祭祀的场所,其文化意义非常巨大。

  (三)"图腾崇拜"到"祖先崇拜"

  "生殖崇拜"之后出现了"图腾崇拜",这是原始人类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认同。只不过这种认同把崇拜对象放在了动物身上,说明了当时人类自身力量的渺小还不足以战胜凶猛的兽类,并希望自身也能够象狮子、老虎等猛兽一样变得无比强大。用"图腾"作为身份标志,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普遍现象(之后的父系社会也继承了其文化意义,并发展为"祖先崇拜")。原始人认为自己是某种动物的后裔,并祈求这种动物来庇护和保佑自己的氏族。正是这种渴望"保佑"的需求,使"崇拜文化"开始向真正意义上的宗教转化。

  当"图腾标志"由兽形向半人半兽形象发生转变后,"图腾"的含义也由现实性(现实中的猛兽)转向了神秘性。因为半人半兽的动物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它只能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存在于想象的"超人间"中。而这种神秘感的获得和这种精神需要,却正式拉开了人类宗教信仰的序幕。

  由"图腾崇拜"发展为"祖先崇拜",即由兽形转向半人半兽后,"图腾崇拜"真正具有了宗教信仰的含义。到了完全的父系社会时,半人半兽形象也升华为完整的人形。但这个"人形图腾"已经脱离了现实中的人,转变为"神"。而父系社会"人神祖先"的地位确定后,崇拜文化也向男性倾斜,譬如"生殖崇拜"由原来的女性转向男性。男性的生殖器以及象征物(鸟、蛇、龟等)成为崇拜物。如象征男性神的某些太阳图腾(太阳的中心有乌鸦鸟---表示为男性的生殖象征),也由自然物转变为想象物(如"龙形")。发展到后来的易经中的"男阳女阴、阴阳变易"的思想,皆是出至于这种崇拜内涵,并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文化脉络。所以,"祖先崇拜"其实是对人自身的崇拜,说明人类变得日益强大,开始从自然界独立出来,也是第一次走上了神坛。

  以华夏的"祖先崇拜"为例:远古时代被崇拜的祖先主要有"女娲"、"伏羲"、"三皇"(即伏羲、女娲、神农或燧人、伏羲、神农,也有"天皇、地皇、泰皇"的说法)和"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而《山海经》中"女娲、伏羲"的形象则是蛇身人首,还属于半人半兽。这两位被尊为"人祖",恰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标志。等到父系社会后期(大致在"五帝"时代),"五帝"则全部成为了男性神。这个过程也是从母系原始群开始,发展为氏族---部落---部落联盟---部落国家的过程,而崇拜文化则由"生殖崇拜"向"图腾崇拜"再向"祖先崇拜"发展的过程。最终,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并建立起了最初的部落国家。

  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生产力有了极大的发展,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特别是国家的形成(由部落国家发展为阶级国家,中国的夏朝开始转变为奴隶社会),标志着原始社会的结束,阶级社会的出现。而"崇拜文化"随着国家的出现也逐步上升为国家或民族意识,如西周初期确立的"明堂制度"就是国家宗教的系统性文化。

  三、"崇拜文化"发展成民族宗教和国家宗教

  在原始崇拜的文化沉积上,文化基因代代相传,最终形成了较完善的民族宗教并发展为国家宗教。例如:在中国的周朝建立后,周继承了夏朝的血统传位制度(父位传子是从夏启开始的),也继承了商朝的祭祀文化,最终形成了"嫡长制血统传位"、"君权神授"、"井田制经济基础"三位一体的宗法制文化系统。而在此之前的"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相传是"五帝"之一的颛顼进行的宗教改革),将人和神分离开来,并把祭祀权掌握在国家(公族)手中,只允许民间祭祖而不能祭天。当"祭天"成为国家的专利后,"君权神授"便成为了唯一的合法性和正统性。故而,西周初期所形成的宗法制文化系统,正是在继承了先前的原始宗教的文化后,第一次以国家意识形态的形式固定了下来。宗法制文化是华夏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基础(有关内容,读者可参阅笔者的另一篇文章《从中国传统文化的脉络和内涵看法轮功"神传文化"》凯风网·http://anticult.kaiwind.com/xingao/2017/201708/17/t20170817_5550891.shtml

  西周宗法制文化的形成,表明了当时的奴隶制国家集王权、宗教权(宗教祭祀和管理权)和家族血统继承权为一体的合法传统的确立。但同时也表明宗教文化已经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开始为国家统治者服务,结束了原始宗教文化作为早期人类的朦胧精神意识与认识自然(自我)的最初使命。

  全世界的宗教文化基本都是按照"史前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的途径来演化的。而"史前宗教"(即"原始崇拜"到"部落宗教")则是现有一切宗教文化的源头。这也说明宗教本身(包括传统的世界三大宗教)不是"神"或"上帝"的创造,而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说宗教作为一种文化或意识形态,它的发展演变是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推动的结果,同时它也反作用于社会各个领域。

  例如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也是在原始宗教的基础上所产生、演变和发展起来的。经历了由部落宗教向民族宗教再向国家宗教的演变过程,同时也是由多神教向一神教演变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综合力量,如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影响,推动了犹太游牧部落的"部落宗教"演变为"民族宗教"即犹太教(基督教的前身);后来再与古罗马统治相结合,最后演变为国家宗教(公元313年6月,罗马皇帝颁布《米兰敕令》,基督教被定为合法宗教并逐渐成为罗马国家的国教)。

  其实,某个宗教的历史往往就是某个民族的历史,我们透过宗教看到的不是"上帝"的身影,而是人类的某种文化精神。譬如犹太教的历史正是犹太民族的历史的反映,恰是犹太民族苦难而跌宕起伏的历史才产生了其宗教本身。

  四、原始崇拜转向宗教观念之后的演变发展

  原始崇拜文化转向宗教观念(或信仰)经历了"部落宗教---民族宗教---国家宗教---世界宗教"的过程,也是由"泛神论"演化为多神教再到一神教的过程。而"泛神论"所体现出的就是原始宗教的"宗教神话",一神教则是将崇拜内容逐步集中化、排他化,最后提炼出理智化的神学理论。

  故而,宗教观念可以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以"宗教神话"为基础的民间宗教观念(如:世界各地的民间崇拜,象中国的"龙王崇拜、妈祖崇拜"等),二是以神学体系为主体的宗教信仰(如:西方的基督教等);而这二者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体现出宗教文化在不同地域和层次上的演变。

  下面从三方面来概括这种宗教文化的不同层次的演变:

  (一)民间宗教的泛崇拜文化

  民间宗教观念更多地是来源于"宗教神话"。因为"崇拜文化"在远古时代是以神话传说、寓言故事等形式来表现的,象中国古典《尚书》、《山海经》、《淮南子》中的各种传说:共工怒触不周山、女娲补天、帝喾的元妃姜嫄踩上了巨型脚印而怀孕生后稷等。其中许多的寓言故事如"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精卫填海"则是家喻户晓。宗教神话的这种文学形式为"崇拜文化"转向宗教观念起到了普及作用,是宗教世俗化的文化基础,同时也是有神论观念普遍传播的土壤。

  古巴比伦和古希腊等的神话传说(如宙斯神话系列)在西方宗教观念的形成过程中也是起着基础作用,如《巴比伦史诗》就记载了神创世纪的故事,波斯古经中就有关于世界末日及最后审判的神话。其实也可以这样讲,从宗教神话诞生起,其中就孕育了宗教观念;只是宗教神话以文学或艺术形式广泛扎根于民间,而宗教观念则是在宗教组织出现后成为了反映教理教义的思想意识。但这些文化渊源都来源于崇拜文化,是人类的心理需求(宗教情结)不同层次的表现。

  (二)世界宗教的神学信仰

  宗教观念固化后就会向神学发展,这是宗教信仰追求形而上学的理智化的方向。古代的宗教学者把宗教观念概念化和系统化,提升到理论层次而形成神学。所以说,宗教神话只是宗教观念的前逻辑形态,宗教理论则是宗教观念的后逻辑形态。一旦形成神学理论后,宗教信仰就不仅仅是一种思想意识,而成为了一种思维逻辑(世界观);同时被宗教思维逻辑所指导的人群便成为了强大的社会力量。不同的宗教信仰凝聚了各自的社会力量,而这种力量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时就发生了宗教战争。宗教的思想主旨(博爱、施善等)反而在宗教信仰的旗帜下成为血腥的印证。这种历史教训已经发生过多次,这也说明了神学思维并不是人类理性的结晶。

  宗教神学的作用使宗教的神秘化更加抽象化,这实际脱离了现实需要(信仰者的心理需求)而成为高高在上的纯粹"理念"。特别是十三世纪后,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主的基督教经院神学,把宗教信仰的正常需求(如宗教感情、宗教体验等心理需求)提高到价值层面,要求信仰者用终生来"证明上帝的存在"。当时的教会还提倡对违背"上帝道德"的异教徒采用火刑(托马斯就讲过"对一切异教徒均应活活烧死")。这种神学理论完全成为了科学的敌人,走入了死胡同!

  故而,建立在神学理论基础上的宗教信仰,已经同崇拜文化(如"宗教神话")大相径庭,却与唯心论哲学更近似。这大概也是古希腊哲学与西方宗教都比较喜好"爱智慧"(philosophy 后来译为"哲学")而追求"逻各斯"(纯逻辑思维)有关。可这种纯粹的逻辑思维所推理出来的"智慧"最终都归结为"神的智慧",或者说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必须符合"神的理性",这个"理性"的最高权威就是"上帝"。而人类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努斯"(Nous 即"灵魂")在纯粹思维中达到超越性(超越物质世界)而同"上帝"沟通,只有如此,人才是自由和幸福的或具有了生命的真实意义。以上这类哲学式的宗教理论,成为了"上帝"统治万民的核心价值观,也组成了西方文化不可或缺的精神食粮。

  这套西方的宗教神学理论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信仰完全背道而驰,中国的宗法制文化和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伦理关系,即极端重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性关系,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把个体的人性放到家庭、社会里去体现人生价值,而不是为证明"上帝的智慧"才活得有意义。所以,西方的宗教信仰如果泛滥于中国的土壤,也不会让大多数中国人通过纯粹思维找到"理性的上帝"。因为中国文化的轴心是"人本"而不是"神本"。可问题在于:一旦把"理性的上帝"灌输给中国人后,非但没有了理性,反而可能容易将"神"归于"人本"而生出各种邪教的"人神"。

  (三)宗教自由化、世俗化后所产生的信仰问题

  十六世纪初的宗教改革(指1520年由马丁·路德发起的宗教改革运动),开始打破了由天主教统治的宗教话语权,传统的宗教基础发生了动摇。这次宗教改革带来了宗教信仰的自由化,同时也大大促进了宗教信仰的世俗化。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宗教改革破除了原来的"神学系统"(指以阿奎那·托马斯为主所建立的经院神学体系),否定了主教或神甫的"中介"作用,而提倡宗教信仰个体通过"因信称义"来获取"上帝的智慧"。如此这般,不但最高的教皇和教会的权威受到了挑战,而且将宗教信徒从官方神学的羁绊中解放了出来。过去只有专业的神职人员才有权按照神学理论来解释或传达"上帝的智慧",一下变成了信仰者只要坚定信仰就可以直达彼岸的"上帝"。针对这种宗教改革,马克思曾指出:他(马丁·路德)打破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俗人,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

  欧洲宗教改革后,新教得以蓬勃发展,其中的路德派、加尔文派影响甚大。但新教各派之间的信仰思想并不统一,神学观点不尽相同,经常出现纷争,各说各理。这就使得过去由天主教官方维护的权威神学思想逐渐自由化,也使得民间宗教人士对神学的解释趋向多元化。而神学理论多元化的结果便是信仰的自由化与世俗化。发展到后来,家庭教会也普遍出现,对《圣经》的理解也由于多元化神学理论的不同解释而表现出各自的信仰差别。这就造成了面对同一个"上帝"却有不同的理解或表述,为邪教的传播预留下了空间。

  综上所述,从崇拜文化到宗教信仰的漫长历史过程中,远古的人类崇拜最后归结于了宗教信仰。而这种宗教文化还会长久地存在于社会,直到宗教自然地消亡。这就象人类的科学和理性最终战胜神学一样,是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过渡的一个历史过程。而我们应该明白得是:宗教文化的演变及宗教自身的发展都紧紧与人类文明历史环环相扣,没有脱离历史而独立存在的宗教,也没有脱离人类物质生产而凭空高悬的精神信仰。所以,宗教的生存或繁荣必须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则是一切宗教自身的基本规律性。违反了这种规律或与人类社会的道德、法律及社会次序相悖,宗教就丧失了生存的条件。因此,让我们站在历史文化的悠悠长河上看待宗教信仰,剥掉其神秘的面纱后,便可明白宗教就是人类历史及文化逐步演变发展的结果。我们在坚持反对和依法打击极端宗教及邪教的前提下,对正常的宗教信仰应依法进行保护;这其实也是对宗教这种人类最古老的精神文化或仰是某些人群寻求心灵慰藉的生活方式所给予的一种尊重和理解。

前事不忘 后事之师 坚决防控化解涉邪教风险

无论时光如何流逝,具有特别影响的历史事件总会被人们铭记,包括那些不愿触碰的痛点。1999年的4月25日,一万多名"法轮功"人员借口"上访""讨说法",围攻党中央、国务院驻地中南海整整一天,酿成了自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以来北京地区发生的参与人数最多的群体性事件。事后查明,这是一起由"法轮功"头子李洪志一手策划并在境外遥控指挥,境内骨干组织实施,多地习练者受蛊惑参与,向党和政府发难施压的邪教非法聚集事件,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往事不可谏,来者犹可追。我们要继续引以为戒,保持警钟长鸣,坚决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事件的发生,暴露了邪教的反动本质和严重危害。在以和平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邪教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人类社会的三大毒瘤,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反政府是其本质所在。"法轮功"神化、鼓吹李洪志,编造、散布歪理邪说,宣扬"地球爆炸论",毒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事实胜于雄辩,回看臭名昭著的"法轮功",确实是祸国殃民、劣迹斑斑:通过非法出版、印刷、办班以及兜售邪教标识及制品,骗敛了巨额不义之财;实施精神控制,致使大量痴迷者拒医拒药而亡或自杀杀人,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秘密结社,层层培植骨干,建立全国性非法组织,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破坏法律实施,窃取国家机密,聚众围攻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以攻卫星、搞"插播"等手段干扰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热衷插手国内热点事件,企图制造动乱,等等。境外"法轮功"组织还与反华反共势力、民族分裂分子等沆瀣一气,屡屡干扰高访,肆意诬告滥诉,制播政治谣言,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极尽妖魔化中国之能事。其活动之猖獗、手法之恶毒、表演之拙劣、危害之严重,可谓无以复加。

  事件的发生,促使我们思考"法轮功"坐大成势的深层次原因。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的一个时期,受国际上形形色色的新兴宗教运动、邪教泛滥及国内"气功热""特异功能热"等影响,曾经长时间销声匿迹的境内邪教活动又沉渣泛起。由此,"法轮功"这棵毒苗赖以滋生疯长。它打着"真、善、忍"的幌子,以祛病健身为名蒙骗群众,极力发展组织,快速在城乡蔓延。毋庸讳言,当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邪教缺乏应有的警惕,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软弱无力,这使李洪志招兵买马有了可乘之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轮功"羽翼渐丰后,动辄围攻地方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但相关地方和单位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大都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一次次的迁就和退让,使"法轮功"的气焰更加嚣张,闹事升级成为必然。

  事件的发生,揭开了新时期反邪教人民战争的序幕。邪不胜正,多行不义必自毙,历史自有其逻辑。"法轮功"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与党、政府和人民为敌,必然招致失败和灭亡。1999年7月,民政部认定"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并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发布查禁"法轮功"非法活动的"六条通告"。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人事主管机关、团中央分别发出了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共青团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邪教斗争。经过各地各部门强有力的防范打击、教育转化和宣传揭批等工作,"法轮功"组织体系土崩瓦解,绝大多数习练者与"法轮功"划清界限后得以解脱,极少数顽固对抗、蓄意作乱者被绳之以法,一批批痴迷者经教育矫治迷途知返。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甘心失败,组织了一次次反扑,但其闹事图谋都被一一挫败。我们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牢牢掌握着斗争的主动权。

  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可观全局。"法轮功"问题的成功处理,是整个反邪教斗争的缩影,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意义。我们深知,邪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打好持久战、攻坚战和立体战。要与时俱进,顺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反邪教工作。在党和国家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方案明确规定:"为更好地统筹协调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显然,这是相关领导体制的再优化,协调机制的再完善,工作力量的再整合,发出了深入推进邪教治理工作的明确信号。但是,境外"法轮功"媒体借题发挥,恶意曲解,大肆炒作,暗示其会被"平反",这纯粹是痴人说梦、自欺欺人。可以断言,已经牢牢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法轮功",永无翻身之日。纵使它今后再玩弄这样那样的闹事伎俩,也逃不出"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的历史规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要在反思中奋力前行,须臾不可懈怠。"4·25"事件警示我们,对待邪教问题,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防范在先、处置有效,必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必须全面提升网络环境下开展群众工作和对敌斗争的能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切实用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政法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着力防控化解各种涉邪教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邪教“法轮功”是“松散管理”吗?

李洪志为达到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声称"'法轮功'没有组织,实行松散管理",修炼"法轮功"是人传人,心传心,学员的行为都是个人行为。而其所作所为却又不断将自己的谎言推翻,证明所谓的"松散管理"纯属骗人的鬼话。

  "法轮功"有严密的组织体系

  自1992年"法轮功"出炉以来,李洪志就在北京设立了所谓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并自任会长。该组织下设功规功法指导、李洪志书籍外文翻译、资料整理出版、境外出版发行、外界联络和财务生活等六个部门,各部门都指定专人负责。此后,又陆续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站,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系统。1996年以前,"法轮大法研究会"已经按照7大地区对各地"法轮功"组织进行管理。以吉林省为例,据原"法轮功"吉林总站站长焦立勋透露,吉林省总站设1名站长,还有3名副站长,省内9市州设分站,各县(区)设辅导站,这一组织体系一直延伸到乡、村一级。这些机构都有上一级"法轮功"组织任命或认可的负责人,有负责传递信息的联络员。在"4·25"非法聚集事件中,吉林总站就曾接到过北京总会的指令。如此严密的组织体系,如此紧密的上下联系,哪有一点"松散管理"的样子?

 

  李洪志控制信徒从未有过"松散管理"

  李洪志控制信徒的手段非常严密,这从他胡编乱造的"法理"中就能体现出来。虽然他口口声声说练功的人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但是,他那一整套蛊惑人心的歪理却会使人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直至成为任其摆布的玩偶。"修心性""上层次""法身保护"给信徒虚幻的温暖,"白日飞升""地狱除名""佛道神"令信徒痴狂,一旦信了"法轮功",信徒在思想上就不会有丝毫轻松感。李洪志在从精神上套牢弟子的同时,又利用"法轮功"的组织体系对信徒加以控制,引诱信徒集体练功,说集体练功能产生巨大的能量场,比个人在家练功效果要强无数倍。即便是后来鼓动信徒做"三件事"的时候,他还是要求信徒集体"发正念",以使其所谓的"邪恶势力"更容易解体。其实,这些无非就是要强化信徒的组织意识,让信徒对其邪教组织产生依赖感。再者,"法轮功"骨干成员对信徒的监督、激励也是让信徒越陷越深的重要因素,集体修炼更利于骨干成员对信徒进行掌控。信徒通过参加集体活动逐步达到了对"大法"的认可,这才使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在密谋"4·25"事件时能够做到神不知鬼不觉,使"1·23"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受害者能够对自己下手。所以,"法轮功"的集体练功看似松散管理,实际上满满的都是套路,为的是更牢固的控制信徒。

  李洪志掌控"法轮功"邪教组织从未有过"松散管理"

  李洪志不仅要从精神上控制信徒,更要从组织上控制"法轮功"体系。他在制定出《中国法轮功章程》之后,随即又制定了《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据原"法轮功"骨干揭发材料显示,为加强各级辅导站之间横向联系和纵向指挥,李洪志要求"法轮功"组织内部经常召开集体学法交流会即法会,实际上就是对各级骨干和辅导员进行培训和掌握控制,以达到其扩大和巩固组织的目的。在"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之前,李洪志的指令是通过"法轮大法研究会"层层传达的。他曾说"我不在的时候研究会的指令就是我的意思"。即便其本人远在国外,国内信徒也会不断收到"法轮大法研究会"以最高机构名义转发的被称作其"经文"的指令。1998年5月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煽动千余名信徒围攻北京电视台,北京总站的一名骨干成员因对此次活动态度不积极而被免职。逃到美国以后,李洪志对信徒的指令通常是经"法轮功"媒体"明慧网"发布,他也曾经说过"重大问题看明慧网"。可到后来为保证所发"经文"不"出偏",创建"明慧网"的"二师父"叶浩竟被李洪志发配到纽约街头打坐"练摊"。李洪志口口声声要弟子"去执著",而自己的"执著心"在权力面前还是显得这么重,让人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法轮功"管理上的"松散"。

  "法轮功"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

  "法轮功"并不是"松散管理"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其已经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为讨好西方主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与台独、港独、藏独、疆独及"民运人士"等反华势力沆瀣一气,互相站台,逢中必反,逢喜必闹。"法轮功"媒体不遗余力的鼓噪"三退"神话,编造"活摘"谎言。在国外,"神韵艺术团"打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幌子,到处宣扬"法轮功"邪教思想、造谣污蔑中国政府;在国内,"法轮功"邪教组织怂恿信徒肆意进行诬告滥诉,张贴反宣标语,散发其组织内印制的非法宣传品。而帮"法轮功"研发非法"翻墙"软件、让"新唐人电视台"的电视节目通过西方国家的卫星转播、让西方电台免费转播"法轮功"广播电台节目等等,无一不是西方主子给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回报。西方主子正是想利用"法轮功"严密的组织体系和神秘的触角进行颠覆中国的活动,才一次次慷慨地为其输血助力。一位笔名为鲍比·弗莱彻(Bobby Fletcher)的美籍亚裔社会活动家曾经撰文指出,2001至2005年,超过600万美元的赞助金通过一个名为"法轮功之友"的组织流向法轮功",而"法轮功之友"又与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有关联。另有资料显示,在2001年,仅美国国际开发署就拨出2000万美元给"非传统宗教"(即"法轮功")作为搞政教合一之用。2015年3月1日,美国互联网新闻媒体评论网《每日潘多网》(PanDo Daily,pando.com)发表了调查记者亚夏·列文(Yasha Levine)近万字的长篇报道《幽灵赞助下的互联网隐私:美国广播理事会简史》。文中指出,至2012年,美国广播理事会向"法轮功"成员经营的技术机构持续提供资助每年达150万美元。一个让西方反华势力感觉值得下如此血本赞助的非法组织,怎么会有"松散管理"?

  "松散管理"既不会成为"法轮功"的软盾牌,也不会成为其包装"真善忍"的华丽外衣,更不会变成其传播邪教思想的得力工具。剥开这层画皮,"法轮功"留给世界的仍是一副坑人害人的狰狞面目,从而也会让善良的人们远远离开它。

邪教诋毁青年三观

 邪教诋毁青年学习观,让其不学无术入邪途。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毒害青年人从毁坏其学习成才观开始。为实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李洪志就要忽悠尽可能多的青年人成为"法轮功"弟子。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捷径,就是摧毁青年学子们的学习观,让其不学无术入邪路。

  李洪志说,"一切都安排好了。为什么还要教育?"。"现在对孩子的放纵,那没法说了,现在孩子根本没有教养,整个教育是失败的"(《欧洲法会讲法》)等等。

  那么,什么是成功的"教育"呢?李洪志指的"邪"路就是拼命兜售其"高考神迹"。诳说修炼"法轮功"好,整天说"法轮大法好",高考就一定能取得好成绩。据《法轮功断了我女儿大学梦》一文暴料,"闺女每天晚上下学回家,我就拉着闺女跟我一起练习法轮功……闺女的成绩也是越来越差,结果闺女的高考成绩出来了,未能考上大学,我们一家人的大学梦也就这么破灭了。"

  为了把更多青年拽入邪路,成为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忠实信徒,李洪志拼命兜售其"高考神迹"。要求学子们不必寒窗苦读,只要全身心修练"法轮功",投入全部精力传播"法轮功",就会得"法轮功神佑"而金榜高中,考上理想的大学。而事实是,陕西省合阳县王敏,高考期间"每天早上6点至9点练功,10点至14点背诵书籍,15点至19点抄写书籍,20点至24点练"法轮功"。结果高考期间患病,导致名落孙山(《法轮功毁了我的大学梦》)。

  李洪志的另一毒招,就是教唆"讲真相",破坏考生学习环境。受此毒害,学子们难以静心学习,而是成天想着"法轮功"的歪理,不惜放弃学习而投入向学校投递"真相"资料,教唆教师和学生利用学习时间"讲真相",荒废学业,使高考成为泡影。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法轮功"用其歪理邪说误导学子,即毁了其学习成才路,也断送了青年人的未来,更有蚍蜉撼大树螳臂挡车阻我强国圆梦的险恶用心!

  再如"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宣扬"前世注定"、"神的安排"等,使许多青年学子热衷于旁门左道,而忽视苦学深究,非常痛心地错过大好学习机会,成了终生的殇和永远抚不平的痛。

  诋毁青年人生观,使其甘做邪教炮灰。

 

  邪教最擅长的就是察颜观色,从青少年人的最薄弱处下手。一些人受邪教歪理邪说蛊惑,不想付出,却幻想着上名牌学校挣大钱;有的身体有病,却想着如何不花钱就能健康;有的学习压力大,想如非非中幻想着有仙人指路走捷径;有的人小事做不了,却幻想着做大事等等。邪教投其所好,画一个升学发财的饼,忽悠人入了邪教;于是就有了练功包治百病,梦里娶媳妇美如天仙,美女为你找工作等等的"神话"。人们就因为幻觉中的那点虚无缥缈的感受,就稀里糊涂上了邪教的当。

  对于那些笃诚勤学、乐观向上的青年人,邪教则从制造传播耸人听闻的悲观厌世情绪入手。散布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等"末世论"谣言,摧毁作人的快乐与担当。抛出"只有信教才能得救保平安"的谎言,使青年学子们永远生活在生不如死的折磨中,生活在邪教的阴影下。以反对邪教、脱离邪教要遭报应、下地狱等手段威胁恐吓青少年,将其诓骗入邪教。通过反复的不间断的洗脑,给青年学子们只有信了神,向神"奉献"全部,就能得福报,脱离苦海,到达极乐世界的幻觉认知。

  正确的人生观,是青少年一生顺利成长的奠基石。而邪教强加给青少年扭曲的、畸形人生观,将多少青少年引入万劫不复的不归路。邪教从抵毁青少年健康人生观入手,把青少年忽悠成其"过河卒",以破坏中华民族之复兴大计。要引起每一个关心国家、民族未来的人们高度重视,齐心反邪教,共圆强国梦。

  诋毁青年价值观,让其"奉献"全部成冤魂。

  邪教诋毁青年人之价值观,把青少年引上邪途,成为其掘取"奉献"的金矿,以满足其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当人们识破其骗人伎俩后,就凶相毕露,忽悠其抛弃肉身,被"闪电击杀",去作了"神国的子民"。

  左坤为了他那"神国"的长久,处心积虑,从青少年下手。利用寒、暑假,专门办针对青少年的"夏令特会见证会"等,打着"夏令营""冬令营"旗号,干着荼毒青少年进入邪教"圣水血灵"的勾当。"山东特区"2014年新发展教会人员中,青少年比例高达30%,最小信徒9岁,第一副带领28岁。河南区总带领年仅19岁。2014年内蒙古警方在血水圣灵一次集会中发现,聚会者全是稚气未脱的孩子,大多为中小学生。除了在境内发展青年信徒,"血水圣灵"还有意拉拢在境外的中国留学生(凯风网2016年11月11日:《"血水圣灵"将魔爪伸向青少年》)。

  被蛊惑入邪教,教主因此财运享通。山东省荣成市的张金芳,曾经是当地致富最早的人。为了给丈夫治病,张金芳就信了"全能神"。4年来,张金芳夫妇累计向"组织"捐献了68万元钱,近乎倾家荡产。

  邪教歇斯底里地抵毁青年人之价值观,就是要其"奉献"全部后,用其白骨建立邪教神殿。2014年5月28日,山东"全能神"邪教6名青年成员,在麦当劳向就餐人员索要电话号码,在遭到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该案行凶者就是被"全能神"洗脑的青年人。

  1999年7月,27岁的常浩驰和50岁的李进忠确信自己已经"功成圆满,可以升天",在村外以"法轮功"特有的姿势相对而坐,自焚而死。

  2001年1月,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练习者,为"圆满"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12岁的刘思影于1个月后死于严重烧伤引起的并发症。19岁的陈果被严重毁容,至今生不如死。

  1999年3月20日,时年不满18岁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习练者李亭认为其父母是魔,为了"除魔",在自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凯风网:《残害生命的罪魁祸首李洪志》)。

邪教头目鼓吹不劳而获

 五一节是劳动者的节日,劳动最光荣。而邪教主侵占他人劳动,鼓吹不劳而获,要人厌恶劳动,邪教最可耻。

  邪教头目侵占他人劳动

 

  邪教主都是极端贪婪之人,为了骗人钱财不择手段,他们从来不从事劳动,却豪夺巧取侵占他人的劳动,举全体信徒之财力养肥了邪教主。李洪志在传功之前无所事事,连他的母亲都看不起他,整天数落他。传功之初,说是给人治病,拍人后背几下,喊一声"病气,入地!"就能收钱,算不上付出了什么劳动。后来办班、售书也是胡诌一通,如果这也算劳动的话,那这样的邪恶劳动实在是害人不浅。"全能神"教主更是整天神神叨叨,精神病患者絮絮叨叨的发声也能当钱花,吃的是信徒的"奉献款",叫嚣"那些尽本分太少或者没有尽本分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门徒会"要信徒向神"献爱心",缴纳"慈惠钱粮",宣扬"交的钱物越多,将来神赐的福就越多。"当然,最为可耻的还是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札幌,他的洗澡水、胡须也能卖钱,而且要价不菲,更是与劳动不搭边。

  邪教头目鼓吹不劳而获

 

  不管邪教主如何吹嘘,信徒毕竟是要吃饭的。当看到弟子天地里长不出庄稼时,"法轮功"媒体又鼓吹,只要对着庄稼地"发正念",诚念"九字真言"就能取得大丰收。不仅是生产,还包括学习,李洪志鼓吹"有许多小孩是有来头的,都是要得这个法的。"学生也不需要勤奋学习,只要在考场上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师父"的"法身"就能护佑你考出好成绩。不要以为这只是个笑话,在"法轮功"媒体上,这样的"神迹"故事还不少,真不知道这样的谎言还要传播多久,也不知道有多少弟子会"中枪"。"门徒会"鼓吹在"得胜旗"前举行祷告仪式,信神、信上帝就能得到赐福和金钱回报,就能走好运、享富贵。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邪教之所以宣扬不劳而获,鼓吹天上会掉馅饼,完全是愚昧信徒,为其传播邪教服务的,受损的只能是邪教信从。

  邪教头目要人厌恶劳动

 

  "法轮功"邪教鼓吹"地球大爆炸",鼓动习练者放弃生产劳动,专心修炼"上层次",以便在地球毁灭时逃离地球"圆满"升天。在此洗脑下,不少"法轮功"弟子有工不做,有田不种,一门心事练功、"学法",做李洪志要求的"三件事",那还有心事从事生产劳动。"全能神"鼓吹"世界末日",要求信徒"全心全人投入神的工作之中","以自己的生活为次"。"门徒会"更是鼓吹信徒每天只吃"二两粮",有了二两"生命粮",就可以保证生命之需,而且信徒不劳动,米缸面缸里的粮食也会自动增加,吃也吃不完。是这样,信徒哪里还用从事生产劳动。劳动是财富之母,幸福是靠干出来的,邪教要人厌恶劳动,只能让信徒越来越穷,陷入赤贫的境地。

  警惕邪教侵袭,拒绝邪教谎言,用我们勤劳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新生活。

笑看李洪志侈谈“富而有德”(图)

 邪教教主多伪善,伪善莫过李洪志。李洪志的伪善可以概括为:口言"真善忍",身行"假恶暴"。本文不作全面阐述,仅从"富而有德"这个角度来揭露其伪善。

  李洪志曾在1995年1月发表过一篇《富而有德》的短文,其中有句:"古人云:钱乃身外之物。人人皆知,人人在求。""富而无德危害众生,富而有德众望所盼,故而富不可不宣德。""故而谋权求财者必先积其德,吃苦行善可积众德。"这些话说得十分动听,可李洪志又是怎样做的呢?

 

  李洪志巧取豪夺,取财无道。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李洪志恰恰相反,巧取豪夺,取财无道。李洪志的发迹史与骗钱史完全同步,在国内靠办班、出售"法轮功"书籍、磁带、录像带、练功服、练功垫、相片、徽章等非法物品狂敛钱财。李洪志的财产,沾满了骗钱之原罪。"传功"初期,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大肆敛财,多次做带功报告后现场治病,当场收钱。李洪志非法行医,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其早期弟子宋炳臣在给中国气功协会领导的检举信中,就揭发李洪志在办班中,向学员说过"有一个人脑袋里长了个大瘤子,他(她)向我捐赠4000元,这个大瘤子就没有了",十分露骨地索"捐",而且是狮子大开口。逃到国外后,利用演出、办校等名义向西方反华势力献媚,将卖不出去的神韵戏票派发给弟子,师父和"法轮功"上层分子则纳入腰包。李洪志敛财术的道德词典中,有两个关键词,那就是"贪婪"和"虚伪"。说什么"教功不收费",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年和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说是免费,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这就是李洪志的"富而有德"!

 

  李洪志非法发功治病,当场收钱验钞核数

  李洪志诋毁慈善,挥霍无度。

  "富而有德",应该有行为上的体现,比如富人通常都做慈善,捐资办学,扶危济困。然而,李洪志却对慈善事业进行诋毁。他胡说,常人在世间吃苦受罪,是因为前世欠下了业债,今世必须偿还。谁帮助贫弱者,就等于承认可以欠债不还,等于是干坏事。受此邪说蛊惑,"法轮功"人员从来不参与赈灾济贫,反倒是破坏过汶川大地震后的赈灾活动(2008年的"法拉盛事件"就是一例)。至于李洪志本人,骗来的财产不菲(很早的时候就在香港银行拥有2000万元存款),富得流油,却从不参与慈善捐资。他自己倒是很会享受,曾在某国的红灯区一掷千金,早就在国内购置了多套住房(长春、北京共购置了三套),并拥有好几辆小轿车。据说,仅仅在美国办个"绿卡"就花掉一百多万美元。《亚洲华尔街时报》的记者认为住在60多万美元豪宅里的李洪志"珠光宝气像个商人"。更"厉害"的是,李洪志用他骗来的钱在美国购置了11处房产。2017年网上爆料,李洪志在网上挂价239万美元,抛售其在新泽西州的一处豪宅,惊得弟子们目瞪口呆。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拥有11处房产的事经曝光后,据说引起大法弟子们的强烈质疑:师父不是说地球是宇宙垃圾堆吗?不是说修炼人圆满后都要离开地球吗?为什么还要在垃圾堆上大置房产呢?不搞慈善,挥霍无度的李洪志也配谈"富而有德"?!

 

  李洪志在美国拥有的部分房产

 

李洪志在国外的豪宅和轿车

  李洪志盘剥弟子,彰显无耻。

  侈谈"富而有德"的李洪志,尽干"为富不仁"的坏事。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李洪志则是连自己的心腹骨干都要盘剥。前"法轮功"骨干人员李昌就揭露李洪志让骨干给他"贴钱":"像王治文我们都是没有钱的人,也是挣工薪的,我算起来也得有万儿八千的搭进去。你像纪烈武,我估计恐怕得十万以上,至少得五万以上。你像姚洁,都得搭上好多钱。因为他们做公司,收入比较大。……我这个政府官员不行,我到哪报销去?我只能自己报销!""自1992年以来,我为法轮功和李洪志花费了5000余元,还自以为这是无私奉献。"(李昌《我们被李洪志蒙蔽了!》)李洪志觍颜接受弟子的捐赠,也早就是公开的秘密了。据原"法轮功"学员刘亚谦曝料,1998年10月,"法轮功"大连辅导站站长送给李洪志一台日本尼桑轿车。李洪志得到这辆车后,通过长春总站打电话通知刘亚廉,利用刘在长春市工商局车辆管理的便利帮助转卖车辆,最后将车辆变卖给北京籍的李某某。李洪志得卖车款近十万余,而卖车转籍的3800元手续费都是刘给垫付的,至今未还。(《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凯风网2012-08-21)按理说,车子是别人赠送的,李洪志卖车白得了"近十万",这垫付总该及时还给刘亚廉吧。可李洪志却绝口不提这个茬儿,居然在事过之后"至今未还",是不是太无耻了?以上说的是在国内时,李洪志出逃境外后,继续对弟子痛下狠手,宰人不心疼。网友白衣子在其《李洪志高价卖书敛财(图)》(凯风网2015年2月11日)中告诉我们:"最近,李洪志打起弟子的注意,高调出售他的图书、音像制品等。他真够'黑'的,卖给弟子的东西还定出天价!"看来,即使成了亿万富豪,李洪志也没有停止对弟子的盘剥。这样一个"只要钱、不要脸"的货色也配谈"富而有德"?!

 

  李洪志在网上高价出售其"大法商品"

  综上,李洪志见钱如命,贪婪如狼,骗钱敛财不择手段,这样的人还在那里侈谈"富而有德",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广大青年要争当反邪教先锋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要防范邪教侵袭,练就火眼金睛,增强反邪能力,争当反邪先锋。

  青年人要防范邪教侵袭

 

中央音乐学院大学生陈果痴迷邪教"法轮功"自焚。

  青年人由于涉世不深,相对单纯,首先要防范邪教的侵袭,学会自我保护自己。当今邪教发展有几个重点,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与我争夺青年,争夺下一代。"法轮功"鼓吹"读书无用论",极力在青少年中发展信徒,要青少年"得法",受其蛊惑,一些青少年加入"法轮功"后,不再勤奋学习,指望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考出好成绩,造成学业荒废。更有中央音乐学院的大学生陈果,跑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被烧得面目全非,美丽不再,留下终生的遗憾和悔恨。境内邪教如此,境外邪教也是同样。韩国邪教"摄理教",将目标瞄准女大学生,其教主郑明析利用大学生争强好胜的心理,以选美比赛、招收模特为幌子,误入其中的女大学生不仅要奉献钱财,还要把身体交给邪教主供其淫乐。因此,青年人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时刻对邪教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否则,一旦误入邪教的圈套,悔之晚矣。

  青年人要增强反邪能力

 

  其次,要加强反邪教知识的学习,练就火眼金睛,增强辨别邪教的能力。人非生而知之,而是学而知之,青年人的特点就是好奇心强,爱学习,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也要学习反邪教等社会知识。要了解邪教的种类、特征和危害,将反邪教知识熟记于心,增强识邪、辩邪、防邪的能力和水平。当然,邪教不会自动贴上邪教的标签,它常常以宗教或气功组织的面目出现,有时甚至披上科学的外衣。邪教之所以诱惑人还常常先给人以小恩小惠,装作对你的极终关怀或暂时福利,如果思想不坚定,缺乏必要的判断或贪图蝇头小利,很容易上当受骗。这就要求青年人不盲信,如果分辨不清,可以求助于专业部门。

  青年人要争当反邪先锋

 

  最后,青年人要勇做反邪教的弄潮儿。五四精神之一就是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科学是邪教的天敌,邪教从根本上说属于封建迷信的范畴,在反对和抵制之列。十九大报告指出,"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广大青年要弘扬五四精神,就要坚决对邪教说"不",坚定地走在反邪教前列,自觉与邪教做坚决的斗争。不仅如此,还要教育和团结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一起抵制和反对邪教,共同建设美好社会。

  毛主席说过,"世界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在当前共筑中华民族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广大青年要自觉担当,争当反邪教先锋,为实现天下无邪的目标努力奋斗!

李洪志的一段“歪经”

民间有句俗话:经本是好的,被歪嘴和尚念歪了。其实还有一种情况,经一出笼就是歪经,比如"法轮功"媒体上称为"大法经文",都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转法轮》是其代表作,被自吹为"上天的梯子",它的第一讲第一节是《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其中有这样一段歪经:

 

  这段"轮经"歪在哪里呢?且容略加剖析。

  剖析一:"不讲治病……也不治病"已经截断企图通过修炼达到治病目的的念头,姑且撇开李洪志明明非法治病骗钱的事实,仅仅就理论理,这好像没问题;"带着有病的身体……修炼不了",这也姑且认为它能成立。可接下来却是"我要给你净化身体",显然"净化身体"之目的是让被净化者不再"带着有病的身体"从而可以"修炼"。试问,"净化身体"是不是治病,能不能治病?如果"不是、不能",那被净化者仍然有病,还是不能修炼,这"净化身体"又有什么用?如果"是、能",不就否定了"不讲治病……也不治病"吗?李洪志自知前后矛盾,故企图用"净化身体"来蒙混过关,但只要稍知什么是"换词不换义"这一逻辑常识者决不会上当!

  剖析二:"净化身体只局限在真正来学功的人,真正来学法的人",是说配额有限;强调别人如果"放不下那个心"、"放不下那个病"便"无能为力",是提出条件;这两点孤立地看,还都能勉强成立(姑且不管其是否具有"欺诈性揽客广告"的意味)。可与"为什么呢"后面的内容一联系,就露馅儿了:既然业债必还是宇宙之理,既然"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那么,李洪志承诺可以给真正来学功、学法的人"净化身体"以促成其"修炼得了",是不是违背"宇宙之理"呢?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呢?我敢断言,李洪志回答不上来。

  剖析三:或许李洪志会说,他强调了"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而放下了"那个心""那个病"的修炼者不是常人,可以特事特办。这也有问题,李洪志声称他所传之法比佛、道两家都大(《转法轮·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中说:"道家修炼真、善、忍,重点修了真。……佛家重点落在真、善、忍的善上去修。……我们法轮大法这一法门是按照宇宙的最高标准——真、善、忍同修,我们炼的功很大。"),也承认"佛家度人是不讲条件的,没有代价的"(《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难道比佛、道两家都"大"的法轮功度人却反而要讲条件?反倒不能包容一切,要把常人拒之真修真炼的大门之外?

  窥一斑可以知全豹。透过上面一段"歪经",不难看出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如同漏风麻袋,破绽百出,连自圆其说也做不到。可偏偏有人盲目崇信之,最终只能是上当受骗,付出惨重代价,李洪志所言"往高层次上带人"恰恰是"往最惨处害人"。邪海无边,回头是岸,奉劝至今仍痴迷法轮功的人,及早醒悟,回归正常人生。

“全能神”蛊惑母亲抛弃亲情(图)

  有一种爱,一生一世不求回报,有一个人,一生一世值得我爱,这就是母爱。母爱原本属于母亲的或母亲应有的温柔、热情或慈爱。然而,一入邪教,原本温柔善良慈爱的母亲就会抛弃亲情、六亲不认。邪教毒害母亲之殇,"全能神"尤甚。母亲节来临之际,本文梳理相关案例,希望能给人们以警示!

  1.韩爱秀:"我没有儿子,我的亲人就是全能神"

  家住大同市矿区大斗沟街道店新街社区的韩爱秀,2005年初,因为久治不愈的白癜风信上了"全能神"。丈夫死的早,只有一个儿子与她相依为命。由于痴迷"全能神",经常外出参加"全能神"的"传福音"和聚会,全然没有了家的概念和母子亲情,导致儿子30多岁还未找上对象,儿子为此规劝母亲:"我求您了,请您别再相信'全能神'了,您信了这么多年,您的白癜风减轻了吗?您的白头发减少了吗?您的生活比以前好了多少?你要是不脱离这害人的'全能神',我可能一辈子也找不上个媳妇!"

  韩爱秀哪里听进儿子的苦心相劝,还大骂儿子:"不许你诋毁'全能神',你们不信'全能神',全都是'撒旦',都是邪灵,都会得到'神'的惩罚,是要下地狱受苦的。我没有儿子,我的亲人就是'全能神'!"说完,摔门而去。

  2.贺学敏:"信神就要打烂家庭"

  家住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东史端乡南里村的贺学敏,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被"全能神"给毁了。2006年5月的一天,一名顾客来到她经营的五金店神神秘秘地说:"你家之所以生意红火,是因为得到了'神'的庇护,这个'神'就是全能的神,只要加入,全家人可以消灾避祸,逢凶化吉,做生意赚大钱。"此前生了一场大病的贺学敏,居然对这名顾客的"好意"充满了感激,便表示跟着试试。陷入"全能神"泥潭后,贺学敏像变了个人似的,家务活不做了,生意也不好好经营,与家人和亲友说话聊天少了,一有时间就外出参加聚会。她丈夫每天忙碌做生意赚钱,还得做家务、烧饭招呼她,而她却"横眉冷对"。

  2011年10月,贺学敏吵着要与丈夫分床睡,丈夫听后气不打一处来,就把她的一些"全能神"书籍和光盘烧了个精光。此事发生后,她执意要与丈夫离婚,说什么"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一切都是虚空的,这个家我不要了,神告诉我,信神就要打烂家庭,摆脱不信神的魔鬼丈夫"等等,2012年2月中旬,贺学敏与丈夫离婚。

  3.董秀云:"面对人与'神'选择还是坚信'神'"

  家住陕西省大荔县观音村的董秀云,在老伴退休后的一段时间一家人还算其乐融融。2007年的一天,妗子来到她的店里,大讲信"全能神"的好处。经不住纠缠,董秀云答应了,从此一家人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信"全能神"就要给神做事、"奉献",因为年纪大了,董秀云不适合"传福音",上级就让她担任个生活执事。作为教会带领,董秀云的家就成了聚会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聚会,因为吃住全包,家自然乱不可言,老伴、儿子及儿媳与董秀云产生了极大矛盾,过去宁静的小院吵架也成了家常便饭。为了避免家庭对小孩的影响,儿媳一气之下将两岁多的孙子送到了娘家。孙子是老伴的心肝,老伴逼她退出"全能神",逼她接回孙子。

  董秀云认为自己是向"神"发过誓的,怎么能退出呢?面对人与"神",她还是选择了"神"。为了使老伴不再干扰她,她叫人威胁老伴"你再敢与神作对当心遭惩罚"。老伴哪受过此屈辱,一气之下中风摔倒在家,不久因病不治撒手人寰。

  4.刘小英:"是神给全家带来了真理和道路"

  湖南省祁东县洪桥镇的刘小英,自从2009年迷恋上了"全能神",人变得神秘兮兮,家事不问,一心参加"全能神"活动。刘小英十分相信世界末日就要来临,买了300多支蜡烛、5袋米、5件矿泉水。世界末日并没"如期"到来,她却还是不清醒,"传福音"更加疯狂,有时半个多月才回家一次,甚至把儿女给她的生活费甚至孙子的奶粉钱全部奉献给"全能神"。为此夫妻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吵累了俩人就长时间不说话,几十年的夫妻感情就因为误信邪教而出现了裂痕。

  面对家人的极力反对,刘小英反驳丈夫是男权观念重,见不得女人做出成就,现在的"女基督"才是全能的"神",称"神看重自己,是神给全家带来了真理和道路,拯救了我这个普通的肉身……",原本善良贤惠的刘小英就这样在"全能神"的蛊惑下成了一个不着家不顾亲情的人。

  5.岳凤芝:"离婚了自己修炼会更上一个层次"

  家住河北徐水县城的岳凤芝,曾是县粮食局一名会计。她原本也有一个生活幸福的家庭,夫妻恩爱有加,女儿伶俐懂事,亲友和邻居都羡慕她。可谁知,好景不长噩梦就来了。2010年9月初,岳凤芝经医院检查,右侧卵巢出现了病变,随后做了右侧卵巢切除手术。恰在此时,她的同事来她家串门聊天,说"神的第二次道成肉身"与她有缘,女基督"闪电"是真正摸得着、看得见、实实在在、无所不能的神。只有信这个神才能"得到永远的生命",信神不用吃药就能治好病,而且还能保佑家人免遭灾难。在同事的蛊惑下,岳凤芝不但写下了"听从神的召唤,为神献出一切,违反教规愿意接受神的惩罚"的保证书,还发下不得向任何人泄密,否则,全家死光光的毒誓。投入全能神"怀抱"后,岳凤芝满脑子都是"全能神",慢慢地对家里的家务活、孩子的大小事再也不管不问了。

  丈夫目睹着爱人的异常行为,劝她说:"哪有像你这信神的,整天鬼鬼祟祟,总往外跑,弄得家不像家。"她非但不听,还信誓旦旦地说,"我是为了这个家,等到地球毁灭的时候,你就会知道做这些都是值得的。"2012年7月,无奈的丈夫断然提出了离婚。鬼迷心窍的岳凤芝不但没觉得留恋,相反认为"离婚了自己修炼会更上一个层次"。为了加速修成正果,她欣然同意,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女儿也由她丈夫抚养,从此孩子失去了母爱,性格越来越孤僻。

  6.孙桂兰:"信'全能神'都是为了这个家好"

  家住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的孙桂兰,和众多"全能神"信徒一样,都是从"全能神"所称的"信奉'全能神',神就会带领大家进入'天国世界','全能神'能包治百病,庇佑你全家"开始的。由于痴迷"全能神",孙桂兰辅导女儿学习的时间越来越少,也不接送孩子上下学,回家的时间也是越来越晚,一回家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学习,不去理会女儿和丈夫。孙桂兰的这些改变,让一家人都很担心,所以丈夫打算和她好好的谈谈。可是丈夫的每一次尝试最终都会变成争吵并同时引来孙桂兰的一阵大骂:"你懂什么,不知道就别乱说,我现在做的这些都是为了这个家好,我每天都这么认真的祈祷时为了什么,还不是希望咱们能有个好日子。你什么都不懂就不要胡说八道,你给我滚出去!"

  2013年,女儿准备考大学,学习异常的紧张,这时作为母亲的孙桂兰几乎已经脱离了这个家,女儿的学习生活全靠爸爸照顾。女儿参加高考的那一天,中午回到家,发现家里一片狼藉,以为被小偷盗了。结果看见爸爸绝望的神情,哽咽着对她说:"孩子,你妈妈走了,说是不回来了,要和我离婚,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走了。"时至今日,孙桂兰一直没有出现。

  7.邓东球:"追求'神'没有家庭和婚姻"

  广东韶关始兴县太平镇人邓东球,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夫妻恩爱,女儿成双。自2013年痴迷"全能神"后,抛下了病重的丈夫和年幼的女儿,最后工作也丢了,原本并不宽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丈夫对邓东球信"神"这件事非常反感,不仅销毁了妻子所看的"全能神"资料,还好几次把夜归的邓东球挡在了门外。

  面对丈夫的阻挠、哀求和规劝,邓东球仍不悔改,她的心早就被"全能神"给占据了,在她眼中,敬拜"神"、奉献"神",才是头等大事,按照"全能神"的说法:"追求'神',没有家庭和婚姻。"原本恩爱的夫妻、和美的家庭从此纷争不断、硝烟四起。

 

邪教"全能神"蛊惑信徒抛弃亲情的教义。

  人们不禁要问,"全能神"为何让慈爱的母亲六亲不认?原来,"全能神"的主要著作《话在肉身中显现》强调:与父母、丈夫、子女、亲属来往是"世俗缠累",什么时候能撇弃丈夫、儿女,什么时候生命成熟。

  "全能神"破坏家庭、泯灭亲情、让母爱异化的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全能神"是母亲信徒们的恶梦,只有保持清醒头脑,远离"全能神",才会避免其伤害。

李洪志的预测“神通”哪去了?

 李洪志自称"宇宙主佛",搞自我神化,套路就是漫天吹牛。他自诩有"无数法身,皆具大神通",有预测"神通"。关于预测"神通",最早见之于首版《转法轮》附录的《李洪志小传》,李洪志称自己"看到了人类的起源、人类的发展和人类的未来"。

 

  首版《转法轮》附录截图。

  李洪志的"预测神通"笑料太多,兹略举数例。

  笑料一:"香港回归引巨变"

  1994年,李洪志耍小聪明,极力夸大中英两国的分歧与冲突,高估香港回归的难度,大肆散布劫难来临的危言。他先后在《郑州讲法》和《在广州一个小型座谈会上的讲法》中大谈"极乐世界爆炸了",妄测香港回归时,人类肯定已经发生巨变了,到时候"收尸都来不及""剩下的人极少""人见人亲""一些大陆会下沉,一些大陆会升起""一些地区会荒芜"。可3年后,香港顺利回归祖国。

 

  凯风网《孟矗: 李洪志把我骗了》一文截图。

  笑料二:"萨斯天惩淘汰八百万"

  2002年11月至2003年8月,"非典"(SARS,萨斯)在我国部分地区肆虐。李洪志立马卸掉了"慈悲"面具,连续发表《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等经文幸灾乐祸,预言中国不行了。"大家知道这个萨斯(病)在中国,当初旧势力定下中国是要淘汰八百万人……执政者也是常人,也在天惩之中……那就等着更大的天治吧!"。但是,SARS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中国一如既往地健康发展,连弟子也质疑"师父好像把萨斯说过头了"。

 

  凯风网《"法轮功"如何看待战争和自然灾害》一文截图。

  笑料三:"中共挺不到北京奥运"

  历史记录着这样一笔账:自从北京取得了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权,"法轮功"就开始了捣乱和破坏。李洪志也亲自披挂上阵。他曾经恶毒地预言:"奥运好像还得几年,×党能不能挺到那个时候还难说,给不给它露脸的机会不是人说了算的。"(《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言下之意,当时距北京奥运会还有近3年,中国共产党很难挺到2008年,因为"神"不会给这个机会。后来居然有傻弟子相信这话,认为正法就要结束了,"甚至把常人的工作也辞掉了,反正剩下这点钱够用到二零零八年就行了"。后来的情况地球人都知道:北京奥运会办成了"无与伦比"的一届。

 

  凯风网《法轮功亵渎人权反奥运》一文截图。

  李洪志的"预言"无一应验,这"宇宙主佛"岂不羞煞!

李洪志蛊惑弟子修出了什么?

对于邪教"法轮功"来说,5月13日永远是个痛。李洪志把1952年7月7日的真生日弃之不用,却硬要选这一天做假生日,并且还把这一天叫成了什么"法轮大法日"。20年过去了,在李洪志蛊惑下,修炼"法轮功"到底修出了什么?

 

  修出了"消业"身亡

  为强化对信徒的精神控制,李洪志拼命鼓噪害人的"消业说",说什么人生下来就带着"业力",生病都是身上的"业力"所致,打针吃药只是把"业力"压下去,反倒会使身上的"业力"更大,只要真心修炼"大法","师父"就会帮着弟子"消业"。说来说去,李洪志的目的还是为了让弟子"真心修炼",从而成为任其摆布的玩偶。其实,许多"法轮功"习练者的初衷只是为了强身健体,并不是奔着"长功"来的,但在经过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洗脑之后,逐渐认定自己身上的"业力""黑糊糊的""一大块一大块的",于是便于恐惧之中对"师父"产生了依附心理,一步步变成"真修弟子"。要"真修"就要"信师信法","信师信法"就要有病坚持"消业",而这种违背科学的拒医拒药又焉有不使人丢掉性命之理?在2000多名因修炼"法轮功"而亡的"大法弟子"中,此类冤魂占据绝大多数。

  修出了精神疾病

  为让弟子能感到"真修"的益处,李洪志不仅炮制出子虚乌有的"法轮""法身"等,还编造出虚幻的"三花聚顶""白日飞升"等对弟子加以引诱。他说只要真心修炼就能"圆满"、就能成"佛道神",让弟子不断产生新的欲望。而不断产生的欲望则让弟子的"修炼"更加专注,最终走向痴迷,产生幻听、幻觉等精神障碍。有的弟子剖腹寻找"法轮"身亡,如华北油田的"法轮功"痴迷者马建民;有的弟子因为听到了"师父"在"天国"召唤,选择了"师父"的生日上吊"升天",如吉林东辽县安恕镇成仁村农民李友林;有的弟子为"白日飞升"跳楼、跳崖身亡,如原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干部高恩成。

  修出了道德沦丧

  李洪志编造歪理邪说的基点便是诋毁人类,他说地球是宇宙空间的垃圾站,"人在最低的这个层次,然后是一层天一层天"。因为"大法弟子"是"修炼人"而不是"常人",就要在"学法""度人"中"修心性""做好人"。崇尚善良是人类共有的美德,李洪志的"做好人"正是在利用人类的这种天性坑人骗人。向善本应该是无条件的,可李洪志所说的"做好人"却是以所谓的"法理"为中心,因为受"法理"约束而表现为非常自私,甚至有悖人类道德。1998年,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灾,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手,可李洪志不仅不让弟子捐款,还说什么"人心不好的地方灾难就是多"。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强烈地震,"法轮功"不仅老调重弹,还在美国纽约法拉盛图书馆门前敲锣打鼓阻止为灾区募捐,其自私与卑劣简直无以复加。自私的"修炼"导致弟子道德堕落。河南一女弟子为"长功"竟搞"男女双修",后来生下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孩子,而她自己竟然还说自己生下了"元婴";河南辉县"法轮功"信徒孙某利用"男女双修"骗钱骗色。

  修出了杀人魔王

  "法轮功"歪理邪说的恶毒莫过于对生命的戕害。"真修"把信徒修的亲情全无,就像李洪志在《转发轮》里说的那样:"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真修弟子"为"圆满成佛"可以把阻止自己练功的亲人杀害,因为他们把亲人看成了成"神"路上的"魔",如北京西城区的"法轮功"痴迷者傅怡斌,为求"圆满"就亲手砍死了父亲和妻子,并把母亲砍成重伤。李洪志恐吓弟子说自己只度真心修炼的人,迫使弟子处处以"法理"为中心,唯恐因"心不诚"而不被"师父""救度",为了"护法"更是不惜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女,如"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竟当着功友的面亲手掐死年仅9岁的女儿戴楠。"法轮功"的"修炼"方式 人"修"成杀人魔鬼。浙江苍南的"法轮功"痴迷者陈福兆本是一名医生,为快速"长功"竟连续毒杀17人,而他自己则称这是在以"返修"方式修炼。 

“法轮功”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

  中国反邪教网报道称,5月18日越南警方破获一起杀人案,2名男性"法轮功"人员被"同修"当做"恶魔"杀死并封在水泥桶中。警方逮捕了4名女性犯罪嫌疑人。"法轮功"网站匆匆发表文章称,"法轮功禁止杀生",企图撇清与该案的关系。

 

  "法轮功"为什么对此大动干戈?因为这桩凶案的消息最初来自越南《青年报》、越南网、马来西亚《中国报》、台湾"中央社"等媒体,他们无法把"诬陷、诋毁"的恶名栽到中共头上。换言之,"法轮功"实在无法直接用"中共栽赃"这几个字了。这次是越南警方破的案,凶手的身份是"法轮功"人员毋庸置疑,哪里存在什么"诬陷、诋毁"?"法轮功"网站发表重要评论文章不过是做贼心虚,蒙骗舆论!

 

  越南网报道截图。

  "法轮功"百般狡辩、抵赖有用吗?答案是,事实俱在,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

  越南警方调查显示,涉案的四名女嫌犯(范氏天爱、黎黄草[又名黎黄棠]、崔泰洪[范氏天爱的母亲]、黎宣)供称,她们4人和2名男子共同租房修炼"法轮功",她们和这2名男子在生活和修炼"法轮功"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2018年12月,该组织成员开车前往旅游胜地头顿港的川木地区租赁了一栋别墅进行培训。在此过程中,据说因陈杜林不遵守规定,陈里昌与范氏天爱发生了冲突。嫌犯称,陈杜林因受"恶魔"驱使而从楼上跳下死亡。陈杜林死后,为了防止恶臭,"功友"将陈杜林的尸体放进塑料容器中,装入茶叶,倒入胶水,并用胶带将放置尸体的房间封死。尽管尸体放在屋里,她们仍继续在这栋房屋里生活与修炼"法轮功"。接下来几天,陈里昌又做出了与"法轮功"教规不符的奇怪行为,如不吃规定的食物另寻吃食等。为防止他被"恶魔"完全控制,范氏天爱和黎黄草决定杀了他"除魔"。她们将陈里昌关进卧室,让其反思,但毫无效果。为了杀死陈里昌,她们购买了发电机,先施以电击让他昏迷不醒,再用绳子勒住他脖子致死。随后也把他的尸体放入桶里。杀死陈里昌后,范氏天爱等嫌犯仍在此处生活。但尸体开始发出恶臭,范氏天爱又在网上买了塑料桶,接着购买了水泥和石头,并将尸体分尸藏在水泥桶中。

  这些具体的案情和翔实的细节,又岂是谁能随便编造的?"法轮功"一心想逃避罪责,只能是枉费心机!

台湾"中央社"报道截图(越南网)

  其实,越南"法轮功"杀人案并非该邪教制造的唯一血案,近年来,邪教"法轮功"在国内外制造了多起血案,可见邪教是害命的毒丸。比如,2006年10月,荷兰"法轮功"人员隆隆(音)制造了杀人烹尸案;2006年12月8日,爱尔兰"法轮功"人员沈舒制造了抢劫杀人案;2017年1月,具"法轮功"背景的一对夫妻(赵良杰、陈明明)在美国制造了杀女藏尸案……至于在中国大陆,更是发生了多起除魔惨案,如王学忠"除魔"弑父案,李亭"除魔"杀害双亲案,李义兴"除魔"杀妻案等。由此可见,"法轮功"是屡屡制造血案的邪教,"法轮功"发表编辑文章无非是想摆脱邪教这顶帽子,然而铁证如山,它的矢口否认只能使其罪恶更加昭彰!

 

 

  陈明明以"法轮功"身份申请政治庇护的法院官方文件。

李洪志蛊惑弟子“除魔”(图)

魔"杀死并封在水泥桶中。这是"法轮功"制造的又一血案。

  "法轮功""除魔"杀人案频发

  报道称,被害的两名男性为来自义安地区的村民陈杜林(音译)和陈里昌(音译),年龄在30-35岁之间。杀害2男的女嫌犯供称,她们4人和2名男子共同租房修炼"法轮功",她们和这2名男子在生活和修炼"法轮功"过程中经常发生纠纷。究竟发生了哪些纠纷?中国反邪教网的报道提到了一个细节,说是在培训过程中陈里昌不吃规定的食物另寻吃食等,这是与"法轮功"教规不符的一种奇怪行为,为防止他被"恶魔"完全控制,范氏天爱和黎黄草决定杀了他"除魔"。先将陈里昌关进卧室让其反思,见毫无效果后便购买发电机,先施以电击让他昏迷不醒,再用绳子勒住他脖子致死,随后把他的尸体放入桶里。此前,另一男子陈杜林因受"恶魔"驱使跳楼死亡。

 

"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为"除魔"活活掐死女儿。

  对"法轮功"来说,"除魔"杀人已经不是第一次。1999年3月20日,时年不满18岁的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痴迷人员李亭认为其父母是魔,为了"除魔",在自家中残忍地杀害了他的亲生父母。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县"法轮功"痴迷人员王学忠说其父王继荣是魔,用刀向其父头、颈、胸等处连砍17刀,当场将其父砍死。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44岁的"法轮功"痴迷人员关淑云,为了"圆满""白日飞升",实施所谓的"除魔",竟当着几十个功友的面,亲手将自己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2008年5月,吉林省长春市的4名"法轮功"人员以"驱魔"为名,将自称有"狐狸精"附体的功友肖某残忍的折磨致死。

  他们为什么要"除魔"?

  回顾"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的所谓"经文",就可以找到问题的根源。李洪志在其"经文""讲法"中多次提到,破坏"大法"的就是"魔"。他在《法轮大法义解》中说"魔是病,难的根源,为修炼可以杀人除魔","我们传正法要是没有人来反对,那才是怪事……要得法……他要阻碍你","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李洪志还曾暗示"法轮功"人员说,谁"干扰""法轮功",谁就是"魔","魔"就要用各种方法铲除。正是在这些思想的支配下,弟子们心理上发生了严重扭曲,将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当做"恶魔"杀死的事例比比皆是。越南水泥封尸案是对"法轮功"所谓"真善忍"教义的又一次嘲弄,是"法轮功"反人类、反社会本质的再一次暴露,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就是这起惨案的罪魁祸首!

  对"法轮功"务必要保持高度警惕

  再回顾这起水泥封尸案其中的一些细节,尽管受害人尸体放在屋里,但4女子仍继续在这栋房屋里生活和修炼"法轮功",直到尸体腐烂发臭,受不了了才用水泥封尸。愚昧、麻木、残忍,可见4女子痴迷"法轮功"已完全丧失了人性。这也说明,李洪志宣扬的邪教教义,采取各种邪教手段控制"法轮功"修炼者,使许多痴迷者的生理和心理受到了严重扭曲。据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人数已达1404人,而由此导致精神障碍的患者则难以计数。

 

  1404个死亡案例统计分布图。

  越南水泥封尸案再次警示人们,尽管邪教"法轮功"被中国政府依法取缔,尽管"法轮功"成为过街老鼠,但李洪志一伙不甘心失败,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在一段时期内,生存日艰的"法轮功"依然是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隐患。他们会继续兜售各种歪理邪说,穷尽各种手段,搞一些祸国殃民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于这样一个死而不僵的邪教组织,人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绝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一方面要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应对措施,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绝不允许"法轮功"祸国殃民,另一方面要通过事实揭穿"法轮功"编造歪理邪说的险恶用心,让"法轮功"痴迷者充分看清其丑恶面目,尽快脱离"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回归到正常的社会生活。

对越南“法轮功”杀人封尸案的思考

  

  近日,各大媒体报道了《"法轮功"在越南"除魔"杀人尸体封水泥桶》这一耸人听闻的事件。此案受到国内外民众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邪教"法轮功"的极度恐慌!

  报道称,5月18日越南警方破获一起杀人案,2名男性"法轮功"人员被"同修"当做"恶魔"杀死并封在水泥桶中。警方逮捕了4名女性犯罪嫌疑人。由于嫌犯下手与弃尸手法残忍,水泥封尸案受到民众高度关注。

   

《环球时报》报道截图。

  再回顾"法轮功""除魔"杀人事件

  把"同修"(编者注:共同修炼"法轮功"的人员)当做"恶魔""除掉"致人死亡的事件在"法轮功"中已经不止一次的发生。普通人痴迷"法轮功"后会变成杀人不眨眼、泯灭人性的狂徒。

 

各大网站报道截图。

  案例一,2001年2月20日,发生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大芬村芬龙6巷一出租屋内,年仅35岁的青年妇女魏志华,因痴迷"法轮功"精神受到严重摧残,当她看到自己的婆婆因修炼"法轮功"拒医拒药去世后,她发出"不再做李洪志弟子"的呼喊。包括魏志华的丈夫在内的10名"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荒诞地认为她是破坏"大法"的"魔"。根据李洪志"经文"的"旨意",为了"除魔",与魏志华朝夕相处的丈夫,她的其他"功友"竟惨无人道地将她捆绑并捂住口鼻,最终导致魏志华窒息死亡。

 

CCTV.COM新闻频道报道截图。

  案例二,2002年4月22日,"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受到李洪志"圆满""白日飞升"等荒诞邪说的蛊惑,实施所谓的"除魔",竟当着40个功友的面亲手将自己不到9岁的亲生女儿戴楠活活掐死。

 

中国网报道截图。

  案例三,2008年4月7日吉林省长春市4名"法轮功"人员,采用针扎、热水烫、脚踢等极端手段帮助功友肖荣驱除所谓体内"附体""狐狸精"而酿出命案,导致肖荣两侧六处肋骨骨折,肝、肾、肺破裂,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凯风网报道截图。

  越南"除魔"杀人案发生后,为了掩盖邪教本质,"法轮功"第一时间发声明撇清关系,妄想瞒天过海、混淆是非,说什么"法轮功""不杀生"。

  "法轮功"真的不会强迫别人信仰吗?真的不杀生吗?

魏志华看到婆婆因坚信李洪志"消业论"有病不治死亡后,呐喊着想要退出"法轮功"而被自己的丈夫和功友当成"破坏法的魔",他们毫无同情心地执行李洪志教义——"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把魏志华活活窒息而死。这该怎么解释?李洪志多次在"讲法"中强调,"我不想落下每一个弟子,你们都得给我找回来"又是什么意思呢?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是讲过"杀生问题",但是他其中也讲了所谓"释迦摩尼让弟子打扫浴缸"的例子,明着告诉"大法弟子","只要干扰我们的修炼环境,就可以像打扫虫子一样弄死他"。并且在他的歪诗《哄吟》中更是赤裸裸的宣传,"关关都得闯,处处都是魔"。还有"怕杀生也是执著心,这些都要放下……"在弟子的眼里,"师父讲的每一句话都是法",既想修炼"法轮功",哪个弟子又敢不照章执行呢?李洪志还有话,"只要站在法上悟,怎么做都不错。"所以,一旦善良的人们修炼上"法轮功",精神被李洪志荒诞不经的"大法"所桎梏,就会发生自杀杀人事件。

  大陆个别"法轮功"人员看到那些发生在身边的"除魔"致死事件后,替其组织辩白道,"就是因为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后没有了修炼环境,"师父"不能及时纠偏,才导致'除魔''走偏'的事件一再发生。"那么,类似事件在自由练功的美国、荷兰等国家发生,该如何解释?现在越南又发生"除魔"事件,这些恶性事件的教训还不足够深刻吗?

  越南"法轮功"杀人封尸案触目惊心,足以让人警醒,令人深思!善良的人们,请远离邪教"法轮功"!

李洪志是越南“除魔”杀人案的幕后真凶

  中国反邪教网日前报道,5月18日越南警方破获一起杀人案,2名男性"法轮功"人员被"同修"当做"恶魔"杀死并封在水泥桶中。4名女性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4名女嫌犯承认了谋杀和整个犯罪过程。从相关报道看,被害人死于"同修"的"除魔"行动。

  越南"除魔"杀人案惊动了"法轮功"高层,他们急忙在其网站发表文章称有人"污蔑法轮功"。"污蔑法轮功"?要知道,"法轮功"制造的"除魔"血案远不止这一件,"除魔"害命已经成了邪教"法轮功"的标签。

  兹略举数例:李远根"除魔"掐死了小姨子陈晓茗;唐书玲伙同几个同修为女儿李远东"除魔"用桃木棍将之活活打死;俞雪微、高洪庆、金明东等人为功友肖荣"除魔"将肖殴打致死;李义兴为"除魔"用菜刀将妻子郭九菊砍死;关淑云为"除魔"圆满将不满9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林春梅、温玉平为清理迫害大法的"邪魔"用尼龙绳将29岁的女服务员买新萍勒死在床上;李亭为了"除魔"残忍地杀害了生之养之的双亲;王学忠为"除魔"凶残地杀害了父亲王继荣;蓝绍维伙同十多个"法轮功"痴迷者将妻子魏志华当作"魔"除掉了(捂紧其口鼻窒息而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为什么"法轮功"痴迷者会丧失人性,残害人命呢?因为他们中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蛊。

  ——李洪志鼓吹"肉体肮脏",称着肉体是不能圆满升天的,暗示可以"弃身圆满","除魔"者当然会认为消灭他人的肉体是"度人"成神了。新疆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杀死服务员主观动机竟然是"度人升天"!不满18岁的李亭毫不犹豫地向父母痛下杀手,居然也是出于"除魔度人"的考虑!

  ——李洪志胡诌"邪魔附体"会阻碍圆满,"除魔"者当然会认为清除"附体"是助之圆满的好事。掐死亲生女儿戴楠的关淑云就对记者说:"破坏大法的魔附在我女儿身上,一瞬间就进去了。掐死了女儿,魔就除掉了。"在关淑云看来,她掐死的不是女儿,而是女儿的"附体之魔"。

 

  ——李洪志叫嚣"大逆之魔就是该杀","除魔"者当然会认为其"除魔"暴行是为了"正法"、合于"法理"的行为。换句话说,在"法轮功"痴迷者看来,既然师父说"邪魔"是圆满之障,是"正法"之敌,除灭它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李远根的供述证明了这一点:"陈晓茗说法轮功是伪科学,阻止我学法轮功。……师父说过:'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我认为陈晓茗是一个破坏'大法'的'魔',所以要杀死她。"

  ——李洪志抛出"杀人有功"说,"除魔"者当然会觉得自己的暴行是在成全他人,毫无负罪感了。李洪志曾说:"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瑞士法会讲法》)杀人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如此歪理邪说下,一幕幕惨案就发生了。王继荣被儿子王学忠当作"魔"连砍17刀而死;吴德桥的妻子被吴当作"魔"用菜刀杀死。北京市西城区的法轮功练习者傅怡彬在其父母家中将父亲和妻子杀害,将其母砍成重伤,动机居然是助其亲人早日升天成佛。

  显然,正是李洪志的上述歪理邪说毒害了大法弟子,令其中的痴迷者丧失理性、泯灭人性,成了"除魔"害命的凶手。这些人以身试法固然咎则自取,但他们本身也是邪教的受害者,李洪志才是"除魔"害命的真凶!这一笔笔血债必须记在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头上!

2019年7月14日星期日

邪教危害具有双重性

 

山东招远"5·28血案"。

  "5·28"招远血案不觉已是5年前的事情,由"全能神"邪教一手制造的命案早已宣判,凶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案影响巨大,使民众对邪教问题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对邪教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案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邪教危害的双重性。

 

民众自发为"招远案"受害者献花。

  对生命的双重戕害

  "全能神"是极具暴力倾向的邪教,由招远案可以看出,它对生命的戕害是双重的。一方面,邪教信徒残忍凶暴,明火执仗地剥夺了吴硕艳的生命;另一方面庄严的法律让杀人者偿命,主犯张帆、张立冬被判死刑。虽然他们声称"不害怕(法律),我们相信神",狂言"判了死刑也不会死",但一旦执行死刑,他们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毫无疑问,"全能神"邪教这把血淋淋的刀,锋刃既指向受害的常人,也指向疯狂而残暴的信徒本身。

 

"招远案"事发现场录像截图。

 

当年央视新闻报道招远血案宣判情况。

  对家庭的双重伤害

  "全能神"通过敛财、渔色毁掉了无数的家庭。至于血腥地夺人性命,更是对家庭的深重伤害。以招远案为例,首先是受害人吴硕艳一家,其次是杀人凶手的家庭。吴硕艳死于非命,她7岁的儿子失去了亲生母亲,丈夫金中庆失去了挚爱的妻子,吴的父母失去了女儿,吴的公婆失去了媳妇。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残缺了。张立冬、张帆父女被判死刑,张立冬的二女儿张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妻子和小儿子张某在同时失去两个亲人的同时,还有一个亲人(张航)面临牢狱之灾,这个家算是完了。被判无期徒刑的吕迎春和被判7年有期徒刑的张巧联,她们的家庭也同样受到严重的创伤。此案昭示,"全能神"邪教对家庭的伤害是双重的。

受害者丈夫带着六岁的儿子给妈妈上香。

 

庭审现场张航想到将面临牢狱之灾不禁落泪。

  对灵肉的双重戕害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极其可贵。然而,从某种意义上说,精神和灵魂的戕害也许比肉体的死亡更为刻骨铭心。"全能神"邪教制造的命案和暴力事件多如牛毛,这些令人发指的暴力事件对于受害人来说,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戕害。那些被割耳朵、截腿、殴打的人不仅身体受损,而且精神上受到极大刺激,有的得了恐惧症。那些被"全能神"邪教夺去生命的人,其亲人(如吴硕艳的亲人)在精神上必然会创深痛巨。其实,即使是作案的邪教信徒本人,在被判刑后,不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将长期伴随灵魂的痛苦。像张帆、张立冬这样至死不悟的痴迷者,精神上早就发生了扭曲和畸变,早就成了"灵魂的僵尸",他们也是邪教的受害者。

 

庭审中张帆面带微笑可见其精神麻木。

 

张立冬声称"不害怕(法律),我们相信神"足见其中毒之深。

"  割下心头肉   河北省阜城县古城镇西火星堂村曾发生过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个六个月不到的小女孩,而凶手,正是生她的母亲。小女孩刚从母亲肚子里出来,还没记住世界长什么样子,就被母亲砖头砸死。而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便是李主佛的法轮功。   俗话说,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的一...